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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姐妹为照看房子反目闹上法庭

2018-08-14婉晴

女性天地 2018年8期
关键词:姐夫委托被告

婉晴

妹妹出國深造,房子和老父托姐姐照看

姜萍和姜霞是亲姐妹,老家在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农村。姐姐姜萍在哈尔滨工作,妹妹姜霞大学毕业后进入外企工作,之后在哈尔滨通过按揭贷款买了套房,并把父亲从老家接来居住。多年来,父亲为她们姐妹付出很多,母亲去世后也一直没有再婚,姜霞觉得自己一定得照顾好父亲的后半生,让父亲有一个幸福的晚年。

2009年,姜霞得到赴美国深造的机会,而当时她的房子还有10多万元贷款没有还完。姜霞给姐姐打电话说:“姐,我要出国读几年书,将来时机成熟,可能移民美国,我不舍得卖我的房子,你帮我打理着,只要你和姐夫能把咱爸照顾好,我如果不回来了,房子就归你!”

姜萍爽快地说:“你放心吧,房子我给你照看着,将来如何处理听你的安排!”姜霞说:“姐,我最不放心的是咱爸,他都60多岁的人了,孤孤单单一个人,你多替我尽尽孝!”姜萍说:“照顾好咱爸也是我的责任,你放心吧!我想好了,你出国后,我就搬过来和咱爸一起住,我那套房租出去。”

出国前,姜霞和姐姐签了份《委托保管协议》,并对协议进行了公证。协议中写明,2009年8月至2013年12月,姜霞出国读书期间无法对房产进行管理,委托姐姐姜萍全权管理房产相关事务,包括还贷、出售、租赁、抵押等,支出和收益由姜萍管理。

到了大洋彼岸后,姜霞专心做学问,每周和家人视频通话。

姐姐对父亲未尽到赡养义务,妹妹决定收回房子

2010年7月的一天,姜霞与姐姐视频通话后,想和父亲说说话,姐姐却说:“咱爸想家了,非要回老家住段时间,我拦也拦不住,过段时间我再把他接回来!”可是没想到,半年过去,姐姐一直没把老人接回来。姜霞给父亲打电话,父亲只是说:“我一个人过得挺自在,就不麻烦人家了!”姜霞从父亲的话里听出些许不满,到底是什么让老人不痛快呢?

姜霞转而问姐姐:“咱爸到底怎么了?他怎么不愿到哈尔滨和你们一起生活?”姜萍叹气说:“咱爸和你姐夫脾气不对,两人都看对方不顺眼,我夹在中间难做啊!”姐姐的话让姜霞心里沉甸甸的,其实她也不太欣赏姐夫,姐夫头脑精明,对利益看得很重,当初她和姐姐签协议,也是出于对姐夫的不信任。

随后的假期,姜霞回国,直接回到齐齐哈尔老家陪了父亲一周。她几次打探,父亲终于说出他和姐夫之间的不快来。有一次,姜霞的姐夫从外面喝酒回来,带回半瓶没有喝完的五粮液,饭桌上大姐把那半瓶酒拿了出来,结果被姐夫拦下,换成了二锅头。就是这件事,让父亲伤透了心。老人愤愤地说:“就他那半瓶破酒还掖着藏着,我才不稀罕呢!”从那以后,姜霞没再劝父亲到哈尔滨去跟姐姐一起生活。而让她更不快的是,姐姐几个月都没给父亲一分钱的生活费。

回美国前,姜霞给父亲留下一笔钱当生活费,然后去了趟哈尔滨,在姐姐家住了一晚。在与姐姐的聊天中,姜霞得知,姐姐又投资了两套房子,因为要还房贷,姐姐说手头一直很紧张。看着姐姐哭穷,姜霞反问:“手头紧,那咱爸那点生活费就不用给了吗?”姜萍听出妹妹话里的不满,连忙解释说:“等我手头缓缓,爸的生活费照样给!”

回到美国,姜霞继续攻读学业。2014年,她完成学业后顺利留在了美国工作,并建立了自己的家庭。事业稳定又有了家,可她最不放心的仍是年迈的父亲,而姐姐对父亲的照顾却越来越不上心。最让姜霞生气的是,姐姐、姐夫坐拥几套房产,却一直住在她的房子里,她想把房子租出去,租金用来当作父亲的生活费,可她催了姐姐多次,每次都被姐姐以各种理由拒绝。

2017年国庆节期间,姜霞回国公干,顺便看望父亲。她从父亲口中得知,姐姐居然三个月没回家看望父亲了,平时也很少打电话,半年没给老人一分钱。这让姜霞非常气愤,她决定跟姐姐摊牌,让姐姐一家从她家的房子里搬出去。

10月6日,姜霞来到哈尔滨,把姐姐约了出来,郑重地和姐姐谈房子的事情。妹妹下了逐客令,姜萍很不高兴地说:“你们两口子在国外挣的是美元,还缺那点房租钱嘛!姐手里是有几套房子,可还贷压力很大,借你的房子住住怎么了?”

姜霞说:“姐,咱们可是有言在先的,如果这些年你对咱爸尽到义务了,我把房子给你都成,可你看看,咱爸现在过的啥日子,邻居们都说咱爸这俩姑娘都白养了,一个都指望不上……”说到动情处,姜霞眼圈红了。

姜萍说:“咱爸打小就偏爱你,该多尽义务的是你,你跑到国外躲清静,养咱爸的事情都推到我身上,咱爸那个倔脾气你又不是不知道,他和你姐夫合不来,我能怎么办?”姜霞说:“在照顾爸这件事情上我有很大的责任,我没法在他跟前尽孝,就在物质上多尽些心意。你们一周内从我房子里搬走,不能再等了!”

姜萍说:“哟,还给我下最后通牒了,要我搬出去可以,但我有两个条件,一是把我替你还的房贷还给我;二是我替你保管房子8年,你得付我保管费!”姜霞生气地说:“你替我还的房贷我会一个子也不少地还给你,你住了我8年的房子,省了10多万元的房租不说,还让我付你保管费,你好意思说出口?”姐妹俩互不相让,最终翻脸。

是保管还是委托,法官一锤定音

随后,姜霞把姜萍告上了法庭,请求法院判令姜萍一家搬出她的房子。姜萍对妹妹提出反诉,请求法院判令姜霞偿还她代其支付的房贷,并支付替她保管8年房子的费用8.8万元。

2018年3月28日,哈尔滨市道里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姜霞此时身在国外,全权委托律师出庭,姜萍一个人出现在被告席上。

法庭上,姜霞的律师提出,当初原告让姐姐搬到自己的房子里住,是为了方便照顾父亲,只能算暂住,不是保管,更不存在什么保管费。姜萍拿出和妹妹签订的《委托保管协议》,认为自己不但替原告还房贷,还打扫卫生、照看房子,忠实地履行了保管责任,自己只照顾了父亲一年,没完成妹妹的托付,因此没有主张房子的产权,而仅仅是索要8年保管费用。

姜霞的代理律师说,在法律上,保管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委托,仅限于照看物品,超出照看物品之外的就是委托,很多时候,委托需要以保管为前提,比如帮别人从存折里取钱,首先需要帮别人保管存折,但因为要做的事情超出了保管范围,此时就不算保管,而属于委托。原告让姐姐一家住到自己的房子里,是保管还是委托,取决于两人签订的《委托保管协议》。如果原告只是让姐姐在她出国期间打扫卫生、看管安全,那就是保管。然而,从她们签订的《委托保管协议》中不难看出,原告让姐姐做的并不仅仅是照看房子,还有还贷、出售、租赁、抵押等跟房子有关的事情,这个范围远远超出了照看房子,因此属于委托合同。被告姜萍一家超过约定的期限仍然居住在原告的房子里,属于侵犯原告对房子的居住权和使用权,可以要求被告赔偿相应的损失,但念及亲情,原告只要求被告一家搬出去,搬出去后原告会及时偿还被告先期支付的房贷。

2018年4月26日,法院下达民事裁定书。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签订的《委托保管协议》期限已过,被告姜萍一家须一周内搬离。虽然双方签订的书面协议有“保管”二字,但实际上更侧重委托,因此,被告无权要求保管费,但办理房子相关事务的合理支出,包括代为偿还的贷款,原告应在被告搬出后予以偿还。

判决书下达后,姜萍没有提起上诉,房子的争议也画上了句号。承办此案的法官提醒说,我们平常出远门,请亲友帮忙照看房子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保管或委托。需要注意的是,不管是保管还是委托,最好事先约定期限和报酬,避免事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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