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整体框架与实施途径
2018-07-30尹宝田
尹宝田
摘要:职业教育的现代学徒制顺应了现今职业教育体系的改革与发展思路,对真正解决校企合作中的瓶颈,推进我国职业教育与国家劳动用工制度的紧密结合有着深远的现实意义。要尽快提升高职教育内源式发展水平,就应把职业教育的特色化办学与学生的个性化发展紧密结合,并植根于人的全面发展与社会进步的轨道之中,在改革实践中突出中国的时代特征。因此,在指职业教育内推行“现代学徒制”是切合职业教育改革发展,体现中国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整体框架
引言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提出“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现代学徒制试点,完善支持政策,推进校企一体化育人”。2014年教育部发布了《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由此我国开启了现代学徒制探索新阶段。
一、现代学徒制的涵义
学徒制是指在职业活动中,以师傅的言传身教为主要特征的职业技能传授方式,通过师傅的传帮带,使艺徒获得职业技术和技能,俗地说即“师带徒”,这是传统学徒制的内涵解析。现代学徒制则以1969年德国双元制的确立为标志,并发展至今。现代学徒制与传统学徒制在培养对象、培养目标、培养方式、学习内容、学习地点、考核方式等方面都有一定区别。从学校层面讲,现代学徒制是通过校企联合招生、学校教师与企业师傅联合传授、由企业和学校共同推进的一种育人模式。从国家层面上讲,在西方发达国家,现代学徒制是一种国家职业教育制度,或者说是一种制度化的职业教育类型。在我国,2011年正式提出了现代学徒制的概念,但目前我国对现代学徒制的内涵理解还停留在职业院校人才培养模式层面。
二、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的整体框架
(一)主体与客体
要想使我国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顺利有效开展,必须首先确定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体与客体。现代学徒制实施的主体应当为企业、高职院校以及行业企业,客体应当为学生或称为“学徒”。企业和高职院校是整个学徒制培养过程的主体,二者在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引导下,结合行业的影响力构建深度校企合作共享平台,实现“双主体”育人、学生与“学徒”以及教师与“师傅”双重身份的转换。由于行业协会能够提供学生职业资格开始的快捷通道,从而能帮助学生学徒”完成学历与职业资格培训教育,实现二者的融通。
(二)人才培养方案
实施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企业成为了“育人主体”的一部分,学校能充分利用企业的专业设备或者是专家师傅等资源对学生进行训练,这既解决了学校专业设备条件不足,师资缺乏等矛盾,又解决了学生的专业实习问题,还使学生掌握过硬的专业岗位技能。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优势互补,提高了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质量。学生与企业签订一份学徒合同,企业指派一名师傅指导和监督学生在企业接受生产技能的培训,培养方案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制定,能更好地体现高职教育的“高等性”和“职业性”。
(三)培养方式与手段
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在培养方式上必须做到以“师傅”带“徒弟”,这是基本原则,不能动摇。不管采用哪种方式,都应当根据企业、学校等方面的实际情况而定。任何一种方式都必须要充分体现以技能为中心,以能力提升为本位,也要求学校或企业均能够充分提供实训场地与条件,也需要加大师傅的理论教育与教师的技能或动手能力的培养。
三、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实施途径
(一)建立政府主导下的现代学徒制制度
教育部《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开展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目标是推进产教融合、适应社会需求、提高人才质量。我国的现代学徒制的发展尚处于初级阶段,面临诸多问题,为加快其发展,做好顶层设计、建立作为制度的现代学徒制是大势所趋。研究德国、法国、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的职业教育发展史不难发现,现代学徒制作为一种制度已纳入了这些国家的教育体系,成为这些国家的重要发展战略,在这些国家,政府层面不但制定了教育和劳动相关法律,为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参与各方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保障,而且还成立了现代学徒制相应的管理机构和监督部门,从制度层面规范现代学徒制的实施。
(二)创新教学过程设计
教学过程设计是指依据对学习需求的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最佳方案,使得教学效果达到优化的系统决策过程。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学徒(学生)在学校内主要进行理论知识学习和基本技能培养,在企业中主要开展岗位技能训练。要使教学工作在学校和企业两种场所中有序地展开,达到切实的教学效果,进而保障人才培养质量,就需要科学合理地进行教学过程设计。
(三)实现校企深度融合
现代学徒制要真正实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目的,校企双方紧密协作至关重要,“一头冷,一头热”,效果便大打折扣。“厂中校,校中厂”,校企合作,形式可以灵活多样。一是借鉴实习、实训基地的模式,依托企业建立现代学徒制培训基地。政府部门通过考评考核,对热心教育扶持、有良好实训设施设备的企业,授予“现代学徒制”培训基地,享受国家税收减免、资金扶持等政策待遇,與学校形成“一对一”学徒培训挂钩,实现“让学校进企业”“零障碍”。二是创造条件“让企业进学校”。充分利用学校的场所和实训设施设备参与社会生产,提高实习实训效率。学校设施设备相对缺乏的,可根据自身条件,适当开展对外承揽加工。
(四)完善教学评价制度
科学客观的教学评价体系是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在现代学徒制的制度框架下,教学评价应该全面体现于教学运行的整个过程;应该校企贯通、社会参与,形成多方评价架构。评价客体主要是学徒,评价主体则由学徒、学校教师、企业师傅、第三方评价机构等组成。教学评价内容应该着眼于学徒在学校与企业两个场所中所构建的个性化知识与能力体系,重点考核学徒的基础知识、专业知识、职业素质、职业技能及综合素质等方面。各评价主体应依据评价内容展开相应的评价。
结语
现代学徒制的建立和发展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主导,加强顶层设计,尽快建立现代学徒制制度;需要政府引导,社会支持,行业参与;需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拓宽培养渠道;需要职业院校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对行业和企业的吸引力;需要坚持五个对接,制定和完善专业教学标准;需要一支高水平的双导师团队,共同承担对学徒的言传身教;更需要适合中国国情和职业教育的自我创新。
参考文献:
[1]王宇苓,雷沪,胡娜.产教融合人才培养中现代学徒制的价值探析[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6(8)
[2]王扬南.把握质量核心突出双元主体扎实推进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1)
[3]张志.以良好的校内运行机制推进现代学徒制发展的探索与实践[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6,(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