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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有关问题的分析

2018-08-29付欣帮

中文信息 2018年7期

付欣帮

摘 要: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结论,会对案件的定性产生很大的影响。但是,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过程中,由于受价格认定方法单一、价格认定依据不明确、认定准确性得不到保障等影响,会导致认定结论不够准确。本文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中的有关问题进行分析,并就其解决对策进行探讨。

关键词:涉案物品 价格认定结论 有关问题

中图分类号:D9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9082(2018)07-0-01

涉案物品是刑事案件中对嫌犯量刑的重要依据,而在对涉案物品进行认定时,价格是其中非常重要的一项认定内容,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案件结果。所以,必须要保证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科学合理性,确保认定结果的准确性。

一、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有关问题分析

1.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方法单一

在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时,由于认定的对象和目的不同,所以采用的认定方法也会有所区别。目前,比较常用的认定方法有四种,一是市场法,二是成本法,三是收益法,四是专家咨询法。将多种方法结合起来对同一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认定,能够使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更加公正。但是,在实际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过程中,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基本采用的是成本法。比如,涉案物品即认定标,其价格=基准日价格*(1-折旧率)。由于认定方法过于单一,没有对涉案物品进行全面的考虑,所以认定结果格式化现象十分严重。套用公式对涉案物品进行认定,容易出现错误的认定结论。

2.涉案物品价格认定依据不明确

在对同一涉案物品的价格进行认定时,不同级别的有权认定部门给出的认定结论却不同。在这些结论出现冲突的时候,却没有明确的依据能够给出一个最终的唯一结果。比如,某贪污案件中,涉嫌贪污者贪污850件成品,当地的区价格认证中心将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为7万元。但嫌疑人认为认定价格高于实际价格,要求上级价格认证中心进行重新认定,认定结果为2万元。由于前后两次的认定价格差别很大,所以当地检察院委托国家发改委直属的价格认证中心做第三次认定,认定结果为5万元。因此,一审以此价格为依据,判處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5年。犯罪嫌疑人认为此认定价格过高,遂提出上诉。于是,二审以第二次认定结果为依据,撤销一审判决,最后判处犯罪嫌疑人有期徒刑1年零3个月。

3.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材料不足

需要进行价格认定的涉案物品,由于关系着案情的发展,所以其不能随意的进行移送。所以,关于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的文书内容中,往往会缺乏完善的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所需的相关调查认证材料。在这样的情况下,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就会缺乏依据,无法将认定物品的情况全面的反映出来,从而影响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准确性。

二、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问题的解决对策

1.严格按照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流程工作

在对涉案物品进行价格认定时,要严格按照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流程进行。比如,山东青岛地区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要先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出具书面价格认定,并复核裁定协议书。再通过到办公场所、邮寄、传真等方式,提出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委托。在委托方收到提出方书面委托书以后,井过审核当场或3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格认定受理工作。不属于价格认定、复核裁定范畴或者不符合分级管理要求等,不予受理,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受理要求的,应当场或者3个工作日内出具《补充材料通知书》。对于提交材料齐全、符合相关规定,或者提出方按照本价格认定机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材料的,出具《受理通知书》。然后,组成价格认定小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对实物进行现场查勘和市场调查,编制测算底稿、撰写结论书。经过审议、领导签发后出具价格认定书,并对相关的资料归档。同时,要将价格认定结论书送达给提出方。

2.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市场调查采价工作

涉案物品的价格认定结论是定罪量刑的重要依据,而市场调查采价是涉案物品价格认定工作中重要环节。所以,需要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市场调查采价工作,保证涉案物品认定结论的准确性。比如,山东青岛价格认证中心建立价格认定采价数据库平台,由县级价格认定机构围绕采集物品分门别类开展实地调查,对市场价格进行采集、审核,建立客观详实的认定采价物品数据库,其中包含采价物品的类型、用途、联系电话等信息。市级价格认定机构对其所辖县市提报的数据进行统一归类整理,并对其进行补充和删减,构建地市级的采价网点数据库。而省级价格认定机构以地市级数据库为基础,将其汇总建成为省级数据库。利用微信和互联网,就可建立起互通的价格采价数据库平台,为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提供相关的依据。

3.及时对存在问题的认定结论提出检察建议

在办案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存在问题,这时应及时的将问题提出来,并对认定结论进行全面的检查。而在对涉案物品进行认定的过程中,在得出认定结论后就应对结论进行审核。比如,在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书中,增加论证部分,使认定结论能够更加完整、准确。而公安机关在委托认定时,应保证认定依据材料的完整性,并提供完善的与程序有关的各类书面材料,包括委托认定材料、证明材料等等,以保障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结论的合法性和真实性。此外,司法部门在对盗窃类案件进行办理时,如果盗取对象不为现金,则应尽可能的先将被盗物品追回,使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有更加真实可靠的依据。

综上所述,在对涉案物品价格进行认定时,要严格按照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工作流程进行。同时,要进一步规范价格认定市场调查采价工作,并及时对存在问题的认定结论提出检察建议,以确保涉案物品价格认定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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