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现代学徒制学徒质量监管机制研究
2018-07-26王晶王景瑞
王晶 王景瑞
重视教育发展的法国在现代学徒制的改革中也一直努力前行,自20世纪中期起,改革的举措更是层出不穷,逐渐形成了一套较为完善的培训体系。学徒制的显著成果离不开法国政府对质量保障的严格规范。本文从法国现代学徒制的发展现状为切入点,着重研究法国现代学徒制学徒质量监管机制,从法国现代学徒制学徒质量监管的法令政策保障、质量监管的主要机构和举措等方面进行具体分析,介绍法国现代学徒制在学徒质量保障方面的相关政策和措施。
作为一个重视教育的国度,法国一直在不断努力完善国家的教育体制。随着西方各国现代学徒制改革的蓬勃开展,法国也于20世纪中期开启了现代学徒制改革的进程。自1961年第一个学徒培训中心成立以来,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努力,法国现代学徒制已经初具规模。目前,法国约有学徒培训中心1500家,学徒40余万名。并形成了较为完善的集组织管理、制度保障、学徒培训、质量监管为一体的教育培训体系。同时,学徒制层次的高移也为学徒打通了学位晋升的通道,提高了法国青年参加学徒制培训的积极性。在积极推进现代学徒制发展的过程中,法国政府从未忽略过质量保障的重要性,为了确保学徒质量,采取了多方面较为严格的监管,形成了一套独具特色的监管机制。
一、学徒质量监管的法令政策保障
自1919年《阿斯蒂埃法案》( la loidu 4 juillet 1919, dite loi Astier)开始,法国揭开了以国家法令形式规范学徒制体系建设的序幕。1971年的《德罗尔法案》(la loi Delors,又称学徒制法案)更是开启了法国现代学徒制改革的新征程。此法案奠定了学徒制在法国职业教育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从此,法国政府接连不断的以政府法令形式出台一系列推动学徒制现代化改革进程的政策举措。可以说,法国政府在法国现代学徒制改革中一直起着主导作用。为保证学徒制的良性发展,政府加大力度强化学徒质量的监管,在诸多法令政策中对此进行了明确要求。1973年,政府倡议建立学徒制监督局,并要求各学区教育局下设具体的监督机构,用以確保学徒培训中心的教学监管。1993年政府通过了《第93-1313号五年法令》(la loi quinquennale n。93-1313 du 20 decembre),提出面向14岁以上青年开展学校本位的工学交替课程,改善学徒制的教学质量。2014年,政府颁布了《职业教育、就业与社会民主法》,继续对学徒教育进行改革。该法案强化了大区议会在学徒培训中的作用,以确保学徒教育在质量和数量上的同步发展。
二、学徒质量监管的主要机构
法国支持多机构参与学徒制组织和管理,这些机构分别来自国家、行政大区和行业三个层面。在国家层面上国家教育部和高等教育部负责总体规划和管理。而学徒培训中心的监管主要由行政大区负责。法国还设有多个评估机构,负责对学徒培训中心的外部评估。同时还有专门负责对教学方法进行评估的法国高级教育委员会。在这些机构的共同努力下,形成了一整套严格规范的质量监管机制。
1大区政府
大区政府对学徒培训中心的监管主要是通过学徒制监管处来实现的。为确保学徒质量,学徒培训中心每学年都要开展自我评估,这种自我诊断性质的内部评估就是由大区政府负责的。学徒培训中心与大区政府之间签订合同,合同中规定了学徒培训中心所要达到的相应工作目标,每学年学徒培训中心都要向大区政府提交一份工作报告。大区政府以此来对学徒培训中的工作进行评估。此外在学徒培训中心的资质方面,大区政府也进行了严格监控。大区政府每年都会对区内所有学徒培训中心的资质进行重新审核。
2国家层面的评估机构
在法国学徒制项目中,除了对学徒培训中心的内部评估,还有对学徒培训中心的外部评估。外部评估主要是由一些国家层面的评估机构负责的,如国家教育总督学处、研究与高等教育评估署、国家教师培训评估委员会等机构。这些机构负责对法国所有的教育培训机构进行整体外部评估。
3法国教育高级委员会
在质量保障方面,除了对学徒培训中心的评估外,法国政府还设有专门机构“法国教育高级委员会”对教学方法进行评估。该委员会每年都会出版诊断性评估报告,旨在发现教学中遇到的困难,从而进行教学方法的调整,改善教学效果。法国教育高级委员会的评估主要采取匿名问卷的形式。
三、学徒质量监管的主要举措
除了上文中所提到的对学徒培训中心的内部和外部评估以及对教学方法的评估外,政府对师资水平也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并建立了教学跟踪和学习成果认证的机制,以此全面加强对学徒质量的监管。
1教学师资监控
为确保学徒质量,政府对负责学徒培训的培训者有严格的要求。在资格方面,必须符合《劳动法典》上的资格标准,即具有与学徒攻读文凭同等层次及以上学历资格。且必须具有几年专业工作经历和学徒管理经历。培训者也需要签订劳工合同,并在两年中完成培训任务.否则就会被解雇。培训者也需要定期参加培训或学习,学习相关教学方法,了解学徒面临的现实问题并能给予指导。为提升培训师资的素质,大区会负责落实和资助培训中心教师培训计划。
学徒在企业培训期间也会有专门的企业领导或员工作为师傅进行指导,负责在学徒在企业的培训。学徒师傅必须具备相当于学徒参与的学徒制项目职业资格认证以及3年及以上工作经历。除此还要求师傅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愿意真心传授学徒经验。其次,为了确保质量,规定要求每位师傅最多只能带2名学徒。
同时,学徒培训中心也会安排教学导师,负责跟踪学徒在培训中心和企业里的培训情况,并根据具体情况及时给予协调和指导。
2教学情况跟踪
法国现代学徒制是在政府、企业、培训中心及多方组织配合下共同推进的。为确保工学交替教学模式下的学徒质量,学徒制项目中增加了相应加强企业和培训中心沟通协调的手段,如建立学徒培训文档即联络文档、联络手册及跟踪单。联络文档特定于学徒制的每一个资格层次,规定了学徒在培训期间应获得的知识和能力。有助于培训师以此为依据开展教学和进行日常评估。同时在联络文档列表中明确了企业和学徒培训中心的任务和责任分配,有利于更好地确保学徒培训中心与企业之间任务的衔接。联络手册主要是记录学徒身份信息、培训项目内容和相关信息的文档资料。有利于具体了解学徒的学习情况和存在问题。跟踪单是学徒培训中心设计的,用来跟踪学徒在企业的学习情况。
3学习成果认证
目前法国的学徒培养可以分为5个层次,涵盖了国家职业资格的2-5级。这些资格证书与学生通过全日制职业院校学习所获得的证书完全一样,并且这些资格证书的等级是相互衔接的,即形成了纵向直通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在法国学徒制项目中,学习成果认证是质量保证的又一个重要方面。学徒获得是在国家职业认证目录(RNCP)上注册的资格证书。认证过程遵循严格的程序,包括评估、审批和颁发证书三个阶段。评估按照“职业资格参考标准”中的规定严格执行。审批过程也是十分严格的,首先对审批委员会的成员组成进行严格规范。其次在审批时,要参照每个阶段的质量标准,对比学徒完成的质量情况。在颁发证书阶段,审批委员会需要向颁证机构提交报告,通过之后,教育部才授予颁证机构授予证书的权利。
从法国现代学徒制的监管机制可以看出,政府十分重视现代学徒制的质量保障。结合多方组织的力量,在培训的诸多环节都进行了严格的规范和管理。形成了一套内外兼顾、过程与结果相呼应的质量监管机制。严格的监管是质量保障的重要手段,从法国现代学徒制学徒质量的监管机制我们可以看出法国政府在教育改革上的严谨与气魄,这也正是法国现代学徒制得以稳步发展的重要原因。目前我国正处于现代学徒制改革的重要时期,质量保障同样是我们在改革过程中需要关注的重要方面,法国的经验将会对我国在质量保障机制的改革中提供一定的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