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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十年“开门办会”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实践成果
——福建省泉州市法学会“开门办会”工作纪实

2018-08-08陈春华郑文平通讯员尤燕君

21世纪 2018年7期
关键词:法学会办会泉州市

本刊记者/陈春华 见习记者/郑文平 通讯员/尤燕君

党的十九大进一步推进全面依法治国重大举措,为全国群团组织明确了前进方向,注入强大动力。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为契机,《人民法治》记者走进泉州市法学会,探寻其坚持十年“开门办会”的精髓所在。

泉州市法学会于1987年3月31日依法成立,2005年9月29日正式由市司法局移交市委政法委主管,至今已召开四次会员代表大会,历经四届理事会。2007年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12个县(市、区)法学会全覆盖,现有注册会员3585人,团体会员单位7个,专业研究会7个,内设机构有办公室、《泉州法学》编辑部、会员之家等。

开展应用研究是法学会区别于其他群团组织的显著标志。十年来,泉州市法学会组织引领基层法学会、专业研究会找准定位,靠前站位,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术研讨、法学交流、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开展多学科、多层次、宽领域的应用法学研究和地方立法起草、论证,组织法律专家学者参与执法督查和司法改革创新工作,吸引、凝聚了一大批法学、法律工作者投身于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发挥了良好的引领、协调、推动、服务的导向作用。

泉州市法学会坚持十年“开门办会”。2016年12月22日,泉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锦明到任后即带领相关科室人员前往法学会调研。林锦明书记在听取法学会工作汇报之后,充分肯定法学会十年来的工作成绩,同时要求法学会要整合人民团体组织的资源,建立与社会管理创新相适应的系列服务体系,把广大会员的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法学会的创造性发挥出来,同心协力,自加压力,群策群力,激发工作干劲,着力发挥群团优势,注重改革创新,不断释放法学会工作活力。

所谓的“开门办会”,就是贴近广大会员,保持人民团体根植于基层的本色。作为人民团体的法学会,工作上与党政部门有交叉,业务上与政法部门有交集,如果出现脱离社会办会,法学会就容易出现机关化、行政化等问题,“开门办会”,就能把法学会服务工作走出来,走向基层、走进社会,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法学会一以贯之的工作主线,泉州市法学会负责人如是说。如何才能更好地“开门办会”服务社会呢?泉州市法学会积极创新发展思路,通过“联合、联办、联创”的方式,实现“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实践成果。

安溪县法学会开展“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

同心协力“联合办会”增添动力

十年来,泉州市法学会聚合众力,融合众智,把联合推动应用法学研究作为主业和中心工作,始终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全市经济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谋划,始终把研究的重点放在服务“平安泉州”“法治泉州”的实践中去推进,形成高质量的立法建议、工作建议、司法建议等,为党委和政府决策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工作参考,有相当多的成果被采纳并进入决策层。法学会主动与市人大、市法制办、市委政法委等单位开展横向联合,进行立法前期调研,并在《泉州法学》会刊增加相应的专栏,开展“我为立法建言”活动,围绕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名城保护等方面提出立法项目建设。在第二十三次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总结讲话中肯定了泉州市立法工作,他指出:“《泉州市海上丝绸之路史迹保护条例》加强‘海丝’史迹保护,彰显地方特色。”据悉,这是在改革开放以来泉州立法工作得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首次肯定。法学会通过联合推进应用法学研究成果及时转化,为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提供决策依据,更好地推进“平安泉州”“法治泉州”,服务地方立法。

好风凭借力,合力正当时。法学会采取将“走出去”“请进来”相联合的办法,坚持借鉴并重,促进联合。认真做好全国性、区域性、省市级论坛、征文、课题、研究成果等申报评选学术活动的组织发动、督促跟进、筛选报送等工作,及时跟踪、动态掌握各项学术活动的获奖情况。法学会派会员参加中国法学会举办的“地方法学会研讨会”“地方法学会工作论坛”“全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会议”“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等一系列研讨活动。组织青年会员参加“中国法学青年论坛”“董必武青年法学成果奖”等学术活动,组织以“创新工作思路、服务‘五个泉州’”为主题的法治征文活动,助推地方法治建设。

法学会还加强与有关部门、媒体和社会力量的联合合作,主动送料,请记者用他们自己的视角讲述法学会的故事。

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律咨询中心副主任任伊珊一行来到泉州调研涉法涉诉信访改革

自加压力“联办办会”形成合力

面对群团组织工作开展不平衡,活动开展参差不齐的问题,泉州市法学会深刻领会群众性是工作的根本特点,牢固树立一盘棋意识,上下互动,协同推进,形成合力。法学会积极联办普法和送法下乡以及青年志愿者法治宣传基层行等活动;参与联办法治书屋、法治橱窗、法治文化长廊、法治广场、法治公园等法治宣传阵地,使得宣传内容简明、醒目、生动、有趣;联办面对社会特殊群体的法律服务和法治教育,增强普法实效。法学会还经常组织走访会员单位和高等院校,共商共建联办事宜,携手促进,良好互动。十年来,按照“统一计划、分级实施、面向基层、常态合作”的联办思路,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先后联办150场次“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进机关、进党校、进课堂活动,直接受众近10万人次。

群策群力“联创办会”焕发活力

泉州市法学会通过积极争取省法学会和省、市新闻出版部门的支持,《泉州法学》于2008年获福建省新闻出版局批准为内部资料出版物,时任中国法学会会长韩杼滨为内刊题写刊名,《泉州法学》编委会不定期召开座谈会总结三级联办办刊经验,分析导向,面向实践,提高质量。学会及各专业研究会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联创办好法学会会刊和动态,及时刊登各地应用法学研究文章,办刊质量和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从而提升了会刊的社会影响力。《泉州法学》每期紧扣法治建设热点及聚焦一个主题,突出地方法治建设针对性、应用性,及时策划了一大批正确导向、贴近基层、文风清新、会员喜爱的优秀文章,全年向有关各界发放8000余册;编印学术研究论文专辑8本,编发180期《泉州法学会动态》,率先在全省编印出版《法学会工作有关材料汇编》,内容共计128页10万余字。

经过十年坚持不懈的努力,中国法学会、福建省法学会、福建省社科联和泉州市委、市政府以及市委政法委对泉州市法学会予以充分肯定。2007年在全国地市法学会建设工作会议上法学会原会长骆灿堂作题为《加强学会建设,繁荣法学研究》的工作经验介绍。2009年、2012年分别两次被中国法学会授予“全国法学会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被全国“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组委会评为先进组织单位,并连续多年被福建省法学会评为“先进集体”,被泉州市委宣传部评为“社会科学普及先进集体”,被泉州市社科联评为“先进学会”,《泉州法学》会刊在全市社科类刊物评比中荣获名次。

泉州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何敬锡告诉记者,“开门办会”要走的路还很长,但要抓住“开门办会”的生动实践,使法学会做到“三不脱离、两个落实、一个抓好”的工作目标,即不脱离党委中心工作、不脱离政法工作特色、不脱离法治泉州建设和人民群众需求,落实学术研讨、落实应用研究,抓好法学会机关自身建设。不负使命,不忘初心,锐意进取,进一步提升全市应用法学研究和学术工作水平,打造一支有较强“引领力”“凝聚力”“创造力”“协调力”“执行力”的法学研究队伍,为建设“创新、智造、海丝、美丽、幸福”的现代泉州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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