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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性研究

2018-08-11鲁志杰

唐山师范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汉语词语概念

鲁志杰



国内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性研究

鲁志杰

(北京语言大学 语言科学院,北京 100083)

综观国内近30年名词性成分的指称研究,汉语名词指称的分类和句法表现成为汉语研究的一个热点。基于各位学者的研究角度不同的特点,以“理论内涵——运用研究”为线索,综述国内汉语名词性成分的指称研究现状和发展态势,同时对由此引发的一些核心问题进行思考,以期促进汉语指称研究的发展。

名词性成分;指称;定指;不定指;句法表现

一、 引言

词语和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一直受到语言学者的关注,涌现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指称(referentiality)问题涉及很多方面,与形态、句法、语义、话语分析、话语信息结构和认知都有关系[1]。若从陈平[2]通过对名词性成分的系统分析,提出了四对概念[3],即有指(referential)与无指(nonreferential),定指(identifiable)与不定指,(nonidentifiable)实指(specific)与虚指(nonspecific),以及通指(generic)与单指(individual)算起,名词性指称研究在中国的历程已经有30年,仍是一个比较年轻的研究领域。关于名词性成分的指称研究虽在概念内涵、系统分类、研究范围和研究方法上已有一定讨论,但还未形成一致性的结论,而汉语名词性成分的指称运用和应用研究,还处于探索和起步阶段,需要做更多的实践性研究以解决计算语言学和人工智能所面临的一些难题。基于此,本文以“理论内涵——运用研究”为研究线索,综述国内汉语名词性成分指称的研究现状和发展态势,旨在讨论学者们的研究热点、方法和理论建构等问题,以期促进汉语名词性指称研究的发展。

二、 综而观之

讨论词语和所指对象之间的关系的“指称”(referent)早已提出,在逻辑和哲学中,罗素认为指称是词语形式所具有的属性,而Strawson则强调指称的语用性质,认为指称是人们使用词语所做出的行为,应归入词语的应用范畴[4]。语言哲学家所说的有指成分,指的是存在于现实世界中的某个事物[5]。而语言学家则认为,无论是存在于外部客观世界的事物,还是语言构建的篇章话语或是发话人自己的思维空间中的事物,只要符合一定的条件,都可以看成是有指成分[4]。在语言学中,Donnellan讨论了指称和有定性分布[6],认为言者在会话中会使用明确的描述,以使听者可以从中辨认出他所谈论的对象用来指称某人或某物。

国内汉语名词性成分的指称研究[7,8],基本上都是采用陈平在2003年研究出的体系和研究框架[9],分类和层次性可谓是大同小异,任绍曾更是指出名词词组与其指称语段具有极为复杂的语义关系[10]。汉语学界对名词性指称成分的讨论不断深入,学者们对一些问题的看法有所差异,但这对理论的完善是十分有益的。国内名词性成分指称研究的一个显著特点是,理论探讨比较深入,运用研究仍在讨论,应用研究却未展开。具体有如下的表现:(1)对于指称的概念,学者们讨论得比较激烈,确定了一些分类的标准,区分了语义上的指称和语用上的指称;(2)对汉语实际情况的观察、分析和解释做了深入的研究,对研究方法的探讨做了一定的尝试;(3)这一阶段的应用研究不足,很难服务于计算语言学和人工智能中的语言处理。

三、 名词性指称的理论研究

对名词性成分的指称的研究为我们观察和分析汉语中的语言现象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首先,我们需要对理论内涵做进一步的梳理,明确界定相关概念,为指称性问题的横向拓展和纵向深入奠定基础,学者们的讨论主要集中在与指称相关的概念、层级分类这两个方面。

(一) 对于“指称”的认识

名词具有三种语义功能:指称实体、表示名称、表示属性。汉语的指称没有定指与不定指的形式标记,要确定某个词性成分起哪一类指称作用就会更加困难些。

1. 与指称相关的一些概念

首先,关于指称的概念。对于指称问题,有四种研究角度,分别是逻辑和哲学的角度、语义学的角度、语用学的角度和话语分析的角度。逻辑和哲学将指称视为词语形式的属性,主张起指称作用的语言符号具有“意义”和“所指对象”者两层意思,研究指称,也就是研究二者的关系,探究其表现手段和方式[11]。从语义学的角度观察,语义上的指称,指的是语言中词的指称性,包括名词、动词、形容词和副词等[12]。语用学的角度认为,指称是指特定的篇章中某个名词词例与所指物之间的关系[13],存在于一定的语境之中,我们可以用语言表达这一实体,简而言之就是研究言语中特定词语的指称性,看在具体的语境中是如何使用的[14]。从功能语法的话语分析角度,指称指的是篇章中某个名词性词语与其话语所指物之间的关系[13],指称词语的使用目的是重点研究的对象。

其次,指称成分与非指称成分的区分。指称成分,是话语中用于指称实体的名词词例,是指称实体的成分,实体包括语境中的实体和可能存在的实体;非指称成分,话语中不指称实体的名词词例,表示的是名称和属性的成分[13]。

再次,从认知角度谈事物的映像与语言表达的关系①。可能世界的每一个事物在人们头脑中都有一个对应的映像,我们的语言表达式所直接描述的是说话人思维世界中的事物映像,而不是现实世界中的事物,语言表达式所对应的其实是可能世界的映像和思维世界中的对象的映像。语言表达式所指对象的“有定”和“无定”是它所指映像的一个性质,典型映像的性质取决于我们的对世界的认知,单元映像和全集映像是独一无二的②,因此是有定的;类元映像彼此混同③,是无定的[15,p7]。

最后,对有指和无指概念的讨论。陈平系统分析了与名词性成分(包括人称代词和用作名词的“的”字结构)相关的四对概念的含义及其相互关系,重点指出了在语言形式表现上汉语名词性成分的定指与不定指的区别,如果名词性成分的表现对象是话语中的某个实体,称该名词性成分为有指成分,否则,称之为无指成分,他认为有指成分可以用种种方式加以回指(anaphoric reference)[4]。从形式语法的角度讲,区分有指和无指成分的形式标准分别是定冠词the[16]和不定冠词a[13],当说话者心中知道某个词组所指示的对象时,该词组是有指的,当说话者不用该词组来指任何对象时,就是无指的。张伯江则从语义的角度出发,认为有指成分着重表现词语的外延,无指成分着重表现词语的内涵[17,p193]。刘顺重点讨论了无指的概念,他将名词性成分的无指义分为不指义和非指义,其中,不指义是名词性成分在话语中表现出的与其所指对象密切相关的内涵意义,体现了交际者的话语策略;而非指义指的是,名词性成分在话语中既不表示其所指对象,也不体现所指对象的内涵意义,它的出现主要是句法结构的要求[18],正如王红旗所言,非指称成分在话语中并不指称实体[19]。

2. 名词性指称存在的问题

名词性指称在解释现实生活中的会话时,会出现逻辑上的矛盾,如厄勒克特拉(Electra)悖论[4]:Electra是希腊神话中一个国王的女儿,她父王被谋杀后,他的哥哥Orestes逃走后装扮成了蒙面的乞丐回来报仇,他路过Electra的住处讨水喝,Electra没有认出他,将他引入厨房。那么,此时的命题“Electra知道她的哥哥Orestes在厨房里”是真还是假?

前提:(1)Electra不知道厨房里蒙面的乞丐是她的哥哥;

(2)Electra知道她的哥哥是Orestes;

(3)在厨房里的人是Orestes。

结论:Electra既知道而且又不知道厨房里的人是她的哥哥。

根据指称对象相同的两个语言成分可以相互替换,命题的真值不会受到影响的原理,在Electra悖论中失去了效用。面对此问题,逻辑学者提出了内涵和外延的概念。对于一个语言表达式,内涵是它的概念或者意义,外延是它在可能世界中所对应的对象,可以把外延理解为对象本身,把内涵理解为对象所具有的定义性质[15,p2],从这一意义上讲,具有规约性的专有名词外延性最强,而回指性成分则具有高度的内涵性。

(二) “指称”的层级分类

陈平认为,只有有指成分才有定指与不定指的区别[20],这对概念涉及到的核心问题是发话人对于受话人是否有能力将名词性成分的实际所指事物从语境中同类事物中间辨别出来,张伯江则认为有定指与不定指是实指的下位概念[17,p193],二人对指称的分类不同,差别体现在无指成分的范围、实指和虚指的位置等方面。

陈俊和[3]着重于“定”(语法形式)和“指”(语用意义)概念:“定”可以分为“有定语法形式”和“无定语法形式”,“指”可以分为“定指”“不定指”“专指”“泛指”“特指”“非特指”。陈俊和与徐烈炯[21]的观点在有指、无指和有定、无定的层级上是相矛盾的,前者认为有定、无定是有指的下位概念,后者却认为有指、无指的上位概念是无定。

董秀芳[22]与徐烈炯在类指、非类指和有指、无指这对概念的层次性上也存有分歧,前者认为有指是类指、非类指的上位概念,后者认为非类指是有指、无指的上位概念。

王红旗认为有指成分可分为隐指成分和显指成分,定指和不定指是显指成分的下位概念[23]。

综合上述几家观点,可绘制“指称”的层级:

图1 “指称”的层级

(三) “指称”的表现形式

陈平从名词性成分的词汇形式着眼,把汉语中的各种表现形式归并为7组[2],详见表1。

表1 名词性成分指称的表现形式

张伯江认为上述汉语中与名词指称性质有关的7种主要词汇形式,可以表示无指成分的只有“‘这/那’+(量词)+名词”一种格式,其他都可以确认是有指的[17,p194]。他从汉语名词所能出现的所有句法位置,来观察无指名词的表现,指出表语、“定·中”结构、名词中心语和主谓谓语句中的小主语一般是无指的。张伯江总结了无指名词句法位置的优选次序为:表语>定语>名词中心语>主语>宾语[17,p199],无指名词只能受动量定语和时量定语修饰。王红旗[24]指出无指成分的识别,需综合考虑词语形式、句法位置、句子的情态和回指的方法,并对无指成分在话语中的作用进行了讨论,他认为,无指成分的语义功能是参与降低句子的及物性,服务于句子背景化的交际目的。

刘丹青提出了“光杆名词短语类指普遍性假说”[1],即在一切名词性单位中,其不带指称标记的NP都具有类指的指称义。他认为类指指向一个类或集合,其适合的句法环境是属性谓语而非事件谓语,汉语的类指NP主要以光杆名词短语的形式出现,“这”是类指话题标记。董秀芳认为汉语的光杆名词都可以表达定指和类指[22],类指用法又是更基本的,表达类指是光杆名词最本质的功能,但其表达不定指的功能则受到了限制。主语位置上不定指表达从可以用光杆名词或“有+光杆名词(+VP)”来表达变为一般采用“有+一+量+NP(+VP)”来表达,“一+量”可以看作不定指的标记。宾语位置上的不定指表达也从用光杆名词为常变为用“(VP+)一+量+NP”为常。

刘顺认为通指的名词性成分所指对象是整个一类事物,通指和特指构成定指范畴[25]。通指主要分布在抽象事件句、判断句、“有”字句、抽象的形容词谓语句的主语位置上。

四、 名词性指称的运用研究

对汉语名词性成分的指称研究,不但可以解决实际的问题,反而言之,可以通过运用的过程对理论进行检验。

(一) 研究的热点

1. 名词成分指称性的强弱

王红旗指出,“指示代词、人称代词、专有名词与普通名词指称性的强弱差别决定于它们本身的语义特点,即是否在词上具有潜在的指称唯一性”[14],这种唯一性在特定的语境中得以体现。

图2 指称词的指称性程度

越靠近“指示代词”方向,指称性越强。

张伯江认为,汉语名词的范畴性等级可以描述为:无定形式>回指性名词>回指性代词>零形回指>无指性名词[17,p192]。处于左端的形式实体性最强,名词典型的语法标记最丰富地集中在这种形式上,越往右的越受限制,处在右端的形式则不能附加任何语法标记。

2. 定指与不定指性质区别

汉语名词性成分的定指与不定指的区别在语言形式上表现在三个方面:(1)该成分本身的词汇表现形式;(2)该成分所带定语的性质,领属性定语具有强烈的定指性质;(3)该成分在句子中所担任的句法功能。陈平在讨论名词性成分的句法功能与定指和不定指关系时指出:“有的句子成分强烈倾向于由定指格式的名词性成分充当,而另有一些句子成分则强烈倾向于由不定指的名词性成分充当。”[2]

张泊江、方梅认为,名词性成分的指称性质(有指/无指、定指/不定指),是决定说话人采用VMN还是VNM语序的重要因素[26],当名词性成分为无指成分时,一般总是采用VMN语序。

3. 不定指成分出现的条件

不定指成分出现的语境条件为:在句法上,实体首次在话语中出现,没有识别线索;在语用上,发话人为了维护所指对象的面子故意让受话人无法识别某个实体。

(二) 研究的盲点

关于有指成分和无指成分的判断标准问题。有指成分可以用种种方式加以回指(anaphoric reference),而无指成分则无法回指,但也并非完全是这样,还需要进行深入的研究。

语境对于名词性成分的指称十分重要[27],归入无定和不定名词短语的词语,既可以是有指,也可以是无指,这是由词语本身的语义属性和语境所决定的[4],还需要关注言者的意图和言者在话语环境中使用有关词语的目的。名词为什么会有如此多的指称类型,是如何实现的?这一问题目前还没有得到解决。

五、 结语

综观汉语名词性成分指称研究,我们认为,现在的研究仍处于实践和探索阶段,许多问题还值得讨论,例如对回指形式的研究、篇章照应与形式选择的研究、零形主语指称转移的研究等。本文将研究的热点与不足具体地呈现出来,以期给国内汉语名词性成分指称研究提供一些参考,从而促进国内指称问题研究的发展。

[注释]

①映像,是指现实世界中的具体事物和抽象事物在思维世界中的一种存在方式。

②具有自身的特征,其区别作用可与其他映像相区分的映像,称之为单元映像。

③类元映像是与单元映像相对的概念,指的是彼此混同,无法区分的映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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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校对:郭万青)

ADomestic Study on Nominal Elements’ Referentiality

LU Zhi-jie

(Faculty of Linguistic Sciences, Beijing Language and Culture University, Beijing 100083, China)

After being studied for thirty years in China, the study on referentiality of nominal elements became a hot issue, especially about its classification and syntactic representation. A review is made about referentiality in China by discussing the essence of the theory and the application of referential study. At the same time, some core issues are put forward for discussion in order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Chinese reference study.

nominal elements; referentiality; identifiable; nonidentifiable; syntactic representation

H146.3

A

1009-9115(2018)04-0001-05

10.3969/j.issn.1009-9115.2018.04.001

2018-01-03

2018-04-12

鲁志杰(1990-),女,河北承德人,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汉语句法语义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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