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史:惊天盐政案
2018-08-12马伯庸
马伯庸
历史上有许多花样百出、离奇万分的案件,今天拿出来说说,很值得引以为戒。从古至今,商人牟利的案例不胜枚举,就拿古老的盐业来说吧,盐商们挖空心思地套用各种作弊手段,其中有—桩发生在清代嘉庆年间的盐政案,那作弊手段可谓“创意满分”。
时间:清代嘉庆年间
案发地点:长芦盐场(中国四大盐场之一,原来归沧州长芦盐运使管辖,后来改成了天津)
背景
清代的盐政和明代一样,商人需要购买盐引(即销售许可证)去盐场换取等量盐货,再运去全国各地按规定价格销售。从雍正年间开始,每一张盐引可以换取300斤基本盐,再加上盐引所属区域的盐耗。比如说,直隶盐引,要加10斤盐耗;河南盐引,要加15斤。盐商手持盐引,从盐场换回生盐之后,需要在盐坨(此处是地名,在东浮桥南到季家楼村的滩地上存放盐坨,故而得名)雇佣人手,分割打包,谓之“筑包”。每一包盐,要和一张盐引+盐耗相当。比如你手里有一张直隶发的盐引,那你筑一包就是310斤,可以少,不能多。筑完包,盐商把这些运到长芦批验所,交由官府检验。
从盐商的角度来说,筑包当然是越重越好,能多夹带一斤,自己就多赚一斤的利润。他们一定会无所不用其极地钻空子。因此官府对筑包的重量监督很严,筑完之后,要进行“秤掣”。
一般盐商的作弊手段,无外乎盐包夹带,贿赂掣签官吏等,很少有人对大盐秤有什么想法。因为批验所的秤,用的是工部制作的标准砝码,精铜质地,上面还刻着年代和重量。这些砝码分为100斤一个,20斤一个,10斤一个,5斤—个。
案件详情
嘉庆十二年,长芦盐政重新检验了旧砝码,发现问题很大。官方标准是16两为1斤,而这些砝码却是以17两3钱为1斤。这可麻烦了,因为盐商是按16两1斤去卖盐的,从长芦买盐却按17两3钱为1斤买。大秤进,小秤出,利润巨大,这不挖朝廷墙脚嘛。于是长芦盐政申请重新铸一套标准砝码,是一套九块的:50斤砝码6块,10斤砝码1块,5斤砝码1块,13斤11两砝码1块。
可盐商们觉得这个方案太亏了。其中两个有力盐商樊宗清、查有圻,他们从天津运司衙门的靳书绅一路联络,把银钱送到了工部书吏韩咏昌手里。韩咏昌找到负责铸造砝码的工匠高文瑞,要他设法在砝码重量上造假,事成送他百两纹银。高文瑞觉得这事很简单,铸造时直接给每一个砝码增加了几斤。没想到工部检验细心,检查50斤砝码时发觉过重,索性全数退回,让他重新磨准。高文瑞没办法,只好老老实实按照订单标准,重新把九块砝码磨准。与此同时,他自己弄了点铜料,偷偷铸了10斤、5斤、13斤11两三个假砝码,增重合计6斤4两。工部这次检查九块砝码无误,由官员王朝兰装箱发运。王朝兰到码头时,夜色已深,便把砝码寄存在码头,准备一早出发。当时长芦盐政派来交接的人正是靳书绅。他伙同高文瑞偷梁换柱,把三块真砝码换成增重砝码。
这件事做得神不知鬼不觉。新砝码从嘉庆十二年九月二十日启用,一直用到嘉庆十七年八月,前后共五年。这五年里,凡是在长芦盐政过秤的盐包,每一包都多出13斤11两的法定便宜和6斤4两的非法便宜。加在一起,和原来的24斤其实所差无几了。
案件告破
砝码的问题,盐商们都心知肚明,谁也不去说破,大家开开心心运着盐包发财。一直到嘉庆十七年,才有一位叫李仲昭的御史揭破了此事,要求朝廷彻查。朝廷闻之震怒,一路查到底,所有涉事人员都捉拿深究。而对于盐商们知情不报的举动,朝廷也决定严惩,派出专业官吏仔细计算:使用伪码期间,一共运出去4843201份盐引,这些都能查到经手盐商,各家按份额交罚款。比如查有圻一家就占了571885份盐引,获利75620两银子,加罚五倍……你们自己算算吧。其他盐商缴纳的罚款,平均也有十几万两。仅此一案的罚款数额,也够嘉庆再吃饱一回了。
查有圻家也真是豪奢,兩年内就把罚款交清了,查有圻的老母亲还额外交了三万两,给儿子赎罪,免于流放。不过在道光四年,查有圻又被查积欠盐课二百万两,革去盐商资格,从此一蹶不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