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问题研究
2018-08-06刘亚娟
刘亚娟
摘要:学生管理是高校管理工作中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学生管理法制化是高校依法治校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依法治校已成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主旋律。为此,本文就当前高校学生管理机制不完善、法制观念不强、规章制度不完善、管理模式落后、管理过程不规范等问题,提出了构建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路径,建立规范的法制管理程序。通过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以及法治校园文化、完善法律法规与学生权利救济制度等有效途径,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的措施。
关键词:高职院校;学生管理;法制化;问题研究
一、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建设的意义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将依法治国推向了新的高度。《决定》明确提出: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经济体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高校学生管理是为维护高校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基础与前提。高校学生工作管理法治化是指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进行学生法治化管理,通过建立和完善高校学生工作管理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依法履行高校学生工作管理各项事务。只有实现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才能弥补传统说教式、自律式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的不足之处,形成良好的育人机制。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是依法治国方略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高等教育良性发展的必然要求,更是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必然要求。实现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治化对推动高校学生管理新秩序构建,促进学生自由全面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
二、当前高校学生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本位的思想严重,缺乏法制化管理观念。受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普遍以行政管理思想为主,学生就是被管理对象的观念根深蒂固。认为学生是来接受教育的,就应被管理,我们是教育者也是管理者,学生应当无条件服从学校的意志,不得提出异议或者反对反抗。在学生管理工作中经常运用的是命令、指责等词汇,却很少以法律作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依据。学生管理工作缺乏透明度,利用统一的管理形式和管理制度开展学生管理工作,而学生只能被动的接受与服从,这种管理方式忽略了对学生合法权益的考虑,没有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在管理中忽略了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普遍淡薄,遇到问题无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管理工作者法制观念缺失,重视管理忽略学生的主体地位。在具体的学生管理中往往不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表现出缺少法律意识,容易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有失公平性,忽视了对学生问题处理后的疏导、关怀教育工作,容易导致被处分的学生产生自卑、焦虑、精神涣散等消极的心理问题,个别学生甚至产生自杀的心理倾向,影响平安校园的建立。为了保证学生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高校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但是在制度的拟定过程中,却没有完全考虑到学生的主体地位和学生的权益保护,甚至将很多学生的自律行为以及道德行为也写入到规章制度管理中,这不仅无法发挥规章制度的约束作用,反而对学生造成一些不利的心理影响,也是违背学生管理初衷的行为。
(三)教育法律体系不够健全,管理中不注重程序合法性、规范性。国内高校学生教育管理的法治体系不健全,立法缺位问题依旧存在,现有的并未形成完整统一的体系,缺乏程序性规范和可操作性,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与教育法律法规间相冲突的现象屡见不鲜。教育法律体系不够健全,必然会导致学生管理工作出现问题。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是依法治校得以实现的基本保证,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实现途径。学生对自己的处分拥有被告知权、申辩权、申诉权以及诉讼权。目前,高校在学生违纪处理的条例中对违纪处理的程序内容措辞概括而模糊,操作性极差,在进行处分过程中不重调查,只是管理者意志的单方面体现,不给学生申辩的机会,学生申诉不能有效地行使,相关部门相互推诿,学生申诉无门,学生诉讼权得不到保障,那么学生的基本权益就很难得到保护,在高校内就不能真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学生管理中程序不得当、不规范已成为制约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进程的绊脚石。
(四)学生大多属于沉默的接受者和被管理者角色。就学生而言,由于长期被灌输服从命令、接受管理的教育理念,使他们在内心深处意识到,不听从学校的管理就要受到处罚,甚至学业和就业就要因此受到影响,即使自己受到了委屈,也只能选择忍气吞声,受到不公平对待和处理,合法的权益受到非法侵犯都不敢反对,提出异议。如此以来,就会更让教育管理者们坚定行政命令式的管理思维。作为教育主体,学生们所表现出来的集体沉默和权利意识的沉睡,必然会加大法治化进程的障碍。
(五)与法治精神相匹配的大学文化尚未真正形成。大学文化是大学在发展历程中,长期沉淀下来的能够反映其办学定位、育人目标、发展方向等的思想模式及价值指引,具有文以载道、润物无声,潜移默化、以文化人的功能。它既包括物质层面的文化也包括非物质即精神思想层面的文化。无论是物质层面还是非物质层面的文化,大学文化都具有教化人、影响人、鼓舞人、塑造人等育人功能。与法治精神相匹配的大学文化是指学校通过文化建设营造包容开放、兼容并蓄、民主自由、公平正义、文明和谐的育人氛围,制约、规范教育管理者的行为,促进学生民主、法治意识觉醒,这是依法治校的最优状态。遗憾的是,目前我国高校教育管理水平的现状而言,显然欲达至此状态还有很長的路要走。
三、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建设的对策和思路
(一)树立依法治校的管理观念,构建依法治校的教育环境。高校管理人员要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健全学生管理程序。推动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进程,是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我国依法治国战略实施的基础。因此,高校应重视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应当认识到学生和学校是平等的法律主体,应当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合法权益,才能使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要求。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需要在高校内形成良好的法治教育环境,才能指导各项工作的有效开展。作为管理者,要在转变观念的同时,积极参与法律知识培训,强化自身的法律意识,并且将其渗透到日常管理工作中,用法律约束自己的行为,在高校内形成人人守法的良好氛围,为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奠定良好的基础,加强学生对法制化建设的认知,形成良好的法制化校园环境。
(二)加强高校学生管理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完善教育法制监督。要实现高校学生管理法制化,就需要国家制定适应于高校管理的立法,有目的性地规范高校自身的规章制度。当高校内部的规章制度违背了法律法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其必须退步、修改或废除。
(三)高校对法律机制进行规范化处理。高校在学生管理工作中要遵循公开、公平的原则,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在处理某一法律问题的时候,高校应当明确向学生通报什么样的行为是学校法规中明令禁止的,要让学生提前知道违反相应的法律法规会有什么样的后果。这种公开化的提前告知,会让学生明确知道学校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只有对法律机制的应用进行规范化处理,才能切实加强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學性和规范性,学生的合法权益才会得到保障,管理人员的工作才会变得更加完善合理,更加具有科学性。对于《学生违纪处理条例》的要求,除了需要其符合一般性法律规定外,更需顺应公平公正的法律精神,满足相关程序性规定,如重大决策的公示程序、申诉程序、举报程序、听证程序、违纪处罚程序、调查程序等等,同时还得依法明确规定相关机构的权限与责任。在处罚决定作出之前,要依法告知学生所享有的申辩权及其期限,还需告知学生作出处罚决定的机构等。
(四)正确处理人文关怀与法制管理关系,探寻最佳学生管理途径。学校管理是学校管理者采用一定的措施和手段,引导和组织师生实现学校育人目标的一种活动,它在强调制度管理的同时,也要求管理者在管理全过程坚持“以人为本”,我们称之为 “人文管理”。“高校是人文教育圣地,是学生身心健康、综合素质全面发展的地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核心精神是以人为本,学生管理工作应当体现这个精神”。法制管理应真正尊重学生,把学生当成有价值、有人格、有尊严的生命个体,而不能抑制学生的主体性,成为绳索、囚牢和心灵的“屠宰场”。人文管理则更注重被管理对象和对象的主体性,更关注个体的情感满足和发展需要,着重激发被管理者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学校管理的实质就是坚持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法制管理与“人文管理”的有机结合,忽略人文管理,仅仅依靠法制管理,就会造成法理无情、唯重结果的错觉;而淡化法制管理,一味迁就人情,则会助长不正之风,不利于学生正确价值观的形成。德法共行、刚柔并济,在国家的治理、社会的治理乃至一个学校的管理中,都是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五)高校要建立高素质的管理队伍,创造法治校园。高校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管理队伍,提高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要鼓励管理人员加强学习,主动学习法律知识,学习先进的管理方法;另一方面,要对管理人员加强培训教育,通过合理的奖惩办法,提高高校管理人员工作的热情。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先进的管理理念,强化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法治管理。高校可通过校园广播、宣传栏等方式大力宣传法治的重要性,让更多的教师和学生知法懂法,营造法治校园环境,学生和教师长期受法治环境的熏陶和感染,会自觉地参与到法治化管理中去,可以降低管理人员进行法治化管理的难度,提高管理的效率。
参考文献:
[1]周瑞珍.论高校学生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建设[J].法制博览,2016,16
[2]张铤.论高校学生管理法治化的基本价值及实现途径[J].教育探索,2017.06
[3]陆云卿.“依法治校”视域下高校学生管理工作法制化的实现路径[J].素质教育,2014(9)
[4]胡千慧. 分析高校学生管理工作中面临的新问题及其法律应对机制[J]. 大学教育,201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