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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中村改造下的经济利益分析及应对探索

2018-08-31王影

中华建设 2018年8期
关键词:公共设施城中村科学合理

王影

积极推进城中村的改造工作,需要从城市发展合理规划设计工作入手,针对城中村实际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分析和研究,积极采用切实有效的规划手段,探讨改造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所面临的各项条件和主要困难,寻找到科学的解决方案,有效提升改造工作的整体水平,充分保障相关人群的经济利益,推进城市健康稳定发展。

一、城中村基本情况

1.城中村内涵

城中村,是城市现代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产物,其主要是指农村村落在城市建设发展中,大部分的耕地被征用,原村民逐渐转化为城市居民之后依然在原来村落居住进而演变而成的居民区,也可以被称为“都市里的村庄”。从广义层面来说,城中村是在城市高速发展的进程中,滞后于时代发展步伐、游离于现代城市管理之外、生活水平低下的居民区。城中村一方面给城市居民提供了居住区域,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城市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由于城中村聚集的人群越来越多,城市管理方面的工作不够到位,容易给城市稳定发展埋下一定的隐患。

2.城中村成因

城市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建成区的面积逐渐增加,这就需要用大量的农村耕地,从而给农民的生活带来了巨大的影响。从制度层面来说,城乡二元管理体制、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造成了城中村的产生,这种土地结构使得农民能够以低价或者无偿获得到土地的使用权,这样农民在自行建设房屋之后,出租房屋,加剧了城中村的进一步发展。从经济层面来说,城中村的出现,部分原因是由于农民受到了土地和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刺激,过分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

3.城中村改造利益分析

针对城中村进行全面有效的改造,符合城市发展的利益,在实际改造工作进行过程中,将会涉及到较多的方面,对多方产生一定的利益影响。通常情况下,政府开展相应的耕地征收工作和拆迁改造,主要是发挥政府的主导规划作用,通过选定明确的开发商,进而开展相应的改造工作。现阶段,政府多是通过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选择科学合理的改造方案,更多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促进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配合工作之中,这样能够有效提升农民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农民能够更好地发表自身的意见和建议,更好地保障农民的切身利益。农民作为城中村改造的主体,通过改造,希望能够有效改善基础生活设施,提升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整体效果,同时在得失权衡方面还存在着一定的疑虑。对此,想要充分有效推进城中村改造活动的顺利开展,提升改造工作的整体水平,需要全面关注各方面利益,并予以切实有效的保障。

在保障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各方利益的过程中,首先,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进行之前,需要科学合理地统筹协调资金来源,为保障农民利益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政府可以通过针对楼市政策进行调整,积极赢取房地产开发商等社会力量方面的大力支持,或者借助于土地产权置换,积极开展资金的筹集工作,为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这样将能够有效减轻政府的压力,同时农民也不需要承担相应的改造开发成本,保证开发商有效规避和降低相应的投资风险,提升开发商的经济收益。其次,积极确立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政策,最大限度地保障人们的利益,使得农民能够积极主动的投入到城中村改造活动之中,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基本利益需求,提升拆迁改造工作的实际效果。再者,置换土地产权,能够有效满足开发商的利润需求,让开发商能够有效拍卖出让相应的地块,积极应用在开发商业区的建设和发展工作之中,更好地提升开发商的经济效益,促进开发商能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具体活动之中,同时还能够推进城市整体建设发展顺利开展。

二、推进改造工作开展,保障各方利益

1.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协调作用

政府在推进城中村改造活动进行过程中,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城中村改造工作并不是一切顺利的,其中还存在着一些“钉子户”,这是改造工作中的最大难题。政府需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升城中村农民的思想认识,采用科学合理的拆迁补偿政策,更好地满足农民的利益需求,促进农民更为积极主动地配合相关改造工作。政府还能够由村委会出面,积极开展组织和协调工作,促进居民拆迁工作顺利开展,这样将能够大幅度减轻政府压力,缓解和减少农民对于拆迁改造工作的抵触情绪,提升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整体效率。

2.创新和完善城中村改造方案

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积极汇聚社会力量,促进改造方案朝着科学合理的方向发展,具有良好的创新性,更好地适应实际工作需求。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和积极性,需要不断提升开发商的主动性,促进他们能够积极投入到相应的改造工程之中,为城中村改造工作提供良好的前提条件。

3.满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公共设施供求

村民日常生产生活进行过程中,需要大量的公共设施,比如说学校、医院、治安管理以及公共交通等。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中,需要切实有效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工作,当公共设施的质量无法满足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就会降低村民自身的生活质量,从而和城市化的发展轨迹产生一定的脱离。对于公共设施来说,其主要是由政府、村委会所直接提供的,这种供给模式在实际应用的过程中,缺少着主体,形式也较为单一,这样就会对村委会的实际工作产生不良影响,比如说过大的资金压力、过高的供给本金以及较为低下的供给效率,不利于充分有效地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良好开展。从城中村农民的实际利益需求出发,不断建设相应的基础设施,完善相应的公共设施,给村民的实际生活提供重要基础。

三、结语

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需要切实有效保障各方利益,采用科学合理的方式和手段。通过充分发挥政府的管理协调作用,创新和完善城中村改造方案,以及满足城中村改造过程中的公共设施供求,将能够起到良好的效果,提升城中村改造工作的整体水平。城中村改造工作实际进行过程中,需要从农民的切身利益出发,按照城市发展的发展规律,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更好地提升改造工作的实施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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