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卡锡《血色子午线》主题探析
2018-08-15王维倩
王维倩
(江苏理工学院 外国语学院,江苏 常州 213001)
美国作家科马克·麦卡锡的小说一路向西,沿着历史来路逆向行驶,直抵历史的真相和人性的本质,试图挖掘出隐藏在美国西部世界中的真实与残忍。他1985年完成出版的第五部长篇小说《血色子午线》就是这类小说的典型代表。《血色子午线》是他创作生涯中的转折性作品,他从南方哥特式小说转向了西部小说。然而,他并没有带领读者去欣赏开疆拓土的西部英雄,也没有领略人性的正义和勇敢,而是带领读者穿过广袤凄凉的西部荒原,拂去历史的尘埃,看到了暴力掠夺,听到了累累白骨中一个种族屠杀另一个种族的凄厉呼嚎。《血色子午线》不仅以血腥暴力描写著称,而且达到了阅读的生理极限,出版初期曾引起当时美国文坛轰动,甚至有的评论把这部小说称为自《伊利亚特》以来最血腥的小说。因为小说书写过于血腥,还引来很多反对的批评意见,认为这部小说过分宣扬了暴力,抹煞了美国开疆拓土的西进运动的历史正义形象。然而,麦卡锡讲述暴力杀戮的方式和美国其他作家有很大区别,他通过这场血腥暴力的历史事件,把读者带到了知识与权力、进步与反人类、历史与神话相互侵犯对峙的灰色地带,他重新解构了美国历史和西部神话,因此,《血色子午线》凭借着对西部暴力的独特书写,被《纽约时报书评》选出25年最优秀小说第三名。
一、浸染着血污的“工业文明”
在美国的历史上,西进运动和工业革命发生的时间几乎是重叠的,都是在19世纪中后期南北战争结束后。用美国正史上下的论断:美国的西进运动是一个与工业革命相随,工农业协调发展的经济开发过程,完成了美国东西部之间政治经济的一体化,加速了工业文明进程,促进了工业革命和知识革命的发展,培育了美国人民勇于探索、不怕艰苦、豪迈乐观的拓荒精神。没有西进运动就没有美国的今天。对于这个结论,从美国历史角度讲是正确的,但小说家关注的是过程中的意义,因此在麦卡锡的小说中,看不到积极进取的美国精神,只看到了暴力之下血染的子午线。南北战争结束后,科学的发展促进了美国社会从以农业开发为主的经济转向了工业经济的大开发,大规模的工业生产引发了对土地的扩张和生产资源的大量需求,正像小说中老猎人说的:“我见过六或八条牛拉着的斯多德巴克尔车朝着这些地方进发,除了铅什么也没运。全是纯方的铅矿,很多吨。”[1]352
可见,工业革命是西进运动发生的根本原因。托克维尔在1835年对工业革命就有过精辟的论述:“从这无污浊的排水沟里流出了人类工业的洪流浇肥了整个世界;从肮脏的下水道里流出了黄灿灿的金子。在这里,人性得到了最完整也是最残暴的发展;在这里,人类文明奇迹显现,几乎将文明人变成了野蛮人”[2]。工业文明直接导致了对世世代代生活在美洲大陆的印第安人的屠杀和灭绝以及对土地的疯狂掠夺,在工业革命的隆隆机器声中我们能听到印第安人的呼嚎;在一车车的牛皮和白骨中我们能听到野牛的哀鸣。美国政府用购买印第安人头皮的激励政策,激发了那些贪婪的军人、暴匪、强盗的兽性,使西进运动中的暴力屠杀成为人类历史上人性最黑暗的一页,麦卡锡试图通过小说表达工业文明进程中的血腥暴力,以表达在人类进步过程中科学与人文主义协调发展才是人类进步必须遵循的原则。
世界如何进步、国家如何强大是政治家和历史学家关心的事情,人类如何与这个世界和平共处,才是文学家真正关心的命题。在苍茫的墨美荒原上,人类渺小如蚁,却有着巨大的毁灭能量,麦卡锡对人性不是一个乐观主义者,他坦陈:“生命原本就是血淋淋的,自己并不相信人性会得到改善,并不相信全人类可以和谐相处。”[3]5在西部神话的狂欢中,他是为数不多的冷静思考者,他用极端血腥暴力的文学讲述对现代社会科学文明的发展提出了质疑,他不仅看到了工业文明进程中浸染着暴力的鲜血,更看到了人的灵魂在嗜血的屠杀中跌入了万劫不复的地狱深渊。正如书中开头老人之言:“这就是神秘所在,人总是搞不清脑子里的想法,是因为他只能用脑子认识脑子,他可以认识自己的心,可他偏不这么做。”[1]20这就是人追逐权欲的本性。一场工业文明的变革,给人类带来财富的同时,也使得人类失去了内心的方向,使人类的灵魂迷失在疯狂的追名逐利的道路上,随波漂流。
二、科技进步与战争
科学人文主义是从传统的人文主义中蜕变而来的,他的核心就是用理性克制人性的膨胀,用协调引导科学的走向,使人处在平衡的和谐自然社会中。麦卡锡就是用他的小说来纠正美国社会历史发展的偏颇,对失衡的人文理想和精神信仰提出警告,甚至用血腥暴力来警醒世人。有着理工科专业学习背景的麦卡锡,对科学领域的诸多理论有着浓厚的兴趣,这样一位对科学发展密切关注的作家从战争与科学的关系中获得了审视世界的新视角。
工业革命导致了美国的西进运动,从而引发了美国历史上惨绝人寰的暴力屠杀,这是《血色子午线》要讲述暴力发生的直接原因,但这不是小说创作最终寓指。对于人类社会的任何发展和变革,政治家关注的是结局,史学家关注的是过程,只有文学家才会关注命运。所以人物命运始终是小说创作的主要内容。作家通过复杂的人物命运关系揭示了美国西进运动中暴力发生的更深刻更隐蔽的原因。《血色子午线》在简洁的结构和单一的故事情节中,加入了除了历史元素外更多的随处可见的文学、哲学、科学甚至神学的多种元素,特别是塑造了像霍尔顿法官这样立体复杂人物形象,使得文字间布满了空隙,扩充了文学的张力和想象力,“法官的丰富性决定了小说的厚度和生命力,小说若无法官,便与死尸无异;把握了法官代表的意义,也就把握了小说的主旨”[3]4。麦卡锡讲述暴力的同时赋予了霍尔顿法官多层次的寓言性,使这部小说有了丰富的厚重感和多样诠释的可能性。
霍尔顿法官在张伯伦的《我的忏悔》中确有其原型,但是在小说中作家赋予了他多种符号寓言,丰富的隐喻,借指和意向催生了大量的解读与诠释。有的评论说法官是圣经中魔鬼下凡,有的评论说他映射了越战,还有的说他是父权的象征。“寓言与形式的自觉正是打开文学通向哲学天地的门径,也是其渡向现代艺术的真正途径”[4]。无异霍尔顿法官的形象取得了巨大的艺术成功。法官第一次出场,便像个异类,仿佛是人类的巨大变种:“他头如秃石,无须无眉也无睫毛。”[1]5
他身形巨大,一出场便制造混乱和血案,鼓动说布道的牧师是个骗子,并说他是通缉犯,强奸十一岁的少女,和山羊性交。他激起人们对牧师的愤怒和恐慌,进而引起一场混战,少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第一次遇到法官的。更为荒唐的是,当人们围拢到法官身边问他如何知道牧师的那些事情时,他竟然淡定地说我今天第一次见到此人,从来就没听说过他。这种一本正经的厚颜无耻,安在一个法官身份的人身上,构成了一个多么巨大的反讽符号,他在十分钟之前还让一个可爱的小男孩坐在自己腿上吃糖、玩耍,十分钟之后他竟然残忍地割掉小男孩的头皮,所以法官一出现就带着魔鬼般的邪恶。在美国的西部文学中,一般都有一个知识渊博,充满智慧,带救赎的灵魂,行侠仗义,救世济民的西部牛仔英雄的形象,麦卡锡小说中法官恰恰相反,他虽然知识广博,充满智慧,通晓多种语言,上至天文地理,下至历史考古,具有知识和理性的外壳,却以恶魔的面目出现。他懂得用磷矿制造火药的技术,懂得古物的价值,采集各种标本,他会素描,懂音乐,能歌善舞,就是这样一个无所不能的人,如此的残暴,邪恶,并常常以法律的名义维护恶行:“没有被目击的事件怎能说是发生了呢?”[1]114
他就是这样为头皮猎人滥杀无辜做无赖式的辩护。在霍尔顿法官身上寄寓了作者多个层面的隐喻符号,涵盖了人性的、战争的、科学的、宗教的等多方面元素,尤其战争和科学的元素在法官的身上寓意的更为明显。
在这部小说中科学的元素几乎都集中在霍尔顿法官身上,他经常长篇大论,用大家似懂非懂的科学原理,把别人讲得云里雾里,他用各种知识和各种人打交道,他对州长用着别人听不懂的语言交谈,他和医生用拉丁文谈交易,骗得医生的好感;他甚至能把敌人忽悠成熟人,他对前来滋事的墨西哥中士大谈:“古代以色列人失踪的部落、希腊诗人的某些篇章、关于地质灾变后种族在分散与隔离中的繁衍情况的人类学推断,以及关于气候和地理对种族特征的影响。”[1]96
他给自己的枪都用古典的拉丁文字命名,他对远古人留下的所有的东西都感兴趣,俨然一个考古学家,对着文物素描、记录、整理:“然后他盘着手放在大腿上坐下,似乎对这个世界心满意足,仿佛创世时参考了他的意见。”[1]160
但是他每次记录好古物,他都将这些珍贵的历史文物付之一炬,完全毁灭。那些岩石的壁画,不能烧毁的也要完全刮掉,正如他自己所说,要打算将这些东西从人类记忆中抹去,这是一种怎样的踌躇满志为我独尊的心里。仿佛整个世界都在他的手中:“任何存在之物,他说。天地万物,只要不为我所知,其存在就未得到我的准许。”[1]220
这种狂妄的自信和膨胀的极权欲望,正是美国西进运动中民族心里的象征,这种象征来源于科学发展的心理基础,科技进步创新不仅给人和国家带来巨大的财富,同时也给这个强大的民族带来了征服世界的勇气和野心。法官就是科学知识的巨大变种,是强悍民族统治世界野心的寓言,法官认为自然虽然强大,但科学能征服自然,他说:“唯独自然能奴役人类,只有当存在的每一种事物都被弄清楚了,明明白白地暴露在他面前,他才有资格做这世界的宗主。”[1]220在法官的内心深处,认为自己有能力弄清这个世界,所以他才是世界的最高统治者,正是由于这种强大的自信心理,才促成了统治世界的野心的膨胀:“一个人若能面对世界之挂毯,从中抽出秩序之线,仅仅因为这一个决定,他便能掌管世界,而且只能通过这样的方式,他才能实现对自身命运的掌控。”[1]221
从霍尔顿法官身上,我们不难看出作者隐喻了科学发展的两面性,即在提高人类的生存能力的同时,也使得人类的野心和贪欲攀升到虚妄的极地。从历史发展的规律看,每一次重大科技革命之后都必将爆发一场大规模的战争,这也是《血色子午线》让读者产生的联想,而霍尔顿法官成为战争的疯子也是自然而然的事了。
法官每次出现,作家都不厌其烦地描写他那巨大身形,无毛无眉的形象,仿佛是人类的一个巨大变种,所以他和小说里其他人物有着本质的不同:怀特上尉喜欢战争,是因为他军人的使命;格兰顿队长参加头皮猎人,是因为对财富的贪婪追逐;无名少年参加头皮猎人队伍是为了生存,他只要能活着,做什么都无所谓,譬如杀人;而霍尔顿法官就大不相同,他是战争的疯子,认为人类的最高境界就是战争,“法官说,战争经久不息,就像石头,人类怎样看待它都无所谓。战争从未断绝,在人类存在之前,战争就已在等候。终极的行当在等候终极的从业者。过去如此,将来如此。”[1]276法官把战争看作是人类游戏赌注的最高境界,是高于一切的神。
这便是战争的本质,其赌注在于游戏、权威性和正当性,三者缺一不可”。作家通过法官之嘴揭示了战争的真正面目:那就是打着正当的旗号,把人的意志捆绑在一起的杀人游戏,“战争之所以是终极的游戏,是因为战争最终是要将万物强行统一。战争是神。”[1]278
这个战争的疯狂崇拜者,最高的信仰不是上帝,而是战争。他认为只有战争才能主宰世界,才能掌控世界上所有生灵的意志,小说用法官这个象征性的人物揭露美国西进运动的本质,解构了美国西部神话历史的战争本质。战争使生命失去尊严,使人性跌破底线,是人的贪欲和野心膨胀到了极致,而美国的历史就是在不断扩张中强大起来的,它虽不是所有战争的实际参与者,却是所有战争的操纵者。
有的评论说,《血色子午线》是对越战的映射和批判,其实这部小说包含了对所有战争本质的揭示和批判。“作者以多种维度的叠加和融合为本书创造了巨大的文本容纳力和生生不息的解读可能性,任何孤立的解读面对本书,都会失语”[3]2。因此,对科学进程的警示和战争本质的揭露是《血色子午线》这部小说核心所在。可见,靠着科技的强大凭借战争征服世界的民族自大心理是导致西进运动中暴力行径的最重要的隐性原因。
三、血性历史与“天定命论”
所有的历史都是由胜利者书写的,而作家的重要使命就是把真实的历史从胜利者的官方历史中剥离出来,《血色子午线》这部貌似西部小说的反西部小说,揭开了美国西部神话光环之下的血性历史。“作为反西部小说,该书是文学作品中对美国历史上的边疆所作的最令人震撼的残酷的和血腥的描写。哈罗德·布鲁姆甚至认为这是20世纪最伟大的作品之一,也是在世的美国作家能写出的最好的东西。他使人不得不重新审视构成美国梦的命定扩张意识”[5],这句话道出了《血色子午线》创作的核心目的,重新审视美国历史发展中的民族精神,即“天定命论”,重新审视美国西部神话中美国梦,即命定的扩张意识,才能更好地反思美国历史发展和民族心理缺陷,揭示出导致美国西进运动和暴力发生的最隐秘的原因。美国西部神话的历史就这样在麦卡锡的血染的子午线上破灭了。
1845年,《美国杂志和民主评论》的主编奥沙利文在该杂志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首先提出了“天定命运”一词,其中种族优越论和扩张是其思想核心,他认为美国人肩负着上帝的使命,担当着消灭劣等民族、传播民主文明的重任,主宰和统治世界是上天旨意。美国人就是靠着这种天生民族优越感和天定命论,支撑了一个北美殖民小国发展成如今世界上最强大超级大国。“ 19 世纪 40 年代中期,西进移民洪流的前锋已经触及到墨西哥领土的许多地区。南部奴隶主急于向西扩展种植园经济,东北部资产阶级也渴求开辟西部广大的市场,双方找到了共同点,都迫切需要兼并得克萨斯。在这种需求的基础上,‘天定命论’应运而生。”[6]从本质上讲“天定命论”就是领土扩张的代名词,是给美国西进运动,明目张胆地抢占土地,公开大肆屠杀土著人找了一个名正言顺的借口。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麦卡锡为什么让霍尔顿以法官的身份出现在小说里了。美国的西进运动的历史说白了就是浸染着鲜血的不断扩张的历史,一直到冷战以后的美朝战争,印度支那战争,美越战争、海湾战争和现在的叙利亚战争,“天定命论”一直让美国扮演着世界警察的角色,而种族歧视也是美国当今社会一直无法消除的顽疾。
美国梦就是以上帝选民的责任与担当为基础,设定了一个美好社会的终极目标,“上帝特别眷顾并选择了清教徒,把他们安置在北美这块新大陆上,并赋予其特殊使命,要在这里建立‘山巅之城’。这是一个不同于旧世界优于英国的美好社会,这个社会不仅要成为基督世界的成功典范,而且是全人类的榜样。”[7]290,但是在追求美国梦的西进运动中,种族优越感埋下了种族歧视的恶疾,而上帝选民思想“为北美殖民地建立和发展提供了宗教依据,西进运动中诞生的‘天定命论’是‘上帝选民’思想的延伸,为西进运动和19世纪中后期美国的海外扩张提供了理论依据”[7]290。这些初次踏上美洲西部大陆的清教徒的“上帝选民思想”和“天定命论”思想,深深地根植于美国人的思想中,成为美国独特的意识形态,至今还影响着美国的内政和外交。
美国文坛是一个强调个性自由和生命尊严的地方,还有哪个作家能这样深刻地反省美国历史发展中的人性黑洞和自以为能主宰世界的贪婪野心呢?麦卡锡具备了这样的写作勇气。我们从《血色子午线》的人物性格的塑造上看到了“天定命论”的幽灵。这种戮力征战的心理,不仅给被掠夺者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也给经历那段历史的本国民众造成生活的困顿和精神的迷失,他误导国民走向罪恶和黑暗。我们不妨从霍尔顿法官和少年的微妙关系来解读美国历史和民族心理的顽疾。
有评论说读懂了霍尔顿法官,才能读懂这部小说,但是,笔者认为读懂了法官,还要读懂法官和少年的内在关系,才算真正读懂了《血色子午线》。这部小说有两个重要人物:一个是无名无姓的少年,一个是始终阴魂不散的伴随着少年的霍尔顿法官。小说主人公无名无姓,始终以孩子、少年,长大了的少年来称呼;少年少言寡语,连长相都模糊,他十四岁离家出走,四处流浪,做工、偷窃、打架、放火、坐牢,没有接受过教育,更没有是非选择,他可以参加怀特上尉的军事阻挠队伍,也可以参加头皮猎人,为了本能的生存,他甚至可以杀人放火。正如评论所说,他是被上帝抛弃的孩子,成为随波逐流的浪迹人间的混混。从表面来看,少年的出现仿佛就是为了用他的流浪旅途来架构小说,以他浪迹天涯的轨迹为线索组织故事情节,用他的经历来见证历史。和另一个重要人物霍尔顿法官比,少年的形象似乎苍白了许多,但是少年除了组织结构小说框架之外,似乎还隐藏更深的秘密,那就是少年和霍尔顿法官构成的紧张对峙的微妙关系。这种微妙关系寓意了美国社会的难言之隐。
法官身形巨大,滔滔不绝,形象刺目突出,表现出不容反抗的极权意志,和面目模糊、单薄瘦小、沉默寡言的少年构成强烈的反差,少年降生的那日正好是狮子座流星雨,也暗示着男孩是被上帝抛弃的散落在人间的流星,四处流浪的少年:“他蓬头垢面,不会写字,孤独流浪,但骨子有对暴力的盲目的嗜好。”[1]2
这大概也是被法官看上的原因。法官从何而来,没人知道,只知道他带着一个秘密的契约,仿佛是上帝身边那个位高权重因骄傲自大妄想与神同等而堕落成为魔鬼的撒旦,专门引诱人犯罪的恶魔。阴魂不散的法官每次在少年命运选择的关口,他都适时出现,引诱他一步步走向邪恶的黑暗。法官为了充实头皮猎人队伍,把第一次进监狱的少年捞了出来,少年走上更加残暴的杀戮之旅。在小说中故事情节有这样一个特点,只要是法官和少年同时出现的场景,少年仿佛被埋在法官的巨大阴影里,可有可无。作者在头皮猎人的整个行动中,只有法官、格兰顿等其他人的描写,而作为主人公的无名少年几乎成了隐形人,或者是头皮猎人队伍中的影子,主人公在小说的主要故事情节中隐遁了,甚至在将近上百页中都不曾有文字提到,但我们知道,那个少年一直都在。这样的小说创作手法是大胆的,也是罕见的,这是小说最难理解的地方。笔者认为作家这样结构他的小说是有其独特目的的。
法官除了杀人,就是滔滔不绝地为他的杀人辩护,找出一切正当的借口,他仿佛就是那个“天定命论的化身”,而那个少年象征美国的芸芸众生,所以他无名无姓,他随波逐流,没有生活的方向,但是作家用少年隐遁的沉默表达了对法官的不信任。他并不完全服从法官的意志,在头皮猎人遭到疯狂报复被打散的情况下,少年背叛了法官,但这种背叛不是反抗,只是逃离而已,少年却始终逃不出法官的阴影。在法官看来,少年的不信任就是对他权威的极大挑战,更何况背叛,所以幸存下来的少年被法官诬陷第二次关进监狱,他把头皮猎人的所有罪行都推到了少年的身上,以治少年于死地。正如他所说:“它上面每个地方都有独立自主的生命。独立自主的。为了使它属于我,除非我特许,任何事物都不许存在于其上。”[1]221“鸟的自由对我是一种羞辱,我要将他们都关进动物园。”[1]221
这种霸道和极权才是“天定命论”的真正本质,一个肿胀了统治欲望的极权者,自然要用暴力来征服和消灭一切不服从统治者的独立自由的生命。
少年一直活在法官巨大的阴影里,就像美国民族一直生活在美国西部神话和天定命论的历史阴影中一样。他对法官虽然嘴上说不怕,但是却怀着巨大的恐惧,甚至多年以后长大成人,还能在梦中感到法官的巨大威胁,少年直到被法官杀死都没能逃出法官的恶梦。法官和少年的关系寓意了西部神话中的美国梦是美国大众无法逃脱的梦魇,这大概就是麦卡锡创作的目的吧!“在那个梦境中,在后来的梦境中,法官确实出现了。除了他还有谁?一个步态蹒跚的巨大变种,沉默而安详。”[1]344“法官的影子笼罩着这个屈膝从事本职工作的人。他是一名用锤子和铸模工作的冷锻工……正是这位带着雕刻刀和錾刀的伪币制造者在向法官寻求恩宠,他正用熔炉里冷却的粗糙的矿渣打造出一张可以认得出的面孔。”[1]345少年的梦魇有着极强的象征意义,法官始终是一个无法证明来路的魔鬼,就像美国的民族优越感和天定命论思想,但这种治国的意识形态总归还有很多痴迷者,如那个跟在法官身边的白痴,和向法官寻求恩宠的假币制造者,麦卡锡用这两个象征的意向寄寓了深刻的讽刺和批判。并暗示这样的历史并没有终结。
读者都希望,那个长大成人的少年会从人性的黑暗中走来,结果他没有,或者他还没来得及,就被法官杀害了,被永远地消灭在黑暗之中。这其中无不透着对人类的失望和忧伤。
四、结语
我们说麦卡锡《血色子午线》血腥暴力的讲述是美国文坛上一个写作的意外,原因就在于这部小说“以一种史诗般壮阔的形式再现的却不是美国民族精神的浪漫传奇,而是历史的梦魇和民族的痼疾,它揭示了美国西部殖民历史的缘由和真正动机,颠覆了美国殖民历史的话语”[8],他用刺目的血腥和屠杀警醒后人,使人不得不重新审视美国历史中“天定命论”扩张掠夺的本质,他使人重新发现了一个民族铸就梦想背后的人性的残暴和黑暗。那个巨大、苍白、无发,如同巨婴的法官,那个自称永恒不死、不停舞蹈的法官,仿佛是美国民族精神上的一个巨大恶性肿瘤,成为美国社会难言的隐患。
当人们沉浸在科学飞速发展的巨大惊喜中和对科技创新带来的巨大红利的狂热追逐中,麦卡锡以小说的方式对科学的发展投以冷峻的目光,揭示其中对人类的致命伤害。这是所有传统人文主义作家身上不曾有过的新的元素,即科学人文主义思想。科学使人容易丧失理性,战争使人变得更加贪婪,这是人类发展史上的两颗定时炸弹。邓肯曾说隐喻不是一种文学手段,而是一种实际的意思,就是说寓言是一种本质的真实,麦卡锡通过塑造惠尔顿法官这样一个多符号的寓言式的人物向人们发出了预警。
麦卡锡的《血色子午线》从个体的角度书写人类,从未来的角度书写历史,从隐寓的角度书写自然,从文学出发,使科学人文主义思想达到了一个新高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