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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蒯因的论何物存在

2018-07-22刘梦

青年时代 2018年15期
关键词:语义学

刘梦

摘 要:《On Where There Is》作为蒯因集中性探讨本体论问题的论文,其实质是从语义学角度讨论“本体论的承诺”问题。而本文试分析Willard Van Orman Quine的论文《On Where There Is》,探究其关于本体论承诺理论的论证,最终得以理解蒯因以何方式辨明现有形而上学理论的分类。

关键词:蒯因;本体论承诺;约束变项;语义学

Willard Van Orman Quine的《On Where There Is》可意为“论何物存在”,但这篇论文并非真正探讨现实中有何物存在 ,而是在语义学上人们可以说有出何物存在,而这取决于人们作出何种本体论承诺。在本体论上,Quine认为有两个问题:1、事实问题:实际上有什么东西存在,实际何物存在是一个事实问题,并不完全取决于语言。2、承诺问题,即在人们语言范围内到底能言说什么东西存在。“当我探求某个学说或一套理论的本体论承诺时,我所问的是,按照那个理论有什么东西存在。一个理论的本体论承诺问题,就是按照那个理论有什么东西存在的问题。” ①

一、本体论承诺问题的提出

本体论承诺问题与实际存在何物无关,只与人们说何物存在有关,即与语言有关。“一般地说,什么东西存在不依赖于人们对语言的使用,但是人们说什么东西存在,则依赖于其对语言的使用。”②

而该论文的论点就是:为了自己理论的成立,人们在本体论上承诺了该理论论域的实体。而本体论承诺是其本体论类别的识别标准:“存在就是作为约束变项的值”,即量化公式中的约束变项的取值,决定该理论所承诺的存在物;在某一理论中,一个东西若被假定为一个存在物,则它就被看作一个变项的值,即“存在就是在一个代词的指称范围内”。本体论承诺要求本体论必须在“存在一个东西”、“没有东西”、“所有东西”这些量化变项的范围之内,当且仅当为使我们的命题为真,必须使得假定的东西在量化变项的限定范围内,才能判定我们主张哪一本体论。而其本体论的认可标准(判定其承诺是否成立、可接受)是“没有同一性就没有实体”。

二、对本体论承诺的负载者:约束变项

Quine接下来则主要探究了一个问题:本体论承诺的负载者是什么?

Quine首先反对负载者是单称词项,因为单称词项可以被消除。他从消解了一个多年的误解开始——“非存在必须在某种意义上存在”,即一个含有单独名词的陈述之有意义预先假设了一个由这个名词命名的对象。一个单独的名词不必给对象命名才有意义。他列举了两个虚拟哲学家麦克西和怀曼的观点,从而指出误解原因:混淆了名称含义和所指;滥用存在,赋予存在以时空含义,实际上只是“有”。

麦克西的论点:如果飞马不存在,则“飞马不存在”这句话无意义;飞马作为心中的观念而存在。而Quine认为这是因为麦克西混淆词的了意义与命名的对象——命名对象“飞马”和“飞马的观念”的“词的意义”。他实际上是说:“如果‘飞马的观念不存在,則‘飞马不存在这句是无意义的”,但“飞马”与“飞马观念”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东西,如奎因所讲“我们很难想象有比两件东西比巴特农神殿和巴特农神殿的观念更不相似,更不易引起混淆了。”正如我们假设“飞马对象”为A, “飞马观念”为B,如果A不存在,B存在,只能说明“A不存在”这句话无意义,而不能说明“B不存在”这句话无意义。

怀曼的观点:飞马作为未现实化的可能事物而存在,属于虚存或潜存(subsistence)飞马不是实存(existence);我们通常指的存在是实存,即在现实性范围内的存在。对此,Quine反驳道:1、存在不仅仅是实存,局限于现实性之内,而存在没有时空限定,有时空限定的是相应物体的内在性质,当我们谈及飞马的存在问题就谈及了它的时空问题。比如判定飞马不存在的标准是包括时空规定的,而判定27 的立方根存在的标准是不包括时空规定的。2、圆的方属于未现实化的不可能事物,因为不符合逻辑,怀曼只能选择圆的方无意义,并认为矛盾无意义。且怀曼的理论将导致两个危害:一是本体论宇宙的人口过剩;二是虚存的同一性问题:潜在的胖子和潜在的瘦子是同一个人。

那么该如何言说“飞马不存在”呢,奎因选择了罗素的摹状词理论。摹状短语则由约束变项替代的客观所指,即量化变项;而单词则摹状词化,“飞马”用动词“是飞马”、谓词“飞马化”来代替(可能导致承认相应的属性存在——飞马性)单称词项可以被转化为摹状词——只有量词、个体变项和谓词的命题,因此消除了单称词项。当我们说“飞马存在”时,我们确实许诺了包含飞马的本体论;但我们说“飞马不存在”时,是不需要承诺包含飞马这一虚拟存在的本体论的。所以肯定回答是需要承诺的,通过约束变项使用而做出本体论承诺,假定了一个与之对应的存在物,而否定论断则由于借用摹状词,无需作出承诺。再加上弗雷格提出意义本身就与命名的对象不同,譬如暮星和晨星,这一样说明单独语词不必给对象命名才有意义。

Quine接着排除了谓词,因为一般语词(谓词)是无需承认其抽象指称存在的。这里Quine通过反驳麦克西的共相理论来论证。麦克西主张属性存在,认为红的房屋、红的玫瑰花、红的落日是常识;这些房屋、玫瑰花、落日有某种共同的东西,这种东西就是红这个属性所表示的全部意义;属性的存在比红更显而易见。

第一条作为常识,我们无需反对。而关于房屋的红、玫瑰的红、落日的红是否是一种共同的东西就值得探讨了,一个人同样可以一口咬定它们之间没有任何相似的地方,认为红的属性一点也不显然,且只能看到红的东西,而看不到除此之外“红性”指称的存在。而这些红的现象可以被看做终极不可归约的事实。“是红的”一类谓词使用的一致性并不能说明必须要以“红性”存在为前提,才是有意义的。且一般语词有相应指称对象和有使用的意义是两个截然不同的方面,没有可比性。故一般词项的意义不在于作为一个实体的名称,花是红色的,看作终极的、不可归约的,使用“飞马化”的谓词不能意味着“飞马化”这一属性的存在。。

这里Quine作出假设,麦克西会退一步承认“是红的”、“飞马化”不是属性的名称,但认为人们总要承认它们是有意义的,而无论命名与否,那个意义就是属性,即共相。Quine拒绝承认意义来反驳共相存在,认为有意义这个事实是终极不可归约的,最好根据行为解释:“有意义”就是说该行为是“重要的”但他不因此就否认语词和陈述是有意义的,他认为麦克西错误原因是认为“有意义”就意味着拥有“意义”这种抽象物,由承认“是红的”、“飞马化”是有意义的,推出“是红的”、“飞马化”拥有“意义”这种抽象物,而这种抽象物就是共相存在。

最后奎因提出约束变项是负载者。存在就是成为约束变项的值。“我们可以说承认如此这般的实体,当且仅当,我们认为在我们的变项的值域内包括这类实体”③,为了使一个理论所作的判定为真,这个理论的约束变项必须能够指称的那些东西,而且只有那些东西才是这个理论所许诺的。

三、本体论的分歧:本体论承诺的分歧

故奎因得出最终结论:本体论的分歧归根结底是约束变项值域(指称范围)的分歧,即本体论承诺的分歧。Quine并因此把对共相的几种理论区分开来:实在论——主张共相独立存在,人心可以发现但不能制造,允许不加区别地使用约束变项指称已知、未知、可指明、不可指明的各种抽象物;唯名论——反对抽象物存在,人心也不能制造抽象物,无法指称抽象物;概念论——主张共相由人心制造,存在物数量有限并非无穷多。

关于该论文的最終目的,我认为奎因主要目的不在于探究共相是否存在,也不涉及任何形而上学方面对物存在的研究,而是对现有理论作出分类,提出本体论承诺的标准,没有对自己的本体论进行明显的论证。在文末可以看出他提出一个倡议:从语义学角度探究本体论,从现象主义和物理主义方面探究自然科学和哲学,即使物理主义不可能完全还原为现象主义,但无妨继续研究自然科学,以试图使自然科学脱离柏拉图主义的数学。

注释:

①《悖论方法及其他论文》,哈佛大学出版社1979年版,203-204页.

②陈波.《奎因哲学研究——从逻辑和语言的观点看》,三联书店1998年版,265页.

③ W.V.O.Quine :The Ways of Paradox and Other Essays,1976,199页

参考文献:

[1]W.V.O. Quine. 陈启伟译.(2007)从逻辑的观点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W.V.O. Quine.(1979)悖论方法及其他论文.哈佛大学出版社.

[3]W.V.O. Quine.The Ways of Paradox and Other Essays

[4]陈波.(1998).奎因哲学研究.三联书店.

[5]L.汉肯森.内尔森,杰克.内尔森.张力锋译.(2014)蒯因.中华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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