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党建,新时代的凝聚力工程》系列报道之六大党建:引领三大核心竞争力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24年坚持不懈抓党建促发展纪实
2018-07-23张勇徐隆林
本社记者 张勇 徐隆林
赣州,江西省下辖地级市,是江西的南大门,也称“赣南”,革命老区,原中央苏区,人口近千万。
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于1994年4月8日正式挂牌成立,诞生在这片红土地上。成立当年,南芳所党支部成立,2013年5月,该所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2016年5月升格为党委,成为江西省首个、全国第五个成立党委的律师事务所。
24年来,南芳所在该所主任、党委第一任书记廖泽方的带领下,坚持走“党建促所建、党务促业务、党性促诚信”的发展道路,通过建立党组织建设与事务所发展相融合、党员队伍建设与律师人才队伍培养相融合、党组织生活与业务活动相融合、党建精神与律所文化相融合的“四融合”工作机制,全力推进党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坚持抓党建带群建促所建,推进南芳所事业的全面发展。目前,该所已构建了包括工、青、妇、纪检监察、统战、“双拥”、参政议政以及民主党派支部在内的大党建格局。
近年来,该所以基层党组织建设为平台,探索建立了党群与合伙人联席会议制度,实行党建与所建同步规划,以党建带群建促所建的做法成为“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典范。同时,该所以党建工作为核心,形成政治思想、专业素养及社会公益“三驾马车”齐驱并驾,引导所内律师由专业型律师、事业型律师走向政治型律师,获得了社会、委托人和当地党委、政府的高度认同。
党建促进律所发展
其实,党建工作在南芳所成立之初,就已悄然入驻,与南芳所一起发展、一起成长。
1994年4月21日晚,南芳所在正式开业后的第13天,就召开了第一次党小组会议。在招聘的第一批员工中就有3名党员,廖泽方坚持“党员优先聘用,优先上岗”的用人原则,倡导员工“党员向优秀党员看齐,团员向党员看齐,非党团员向党团组织靠拢”。
1995年元旦,这是南芳建所跨入的第一个新年。廖泽方建议一不发钱、二不发物,由党小组分别在岁尾的两个下午邀请地直机关党委的领导为员工上党课,举办“迎新年·颂祖国”歌咏会。
“坚持不懈抓党建是南芳律师事务所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廖泽方说。
>>时任南芳所党支部书记廖泽方在人民大会堂出席中国共产党建党90周年庆祝大会及系列活动,受到中共中央表彰,被中组部授予“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
要在“两新”组织中有效开展党建工作,必须确保党组织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在该律所的章程中,明确了党组织与合伙人联席会议制度,即由所党组织全体委员与南芳民主党派支部主委与工、青、妇第一负责人组成党群会议,与合伙人会议组成联席会议。凡重大所务事项应事先征求党群会议意见,涉及事务所发展方针、规划、财务经费预算、年度工作报告等实行共同讨论,双向表决。
同时,该所坚持以党建带群建,不断拓宽党建工作内涵与外延。所党委组织各党支部、民主党派支部和群团组织每年至少开展“四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主题实践活动,一次促进员工及单位发展的主题实践活动,一次履行社会责任的公益慈善活动,一次增强凝聚力的文体娱乐活动。坚持党建与所建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在科学制定五年发展规划时,坚持把党建工作目标与律所发展纲要相统一,同步规划,同步实施,把党建工作融入到法律服务的每个环节、每个案例和每项社会公益活动之中,形成了“党建促所建、党务促业务、党性促诚信”的基本格局。24年来,南芳所每月的会议纪要、工作简报均有党建工作内容。
南芳所的红色基因,源自该所对党事业的忠诚与追求。在不断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的新途径时,南芳所也开始奏响了由专业型律师、事业型律师走向政治型律师的华美乐章。
南芳所的律师,大部分是“70后”“80后”。一些年轻律师一开始党性修养不高。南芳所创造型地推行“双向培养”机制,提出律师成长“三段论”:第一阶段是做一名业务精湛的专业型律师,赢得当事人认同;第二阶段是做一名能创业、善管理的事业型律师,赢得社会认可;第三阶段是做一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政治型律师,赢得党委、政府认同。把优秀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通过合伙人、高级合伙人的人才培养模式,把党员意识强的优秀骨干作为律师事务所后备领导班子成员来培养。建所至今,党员人数从3名发展到43名,其中有13名党员被吸收进入事务所的核心决策层。
南芳所有着全国律师行业乃至全国基层党组织中最健全的党建机构。早在1994年建所之初成立党支部,1995年成立团支部,2005年成立了工会与妇委会,2010年成立统战、纪检、“双拥”、参政议政办。赣州市民革、民盟、农工党、民进先后在南芳所设立法律支部。2013年5月,经中共赣州市直属机关工委、市司法局机关党委批准,所党支部升格为党总支,2016年5月升格为党委。
通过党群与合伙人联席会议制度,确立党支部的政治领导核心地位;通过律师“双向培养”机制,把优秀骨干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充实“两新”组织党建工作内涵与外延,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新社会组织的党建、群建、统战、双拥工作。廖泽方说,南芳律师事务所主动实施的三大党建创新举措,是近年来自身不断发展壮大的根本所在。
2012年11月7日,首都北京,金色满城。党的十八大盛会开幕前一天,习近平同志受党中央的委托,来到江西代表团驻地亲切看望了全体代表并一一握手。廖泽方握着习近平同志厚实温暖的大手,代表赣南人民十分感谢党中央和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这张合影定格了历史的精彩记忆。
党建引领服务大局
2016年11月4日,温彩霞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丈夫、重症患者赖忠国滞留在赣州中院的法官接待室,自己则趁法院工作人员不备离开了中院。
法院人员发现后及时与温彩霞取得联系,依法告知其法律后果,但温彩霞对劝告不予理会,撂下“中院改判了案件,那就请中院对我丈夫负责”后挂断了电话。
温彩霞之所以将矛头指向赣州中院,源自她对中院改判的误解。据介绍,赖忠国系顺心公司的拉货司机,其与该公司签订了一份为期一年的《承包货物运输协议》。2015年10月18日,赖忠国在公司内装货时不慎从货车摔下导致头部受重伤,丧失了生活自理能力。
>>南芳所破格成立党委,并召开成立大会。
>>南芳所党委书记廖泽方陪同赣州市委书记李炳军接访
事发后,温彩霞找到顺心公司讨要说法。但是,公司认为没有责任,在出于人道主义垫付了12万元医疗费用后,就不再承担医疗费用,巨额的医疗费用令赖忠国一家的生活陷入绝境。
起初,温彩霞寄希望于法律,希望通过法律程序获得赔偿。但是,赖忠国受伤一案是否属于“工伤”却存在争议。
经赣州市劳动仲裁部门仲裁,认为“赖忠国与顺心公司不存在劳动关系”。 赖忠国不服,诉至赣州市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该院经审理,判决:“赖忠国与顺心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对于区法院的判决,顺心公司不服并上诉至赣州中院,中院经二审又改判为不存在劳动关系。
若存在劳动关系,则用工企业应全额赔付劳动者损失,而非劳动关系,则只能按用工企业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程度进行赔偿,如果不存在过错,则不用承担赔偿责任。在生活的重压之下,随着时间的推移及一波三折的法律程序,温彩霞对法律失去了原有的信任,她选择“上访”,这才出现了“滞留事件”。
在“滞留事件”前两个月,赣州市委政法委于2016年9月根据中央政法委的文件精神,出台了《赣州市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的意见(试行)》。温彩霞闹访不仅严重影响了中院办公,给和谐社会带来恶劣影响,成为《意见》出台以来,赣州市中院碰到的第一例棘手的涉法涉诉信访案,据此,中院领导迫切希望第三方力量介入,平息矛盾,化解纠纷。
2016年11月17日,中院专门行文商请廖泽方律师参与本案的化解。廖泽方是党的十八大代表、南芳律师事务所主任,具有三十多年的律师执业经历,在赣南地区享有很高的声誉和知名度。由廖泽方律师组织协调,得到了当事双方的高度认可。
深感责任重大的廖泽方,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立即安排民事侵权及劳动合同方面的资深律师组成“合议庭”,邀请本案二审承办法官、立案庭负责人,案件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赖忠国所在乡、村领导,并参照听证程序听取双方的诉求,核对相关证据材料。
>>《民主与法制》周刊总编辑刘桂明走访江西南芳律师事务所,陪同者江西省法学会专职副会长刘朝阳、赣州市政协副主席钟健生、江西记者站站长张勇。图为南芳所党委书记廖泽方在介绍情况。
廖泽方阐述“合议庭”观点,《承包货物运输协议》既有货物运输合同的内容,也夹杂着个别劳动合同性质的条款,但结合双方的合同目的,本案定性为货物运输合同更为妥当,但企业方应履行社会职责,且不排除有一定的法律责任。
廖泽方认为,基于本案是一起业已生效的判决,信访协调不应离开这个前提,我们是案外和解,目的是解决问题,这需要双方作出让步。
协调过程中,温彩霞以家庭条件困难及丈夫病情严重为由,要求对方一次性赔偿80万元,以维持丈夫的后续治疗和家庭基本生活。而顺心公司代理人则坚持认为,公司没有责任,只进行适当的人道主义补偿,且温彩霞的诉求远远超出公司领导的预期。此次协调因双方均不松口而失败。
第一次协调虽然没有成功,但是,在廖泽方的建议下,信访人同意进行伤残等级鉴定。2016年11月28日,赣南医学院赣医司鉴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认为赖忠国损伤评定为一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等共计360500元。经计算,加上伤残津贴及生活护理费、伤残补助金、医药费等共计约161万元。
之后,廖泽方分别与双方进行多次沟通协调,一方面安抚温彩霞过激的情绪,阐明如果继续诉讼可能出现的结果;另一方面,又不断地从企业社会责任的角度做公司领导的工作,在各方的配合支持下,终于在补偿金额问题上达成共识,即在已支付12万元补偿金额的基础上,再补偿48万元。同时,中院将协助赖忠国申请国家司法救助资金10万元。最终,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书,温彩霞就此息诉罢访。
>> 2011年10月9日,由南芳所发起,筹备半个多月的“爱心午餐”计划在上犹县社溪镇社陈小学正式启动。沙塅小学、社陈小学、蒙岗小学三教学点是该计划的首批试点单位。图为学生享用“爱心午餐”。
2017年2月15日,中共赣州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马玉福对该起信访案件作出批示,对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化解处理此起复杂疑难信访案件中,“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信访案件的园满化解,让当事人实实在在地感受到司法人文关怀,效果很好,值得总结。”
律师具有专业、中立优势,借助专业律师引导信访人理性维权,向双方当事人释法明理,消除分歧,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廖泽方介绍,南芳所作为赣州市领导分类联合接访工作的唯一一家律师事务所,展现了应有的担当,在信访维稳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2012年以来,该所每周指派业务能力强、政治水平高的律师参与接访,目前已累计参与接访240余场,化解信访纠纷500余件,南芳所被评为赣州市集中处置赴京非正常上访工作先进单位,所内多名律师被江西省信访局、省司法厅评为“信访工作优秀律师”。
与此同时,南芳所多名专职律师被法院聘为“特邀调解员”,与章贡区40所中小学建立法制共建关系,指派律师担任法制副校长,并开展系列法制讲座。
立足本职工作,发挥职业特长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党员义务是南芳所党委对所有党员的要求,也是南芳所人用实际行动兑现入党之初的承诺。
党建引导履行社会责任
2011年春天的一个清晨,南芳所高级合伙人刘嫔在乡间小道上遇到了两名上学的孩子,他们背着破旧的书包,怀中抱着一大捆柴火。
刘嫔问他们为什么带着柴火上学?学生回答:“中午在学校烧火热饭。”刘嫔再问:“为什么不回家吃午饭?”学生回答:“家远,回家吃饭就赶不及下午上课。”
刘嫔从孩子没有拉链的书包中拿出饭盒,打开后发现,里面竟只装着“白饭伴辣椒酱”。看到这一幕,刘嫔的心里很难受。
面对孩子远去的背影,刘嫔等人决定改变行程,跟着孩子们来到了学校。原来,这几名孩子是上犹县社溪镇蓝田村蒙岗小学一年级的学生,他们的家在距离学校4公里外的另一个村子,每天从家里出发后要爬山路,过田埂,最少要1个小时才能到学校。
“我也是这个村子的人,20年前我们读书的时候,也是背柴带饭到学校读书,没想到自己已经当老师了,学生们还得背柴带饭上学。”该校刘青春老师无奈地说。
天热时,很多小朋友带的饭菜会馊掉;天冷时,小朋友只有背着柴火自己加热。在他们的饭盒里,也很难看见荤菜。
为了响应全国“免费午餐”计划,让赣南山区的孩子能够吃上可口的午餐,刘嫔等人向社会各界发出倡议,于2011年10月正式启动“爱心午餐”计划试点工作。第二年,刘嫔以政协委员的身份在赣州市“两会”期间,提交了《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爱心午餐”计划》提案,提议在全市范围内的各乡镇行政村实施“爱心午餐”计划。
如今,“爱心午餐”计划在各界爱心人士的大力支持下终于得以顺利实施,该市11个贫困县所有的村完小均实行了“爱心午餐”,并有11个县的乡镇中心小学也陆续推出了“爱心午餐”。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更是每一个党员应该一生坚守的准则。党员在入党的时候都会郑重宣誓:“随时准备为党和人民牺牲一切”,这是对党的宣誓,也是自己一生都要遵守的承诺。近年来,南芳所与赣州总工会、慈善会合作,冠名设立100万元南芳律师法律援助困难职工慈善基金,近年来累计捐款捐物价值超过200万元。同时,该所党组织发起向四川地震灾区、交通事故致残儿童等捐款、捐物价值达300余万元,陆续开展送法下乡、送温暖进校园等活动千余次。
24年来,南芳所在党的十八大代表、所党委书记、主任廖泽方带领下,走上了一条“党建带群建促所建”的特色发展之路,并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南芳文化,党建工作、律师文化建设、大案要案办理、发展品牌建设等赢得了党委、政府和委托人、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先后荣获“全国创先争优先进基层党组织”“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律师行业先进党组织”“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等200多项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现今,南芳所已实现了建所之初提出“立足江西,面向全国,省内一流,全国优秀”的目标定位,在赣鄱之南这片红土地上朝着更大更远的目标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