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公益活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实践与效果
2018-07-31赵娜邓春红
赵娜 邓春红
摘 要 为进一步改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教学效果,笔者通过教学实践,将鼓励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加入公益组织,提供志愿服务作为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并组织开展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公益活动 课程教学 实践与效果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修”)课程是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教学过程中,如何提高大学生对“思修”课的重视程度和课程兴趣,改善“思修”课的授课效果,加深大学生上“思修”课的 “获得感”是摆在每个课程教师面前的重大课题。对于“思修”课的改革,当务之急是在与时俱进的做好理论教学部分之外,加强“思修”课的实践教学部分,使学生在上课时有更大的参与空间,通过切身的参与、体验来吸收、理解“思修”课的理论内容。当前,“思修”课实践教学模式的普遍做法包括参观爱国主义实践教学基地、拍摄“微电影”、宣传时代楷模事迹或邀请时代榜样做事迹报告等,然而由于受到场地、人员、成本等客观因素的限制,这些实践教学方式却很难形成一种常态化。为克服这些限制因素,笔者将参加公益活动作为本门课程的一个重要的实践教学环节,鼓励大学生参与、加入各种公益组织,参加公益活动和志愿服务。
1 将公益活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教学的意义
公益活动,从普遍认识的意义上可以理解为社会成员无偿地、志愿地、有组织地服务于公共利益,从而满足和实现社会公共利益需求的活动。社会成员参与公益活动的行为是对中国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延续,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表现,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大学生作为社会成员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公益活动贴近时代发展的要求,符合大学生这一年龄阶段的特点和愿望。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继承和发扬社会优良传统的需要,同时也对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提升大学生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道德理想,加深关爱他人团结互助的道德情感,增强大学生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责任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公益活动的思想道德教育功能与“思修”课的教学目标相辅相成。将两者相结合,通过“思修”课的理论教学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做好理论教育和价值宣传,同时以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作为课程的实践教学平台,让大学生有机会在实践中思考现实社会中的道德行为,自我反思,自觉调整自身的知识结构和行为选择,提高道德意识,主动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转化为内在的道德品质,以此提升大学生对理论教育的理解力和认可度,提高“思修”课的教育针对性和实效性、吸引力和感染力、改善高校“思修”课的教学效果。
2 将公益活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实践
在将公益活动引入“思修”课的教学实践中,笔者把组织大学生开展校内外的社会公益活动编排进日常教学计划中,并贯穿于课程教学的始终,通过宣传引导学生加入学校各种社会公益组织及志愿者组织,指导学生发起成立志愿者协会,在活动开展、干部管理、宣传报道等方面提供指导,并把志愿服务活动和其他形式的公益活动纳入教学体系和考评体系,实现了理论教学与实践养成的衔接与互补。
(1)利用课堂积极宣传公益活动和公益行为。在课堂教学的第一堂课上,教师会利用课堂机会,通过教师课程介绍使学生明了本课程的重要性、教学方式和考评方式,为系统学习打下情感基础,做好心理铺垫。同时,充分发挥朋辈育人的作用,通过志愿者骨干分子的宣讲,使新生感知公益活动的丰富内容,了解公益活动的社会作用及对自身成长的影响,激发参加公益活动的热情。
(2)鼓励学生搭建志愿服务组织,帮助学生联系各种公益活动平台。为了能够让学生们更方便地参与社会公益活动,鼓励与配合学生们自己以学院为单位筹建公益组织,搭建社会公益平台,“思修”课教师以指导教师的身份为学生们提供指导、组织、管理等方面的帮助,并帮助学生多方联系各种实践平台,保障了公益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的多元性。例如,笔者作为指导教师,会指导学生制定学期活动计划和协会纳新计划,为本学期顺利开展公益活动打下基础。召开志愿者协会骨干分子会议,制定公益活动及纳新计划等。帮学生联系诸如环保宣传,“红丝带”艾滋病防治宣传活动、校园铲除冰雪、打扫食堂和教学楼等义务劳动,和学生一起慰问孤儿院、养老院,鼓励学生参与“七色光”关爱自闭症儿童活动、“蓓蕾”计划、支教等活动,支持学生举办诸如“感恩节”主题晚会等形式的公益晚会,呼吁同学们常怀感恩之心,常做相助之事等等。
(3)积极利用符合大学生特点的“微公益”活动形式。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从主要的形式和作用来看,更符合“微公益”的特点。即鼓励大学生主体以“力所能及”、“善小而为”的小事着手,例如随手捡起垃圾、关掉水龙头、回收废旧电池、扶老人或需要帮助的人过马路、捐出闲置的书籍和衣物给更需要的人等这类生活小事。以及通过“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以一种更为灵活和便捷的方式参与到公益活动中,例如在甄别过消息的真伪的前提下,帮忙转发一条求助消息、点击关注公益信息、参与正规公益平台发起的一些筹款等公益活动(如“水滴筹”)等等,通过长久地坚持参与这些力所能及,随时随地、随手可做的小事,同样可以见微知著,养成关注公益、参与公益的习惯,成为大学生一种长久的品质。
(4)将学生参与公益活动纳入课程考评体系。在期末的课程考评中,公益活动将作为一项重要考评内容计入到期末总成绩中。根据参与活动的意义、影响及在活动中的表现,对每次活动进行量化累计计入总分数,最高比例占期末总成绩的10%。
3 将公益活动引入“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教学效果
(1)增加了大学生对“思修”课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参与生动多样的社会公益活动,为大学生提供了更广阔的机会去充分认识了社会,并真实的参与了社会,了解了不同社会群体多样的人生、百态的生活,从而自我品悟出人生的真谛。经过多年的教学探索,这种“接地气”、“务实事”的教学方式大大增加了大学生对“思修”课的认知度和认同度,得到了同行的肯定,同时还赢得了部分市民的好评。学生在课程的学习心得体会中写到:“内容接受、方法认可、喜欢参与、愿意配合——‘思修课带给我们的不仅是书本上的知识,更重要的是做人的准则,这将使我们终生受益。”在指导学生开展的公益实践活动经一些新闻媒体宣传报道后,还赢得了部分市民的好评,获得了一些社会组织和团体的表彰。
(2)调动了大学生学习“思修”课的学习积极性。课堂理论教学中教师对于学生道德知识的讲授,对于学生来说相对抽象,因此在内心产生不了共鸣,也就不会引起他们自觉接受并输入的积极性,从而内化为他们的个人品德。参与公益活动为学生们提供了一个接触社会、认识社会,与社会提前“磨合”的重要途径,受到了大学生的普遍欢迎。通过参与公益活动,广泛调动了大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大学生有了更多的机会走出了校园这个相对狭窄的生活圈子,在社会实践中有机会获得新知识、掌握新技能、开拓新视野,同时有更多的机会增长见识,并且通过一次次的活动参与,提升了团队意识,提高了组织协调、沟通合作、解决实际问题等各方面的综合素质。
(3)唤醒了大学生自我发展的道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将公益活动与“思修”课理论学习相结合,形成了一种主体参与式体验,并以此激发大学生主动学习、吸收和转化理论知识。在这样一个自觉主動的学习和体验过程中,唤醒了大学生自我发展的道德意识,强化了大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引导大学生深化对公平、诚信和友爱等道德规范的理解、认同,并反映在自身的言行中,大学生参与公益活动以自觉、主动、自愿为前提,以一种易于接受和生动有趣的方式来实践,在这种相对自主的行为选择主导下,更容易认识真实的自我,更容易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在大学生群体中营造良好的道德氛围,为营造和谐的社会氛围创造有利的条件。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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