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操纵少数股东损益案例分析
2018-07-28廖青
廖青
【摘要】乐视网(300104)自上市以来一直饱受中国资本市场的关注,无论是其盈利模式、多元战略还是财务技巧,都曾引发学术界的探讨。本文聚焦于乐视网少数股东损益的异常表现,结合“乐视生态”的战略背景,追溯近年来乐视网通过操纵少数股东损益,调节利润的事实以及实施路径。
【关键词】乐视网;少数股东损益;关联交易
一、引言
相较于其他视频网站长期亏损的情况,乐视网不仅于上市第一2011年率先盈利,更是保持高增长,成为创业板明星股。但深入观察却会发现影响上市公司市值及股价的关键性指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归母净利润”)与少数股东损益长期背道而驰。其中2011年至2015年,合并报表层面净利润连续为正,少数股东损益为负;归母净利润却一直维持高额收益,甚至在2016年乐视爆发则务危机,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双双出现大额负值的情况下,归母净利润依旧达到5.55亿元。同在一个屋檐下,但却冰火两重天,不禁让人怀疑,乐视网高增长的背后是以少数股东损益巨亏为代价。
少数股东损益是在合并报表过程中产生的科目。我国新会计准则中对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体现了国际会计准则由母公司理论向实体理论的转变。实体理论认为,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的关系是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而不是拥有与被拥有的关系。因此,合并净收益属于企业集团全体股东,要在母公司和子公司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配,充分体现同股同权的原则。当控股子公司面临亏损时,实体理论强调少数股东也是合并集团的权益持有者,因此应当与多数股东一样共担风险。同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规定,当子公司资不抵债时,其发生的超额亏损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持股比例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担。
基于这样的理论,我们可以推断少数股东损益多年为负的背后,是持续亏损的非全资子公司。那么,乐视异常的利润分布究竟是遵循会计准则的处理结果,还是为其他目的而有意为之?
二、案例背景
乐视网公司,由贾跃亭于2004年11月10日在北京中关村高科技产业园区建立。2005年,公司开始提供正版影视剧视频网站服务。2009年2月,乐视网变更成为股份有限公司,并于2010年8月登陆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代码为300104,也因此成为全球首家IPO的网络视频公司。乐视网市值曾一度高达2000亿,成为创业板龙头股之一。
乐视网于2012年提出并实施“平台十内容十终端十应用”的多元化战略布局,逐渐从早期仅提供网络视频服务的单一业务,扩张至目前七大“子生态”,形成规模庞大的乐视集团。乐视生态分为两大部分:一是乐视网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构成的上市部分,二是乐视控股以及贾跃亭家族控制的非上市部分。就合并范围而言,包括乐视网母公司、乐视网全资子公司以及达到“控制”的非全资子公司。
三、过程及手段分析
(一)调整持股比例
梳理年报发现,纳人合并范围的非全资子公司不断发生变化。随着子公司在手机、技术、影视、电商等业务上亏损加重,乐视网的持股比例整体呈现下降,甚至不再纳人合并范围。具体而言,对于向上市公司收入贡献不大的北京易联伟达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营业收入仅69.22万元),乐视网在2013年选择转让原持有的25.50%股权,对其从控制转变为重大影响,不再将其纳人合并范围。乐视电子商务在2015年实现净利润235.67万元,乐视网以30%的持股比例以及代乐视控股行使的40%的表决权,构成控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由于销售模式的改变,乐视电子商务2016年亏损73,688.81萬元,乐视网在2016年10月将15%的股权转让给关联公司乐荣控股,失去对乐视电子商务的控制权,股权转让使得乐视网合并报表确认增加的资本公积高达 2.21亿元。同时,该年度将乐视电子商务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纳人合并范围,资产负债表期末不再纳入合并范围。本文认为,针对同一家关联公司股权的频繁变动,是乐视网为隔离亏损,增加上市公司收入和归母利润的手段。
(二)设计股权结构
乐视网及控股子公司涉及终端、影视、会员、广告等多种业务,并非所有业务都一蹶不振。由于乐视网营业收入与营业成本的分类不能完全配比,本文将业务重新分类为终端业务和内容业务。内容业务中包括包括会员业务、发行业务和广告业务,这些业务的基础都是基于优质的版权内容获取流量,进而产生会员收人和广告收入。其他公共费用如工资、业务招待费、办公费等根据终端和业务的收入占比进行分摊。通过训算可以发现,内容生态的毛利率较高,稳定在50%-60%,终端生态则长期亏损,毛利率为-40%左右。
那么,不同盈利水平的业务是如何安排在母子公司之间的呢?根据乐视在2013年披露的母公司主营收入按业务类别分类,母公司终端业务只占合并层次的8.47%,尽管广告、终端、会员及发行业务的收入占比相当,但是母公司经营了全部广告业务和大部分的会员及发行业务(这两项内容驱动业务的平均毛利高达58.81%),却仅仅经营了很少一部分终端业务。这样的股权结构安排,将盈利能力弱的终端业务安排在非全资控股子公司中,使得归母利润之外隐藏了巨大的亏损。
(三)“关联”少数股东
显然,乐视网力保归母净利润的做法对少数股东十分不利。这些巨亏的少数股东之所以愿意为上市公司业绩做贡献,是因为实际背后控制人为乐视网的关联人或者关联公司。其中巨亏的少数股东乐视控股为乐视网的前十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为贾跃亭。鑫乐资管的实际控制人为张榕,是乐视曾经的合伙人,也是乐视互联、北京网酒网的监事。乐荣控股的法定代表人为乐视生态的销售负责人、乐视致新信任CEO张志伟,实际控制人为贾跃亭,乐荣控股同时还控制了乐帕营销、乐视商用等公司。
四、总结
乐视网通过巧妙设计的股权结构,将亏损业务安排在非全资子公司中,既分享终端业务的收入,又借用少数股东权益隐藏部分亏损;并利用持股比例的增减和特殊协议来影响合并报表的范围,最终提升归母净利润,稳定资本市场。
本案例也警示我们,在实体理论的指导下,会计准则要求将子公司超额亏损按持股比例在母公司和少数股东之间进行分摊,符合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持续趋同的趋势。但也导致合并财务报表并未反映出母公司承担子公司超额亏损应有的金额,诸如乐视网等上市公司甚至把子公司作为“倾倒亏损”的死角,达到粉饰利润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