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与学子:两岸院校法学交流正酣
2018-08-07张纯
本社实习记者 张纯
1989年8月,北京的盛夏季节,一位名为潘维大的台湾青年,怀揣着对这片热土的憧憬与向往,第一次踏上令他魂牵梦绕的大陆。初到北京,作为游客的他喜欢到处走走看看,不亦乐乎。“那时候北京大学的教室宿舍还是筒子楼,人们在走廊里炒菜煮饭,所以哪一家吃什么,邻居们都能闻得到。当时的北大教授一个月的工资差不多100元,将近30年过去了,跟现在是上百倍的差别!”30年后的今天,已成为台湾东吴大学校长的潘维大回想起第一次到大陆的点点滴滴仍然记忆犹新。
1987年,海峡两岸打开往来之门,两岸法学交流开启了新的篇章。古人云:“三十而立”,三十年的光阴足以让一个人成长起来,撑起一片天,两岸院校法学交流的合作何尝不是如此呢?如今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合作已经30周年,东吴大学在其中的作用功不可没。自1990年以来,东吴大学即开始拟定两岸法学交流合作的计划,夙夜匪懈,全力推动中华法学精神的培育。潘维大告诉记者:“三十年前,大陆的图书馆和书店里鲜有除了教科书以外的法律书籍,而现在的书店里,任何法学领域,抑或是小题目都有不同的人在研究,真是天壤之别。”这是我国建设法治社会的一个缩影,从中我们可以看到法学精神之树已经在中华大地生根发芽并茁壮成长。
东吴大学 开辟先河
东吴大学,历史悠久,走过百年历程。1915年东吴大学法学院在上海成立,这所民国时期的中国顶尖法学院,是亚洲的第一所比较法学院,培育了非常多的比较法学与国际法方面的人才。在八九十年前,东吴法学院的学分就已经被美国优秀的法学院所承认。设在海牙的国际法院,一共有过六位中国法官,从1956的顾维钧到1993年的李浩培,无一例外都是东吴法学院的教授或毕业生。
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潘维大告诉记者:“三十年前,大陆的图书馆和书店里鲜有除了教科书以外的法律书籍,而现在的书店里,任何法学领域,抑或是小题目都有不同的人在研究,真是天壤之别。”图为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接受《民主与法制》周刊记者采访 。 李天琪摄
1987年,两岸开放民间往来后,东吴大学率先引导两岸法学界共聚一堂,开两岸法学交流之先河,并成为两岸法学交流的领航者。东吴大学法学院前院长程家瑞教授是两岸法学交流之拓荒者,他回忆了1990年4月,他首次带团来北京参加“世界法律大会”的情景,“参加在北京由最高人民法院与中国法学会所举办的‘世界法律大会’,让我有机会在人民大会堂聆听中央政府政法领导的谈话,深切感受到一股中华民族正在复兴的信息,使我坚定了信心,唯有全力推动两岸法学全面交流与合作,才能凝聚成为中华民族再度复兴的一股新动力”。回到台湾后,程家瑞得到了时任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的大力支持,随即拟定了短、中、长期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计划。现任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也身体力行,在2000年以后两岸后续的开拓工作上贡献至大。
2016年东吴大学暨法学院共同举办的“百年院庆庆祝大会暨学术研讨会”上,大陆近百名专家学者与会,反映了东吴大学法学院在过去30年中对两岸法学教育交流与合作所推动的成果,获得了大陆各院校的高度肯定。实际上,不只是东吴大学,海峡两岸有许多著名的大学,都有着共同的历史和文化基因,在岁月的洗礼中一脉相承。而此次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上,有来自海峡两岸240多位法学专家和学者参加,更是两岸亲情血浓于水的体现。
时光如梭 硕果累累
海峡两岸虽自1987年开启往来之门,但大陆与台湾法学界正式展开具有规模性的交流,则始于1992年11月23日由台湾东吴大学发起的“第一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
1991年,台湾东吴大学法律学研究所开始全力执行两岸法学的短、中、长期的交流与合作计划。彼时,东吴大学法学院成立了“大陆政法资料中心”,为两岸法律的比较研究跨出了重要的第一步。随后,经过两年的计划与筹办,东吴大学于1992年在台北召开了“第一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在此次会议上,大陆方面由时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陈光中率领11位法学界的领军人物参加,使两岸法学历经40余年的阻绝后,又重新开始走向双向互谅、互助、互信之道路,为两岸法学交流与研究翻开了新的一页。
1993年8月23日至25日,由中国政法大学举办的“第二届海峡两岸法学学术研讨会”在北京举行。此次学术活动是半世纪以来两岸法学界首次在北京开会,大陆方面极为重视。会议于8月23日上午9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台湾东吴大学校长章孝慈和东吴法律学研究所所长程家瑞,率领了100多位台湾法学界代表赴京与会,盛况空前。自此之后,两岸法学交流开始如火如荼地积极开展。
>>东吴大学历史悠久,走过百年历程。图为东吴大学旧址。
2000年之后,两岸法学学术交流开始走向各法律学科专业化的合作研究模式。最为典型的代表,一个是两岸公法论坛,另外一个则是两岸的民法年会。在当时的台湾东吴大学法学院院长潘维大与时任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王利明的共同推动下,2003年11月,“第一届海峡两岸民法典理论研讨会”在山东烟台举行,与会专家达到500人。迄今为止,这一个以民法典为主题的两岸民法研讨会,已经连续举办了16届,对大陆民法典的立法有着重要的贡献,并且紧密联系了两岸民法学界与实务界的情感。
如今,两岸法学界在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司法执法等各领域均开展了交流合作,并且签订了许多合作协议。其中,中英文法学书籍的交换与互赠,是最值得一提的花絮。“上个世纪80年代开始,大陆恢复了法学教育,各法学院系对法学参考书需求甚多,‘东吴大学章孝慈先生学术基金会’与‘终会发展基金会’,执行‘捐赠大陆大学院校法律系法律书籍案’多年,受赠的大陆院校达到40余所,东吴大学还号召教师捐赠书籍,也获得了教师们的大力支持。”潘维大对记者说。
加强交流 消除误解
几年前,台湾综艺节目中某教授“大陆人民吃不起茶叶蛋”的言论一经播出瞬间成为网络焦点,引来网友们的强烈围观。“茶叶蛋”一词连续多日占据微博热搜排行榜前列,网友们纷纷晒出以茶叶蛋“炫富”的照片,“茶叶蛋”变成了“奢侈品”和“炫富神器”。这一事件虽然只是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和笑柄,但折射出两岸相互了解上和认知上的欠缺。天津市台湾研究协会邵宝明指出,台湾青年一代与他们的祖辈父辈成长环境截然不同,一部分岛内青年对中华文化意识淡漠,所以加强两岸青年的交流,唤回台湾青少年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将成为大陆方面认真考虑的问题。
青年是国家的希望,是中华民族的未来,是推动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的主力军。在海峡两岸青年法学交流与合作中,台湾高校是交流的核心主体,近年来也受到了大陆高校的重视与推广。在2005年,中国政法大学就联合两岸六所高校组成了“两岸青年法学学子交流研习营”。在此次主题为“消除误解、加深理解”——两岸青年法学学子“手牵手”的活动中,辅仁大学公法系的研究生施裕琛告诉记者:“我是第一次到大陆来,大陆跟我们想象的完全不一样。北京进步很快,跟以前书本上说的更不同。”辅仁大学财经法律系的冯久媛同学表示,自己也是第一次到大陆来,经过这几天的参观学习,她感到“北京真的很不错,和台湾一样好”。中国政法大学臧敦建向记者袒露了他和台湾学生交流的心得:“这么大规模的交流还是第一次,以前了解的不多,还以为台湾学生和大陆学生存在很大差别,现在发现无论在生活方式还是思维习惯上,我们都非常相似。”老家山东的臧敦建说,许多台湾学生对大陆充满了好奇,但也有很多误解,“之前他们以为山东的馒头硬得能砸死人,等我们在一起吃饭时,他们看到香喷喷的白面馒头时,惊叹不已。”
2017年是两岸青年学生交流收获颇丰的一年,由中国法学会主办的两岸青年法律交流研修班在郑州开班,吸引了来自台湾多所高校的学生代表以及部分青年法律工作者参加;海南大学与中国文化大学(台北)共同举办了“两岸法学博士论坛”,两岸博士生围绕当前社会背景下法治中国建设所面临的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展开深入研讨;福建省“闽台情·青春行”主题的闽台青年学子科技研习营在福州开营,台湾大学生可以通过实地参观考察,了解福建的创业环境和有关政策。更值得一提的是,就在今年7月,上海市静安区正式启动“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第二届项目。据悉,静安区在2016年就成立了大陆首家“台湾青年法律人才实践基地”,开台湾青年来沪交流的先河,为台湾法律人才提供“历练”机会。
这个平台吸引更多台湾青年人才来大陆进行体验式的实践活动,而台湾东吴大学法律专业大五学生黄愉翔则成为这一基地的首批学员。他说,“一直想找个对口的实习机会,但这在台湾并不容易。因为在岛内,法学院学生必须通过司法考试后,才有资格去律师事务所实习,而企业法务的实习岗位,并不向本科生开放。”然而,能成为学员并不容易,报名参加后,首先经过书面审查,再通过跨越海峡的沪台连线视频面试。通过的学生将分别进行为期两个月和六个月的法律实践活动。基地为他们制定了详细的方案,每周既有常规的实践项目,如审查修改合同、参与客户会谈、协助出具法律意见书或律师函、撰写关于台湾与大陆法律比较的文章等;每周还有个性化的实践项目,如法院旁听开庭、街道法律咨询、听律协讲座、沪港台大学生沙龙、实习周记撰写等活动。在十天的实习中,黄愉翔已经参加了公司部门会议、在律所同客户会谈、合同修改、旁听开庭等工作,用他的话说,“仅过了十天,我们就感到无比的充实与满满的收获。”这次大陆之行,也改变了黄愉翔对大陆的观感。他说,过去对大陆的认识来自台湾媒体与网络信息,然而它们通常只会做片面的报道,“因此我们认为大陆地区是危险的、充满不确定的”,然而,到了上海不到一周便改变了黄愉翔的想法,“我们体会到上海的人文荟萃、文明发展,上海对我们而言,已是充满生命力的国际大都市,我们珍惜这次实践机会。”
时光如梭,自1987年,海峡两岸打开往来之门,到如今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合作已经整整30周年。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暨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两岸30年法学交流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坚持深化两岸法学交流合作的方向不动摇。
着眼当下 放眼未来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副院长彭莉指出,汪道涵先生在30年前就曾说,两岸的问题,最后就是法律问题。“我们都看见最后是法律问题,那是否就该提前做好准备。中国法学会应该有一个使命感去推动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也用海研会的方式做出了很多努力,但将来还可以做得更好更广更深。”东吴大学校长潘维大对记者说:“除了了解过去的过程外,更重要的是在固有的基础上如何去创建未来两岸法学的交流与合作。”当前,大陆发奋图强、富国富民,使中华民族得以中兴,大陆所倡导的“一带一路”作为亚非欧三大陆恢复古代丝绸之路的光辉,创建一个多边与多元的国际社会,将为亚非欧各国创建一个新的和平世界。面临这种局面,海峡两岸未来法学交流与合作一定要勾画出共同奋斗的轮廓与大目标。潘维大对记者说出了他心目中的构想:“中国有海纳百川的胸襟,未来中国可以作为组建‘亚盟’的重要力量,以‘一带一路’为契机,不仅在硬体上大力投资,更要让推进‘法律’等软体方面的规划和推进。形成融合中外的‘一带一路’法制体系,共同遏制一些国家破坏国际经济法律秩序。”潘维大向记者介绍,在几十年前就倡导学习“欧盟”的成立,形成亚盟共同法,并且也在付诸行动。他与中国人民大学教授杨立新,历经多年参与创作并完成了《东亚侵权法示范法》,这是一部和东亚中国大陆、台湾地区、香港地区、澳门地区以及日本、韩国的侵权法精髓,结合侵权法的发展,起草的一部民间法,意在引导东亚侵权法的发展。
对于两岸高校法学学者交流,潘维大指出了一个新的方向,“以前交流的方式比较单一,台湾和大陆的学者都是各自完成项目,那么以后两岸学者可以合作共同完成课题,这个课题不是停留在形而上层面,也不是虚拟的无法落地的问题,而是可以解决我们现在或者不久的将来可能要面对到的实际问题。两岸学者们共同研究,提出一些客观的、有效的解决办法,这样的形式更能够被大家所接受。”谈到两岸学生交流,潘维大指出“现在两岸青年的交流一直在做,例如福建省和厦门市都在开展暑期夏令营,招揽台湾的学生过去感受大陆文化、人土风情和发展变化。有助于增强台湾学生对大陆的理解。”提到未来两岸青年的发展,潘维大贴近岛内实际,给出了非常中肯的建议:“因为台湾市场较小,台湾青年毕业后的出路很有问题,学生未来发展性是有限的。大陆的市场非常适合台湾青年,非常有利于他们的发展和进步,如果大陆能够开放对台湾学生的实习名额,对台湾的年轻人是非常有利的。就以东吴大学和上海静安区的合作为例,静安区律师事务所吸收了台湾的法律系大学生去实习。实习结束后,实习生都表示毕业以后要来大陆工作。这就是两岸相互交流,相互交融后一个直观的改变。台湾的年轻人发自内心地认同大陆。”然而,对于两岸高校之间的交流、还是存在了一些问题,“不管是做研究还是交流活动,有些问题需要更细致的长远规划,包括经费问题、组织问题、推广问题和以怎样的方式将其制度化,等等。”潘维大与记者侃侃而谈,饱含着对两岸发展交流合作的满腔热血,描绘着一幅幅蓝图。
时光如梭,自1987年,海峡两岸打开往来之门,到如今海峡两岸法学交流合作已经整整30周年。中国法学会会长王乐泉在第七届两岸和平发展法学论坛暨两岸法学交流合作30周年纪念研讨会开幕式上表示,两岸30年法学交流的实践告诉我们,要坚持深化两岸法学交流合作的方向不动摇。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两岸同胞是命运与共的骨肉兄弟,是血浓于水的一家人。”海峡两岸院校有着共同的历史和文化基因,在岁月的洗礼中一脉相承,在法学教育、法律事务、法学资源共享等方面大有可为,应当共同抓住当前的发展机遇,协同创新,携手走向美好的未来。正如潘维大所言,在海峡两岸法学交流与合作的30年岁月中,不仅跳越过去漫长岁月中所构筑的鸿沟,在充分了解彼此在法制上长短之余,并建立共同追求中华民族社会群体发展的新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