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的影响文献综述
2018-07-28林培培
林培培
【摘要】由于国外一直实行增值税,没有营业税,对“营改增”政策研究缺乏,不存在交通运输业实行“营改增”政策,国外的增值税相关研究也不是很系统,且涉及交通运输业问题甚少,只有不同国家的不同增值税税率。国内的学者在针对“营改增”在交通运输业的实施状况研究时,大多数学者的研究主要集中于“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以及从“营改增”引起企业流转税负变化,进而对其财务绩效产生的影响效应进行研究。
【关键词】“营改增” 交通运输业
一、交通运输业实施增值税的研究
Kay and King (1978)提出,增值税能够完善交通运输企业的财务账簿,可以有效避免企业逃税和漏税的行为。虽然增值税可以平衡效率和公平,但其管理的成本较高。
Si jbren.Cnossen (1991)通过对欧洲国家实施增值税的研究提出,由于交通运输业涉及社会的众多领域,因此增值税的税负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不仅与价格、整个经济密切相连,还与自身特点息息相关。因此,若要实施则需要谨慎,需考虑多方面因素。
Henry.J.Aaron (1996)通过具体研究实际需求,创造性的提出新的征收方法,并应用到交通运输业的,论证其可行性。
Laura.Laxina.Ignacio(2002)通过构建均衡模型的方法分析1994年菲律宾的经济数据得出,扩大增值税的范围有助于经济的发展,尤其对于交通运输业,使其税收体制更加完善,更健康可持续发展。
David Nellor,Dr.K.Shankaraiah.(2003)通过对发达国家实施增值税成功经验的研究提出,增值税会计广泛应用于交通运输业、零售业、学术和政界,其推动了投资的发展,成为经济发展的巨大推动力,也能够更好地保障税收收入。
Carbonnier C(2004)通过对法国的两次增值税改革研究,提出增值税的发展是在改革中进行的,并测算出税负平衡点,交通运输业要想减轻税负需要达到税负平衡点。
Emran.M.Shahe,Stiglitz,JosephE( 2014)通过案例分析得出,增值税可以提高交通运输业的营业收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
樊轶侠(2017)交通运输犷营改增”,既有利于税制结构优化建设,又为交通运输业快速发展提供了税制保障。
二、“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影响研究
国内的学者在针对“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税负的影响,业界对于“营改增”是增加交通运输业的税负还是减少税负,众说纷纭。
(一)””营改增”会增加企业税负
纪金莲(2014)研究表明,“营改增”使交通运输企业总体税负有所增加,增幅22%。
葛新旗、周虹(2015)对交通运输业中的快递行业进行定性分析和案例分析,得到快递业“营改增”前后税负不减反升的结论。
宋丽平等(2016)以55家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2010^2015年的面板数据构建DID(双重差分)模型回归方程实证分析得出:“营改增”政策对交通运输业一般纳税人在改革当年平均税负增加23.3%,绩效下降13.1%,但随后年度有所好转,证明存在减税的滞后效应。
邹筱(2016)认为:在“营改增”过程中,很多企业尚未完全熟悉可抵扣项目,造成可抵扣的却未进行抵扣,增加了企业实际税负。
王友丽(2017)通过研究结果表明:在企业收支结构不变的情况下,“营改增”对道路运输业、航空运输业和水上运输辅助业税负的影响为短期内的显著增加,对水上运输业税负的影响可能是短期内的先减后增。
杨志安,李宝锋(2017)通过对“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及财务影响的测算可以看出,“营改增”并未使交通运输业整体税负明显降低,甚至还有提高。总体上,“营改增”后交通运输业主要面临增值税税率偏高和进项税额不足的问题。
(二)””营改增”会减少企业税负
李文,刘晓晨(2014)通过对S航空公司的实际调查和测算,发现“营改增”能够在很大程度上消除我国航空运输企业原有的流转税重复课税,降低航空运输企业的税收负担。
严媛等(2016)以注册地在广东省的沪深两市上市公司2011-2014年的年报进行研究后发现,总体税负呈现减少的趋势。
曹越,易冰心,胡新玉,张卓然(2017)以2010-2014年中国上市公司的数据为样本,运用PSM和DID方法分别考察了北京、上海等8省市及全国性“营改增”对公司所得税税负的影响。研究发现:改革试点交通运输企业总体所得税税负无显著变化,且随着改革的推进略有下降。
三、“营改增”对交通运输业财务绩效影响研究
王佩,董聪,徐潇鹤,文福生(2014)在“营改增”政策对交通运输业上市公司的业绩影响方面,从计量结果可以看出,“营改增”政策对净资产收益率的影响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表明“营改增”政策对交通运输业企业绩效之间并无显著相关关系。
王新红等(2014)对50家在沪市上市的交通运输企业运用回归模型分析表明2012年流转税整体增加,2013年虽有增加但增幅减小,减税效应逐渐体现,不过税负增加对企业业绩影响微弱。
童锦治,苏国灿,魏志华(2015)从税负转嫁出发,基于企业议价能力的视角,利用2010-2012年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营改增”对企业实际流转税税负的影响。结果发现:供应商的议价能力越低,企业的名义流转税税负在“营改增”后上升幅度越大,“营改增”对不同供应商议价能力企业的绩效并没有显著影响。
王艳敏,许华(2015)通过实证分析得出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未對企业的绩效产生过影响。
杨默如,叶慕青(2016)以最早纳入“营改增”试点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上市公司为样本,在基于企业视角“营改增”效应的实证研究中,分行业来看绩效影响,发现试点初期的交通运输业企业绩效与改革政策之间并无显著相关关系,因此改革并不会对交通运输业企业绩效产生不利影响。
参考文献:
[1]王友丽“营改增”对物流企业税负的影响—基于沪深A股上市公司的实证研究[J].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5).
[2]杨志安,李宝锋.交通运输业“营改增”的减税效应:问题与对策[J].税务与经济,2017,215,(6).
[3]曹越,易冰心,胡新玉,张卓然.“营改增”是否降低了所得税税负—来自中国上市公司的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2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