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施工项目中劳动关系问题与和谐关系发展策略
2018-07-28冯国柱
冯国柱
摘 要 劳动关系是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契约关系之一,不良的劳动关系会导致企业人力资源稳定性较差。一方面,会增加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及发展的相关成本;另一方面,会对构建和谐的企业内部环境造成一定阻碍。因此,企业劳动关系优化处理是企业内部环境良性发展的必要前提。本文主要探讨我国施工企业项目管理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普遍问题,提出应对策略,为我国国有企业施工相关管理工作提供更合理的参考。
关键词 施工项目 劳动关系 外部人员 和谐
一、施工项目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重要意义
在全面实行社会主义市场化经济的发展过程中,我国国有企业内部劳务关系的变化较大,从原本职工与国家之间的劳务关系转变为职工与企业之间的劳务关系。这使得原本基于国家政策和福利待遇等有效维持的劳动关系变得相对脆弱,利益先行和更严格的绩效与薪酬管理使得内部待遇不平等的问题凸显,容易导致人力资源稳定性下降,对企业施工项目顺利进行造成一定风险。
二、国有企业施工项目中劳动关系处理的普遍性问题
(一)内部职工的主人翁意识不强
在我国国有企业体制改革后,至今仍有大量沿用传统企业体制的一些老职工,这部分职工的工作能力偏低,个人利益及生活保障条件有所下降。尤其在企业体制改革后,这类职工对于国家政策和企业其他管理政策的知悉度不断下降,与企业之间的矛盾日益扩大,严重影响了此类职工主人翁意识的延续。同时,新时期我国国有企业的经营与管理更类似于民营企业的模式。企业领导的中心地位进一步突出,易诱发官僚主义行为,会进一步阻碍企业基层职工的诉求表达,最终阻碍企业劳动关系发展。
(二)分包子项目中外部工作人员劳动合同不健全
目前,我国各大施工企业中存在普遍的项目分包情况,这是施工企业对于己方行业技术优势集中扩大、降低低效\粗放生产内容比重的必然选择。而分包子项目常出现分包商侵害劳动者权益、忽视劳动者保障需求问题。承包商内部工作关系对于分包商所承包的子项目建设质量有较大影响。实际上分包商作为建筑企业施工管理的分理责任人,国有企业在施工项目中承担了业主责任,也有必要约束和管理分包商内部劳动关系,这样才能有效保证项目最终的建设质量。
(三)利益分配不均衡
我国国有企业改制后大部分都采用了类似于民营企业的薪酬激励机制,针对企业高管提供的薪酬激励水平及规模都相对较高,但针对基层职工的薪酬激励水平则有较大的上限约束,这实际上不符合现代民营企业利益分配的基本思想。劳动关系不仅仅指企业与内部员工之间的关系,同时也包括企业和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目前,我国许多国有施工企业在针对分包商的利益处理上,都存在刻意挤压分包商利益的问题,其本质上是为企业节省施工成本,但在分包商利益得不到保障时,其与国有施工企业之间的合作稳定性会有所下降,进而影响项目施工管理的最终效果。
三、国有企业施工项目中劳动关系和谐发展的建议
(一)在企业内部构建公平民主的劳动关系协商调解工作机制
国有施工企业内部应当建立更为完善和平等的用工环境,消除以往国有企业在人才管理中的职业差异化、“铁饭碗”等差别化职工管理方法,应当优先用职工的工作技能水平、实际工作中的具体表现、对企业组织的实际贡献来综合职工价值,由此向职工提供符合其表现的薪酬、福利、职业发展条件等。同时,加大工会组织在企业职工利益保障方面的功能地位,使企业基层職工在个人需求与问题反馈中能够通过这一基础渠道快速解决,避免职工与企业矛盾的不断扩大,从而促使企业内部有更良好的用工环境。
(二)加强对分包项目中外部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权益保障
国有施工企业应高度重视项目分包商处理内部工作人员关系的问题,可以通过分包合同约束的形式,向分包商工作人员管理提出两方面的要求:
其一,要求分包商必须向工作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标准的绩效与薪酬服务,严格禁止以任何非法形式侵占或扣除工作人员薪酬、福利的行为。同时,在合同中明示分包商一旦违约,作为业主单位的国有企业有权取消其分包资质(并取消相应分包项目约定费用)、代为发放人员工资(仅针对已完成的阶段性任务)。
其二,要求分包商必须向内部工作人员办理有效的保险,至少应当办理人身安全保险、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由此更好地保障分包商内部工作人员的基本利益。
(三)均衡分配组织内和组织间的利益
企业解决组织内利益分配的最佳方式是对其组织结构进行合理优化,重点保证有价值的人才出现在其价值发挥效能最高的岗位上,由此可以针对岗位工作绩效实现对个人贡献的准确判断,从而将组织内部的利益合理按照个人贡献水平分配。因此,企业内部利益合理分配的基本条件是加大人力资源协调,做好人才分配和责任分配,同时完善绩效考核与薪酬激励制度,保证组织内部利益分配的合理性。
前文提到分包商对其内部工作人员利益压迫问题并不是普遍存在的,其出现的动因通常是业主对分包商的利益控制。为保障业主与分包商之间劳动关系的稳定性,国有施工企业有必要深入调查分包商的利益诉求,平衡责任与利益,从而保证双方合作关系的稳定性。
(作者单位为中交佛山城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工程EPC项目总经理部)
参考文献
[1] 叶小兰,杨春福.维护劳动关系团结的内部规范探析——基于关系契约的视角[J].华侨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6(5):68-77.
[2] 陈嵘.职工权益维护与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兼谈劳动力市场灵活性与安全性[J].工会理论研究(上海工会管理职业学院学报),2017(1):1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