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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

2018-08-02谢亚新

河南教育·高教 2018年7期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法律意识

谢亚新

摘要:随着中外合作办学的蓬勃发展,越来越多的学生成为合作办学项目的受益者,这些学生未来可能到国外的教育机构学习、生活.他们要适应国内外不同法律的约束。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成为目前需要思考和探索的问题。结合当前的合作办学背景,分析当前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中存在的一些学生法律观念比较模糊、缺乏法律信仰等问题和相应的解决方法,能使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同时也能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建设与发展。

关键词:中外合作办学;学生教育管理;法律意识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加快建设法治经济和法治社会,把经济社会发展纳入法治轨道,促進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关于做好新时期教育对外开放工作的若干意见》提出,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我为主、兼容并蓄,提升水平、内涵发展,平等合作、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未来高校的国际化发展必将会上升到一个新的水平。因此,中外合作背景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应注重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让更多的学生具备一定的法律素养,并熟悉、掌握国际化法律规则以及养成法治文明的意识,这对提高我国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尤其是高校学生群体的日常法律意识培养),贯彻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动我国法治进程、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产生较为深远的影响。同时,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也要求在此背景下的学生工作在方式方法上有更多的创新和发展。

一、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法律意识问题

(一)一些学生和学生管理者缺乏法律常识

合作办学背景下,学生仍然由普通高中进入大学。在前期的教育过程中,相当一部分学生都缺乏基本的法律意识,这些学生仅仅依靠进入大学后开设的法律基础课程进行了解,学习效果不尽如人意。法律意识的培养首先需要学生掌握相关的法律知识,对法律知识的运用是决定个人法律意识高低的重要指标,同时掌握法律知识的多少、法律水平的高低与法律意识成正比。学生只通过法律基础课程的常规学习无法较好地了解日常学习生活中的法律常识.在学习中也不能形成较为深刻的法律意识,而个别辅导员在工作中也缺乏对相关法律知识的了解,特别是对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中西方法律、法规的差别缺乏足够的认识和了解。如果学生在进入西方生活和学习环境之前,没有系统地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就可能给自身的生活和学习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甚至可能触犯法律。

(二)个别学生法律观念模糊

首先,个别大学生法律知识欠缺,特别是一些大学生错误地认为当前社会“权大于法”,他们认为小错不违法,大错违法也可以用权、钱来摆平,这样的错误认知造成他们在日常生活行为中法律观念模糊,不能正确地区分权与法、钱与法之间的关系,盲目认为有些行为可以不受法律的约束和制裁。

其次,也有部分大学生不能完全区分违法与犯罪的区别,没有清晰的概念。缺乏这种认知往往造成自身在触犯法律时,不能冷静地处理,会选择盲目逃避从而造成更大的问题。

再次,许多大学生不能有效地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有基本的明辨是非的能力,也懂得守法和护法是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但在现实生活中有时候会因为冲动或者群体性影响而缺少守法和护法的意识。一些大学生在自己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不能有效地使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反而意气用事,用简单粗暴的方式处理问题,奉行“以牙还牙”的原则,这些大学生诉求法律维护权利的意识不强。同时,一些不良的社会风气也造成了一些大学生比较胆小,惧怕权势,总是以“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方式息事宁人。也有一部分大学生能够纠正和制止他人的不良违法行为,但在涉及自身利益时,却表现出“知”与“行”的脱节,采取双重标准,知法而不守法,甚至以身试法。

最后,中外合作背景下很多事件都涉及国外的法律规定,部分大学生不了解国外的法律体系和原则,也有“只要自己不违法,法律就离自己很远”的错误认知,很容易在事务处理中处于相对劣势的地位,近年出现的海外留学生违法事件就与其法律观念模糊有较为直接的联系。

(三)个别大学生缺乏法律信仰

大学生的法律信仰蕴含着大学生对法律的最高期望,是对正义、民主、平等、自由、人权、秩序等法律价值的追求。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国外的部分法律涉及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小到过马路等交通行为都涉及相关法律的约束。然而,个别大学生的法律信仰在一定意义上并未形成,有些大学生在受到不良社会风气和司法腐败现象的影响后,从思想上扭曲了权与法的关系。同时,有部分大学生缺乏坚定的法律信仰与追求,也就很难将之转化为自觉服从法律和自觉遵守法律。

(四)一些教师在日常管理工作中缺乏法律意识

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由于一些教师缺乏培养法律意识的主动性,对国家、学校以及相关合作学校所在国家的法律、法规等内容不够了解,对法律内容及法律程序也不明确,因而无法对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起到积极的作用。个别教师在遇到学生教育管理问题以及对学生在国外的生活学习进行指导时,容易情绪化,受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对学生的行为产生不好的影响。

二、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如何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一)结合当下中外合作办学实际,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

随着网络的发展以及信息获取渠道的多样性,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学生受到的教育具有前沿性、国际性等特点,学生在学习生活中能够经常接触到相关的国际规则和西方意识形态。因此,学生在日常的生活和学习中会逐步确立起自身的法律意识,但高校和教师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抵制不良思想的影响。在日常的教育管理过程中,高校和教师也要通过形式多样的教育方式和相关的案例来增强学生的法律意识,不仅有国内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而且也有涉外的法律教育,要让学生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促进学生形成正确的法律意识,尤其是教育学生在遇到突发情况时,及时地通过相应的法律手段来保护自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树立预防意识,防患于未然

高校和教师要在日常的教育管理工作中加强学生法治教育,使学生自觉树立起法律意识,特别是中外合作办学背景下,要明确学校与学生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使学生认清自己在国内与国外的日常生活中的行为所涉及的法律问题的差别,用典型事例来警示学生,尽可能避免类似问题。高校和教师也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教育方式,如情景剧、辩论赛、知识问答竞赛等,整体提升学生的法律意识,让学生在日常生活中互相监督,在萌芽状态下将问题消灭,避免违法、违纪现象的产生。

(三)规范日常行为,学习相关法律

目前,科学技术飞速发展,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人们在网络上发表言论、传播信息更加便捷了,但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人不在意的行为可能会触犯法律。例如:民事责任,散布谣言侵犯了公民个人的名誉权或者侵犯了法人的商誉的:行政责任,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或者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刑事责任,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会发生的事情,一些大学生在信息的真实性无法落实的情况下,会盲目地转发传播,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给自身也带来许多法律问题。在2015年“上合会”召开期间,河南某高校学生在网上发布“上合峰会期间,在地铁口、CBD附近每引爆一个炸弹给五十万美元”等恶性信息,其行为已构成“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该名学生被治安拘留10日,这件事对大学生来说是一个深刻的教训。高校和教师要规范学生的行为,让学生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及学生未来出国后所在学校及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内容。

(四)提高学生素质,促进他律转变为自律

高校和教师要发挥教育的引导功能,持之以恒地抓好对大学生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理想信念的教育,促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三观”。高校和教师也要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倡导大学生自立、自尊、自信、自强,正确塑造自我,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明辨是非,使学生学会自律,做到自律,让学生自身拥有法律意识“防火墙”。

(五)强化中外合作背景下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的法治原则

1.程序合法

在学生管理工作中,教师应在处理问题时遵循程序的合法性,对发现的学生问题要明确按照相关的管理规定进行分析,包含处理的事项、处理机构、处理后果等内容,同时要确保处理程序的合法性原则,不能随性而为,盲目承诺,特别是直接牵涉学生利益的时候应该言之有理、依据而为。教师对学生在国外学习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要详细了解,充分掌握相关处理原则。

2.处理适当

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教师在发现学生问题时,应合理区分学生问题的性质,是违反社会道德,违反校规、校纪还是违反法律的,不同的行为应遵照不同的管理规定来划分,尤其是在涉外法律中,要认清所依据的法律、法规,不能盲目随意地扩大处理范围,不能升级处理,要按照规章制度依法认定。这些都应该是高校和教师熟悉掌握的内容,要避免在日后的工作中出现类似问题,也给学生管理工作树立一个有效的“防火墙”。

(六)法律意识培养与心理辅导相结合

中外合作背景下,学生受中西方文化的影响,部分学生会因为不同的环境氛围和文化背景的差异而有较大的心理变化.在这个过程中,需要高校和教师密切关注学生的心理变化,加强对学生的心理辅导,让学生尽快适应环境,保持健康的身心和良好的状态。同时,高校和教师要对学生存在的适应不良、心理障碍及各种危机提供帮助指导,帮助学生克服困难,从而更加美好地学习、生活。高校和教师要对有心理疾病的学生进行针对性的教育和帮助,提出有效的治疗措施,帮助他们尽快摆脱心理疾病的困扰。

就像蔡元培先生所讲的“欲知明天之社会,先看今日之校园”那样,中外合作背景下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直接影响着整个高校的学生的法律意识,也会影响依法治国理念的实现,影响着我国教育对外开放的全面发展。高校应该在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树立法治观念,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学生素質的提升、教育的长久发展做出贡献。

责编:夜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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