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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大学生转专业制度完善的路径研究

2018-07-21尹琪,王化斌

青年时代 2018年11期
关键词:路径研究高校大学生

尹琪,王化斌

摘 要:转专业制度的运行已成为当今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必然趋势,在这个过程中,完善高校大学生转专业制度建设必然成为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的内在要求。以应然层面对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发展现状的分析为基础,以实然层面对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完善路径进行体系化设计,对于高校教育管理工作的创新以及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关键词:高校大学生;转专业制度;路径研究

转专业制度为大学生提供了再次选择的机会,不仅改善了大学生由于不满所在专业而导致的一系列现实问题,更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但同时也对我国高等教育管理机制提出了挑战。具体而言,转专业制度影响着大学生对转专业的认识,影响着大学生的选择和职业规划,对于大学生的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对转专业群体学生的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应然”层面: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发展现状分析

(一)我国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发展沿革

我国大学生转专业制度可以溯源到1999年高校扩招后,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转型,自此我国的本科生教育逐渐发展成为一种通识教育。在这一改革背景下,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体制的同步完善,有关大学生权利与自由的保护日益受到关注与重视。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应运而生正是对这一变化的积极响应或者说是改革的产物。因其所展现的对大学生选择权和学业自由的充分尊重与保护,大学生转专业制度被认为集中反映了我国高等教育发展的趋势,有利于满足市场经济发展带来的创新人才需求,因而是新时期高校人才培养模式变革的新驱动。有鉴于此,教育部于2005年9月1日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专门规定:“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学生转专业由所在学校批准[1]。”该规定成为我国现有的有关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主要规定,为该制度的有效运行提供了明确的规范。2016年12月16日,教育部审议通过修订后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新规定继续保留了关于转专业的规定并作了进一步补充完善①。不难发现,无论是原有规定还是新修订的内容,均旨在通过树立与强调“以人为本”的根本教育理念,改革原有的不合理的高校专业规范体制,为当代大学生的学业管理与专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从而充分体现高校发展、大学生成长及社会对人才需求的三重要求。

(二)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研究概况

如前所述,我国大学生转专业制度毫无疑问是一项影响深远、意义重大的高校教育管理机制改革新举措,同时,基于高校管理与人才培养机制的整体性与关联性特征,该制度更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新体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目前,我国高等教育理论界关于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研究主要从大学生和高校两个视角展开。其中,部分研究主要围绕大学生转专业的现状分析及存在的问题展开,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得出有关大学生转专业的原因与解决对策,但在研究的视角、方法以及结论方面存在一定差异;另有部分研究选择具体的研究范本,以相关高校或群体为研究对象,借助实证分析的手段,总结出不同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的政策制度异同以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完善办法。

从研究的视角划分,现有的研究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关于大学生转专业的现状及原因的分析。不同的学者对于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的看法不同,从不同的视角对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现状进行研究。多数学者认为近些年来,大学生转专业现象日趋普遍,转专业背后的原因值得人们深思。如学者高昌明认为专业选择权是大学生“受教育权”的重要内容,大学生在专业选择时存在功利性、盲从性以及根据性别来选择专业等现状,并从家庭、个人和社会三方面分析了影响地方高校大学生专业选择的因素[2];学者张颖超等则强调大学生转专业是一个复杂的现象,受多重因素的影响,有必要对目前的研究的范式与结果进行梳理,以更好地理解与应对该现象,减少学生转专业的盲目性,回归政策的初衷[3]。其次是有关大学生转专业制度运行中出现的问题的总结。这一类研究必须依赖实证调研,否则难免沦为自说自话的空泛研究。因此学者们的研究基本是以具体某一高校或者某类高校为研究范本,采取实证调查的方式,发现制度运行的弊端与漏洞。如学者金涛等以扬州大学实施本科生转专业10余年来的制度实践为研究蓝本,总结出现实操作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如对教学资源配置秩序的冲击、对志趣导向转专业理念的偏离、对基层社会需求的忽視等[4];学者刘艳萌等更是有针对性地通过观察分析河北农业大学2011~2013年学生转专业情况,发现,由于对涉农专业的误解,涉农类专业学生的转专业需求更高,而高考填报志愿时的他主性和盲目性、对专业满意度不高、对所谓“热门专业”的盲目追求是涉农类专业学生转专业的主要原因[5]。最后是落脚到问题解决层面的对策性研究。借助于对高校大学生转专业现状及原因的分析基础,学者们从不同的角度提出了相关对策。由于对策的提出从根本上还是要回归到实践运行中,为制度实践服务,因而此类研究也大多围绕具体的研究对象展开,以突出研究的针对性与可操作性。如学者苏强等在对浙江省22所高校1254名师生展开实地调查后,提出了破解本科生转专业难题,需要个人发展、学校教育、社会环境合力的解决思路[6];学者胡燕平等围绕福建农林大学农科学生转专业的调查数据做分析,通过详细剖析不同社会出身背景的学生在选择专业的心理动机,从宏观和微观两个层面同时提出完善办法,强调学校应强化通识教育,实行大学科类培养,同时应重点发挥农林院校的传统学科优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并着力加强社会大众对农科专业与农科职业的认识[7]。这一研究成果为我国农林类院校转专业制度的完善提供了参考思路。

转专业制度同样存在于国外高校管理体制中,因而国外学术界亦不乏与之相关的研究成果。除了探索大学生转专业的原因外,国外的研究更主要的集中在关于大学生转专业时的选择、转专业后的学业表现与成就等方面,这些都是我国理论界较少涉及的内容,值得关注。20世纪70年代,美国高等教育学界就对转专业者如何做出决策这一问题开展了大量研究。许多研究表明,转专业学生通常会选择转向一些与原专业截然不同的研究领域,而另一些研究证明,许多转专业者倾向于留在他们原来所在的学科群[8]。在转专业学生的学业表现方面,据调查,在美国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每年有大约40%的工程技术和科学专业的学生,最终转换到其他专业或未能获得任何学位,医学专业中这个比率更是高达60%,相关研究指出造成这种现象的核心因素是课程难度。

二、“实然”层面: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发展路径设计

2017年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条规定,基本包含了有关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目的、主体、对象、程序及相关限制,是我国目前转专业制度的基本规范。在现有的高校教育管理过程中,当面临大学生转专业制度操作困境时,高校管理工作者应当回归到规定本身,在严格执行规定的内容的基础上,把握精神要领,灵活操作,从而有效避免已有研究成果与调查结论中总结的各类问题,最大程度地发挥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制度优势,实现制度设计的初衷。

(一)强调转专业制度的实施目的

任何制度的制定与施行都有明确的目的支撑,否则制度在制定之初就是盲目的,在运行过程中也会偏离方向。因此,只有在不断强调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实施目的或者说制度设计的背景时,方可确保制度的合理设计与良性运转[9]。根据2005年旧规定的设计初衷,我国设立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目的在于应对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满足社会发展对高校人才的新需求与新要求。我国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产生背景是现代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通识教育的转变,诞生在我国高等教育制度重大改革的20世纪末21世纪初。这也正是市场经济确立并快速发展的关键时期,作为向社会培养、输送建设人才的主要基地,高校必须迎头赶上,积极响应时代的新变化,满足社会发展的新要求。尽管2017年新规定已经删除这部分内容,但并不表示对此背景的否认,相反,这意味着社会发展的需求对转专业制度的影响已不言而喻。时至今日,社会发展的步伐更加快速,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对人才的需求从未止步,反而越加强烈,但同时其对人才质量的要求亦不断提高。为此,高校须高度重视、紧跟时代步伐,强调“积极应对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的制度改革精神,通过坚持贯彻与不断完善大学生转专业制度,更好地完成时代发展赋予现代高等教育制度的使命。

(二)明确转专业制度的申请主体

所谓转专业制度的主体,主要包含两方面的内容,即申请主体与被申请主体。被申请主体毫无疑问是学生所在高校,具体由所在院系负责。需重点解决的是申请主体的划定问题,这关系到制度的运行对象的确定。从现有规定可知,可以申请转专业的主体限于正常学制内的在校大学生,不限专业②、不限入学年限,尤其是后者。考虑到学业稳定性的维护,高校在设置转专业条件时,往往不鼓励甚至禁止高年级学生提出申请,这有一定的必要性,但不能完全封闭高年级学生转专业的可能性[10]。因为高年级学生通过长期的专业学习及对社会发展需求的进一步了解,同时入校以来的身份转变与心智成熟后,能否更加理智、审慎、全面地考虑自身的学业发展与就业选择问题。该群体提出申请往往是经过深思熟虑的,也通常是迫于无奈后的终极选择,这一类申请反而更应引起学校重视,在充分尊重申请人自主意愿的基础上,结合其长期表现与家长、辅导员、任课老师的意见,积极引导、科学规划。

(三)完善转专业制度的运作流程

作为一项具体的制度设计,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运行离不开一整套完备的运作流程。这套工作流程是高校教育管理机制的有机组成部分,与相关的工作机制密切相连。因此必须在尊重高校教育管理机制的核心要旨的基础上,按照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21条的基本规定,完善转专业制度的运作流程及相关配套制度。现有的关于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运作流程的规定比较简单,主要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由学生自主申请,其二是由学校批准、公示,二者缺一不可。前者代表的是该制度运行的启动环节,后者则体现的是该制度运行的最终环节,二者共同构成了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完整流程。因此,在完善转专业制度的运作流程方面既要重视对学生自主性的启发与尊重,通过学业规划、经验交流、答疑解惑、课程体验等多元化途径正确引导转专业申请者的申请意向,帮助申请者选择真正感兴趣的专业,并指导其做好新的专业规划,为新专业的学习做好充分的准备,从而以最佳的状态实现专业学习的转换,达到转专业的真正目的。学校层面则应完善审批程序,重视转专业工作的组织开展,兼顾行政工作人员与教学科研人员在这项工作中的角色扮演和功能发挥,协力完成转专业申请的审核与批准工作。其中最关键的是要牢固树立“以学生为本”的工作理念,切实从学生发展和人才培养的角度出发,结合学生自身兴趣、学校学科设置特色以及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与要求三方面的要素,综合考量、全面统筹[11]。此外,作为连接这两个过程的重要角色,辅导员队伍应当积极发挥作用,认真研究、领悟各项转专业政策规定,充分掌握学生群体的动向与真实想法,做好协调工作,畅通沟通渠道,避免因信息交流不畅导致的转专业乱象。

三、结语

大学生转专业制度是时代发展与人才培养的共同需求,其不仅为大学生提供了再次选择专业的机会,可以从从根本上改善大学生由于不满所在专业而导致的一系列现实问题,而且在很大程度上借助专业选择机制的完善,推动了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尽管目前学术界与实务工作中对于转专业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教育管理体制尚不完善,但转专业制度的运行对大学生的自身发展及高等教育制度的改革创新所带来的巨大改变却已是不争的事实。在今后的工作中,为进一步推动大学生转专业制度的完善及功能发挥,必然要在新形势下高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中,將转专业学生群体的教育管理工作机制的改革发展作为重要任务之一,要高度重视、勇于创新、完善制度、贴近学生,真正促进转专业学生的全面发展,促进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

注释:

①2017年新《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学生在学习期间对其他专业有兴趣和专长的,可以申请转专业;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不得转专业。学校应当制定学生转专业的具体办法,建立公平、公正的标准和程序,健全公示制度。学校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需要适当调整专业的,应当允许在读学生转到其他相关专业就读。休学创业或退役后复学的学生,因自身情况需要转专业的,学校应当优先考虑。”

②新规定明确禁止“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学生”以及“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学生转专业,可见这一新设的限制并非针对具体的某一专业。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Z].2005-09.

[2]高昌明.地方高校大学生专业选择的现状分析与对策[J].教育与职业,2015(8).

[3]张颖超,陈培峰.大学生转专业现象研究述评[J].教育现代化,2015(16).

[4]金涛,张亚洁.大学转专业实践中的困境与对策思考——以扬州大学为例[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5(3).

[5]刘艳萌.透视农业院校转专业现状 构建良性转专业机制——以河北农业大学为例[J].河北农业大学学报(农林教育版),2015(1).

[6]苏强.本科生转专业问题的调查分析[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16(1).

[7]胡燕平,杨素铧.农科大学生转专业的调查分析与对策研究——以福建农林大学为例[J].高教论坛,2014,(2).

[8]郭必裕.对高校优秀学生转专业的理性分析[J].扬州大学学报(高教研究版),2015(6).

[9]莫逊.剖析高等院校转专业工作[J].课程教育研究,2015(21).

[10]王君.高校本科生转专业后的学业适应状况分析[J].亚太教育,2015(7).

[11]董瑞卿.高校转专业工作中的问题及解决对策[J].亚太教育,2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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