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欺凌再剖析
2018-08-23张秀红
张秀红
近年来,媒体频频曝光的校园欺凌从大学、中学向小学蔓延,发生地也从民风淳朴的偏远山村延伸至大城市,欺凌手段挑战人们的承受底线。究竟是什么原因导致校园欺凌升级,如何才能有效治理此类现象?
案例与分析
据媒体报道,15岁女孩姜明明(化名),原本就读于湖南省永州市道县一民办学校,因生活琐事对车头中心小学14岁的六年级女生薛萍心生怨恨。一天下午,姜明明纠集梅花镇中学八年级学生何某和七年级学生李某、张某、夏某四人,尾随放学回家的薛萍并胁迫其到偏僻处,五人轮流对薛萍掌掴。同时,姜明明让围观的车头中心小学四年级女生用自己的手机拍下现场视频。当晚,姜明明将视频传至本人的微信好友圈,随后该视频被转发扩散。处理结果:道县警方依据《刑法》,决定对己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李某进行治安拘留(因其系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裁决不投监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姜明明、张某进行治安拘留(裁决不投监所);对不满14周岁的夏某、何某,责令其监护人分别严加管教。
湖南临武三中初一女生遭多名女同学殴打、辱骂。被打女生表示,打她的人是同班同学找来的,因嫉妒她“长得好看”就对她产生怨恨。处理结果:因涉事者年龄均未满14周岁,不能对其刑罚。
安徽黄山一高三女生在学校被3名同班男同学“下春药”,并被威胁如果告诉老师或报警就下砒霜。处理结果:学校对3名涉事男生分别给予记过或警告处分,涉事双方达成谅解。
河北新安一名女孩遭多名少年殴打,并被逼迫下跪、甚至脱衣。旁边还有很多人围观起哄,并用手机拍照。处理结果:两名施暴者被处行政拘留5日,其余6人被批评教育。
安徽怀远县火星小学13岁的副班长小飞因为拥有检查作业、监督背书的权力,向另外6个孩子要钱。钱没给够,就逼迫他们喝尿吃粪。在事情败露后副班长还威胁要“弄死”其他学生。处理结果:小飞向同学道歉。
陕西省蓝田县一个初中女孩因被嫁祸“在其他宿舍偷钱”,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
16岁的福州永泰县东洋中学学生小黄遭同班同学围殴至脾脏严重出血。
在我国,任意打开一个视频网站,就可以看到校园欺凌的直观影像,因为网络与智能手机的普及,校园暴力正挑战人们的眼球。
上海市一位中学校长坦言,其实应该破除“教育万能论”,对于恶意的、屡教不改的学生,学校应该拥有“强制性退学”等手段,并在需要的情况下,让学校“退席”,由法律程序介入解决。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陆士帧认为,校园欺凌和暴力的发生,还与惩罚机制缺位和学校教育缺失相关。他建议:首先,尽快完善校园暴力立法和执法,明确标准、明确责任主体和追究赔偿责任;其次,要把生命教育和反暴教育纳入到学校的教育体系;最后,对构成校园暴力行为的人员采取矫正、感化、医疗等方式,改善其行为,预防犯罪。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童小军指出:“所有事件显示,我们对家庭和校园里一些常见问题太缺乏意识了。事实上,校园欺凌、留守儿童、流浪儿童等问题,都是整个儿童保护系统的一部分,中国目前还没有从制度层面形成一个儿童保护体系。”
童小军介绍,美国的校园欺凌现象也很严重。2015年3月,在美国南加州私立高中读书的中国留学生翟云瑶带领十数名女孩,将另一名留学生刘怡然引诱至一公园并进行长达5个小时围殴,包括扒光受害者的衣服、用烟头烫伤她的乳头、试图用打火机烧她的头发、用高跟鞋踢她的头部、强迫她趴在地上吃沙子及剃掉她的头发逼她吃掉等,后施暴者受到检方重罪指控,分别获刑13年、10年与6年,并将在服刑期满之后被驱逐出境。
法律制度待完善
在我国,校园里一旦发生欺凌事件,学校和家庭传统上往往就会认为孩子之间打打闹闹是正常的,于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了了之。即使有家长意识到校园欺凌的严重性,主张“打回去”。然而,以暴制暴绝不是最有效的方式,因为它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也没有杜绝被霸凌的源头,很有可能会造成更多的伤害。终结霸凌的方式,是从孩子自身和心理层面入手,让孩子站起来,建立自信。
除此之外,小学生在学校被欺凌了,也都是束手无策。笔者采访几名小学生:“在学校被同学欺负了,会怎么解决?”大部分表示:“学校里面有厉害的同学,斗不过人家,也不敢跟别人说,只能忍着,不然还能怎么办?”
校园欺凌中,有的施害学生甚至已经涉嫌违法犯罪,由于施害者大部分是未成年人,现行《刑法》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给予了一定程度的豁免与保护,很多施害者得不到惩戒。对于欺凌者的宽容无异于放纵,一些青少年并不是不懂法,也不是没有敬畏意识,而是他们了解到目前的法律设计会对其从轻、减轻乃至免予追究,所以才更加肆无忌惮。
事实上,社会上越来越多的呼声要求制定反校园暴力法,不能因为是未成年人就不用负法律责任,任何人只要触犯刑律并造成严重后果,都应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的趋势是,校园暴力越来越具有炫耀性,通过欺凌或殴打别人并制作和传播视频进行炫耀,目前法律的缺失只会鼓励一些人在校园施暴,甚至越来越残忍。
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高翠平律师明确指出:目前,针对校园欺凌的法律制度还不是很完善,更缺乏对于精神、语言、社交孤立等行为的定性以及级别划分。若有校园欺凌危害分级及各级的处理措施,学校、家长和社会的责任和措施都将有据可依。高律师建议,应该在法律层面制定一整套严谨科学的反欺凌制度,条件成熟时应以立法的形式体现。将校园欺凌的程度分级、分类,每个级别学校对学生的惩罚、对家长的惩罚将有法可依,从道歉、检查、停学,到對监护人缺位的责任追究,司法部门的刑事责任追究、将通过学校、家庭、教育部门和公安部门的介入而得到完整的保护。
现在有一些民间机构,开始自发地对校园欺凌行为进行干预。其中,国际计划是一个以儿童为工作对象的人道主义国际组织。2011年开始,国际计划(中国)在陕西省4个县域16所学校中,开展“无忧校园”项目,以减轻校园暴力和校园欺凌行为。
国际计划(中国)的儿童保护项目负责人管桢介绍:校园欺凌包括三方面,即预防、早期干预和欺凌个案应对,国际计划的项目主要侧重于预防和早期干预,所采取的办法是在校园里开展反校园欺凌的宣传,告诉孩子们自我保护的办法,以及鼓励学生拥有更多的自信。
管桢说,在暑期夏令营中,往往可以通过观察发现有欺凌或受欺凌倾向的学生,事后通过家访等方式进行早期干预。该项目还针对老师做应对校园欺凌的专门培训。
广州市海珠区“青年地带”也于2012年启动了第一期反校园欺凌服务项目。他们与政府合作,对海珠区12所学校每校派驻两名社工。社工郭欣欣介绍:国内很多学校都比较避讳校园欺凌话题,但邀请我们进驻学校的领导比较开明,他们不掩盖,选择应对,这是项目能够开展的主要原因。我们强调社工和老师的区别,这是两个专业、两种职业。我们会让学生叫我们Miss或阿sir,而不是老师。但项目最初开展时,校方对于社工能起到的作用仍有疑虑,后来通过一件事情学校改变了看法。
郭欣欣举例说:有一个叫明轩的学生,被高一年级的学生逼迫回家“拿钱”,被家长发现。家长立即报警,在社区警察的协调下,双方家长共同讨论解决方案。因为明轩父母工作繁忙,经常不在家,忽视了孩子的成长。社工将明轩带入到戏剧表演活动中,经过一段时间磨合,明轩主动要求在戏剧中扮演欺凌者,并且参与度越来越高,也对欺凌行为有了新的认识。之后,明轩结识了新的朋友,并利用周末一起去做志愿服务,和以前的帮派彻底脱离了关系,再也没有被勒索钱财了。
还有一类社会组织可以开展青少年教育,比如说青春期健康教育,还有家长教育的组织也越来越多。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与青春期教育是非常有关系的。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也在推广5岁到18岁的全面的性教育,其中就有关于校园暴力的,有关于社会平等的观念,这些对于预防校园欺凌和校园暴力非常重要。还有开展针对家长的“沟通之道”的项目,帮助家长建立起沟通的技能,就孩子关于敏感问题、社交安全的问题、跟什么人交往、遇到緊急情况怎么处理、怎么和同伴建立和谐友好的关系、怎么建立亲密关系与孩子进行沟通。通过这样的一些具体行动,公益类的组织有很大的发挥作用的空间。
“处罚案例”借鉴
美国:在美国学校,对校园欺凌实行“零容忍”政策。其应对办法首先是立法。美国所有50个州都通过了反欺凌法,其中38个州还专门立法禁止网络欺凌或电子骚扰。新泽西州的法案规定,每所学校必须设一名反欺凌专家,调查欺凌的报告必须在10天内完成,分类的欺凌事件和处理情况,必须包括进每所学校公开的报告中。学校校长如果不遵守本法,将被处理。相应地,美国各学区和学校一般都根据本州法律要求,制定反欺凌规定。家长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态度非常坚决,他们认为如果包庇孩子从小的暴力行为,将来会发生更严重的罪行。
日本:2013年,日本通过《欺凌防止对策推进法》;此外,日本文部科学省还增加了学校辅导员和护理员的数量,扩充学校咨询机构及校园社会工作者的规模,并设置24小时不间断服务咨询电话,以帮助学生处理各种问题。
澳大利亚:澳大利亚专门建立了政府组织和网站,帮助学校解决欺凌现象,同时将反对欺凌、骚扰、歧视、暴力的教育列入教学大纲。每年3月的第3个星期五,是国家命名的“反欺凌日”。
德国:对于校园里那些恃强凌弱的“小霸王”,德国学校反对的态度非常明确,对两次记过后仍不思悔改的“小霸王”,学校可果断地予以开除,接着再交由“不良少年管教部门”给予管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