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投贷联动模式浅议
2018-08-23王士权
王士权
[提要] 投贷联动模式是一种新型的创新型融资模式,主要包括三种模式,即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银行集团内部与子公司、银行+其他机构。根据这三种模式流程图详细阐述投贷原理,分析商业银行在此过程中承担的风险,并提出相关性建议。
关键词:投贷联动;流程;模式;风险;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6月12日
一、投贷联动概述
投贷联动主要指商业银行负责信贷的投放,对需要融资的公司进行资金支持的同时,与其他基金运营机构两者之间合作进行股权投资活动,进而达到信贷与股权相互结合并从中获得收益。投贷联动模式不同股权融资主体之间也会有差异,普遍有三种模式:“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模式(VC/PE)”、“银行集团内部与子公司”模式、“银行+其他机构”模式。这种模式既填充了中小型企业的资金缺口,也有利于商业银行经营的全方位发展。通过对传统商业银行的运营模式与这种新型的商业模式相对比发现,二者之间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在投贷联动的运营模式下,银行更需要借助企业价值增长所产生的收益来进行风险的应对与处理。
二、投贷联动主要模式
(一)“银行与风险投资机构”模式。第一种模式也被称为“银行+VC/PE”模式,商业银行为企业提供“股权+债权”融资平台与资金。
商业银行与风险投资金融机构刚开始合作的初级阶段,合作采取的模式主要是以投贷联动为主体,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投融通等。意思就是说商业银行依照自身银行的信贷管理理念和风险测度评级等因素,和风险投资机构两者之间签署协议,并适度追踪与之合作的由风险投资机构进行推荐的企业,实施风险共担、信息通用的模式,对于已经获得风险投资机构资金入账的企业,比如说在贷款方面以及一些其他业务层次方面应该给到一定的支持与支撑。与此同时,应该时刻追踪被投资企业资金、服务等各种业务,最大限度实现股权与债权的统一结合。最后再由融资企业将本息偿还给商业银行的过程。
(二)“银行集团内部与子公司”模式。第二种属于母子公司模式。商业银行综合化经营程度日益增强,在中国境外设立子公司也就是——下属直接投资机构,然后再通过它于中国境内设立股权投资公司,在商业银行集团内部和中小企业进行投贷联动。通俗来讲,商业银行提供优质客户让境外子公司在国内设立的投资机构进行股权投资活动,随时跟进客户的发展并对应地提供产品支持,从而全方位增强综合化金融服务水准。此种模式的情形下,子公司属于商业银行的内部金融机构,中途经过的流程短,决策传达迅快,不需要多付出其他的成本,整体集团化经营优势十分显著。
运作模式简单来说可以表示为“商业银行+子公司”的模式。子公司股权投资给融资企业在资金退出这一角度,通常情况下经常使用“首次公开市场发行+收购”的方式。这种企业接受投资机构注资之后采取公开上市,商业银行通常紧跟目标企业的资金链、清晰洞察资金的去向。上市的时候进行撤资,随后开始对所持有的股权进行抛售,通过这个过程获得了巨额收益。剩下的另一部分没有上市的企业,商业银行则主要通过兼并或其他介入的方法撤资。简单来说可以认为:母公司银行控制子公司發出命令,对目标企业进行股权注资;母公司银行对其进行贷款支持和其他一些帮衬服务,相对应的到期企业进行还本付息。
在现代经济的时代背景下,商业银行可以通过诸多渠道发行对应的理财产品,通过向高净值这种优质客户募集资金,将资金投放到相应的融资企业,以此来获得部分股权收益。
母子公司模式能最大限度发挥集团优势,中途经过的流程短,决策传达迅快,不需要多付出其他的成本,整体集团化经营优势十分显著。但是这种模式也有诸多弊端:首先这并不是最直接的投资方式,需要中间由境外子公司周转;其次对于中小银行而言规模程度低,不能发挥集团经营优势,适用性受到限制。
(三)“银行+其他机构”模式。第三种模式也就是“银行+其他机构”模式,其他机构和商业银行两者一起共同发起设立LP/基金/资管计划,随后通过平台对外进行股权投资,投资到资金短缺的相应企业,最终实现这一模式下的投贷联动。在这里面两者共同发起设立的LP/基金/资管计划,分为优先级份额和劣后级份额。优先级份额由商业银行持有,资金的管理人由其他机构担任,劣后级份额由其他机构持有。在我国商业银行中使用该种模式的比重较低。
三、商业银行开展投贷联动面临的风险与挑战
风险的调控管理一直在商业银行中起到重要作用。商业银行很早就具有较为成熟的风险识别防范控制体系。但投贷联动这种新型的创新型融资模式所独有的“债权+股权”创新型融资模式,使商业银行面临前所未有的风险因素,这种模式对商业银行风险识别防范控制体系带来了冲击。
(一)对银行传统风险的影响。由于融资企业未来自身发展的诸多不确定性因素,导致商业银行贷款资金的回收有一定风险,这就对商业银行的风险披露机制做出了更严格要求。相比较而言:投贷联动让商业银行对科创型中小企业降低了风险宽容程度,风险的偏低让商业银行向中小企业发放贷款的欲望飞涨。但是,与之相对应的是——科创型中小企业还处于发展阶段、许多机制尚不成熟。与此同时,中小企业在自身的经营管理上存在诸多问题,这就会造成盈利质量的下降甚至产生盈利负增长的现象,造成向商业银行还款难度增高,商业银行将承受股权损失和不良资产的双重风险。
对于这种新颖的创新型模式商业银行精通此类业务的工作人员还相对比较匮乏,仍然处于摸索阶段,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尚未清晰明了还处于起步阶段,在实际运作过程中有可能带来一定的操作风险。
(二)开展投贷联动模式后的风险
1、容易传递风险。商业银行进行投贷联动项目的后续进程,肯定会有多种部门参与进来,资金的联系就会变得越发亲密,发生风险交叉传染的可能性加大,加大各个部门的风险,甚至蔓延至整个银团引发危机。比如说如果某公司由于自身问题经营管理不善导致资金链出现问题引发亏损效应,商业银行可能为了保护自身项目声誉,施以援手放出资金,导致商业银行资金链紧张,集团内部资金压力增大,增加了风险承受程度。
2、过程中收益波动程度大。投资企业的首次公开市场发行、并购等时期,收益不确定性程度偏高,波动剧烈。商业银行会发生较大波动,极大地影响投资者自信,业绩不稳定在很大程度影响上市银行股价的高低起伏。
四、建议
(一)坚持稳健的业务策略。商业银行应实行稳健的策略。在投贷联动业务模式起步阶段,商业银行需要面临管理人员经验欠缺、专业人员知识储备不充分等问题,应该实施资金限额管制,随着商业银行自身机制的不断完善开始逐渐放宽资金规模管制。目标企业的选择上,银行应清晰明确自身的比较优势、在财务可靠性层次做好标尺,尽最大可能避免风险。在标尺范围内,对于未来发展增长型的企业,需要层层调查核实,和相似的公司进行对比,选取最优质、风险低的客户企业。保障业务的投资以及合理性,减少发生风险的可能,采取稳健的措施提高业务的成功率才是降低风险的基础。
(二)建立合理的风险缓释机制。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模式中的首要问题是怎样降低商业银行贷款给小型企业的风险。对政府提供的一些国家性政策例如扶持政策应充分了解,比如由当地政府出资建立中小企业专业担保公司等,来承担部分风险。同时,寻求愿意接受科创企业认股期权作为对价的商业保险公司、担保公司等提供贷款风险保障服务,来缓释其中的贷款风险。
(三)金融监管层次方面实施特殊政策,推动投贷联动顺利进行。投贷联动模式中的企业属于小型市场,专业知识较强、专业层次较高仅仅是和部分银行进行此项业务,并且投资领域仅限为专属区域。投贷联动简单来说是一种金融帮衬,尤其是对于起步阶段的小微型企业,在资金周转困难阶段获得商业银行的股权投资进行注资,并且投资的过程中不需要还本付息,能讓企业平稳度过资金的空窗期;等到目标企业未来资金回流自身的偿债能力得到巨幅增长时,为企业提供债权融资,使得企业的净资本收益率得到增加。银行介入投贷联动的时间长,且会间接参与到股权投资中,因此应允许开展投贷联动业务的银行有其特殊政策,适度突破当前《商业银行法》和监管的界限约束,才能有效推动投贷联动的顺利开展。
(四)建立风险控制体系。投贷联动的核心是将股权投资与信贷投放有机结合,并通过股权投资成功后产生的收益来覆盖信贷风险。商业银行在投贷联动业务中应该包含适合的风险缓释因素,比如认股期权可以作为风险缓释因素之一。在客户选择方面设置行业准入标准,专注服务于科技创新领域的企业;在信贷投放后进行有效的贷后管理;两者合作,银行借助其专业化项目团队经验提升银行在科技创新领域的专业化水平,使得自身能够提高评价信贷风险的准确度,同时缓解部分银企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在股权投资退出方面进行机制的完善,在“投”和“贷”两个方面分别建立风控体系。
主要参考文献:
[1]陈邦强.投贷联动机制探析[J].中国金融,2016.
[2]王国刚.投贷联动的运作特点和风险防范[J].金融电子化,2016.
[3]王刚,尹亭,陈文君.投贷联动监管制度框架[J].中国金融,2016.
[4]朱柯达.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实践研究[J].浙江金融,2016.
[5]周驷华,倪涛.商业银行“投贷联动”的机遇与挑战[J].上海商学院学报,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