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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经济下专利运营生态的研究

2018-07-19

知识产权 2018年6期
关键词:生态圈专利

苏 平 张 转

一、共享经济语境下的专利运营

(一)共享经济语境界定

“共享经济”是一种新兴的经济现象,该理念最初由美国德克萨斯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和美国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在1978年发表的论文中首次提及,使用的专业术语为“Sharing Economy”。①倪云华、虞仲轶主编:《共享经济大趋势》,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年版,第7页。该文章论述中提到的“协同消费”(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模式,②Felson M,Spaeth J L.Community Structure 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 American Behavioral Scientist,1978, 21(4), p23.即依赖于有能力的第三方平台,该平台通常为互联网支撑的在线平台,通过平台进行商品和服务的点对点交换。

当前,国内有“分享经济”“共享经济”两种不同的经济形态、模式的解释,主要是对于国外使用的专业术语为“Sharing Economy”的翻译和理解产生的歧异。其中的“sharing”翻译成中文有“共享”“分享”的含义,但是仅仅一字之差,其对经济形态或模式的理解带来一定的差异。有学者认为,“分享”经济的内涵在于资源的分享或共享,将闲置的资源分享给需要的人,促进资源的再流通,实现经济的再循环增长。③Botsman, R.&Rogers. Beyond Zipcar: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2010, 88(10), p30.也有学者认为,“共享”经济的核心在于借助第三方平台,即通过建立创新、开放的第三方平台将内部资源进行整合,共享经济是创新的平台经济。④E. E. Erving. The Sharing Economy: Exploring the Intersection of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and Capitalism. Scripps Senior Theses,2014,p101.

共享经济是一种大众参与的协同消费经济,大众通过共享经济所建立的平台,应当具有资源整合、共享等机制,将闲置资源或盈余资产讯息及时传递、反馈给市场用户,并进行需求对接。同时平台通过不断挖掘更多的闲置资源,激活市场上的需求,盘活资源,将资源进行最大化利用,从而实现需求商品或服务的交换,促进价值的流转。⑤参见[美]蔡斯著:《共享经济:重构未来商业模式》,王芮译,浙江人民出版社2015年版,第18-20页。

(二)共享经济与专利运营的冲突和协调

共享经济的出现,对传统的市场竞争带来冲击,涉及行业多,影响广,促进了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共享思维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社会行业的发展和变化。⑥参见谢旭辉、郑自群主编:《知识产权运营之触摸未来》,北京工业出版社2016版,第305-309页。在专利领域,人们更多的是强调专利的排他性,即通过设立专利制度,申请专利授权或依法维权,一定程度上重在对技术成果的保护。然而,共享经济大环境下,更多的是强调要鼓励专利资源共享,即要求专利在一定程度上的共享,需要通过专利运营充分发挥专利的资本价值、商业价值和市场价值。表面上看,专利的私权属性与社会的公共利益是矛盾的,私人“独占”与公众“共享”利益关系方面产生冲突,但实际上,“共享”与“独占”是可以协调的。

首先,专利制度宗旨层面上,已经很好地协调了“共享”与“独占”的关系。专利制度鼓励发明人以公开其发明为条件,使其获得经济上回报,以激励其从事技术研发及持续投资。⑦参见杨崇森主编:《专利法理论与应用》(修订四版),三民书局2017年版,第1页。为了技术的研发公开共享,让发明人将自己的技术公开、共享给全社会,以便促进社会技术的持续进步。⑧参见苏平主编:《专利法》,法律出版社2015年版,第5页。因此,专利制度已经很好地协调了专利的“公开”“共享”与专利权的“独占”“排他”。

其次,“占有”与“共享”语义相互依存。从专利法角度辨析,二者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互牵制的关系。“占有”主要指专利权的必要属性,即独占性、排他性或垄断性。然而,在法理上,专利权的“占有”“垄断”是需要被合理地限制,因为专利权在行使过程中会产生经济学上的狭义垄断,⑨参见罗军主编:《专利权限制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5年版,第101-102页。一旦纵容,会导致市场竞争秩序的失衡,危害经济的发展。而“共享”主要指专利在使用、实施方面的共享,如果过度共享,也会带来相应的法律风险,尤其是实施共有专利权中体现出的利益分配不平衡、商业秘密泄露等,因此“共享”也需要合理的规制。⑩同注释⑧,第54-73页。由此可见,专利的“独占”与“共享”不是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分别站在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天平上两端相互牵制的双方。

再者,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专利作为一种特殊的无形资产具有社会效用与经济效用。一方面,对专利的保障激励,能够激励技术创新;另一方面,专利发明在有效期内,能够带来经济收益。专利的效用在于在实施与运用中实现专利价值最大化,如果只是“占有”,而不“共享”,专利的效用则无法得到有效体现。

最后,从专利运营的市场实践来看,“共享”与“占有”陷入了一种认知误区,需要明确界定“专利共享”在共享经济下的内涵。“专利共享”是有条件的共享,即共享的前提是本身运营的专利要依法申请授权保护。“专利共享”经济强调的是共享的思维,而不是将资源无偿共享,因此专利权人要有专利保护的意识,实施专利技术的人也要遵守法律法规,必须要把落脚点放到“专利共享”的最终目的,即本着促进专利价值的最大化,激励技术的创新,长久的运营最终还是需要靠高质量的专利技术来支撑。

二、专利运营内部构造分析

(一)专利运营主体

1.专利运营主体现状

当前,我国专利运营主体种类很多,发展比较迅速,主要分为三大类:第一类为市场主体,即企业;第二类为高校科研机构;第三类主要为运营公司组织机构。随着专利主体的运营意识提升,越来越多专利运营主体开始重视专利的价值运用。

市场主体开始注重专利运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愿意进行专利的转让许可,如小米公司与微软公司达成专利交叉授权协议,并购买了1500 余项专利,⑪参见汪传鸿:《小米向微软购买1500余项专利并达成专利交叉授权协议》,载《21世纪经济报道》2016年6月2日,第019版。华为公司向苹果公司许可专利 769 件,苹果公司向华为公司许可 98件专利。⑫参见董新蕊:《华为“逆袭”苹果:专利背后的博弈与共赢》,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6年05月18日,第005版。同时企业通过专利运营提升创新能力,不仅注重在国内进行专利布局,也在国外进行布局,专利运营也逐渐成为开拓海外市场,增强国际竞争力的手段。

高校科研机构探索构建专利运营体系。高校科研机构逐渐参与到专利运营的阵营中,并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如何建立完善的高校专利运营管理体系,如清华大学借鉴国外名校的OTL模式,在专利运营方面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设计专利研发、专利申请、专利奖励、专利技术推广和专利技术投资等全流程,并设立了较为齐全的专利技术运营机构。⑬周胜生、高可、饶刚、孙国瑞等主编:《专利运营之道》,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第128页。

专利运营服务机构蓬勃发展。专利运营服务机构的逐渐兴起为专利运营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活力。专利运营服务机构在模式上不断创新,其运营业务不断丰富,逐渐呈现多元化、专业化的发展态势。我国专利运营服务机构类型多种多样,主要有专利运营平台、技术转移转化机构和专利代理机构等,并且数量也在不断增加。

2.专利运营主体存在的主要问题

市场主体专利运营发展不均衡。当前市场上专利运营以企业为主导,尤其是以技术创新为主体的大型企业,他们往往是专利运营的中坚力量。⑭参见冯晓青:《我国企业知识产权运营战略及其实施研究》,载《河北法学》2014年第10期,第11-13页。然而以技术创新为主的中小微企业也是市场的主体,这些数量众多的企业并没有充分地参与到专利的运营活动中。通常大企业为行业内的龙头老大,影响范围广,它们一般有较好的专利技术,熟悉该技术领域的供给与需求市场,自身运营能力较强。这类企业由于占据优势往往容易形成专利运营的闭环,但开放性不够,难以接受其他技术创新的中小微企业参与到专利的运营活动中来。而中小微企业或初创型的企业专利运营意识不强,参与度不高,有需求但资金有限,也无专门运营团队,自身运营能力较弱,难以参加到大企业专利运营的生态链条上去。但是,大企业专利运营方面也有不足之处,其主要的问题在于:运用方向单一,获得营运信息渠道比较狭隘、易限制专利营运的发展模式和水平。而中小微技术型企业尽管在资金、规模和团队管理等方面与大企业有差距,但中小企业也有运营的优势。中小企业在运营模式上,尤其是技术应用和转移方面比较灵活,更容易紧跟市场的发展方向,快速地选择技术研发路线。因此,需要挖掘中小企业在专利运营方面的潜力,发挥中小企业的优势,鼓励中小企业加入专利运营行列。

高校专利资源供给与市场需求不对称。高校科研机构,尤其是以科学研究为主的研发单位,它们往往有大量的科研技术成果,但是众多较好的专利技术成果未能挖掘面市就“流产”在实验室或仅仅变成获得职称所需的专利文件证明。高校专利往往因技术信息与市场供求不对称,导致出现大量“垃圾专利”。究其根源,在于高校和科研机构缺乏专利市场运营动力和能力。高校和科研机构拥有丰富的专利创新资源,近两年逐渐尝试自建团队或合作运营,但是运营资金有限,缺乏掌握精准的技术需求市场,商业运营能力较弱,并没有形成成熟的运营体系和操作模式。国家关于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专利运营政策较多,但是落实到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实际情况相当复杂,缺乏适宜的具体操作措施。高校在管理体系的组织机构、管理和激励措施等方面多有不完善之处,导致研发人员成果转化和专利运营动力不足。

专利运营服务机构运营能力参差不齐。市场上专门的专利运营服务机构很多,但是运营能力和水平参差不齐。在专利运营市场中,往往只有少数运营平台具备独立运营的能力,而多数专利运营平台在专利运营方面则能力较弱。此外,我国大多数专利运营机构转让、许可业务有限,特别是基于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专利转让、许可非常有限,而从事复杂的专利投融资、专利保险业务更少。大多数运营机构欠缺专业的运营人才和规范化的管理体系。⑮参见袁琳:《基于中介服务视角的我国知识产权运营典型模式研究——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为例》,载《科技管理研究》2018年第1期,第176页。同时多数运营机构的运营模式仍停留在较为完备的理论构架上,与学者研究无异,尚需要不断实践探索。

高素质的专利运营人才极度缺乏。目前,从事专利运营的专业人员无论从数量还是质量上都难与快速发展的知识产权市场化进程相匹配。既善于做技术的专利挖掘、培育高价值专利,又熟悉技术市场化需求、能开拓市场空间、捕捉市场机遇,并能组织参与技术成果的工业化、商业化开发的人才太稀缺。

(二)专利运营客体现状

1.专利运营客体现状

专利运营客体有不同的划分标准。专利运营的客体是专利运营的对象,客体种类繁多,按照不同标准可以把客体划分两大类:(1)按照专利法保护的对象分类。我国专利法将可授予专利权的客体明确规定为发明创造,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与外观设计。⑯同注释⑦,第49页。(2)在实务中,根据专利功能和作用进行布局的专利主要分为如下类型(见图1)。

图1 专利布局中的专利类型⑰ 转引自马天琪主编:《专利布局》,知识产权出版社2016年版,第42页。

专利运营体量庞大。我国专利运营的客体体量较大,在数量上有较大的支撑基础和运营空间,并广泛应用于专利交易中。⑱参见段国刚:《我国专利交易市场前景广阔》,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第10期。从专利转让、许可和质押的数据来看,我国专利转让交易数量近几年呈现稳步上涨的态势(见表1)。

仅发明专利申请在2013年至2017年间就增长67%,2013年发明专利有20.8万件,到2017年已经增至2倍多。尽管表中专利运营许可的比重逐年下降,但专利转让的数量不断攀升,表明当前市场上专利转让的需求更大。自2013年以来,专利转让数量不断攀升,尤其是近几年,转让交易数量较大,稳步上涨。从2013年的8万件,到2017年已增至19万件。专利质押融资也是专利交易中的重要模式,近几年来,质押融资比较活跃。2013年,我国专利质押融资总额为254亿元,到2017年已达720亿元的规模,发展迅猛。

2.专利运营客体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适于运营的高价值专利偏少。作为客体的专利是专利运营的重要源泉,高价值的专利直接影响专利运营的质量和效果。近年来,我国专利数量不断增加,专利质量不断提升,但是高价值的专利仍然偏少。2016年,我国《“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中明确将“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列为“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⑳转引自韩秀成:《如何培育高价值专利》,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7年06月16日,第001版。的重点工作,要求“促进高价值专利的实施”。当前,我国高价值专利培育力度小,市场上的专利价值参差不齐,尚未建立起完善的高价值专利培育机制。

专利成果转化仍然受阻。专利成果之所以难开花结果,是由诸多原因导致,如专利运营的成本和科研人员的转化意识等,均在不同程度上阻碍着专利运营的发展。尤其在成本方面,真正的专利运营需较高的投资,其在技术孵化、产品试验、市场推广、专利管理和维持等各环节中,需要投入包括人、财、物等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专利规模和运营动力。此外,科研人员对专利转化意识和认知不足也是导致专利转化难的关键因素。在技术研发中,科研人员多注重专利数量对绩效增加和职称晋级的益处,忽视对专利质量的保证。

闲置专利与市场需求不匹配。专利闲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富余的、没有充分运用或实施的专利。这些专利往往数量庞大,其共性是不具备市场应用前景或难以找到对接市场,或者专利的权利主体实施运营能力有限。另一方面,闲置的专利主要指已经挖掘出来的、具有较高市场应用前景,但是未能及时推广和盘活的专利。阻碍专利未能及时应用到市场的因素也有很多,其中突出的障碍在于:缺少通畅的专利资源信息共享机制。各专利运营主体之间、供需双方之间缺少信息的交流,专利资源在封闭的运营体系中难以疏通流转。同时,由于缺少专业的技术转移、转化人才和有能力的专利运营平台,给专利创造者与市场“穿针引线”或疏通资源推广渠道,使得专利需求方与专利资源供给方之间出现需求错位、断层等现象,导致专利资源与市场的需求不匹配。

(三)专利运营平台现状

1.专利运营平台现状

专利交易平台数量不断增加。近几年,我国专利运营平台逐渐兴起,给专利运营的发展带来了活力。专利交易平台数量在逐年增加,呈现蓬勃发展的态势(见图2)。从2014年仅有的42家专利运营平台,经过被称之为“专利运营元年”的2015年,发展到112家,到2017年已发展到240家,且呈蓬勃发展的态势。

图2 2014-2017年专利交易平台数㉑ 《2017年Q1专利市场数据报告》(其数据统计来源于国家统计局),载https://mp.weixin.qq.com/s/xVtsU1dG9tSVng7pe6yO3w,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3月1日。

政府引导专利运营平台体系建设。政府在知识产权运营上加大投入,引导专利运营,促进创新驱动。自2014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同财政部以市场化方式开展知识产权运营服务试点,确立了在北京建设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在西安、珠海建设两大特色试点平台,即陕西军民融合知识产权特色运营平台和珠海横琴国际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同时通过股权投资重点扶持20家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示范带动全国多家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快速发展,初步形成了“1+2+20+N”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㉒参见注释⑫,第186页。

2.专利运营平台存在的问题

专利运营平台定位差异性问题。当前,我国的专利运营平台主要分为四大类,即政府引导建立的平台、市场主体建立的平台、行业协会设立的平台和高校设立的平台等,这四类平台由于体制机制问题表现各异。政府主导下设立的专利运营服务平台意图在发挥区域或行业引领功能。目前来看,主要的平台设计思路和实际运行有差距,多注重专利运营的全领域实践与探索,主要表现为业务上的“贪多”,㉓参见毛金生主编:《专利运营实务》,知识产权出版社2013年版,第100页。运营业务试图囊括所有产业的技术领域。同时“政府主导型专利运营服务平台受政策限制,服务形式较为单一,主要包括信息发布、专家培训、政策引导等”。㉔参见注释⑫,第184页。市场主体建立的专利运营平台、行业协会和高校设立的平台,相对而言机制灵活,都称凸显行业、产业等特色,但仍然与政府主导下设立的专利运营服务平台的功能和服务内容等大同小异,实际特色并不明显。因此,多数专利运营平台在运营的领域,不够聚焦具体技术领域,无法适应具体产业发展,这使得平台的功能定位不能很好地彰显特色。

专利运营平台未形成运营生态。当前,我国的专利运营平台多为技术交易性平台,其运营模式比较丰富,但实际效果仍显单一。大多数专利运营平台没有准确地搭建专利技术供需双方的桥梁,对供需双方的真实需求容易错位;同时专利技术产品化、市场化过程缺乏后技术跟踪服务,也缺乏对专利产品化的风险防范机制;运营平台之间缺乏沟通与协同。因此,尽管专利运营平台数量在不断增加,但仍然缺乏系统的平台运营管理思维与模式,专利运营平台尚未形成平台内部要素之间、平台与平台之间成熟的运营生态。

(四)专利运营外部环境

1.专利运营外部环境现状

外部生态环境是共享经济下专利运营的支撑。影响外部环境的主导因素有法律制度、政策和人才资源等,这些因素在专利运营生态中扮演着不同的重要角色,并且相互作用。制度如同专利运营的土壤,一个好的运营需要在创新的制度土壤中生根发芽,才会产生高质量的经济产出。对制度的研究,是对专利运营环境基本的考量。法律如同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发展的“生存法则”,专利运营,既需要法律的保护,又需要借助法律工具积极参与市场的竞争。政策如同阳光,指引着专利运营的发展方向,具有前瞻性和导向性,对政策的了解和研究,使得专利运营能迅速抓住发展的契机。

(1)法律制度分析

专利法律体系架构比较完善。20世纪80年代初,《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构成了专利制度建设的基石。目前,在专利权保护方面,我国建立了相应的一系列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出台了《专利法》《专利法实施细则》《专利审查指南》《发明专利申请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同时出台了与激励专利运营相关的规章制度,如《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办法》《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标识标注办法》等㉕参见国家知识产权官网政策法规专栏,载http://www.sipo.gov.cn/zcfg/index.htm,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3月10日。。

行政执法案件不断增加。近几年,专利行政案件迅猛增长,国家在专利假冒案件中加大了查处力度。我国2017年的行政执法办案总量为6.7万件,相较于2015年的1.46万件,发展迅猛。其中,专利纠纷案件呈现稳步增长态势,相比2015年,2017年的专利纠纷案件增长了92%。我国在查处假冒专利案件中也不断加大力度。2015年查处假冒专利案件2.1237万件,2017年为3.9万件,增长了84%(见图3)。以上数据表明我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力度加大,更加重视对专利的行政执法保护。

图3 2015-2017年专利行政执法案件统计㉖ 本数据来源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和知识产权律师网,其中2015—2016年数据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公布的历年《专利数据简报》整理统计;2017年数据转引自张泉:《2017年全国专利行政执法办案总量6.7万件,同比增长36.3%》,载http://www.ciplawyer.cn/zcsjzl/138157.jhtml?prid=406#,最后访问日期:2018年3月15日。

司法保护力度不断加大。我国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深化知识产权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自2014年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批通过设立北京、上海和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后,珠海、佛山、武汉、合肥和杭州等地方也相应设立了相应的知识产权审判庭。㉗段伟朵:《河南首次设立知识产权法庭 全国仅15家》,载《大河报》2018年第11版,第A-I面。各区域知识产权法庭具有各自的特色,如武汉知识产权审判庭是一家跨行政区域审理案件的审判庭,除管辖市区知识产权相关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外,还可以跨区域管辖全省与专利、商业秘密等有关的专业技术较强的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

(2)专利政策分析

我国政策环境总体呈现利好的趋势,专利政策导向趋向于由最初的以专利保护为主逐渐倾向于专利的创造、保护和运用并存,在国家政策的引导、推动下,由传统的技术保护和垄断,逐渐转向技术开放创新和市场化运作(见表2)。

表2 近几年我国专利运营相关政策重点内容概况

2.外部环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在法律制度方面

专利运营领域的法律法规仍有缺位。当前,我国的法律制度重在对专利权保护,而相关专利运营领域的法律法规仍有缺位,没有形成完善的在专利运营方面的法律制度规范体系。如专利信息披露制度中尚未建立刚性的权利变动登记制度,以及缺少完善的信用制度规定,使得交易双方易面临法律风险。

专利行政执法定位不明确。在实际的专利运营中,专利行政执法是否可以适当介入?可以介入哪些部分?如对运营主体的专利权保护范围进行纠纷处理,一定程度上会影响专利运营的发展。同时,专利权作为私权,在转让许可交易中发生的合同纠纷行为,专利行政执法还能否介入?最后,还缺少对专利运营行政执法的长效监督机制。

专利运营保护体系方面仍需发力。我国现有专利保护体系实行“双轨制”,专利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往往在衔接方面有冲突,具体应用到专利运营,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在司法审判中,相应的制度有待完善,如损害赔偿制度和诉讼证据制度等。

最后,司法审判队伍的机构需要进一步优化。专利案件的审理比较特殊,通常涉及专业的技术问题,因此,对司法审判队伍的专业素质要求较高。

(2)专利政策方面

我国当前有众多与专利运营相关的政策,但专利运营政策引导相对单一、分散。这些专利运营政策只是对当前出现的部分运营环节进行指导,未形成系统的专利运营政策体系。同时,专利运营政策实施比较滞后。专利运营是市场化行为,需要灵活的专利运营政策保障支持,保障专利运营快速实现取得市场化效应。我国的专利运营政策在专利运营薄弱环节和关键阶段往往不能及时给予有效的配套落实政策,影响专利运营的市场动力。

三、专利运营生态圈的构建

从生态角度,热带雨林之所以能够枝繁叶茂,不仅是因为有郁郁葱葱的大树,而且依赖于复杂的生态系统。适宜植物生存发展的气候环境,土壤、水、空气、阳光,甚至是底层的杂草都是这个生态中不可缺少的部分。㉘[美]:《硅谷生态圈——创新的雨林法则》,诸葛越等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5版,第13-19页。专利运营,可借鉴热带雨林生态圈的生存模式来谋求创新发展,构建专利运营的生态系统。

通过对我国当前专利运营现状和问题的分析,可以发现我国的专利运营尚未构建成熟的专利运营生态。借鉴热带生态雨林生态圈的原理,结合共享运营思维,搭建专利运营的生态圈。

(一)专利运营生态圈的设计思路

1.问题导向

首先,要考虑的是设计专利运营生态圈主要解决什么问题。本文所要建立的专利运营生态圈要重点解决当前专利运营现状面临的问题。结合上文所述,该生态圈需要重点解决如何通过分享闲置的专利运营资源、挖掘专利市场供给需求,从而盘活专利存量,激发技术创新。

2.政策指引

顶层设计要为专利运营生态圈系统提供适宜的政策指引。复杂的自然生态系统有自身的系统结构,共享的专利运营生态圈也需要有基础的架构体系支撑生态圈的运行,需要合理的顶层设计。

3.要素架构

要根据影响专利运营的各要素进行合理划分,相应归类到专利运营要素子系统。所有的专利运营子系统都应归属于专利运营生态圈综合系统之中,同时,专利运营生态圈还要与外部各生态系统相互影响相互作用。

(二)专利运营生态圈的设计原则

设计专利运营生态圈,除了要有设计思路之外,还需要确定基本的设计原则。本文明确专利运营生态圈的设计原则主要有系统性原则、效益原则、共享原则和创新发展原则。

1.系统性原则

系统是一个由若干相互关联、作用的要素组成的有机整体,系统的运作具有相应的结构、功能和运作原理。专利运营生态圈,就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结构,需要遵循系统性原则。系统性原则具有如下内涵特征:

(1)整体性。专利运营生态圈是由各类不同的要素相互作用从而构成统一的整体,不是简单的要素资源堆砌,各要素具有各自的功能发挥,同时各要素之间也要发挥相互作用。

(2)开放性。专利运营生态圈,各生态系统之间不是封闭的,而是开放的。专利运营生态圈内部主体、客体要素,需要不断地与外部环境要素进行资源和信息等的交换,这是维持整体专利运营生态系统稳定发展的保障,而专利运营平台则是促成生态圈内部与外部环境进行交换的关键驱动核心。

(3)动态性。专利运营生态圈系统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需要通过各要素不同的组织、运作逐渐发展演变。生态圈内各构成要素在共同的发展需求下自发的形成组织,如内部生态组织、外部环境生态组织和运营平台组织。在自行组织的过程中,各组织要素在不同的生态系统里相互作用,不断内生、扩大、成长、更新。

2.效益原则

所谓效益是指专利运营生态圈运行要达到的程度、效果和收益,既包括专利运营的经济效益,又包括专利运营的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专利运营的经济效益主要指专利运营在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带来的经济收益。㉙王岩:《专利的价值及其运营》,载《知识产权》2016年第4期,第89-95页。在专利运营生态圈中将闲置的资源优化配置,使得专利价值资源在整个生态圈中流转,实现闲置资源的经济最大化。而专利运营的生态效益主要是指:运营生态圈各群体生态要素在发展中要形成良好的运营生态体系、结构和运作模式,使得各群体要素间,内部生态要素与外部环境要素,及平台生态要素有序合理地运作,从而维持各运营群体生态间的平衡发展。专利运营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为:专利运营所产生的社会效果在整个社会系统中起到一个积极的正面的效应,要注重专利运营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利益、私权与公权等方面起到平衡作用。

3.共享原则

共享是指将各自拥有的价值要素资源通过共同的协作互动,包括分享、交换来弥补各自所缺的需求或者达成一致目标的行为。专利运营生态圈内,需要遵循共享原则,形成一定的共享生态,其最终目的是要促进多方运营主体间的利益平衡。在专利运营主体生态系统中, 各运营主体间要形成一致的价值目标,即创造共同的价值。同时,各专利运营主体间要不断创造各自的共享资源或提升价值,因为更多更好的优质共享资源和较高的价值能够加大运营主体间的合作频次和机会,促成共享合作的顺利开展。此外,在专利运营生态圈内,各群体要素要积极参与到共享的行动中,形成一定的规模效应和良好的共享氛围。

4.创新发展原则

创新是专利运营生态圈不断演进和发展的不竭动力。创新发展,其宗旨在于专利运营生态圈内的各类群体要素,乃至生态环境发展要素和运营平台能够不断创造出更多的资源、新的发展模式和发展需求。在专利运营生态圈内,不仅要求内部生态群体要素的创新,更要求外部生态环境的创新,同时专利运营平台在运行模式和机制上都要不断创新,从而激发出专利运营生态圈活力与创造力。

四、专利运营内部生态圈的构造

专利运营内部生态圈主要由专利运营主体生态系统和专利运营客体生态系统组成,这两大生态系统各自由不同的要素构成,具有多样性和层次性。整个专利内部生态圈体系,运营主体生态体系与运营客体生态体系之间相互依存、共生共长(见图4)。

图4 专利运营内部生态圈的基本架构

(一)专利运营主体生态

企业主体均衡发展。专利运营主体生态体系中要保持企业在运营主体中占主导地位,均衡发展。企业是技术创新主体,是技术研发者和创造者,对技术本身的价值、内涵等有更深的了解,同时它们对技术的市场、竞争对手的讯息、行业的发展有更多灵敏度和感知度,技术的商业化运作可以说是它们的主导需求。仅仅依靠大型科技型企业带动行业发展和政府部门的政策激励,显得比较被动,不同类型和规模的企业应当发挥出各自的优势,相互弥补各自的不足。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是国民经济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石”或“细胞”,是一支不可忽视的运营主体,中小微企业抱团成长,也可以产生很大的推进力量。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可以根据市场创新发展的需求迅速调整发展方向,企业间的联系比较紧密,市场活跃度较高,属于市场拉动型,另一方面,中小微企业创新成本相对较低,对技术创新有较高的需求。因此,要鼓励更多的中小微企业积极参与专利运营的创新发展。

其次,要驱动高校科研机构迸发专利运营活力。高校科研机构,在技术研发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但是,高校科研机构在专利运营方面动力不足,若仅满足于专利的申请确权,而不将专利技术融入市场,创造更高的经济效益,将是对资源的浪费。同时,高校还是人才培养的阵地,市场专利运营人才紧缺,高校可以培养知识产权运营方向的人才为专利运营做贡献。

再次,专利运营服务机构要形成运营服务产业化发展。专利运营主体生态圈中要汇聚不同层次的专利运营服务性组织机构,为其他运营主体提供相应的服务。这既需要基础性的运营服务机构,如提供专利申请、撰写和专利交易等,更需要有能够在技术转移对接和专利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具有高水平服务能力的专利运营组织机构。因此,专利运营组织机构的服务要面向市场,针对市场发展的需求,形成专利运营服务产业链。

(二)专利运营客体生态

优化和提升专利运营客体生态系统质量。运营客体是专利生态圈构建的基石,是专利生态圈得以良性循环的源泉。为此,要注重培育有市场竞争力的高质量、高价值专利,激活创新链。高价值专利是我国当前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倡导和需要,能够为经济建设的发展带来更多的经济效益和创新活力的专利。高价值专利往往具备如下条件和特征:在专利质量上,技术方案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其申请文件撰写水平高,专利审查质量高,多为权属稳定性强的发明专利权;在市场价值上,高价值专利具有较高的市场竞争力,技术应用前景好,其产品市场占有率高。

专利运营客体生态系统要实现资源的需求匹配。要最大限度地挖掘出与专利有关、可带来经济效益和价值的客体资源,从而激活沉睡的闲置专利运营资源,刺激市场的需求,比如行业产业联盟可以构建专利池等。建立专利池内部企业之间专利的交叉许可等有序流动和资源共享,同时专利池内之专利又可以与外部行业或企业之间进行专利相互许可或转让,或者把专利质押出去产生更大效益。

五、专利运营外部生态圈的构造

专利运营外部生态圈作为整个生态圈中的外部大生态,与生态学中自然生态系统相比,有诸多相通之处。自然生态系统由诸多要素构成,同样,专利运营外部生态圈是一个囊括了诸多要素的外部大系统,这些构成要素多种多样,主要有法律制度、政策、文化环境、金融环境和行业发展概况等子系统生态,这些子系统共同构成整个外部大生态系统。

(一)法律制度生态

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保障专利交易安全。完善法律保护制度是激发创新原动力的基本保障,在专利法律制度建设中,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摒弃传统的思路,合理设计多元化专利法律实施体系,推动创新方式进行体系制度建设。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内容,尤其在专利权利变动程序方面,进一步完善交易变动登记制度,如完善专利转让、许可和质押登记生效制度,保障专利交易安全。

创造良好的专利运营法治环境,为专利运营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司法是保护专利运营的有效、权威的手段,法院要充分发挥司法对专利保护的主导作用,以民事审判为基础,行政审判和刑事审判并行发展,公正高效地审理专利在运营中出现的合同等各类纠纷案件。除此之外,还要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体制机制,深化在专利运营审判领域方面的改革创新。

提升专利行政执法水平,确保专利运营市场秩序。专利行政执法有利于推动专利运营的创新发展和需要。专利执法,要注重对创新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促进专利的市场化运作。行政执法部门,可以通过制定相应的政策规范引导、激励市场主体对专利保护、创新与运用的意识,对专利侵权、假冒专利加大行政处罚力度,确保专利运营市场秩序。

(二)专利运营政策生态

注重专利运营市场运行与国家宏观调控协调发展。专利运营受市场影响较大,但是市场也有失灵的时候,具体表现为专利运营缺少动力、不活跃,需求动力不足或者专利市场化中出现不规范、不协调的经济现象。因此,有时需要政府参与宏观调控,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而政府的参与更多以颁布相应的专利政策来实施调控,以促进专利运营的协调发展。

建立完善的专利运营政策体系。要出台有关深化专利运营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形成公正高效、统一协同的专利运营行政管理体系,提升对专利运营的综合规划。同时,要强化专利运营在资金保障、激励专利运营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提升专利运营中介机构的服务水平。最后,要出台激励专利运营人才建设的相关政策,如建立专利运营人才的培养体系政策,健全职务发明人的激励政策。

培育创新、共享文化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倡导创新文化。创新的文化能够激发生态圈专利运营主体对创新的追求发展,注重技术研发的创新,更加追求创新的专利运营模式,形成浓厚的专利创新运用氛围。生态圈中专利运营主体要坚持贯彻创新理念,培养创新意识。要改变以往的专利数量价值认知,不仅要提升专利的数量,还要注重专利质量的提升。“共享”是新时期发展经济的重要理念之一,是共享经济中强调的核心理念。“共享”是有前提的共享,而不是完全免费的共享,需要参与主体共同协作,在此基础上分享成果,即“共享需要共建,共建为了共享”。生态圈内,专利运营主体之间要改变以往单打独斗的运营模式,积极开展协同合作,加强凝聚力。

六、生态圈中的专利运营平台构造与运行机制

共享经济,需要通过一个有组织、有能力的平台协同资源发展,促进资源价值的流通和交换,在这个平台里,人人参与进来,互相交换价值。㉚㉚ 同注释④,第75页。在该生态圈内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专利运营平台,而运用共享运营思维搭建的平台,在整个生态圈内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最终实现的目的是将闲置的专利资源共享出来,进行资源整合和匹配,将“沉睡”的专利技术激活,刺激市场的创新活力,盘活专利运营价值链,让各市场主体在生态圈中协同发展。

(一)专利运营平台的构造

搭建专利运营资源共享供给池。专利运营客体资源是运营主体所需的运营对象,而这些资源需要被挖掘运用。如何挖掘专利资源,一方面,需要借助于大数据、互联网等技术工具将零散的与专利相关的资源进行整合;另一方面,需要专利运营各方主体协同合作,在多方利益共赢的基础上共享闲置的资源信息,如此形成专利运营资源供给池,为需求方提供便捷和经济的渠道。各方主体积极参与,能够激活闲置的专利运营资源需求,形成规模化效应,有利于降低共享平台的成本,带来规模效益。同时,更多的需求能够带动专利运营的市场主体更积极地追求技术创新,从而创造更多的运营资源。

搭建专利运营资源共享需求池。平台可以收集、整合当前技术市场上专利需求资源信息,为供给方提供获取专利技术资源创造便利、简洁的途径和市场渠道。如市场上的大量闲置专利因找不到需求方,并没有形成广泛的市场交易,这些市场主体可以通过共享的专利运营平台,高效地找到专利资源需求者,节约了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

搭建专利共享数据信息库。专利生态系统是一个复杂多样的系统,在这个系统中,各要素之间除了依靠市场需求动力起到生态圈的动态变化之外,数据信息更是联结整个生态系统不可缺少的要素(见图5)。进入信息化时代,随着全球创新发展,各国专利申请量大幅度增加,专利数据量迅速增长,“专利大数据”信息时代已经到来,已经渗透到创新发展的方方面面,科学的专利数据信息共享能够高效解决专利运营生态系统中,因信息不对称导致的运营环节阻碍。

图5 专利共享数据信息库

(二)专利运营平台的运行机制

信息协同共享机制。首先,平台用户间要签订专利资源共享协议,促进信息共享。专利资源共享协议主要是指:合作的专利运营主体双方或多方之间为达到共同的战略目的,通过合理的协作模式而共享专利资源的协议。协议的具体内容由参与的运营主体之间在公平、合理,双方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协商确定。共享合作的模式,取决于参与主体的合作模式与战略意图,具体的合作模式多种多样,包括专利池协议、专利开源共享协议和知识共享协议等。此外,要发挥平台优势,促进各主体之间的信息沟通交流。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够将创新主体的创新资源有效地在平台间流通,平台需要担当起推动各参与主体之间互动频次的功能,如通过制定定期的技术成果转化推动会、专利对接座谈会、中介服务机构业务咨询会和专利人才培训讲座等活动,加强参与主体间的信息交流。

建立风险投资机制。专利运营生态圈内,资本是不可或缺的工具,尤其是风险投资。风险投资是一种由金融家和资本家等投资者通过将资本投入到新兴的、具有创新潜力的企业中的权益资本,其投资对象往往集中在高新技术及其产品的研究开发领域,尽管蕴涵着较高的风险,但同时也伴随着较高的收益。㉛㉛ 参见胡海峰、胡松明主编:《风险投资学》,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1年版,第1-9页。专利运营本身就是将专利进行产品化、商品化的过程,风险投资的注入能够为专利运营带来很大的便利。风险投资,既是促进技术创新的重要金融工具,也为专利技术转化提供动力,能有效解决专利融资困境,从而进一步促进技术创新和专利技术成果的转化。

建立信用生态机制。专利运营生态圈内部系统的专利运营主体之间需要加强互动,群体的互动则需要打破不具有社会建设性、阻碍信息流通、价值交换的壁垒或障碍。比如过度的依赖法律法规,缺乏自觉的信任习惯;随意使用侵权专利,缺乏专利保护的意识;一味通过诉讼维权来垄断实施应用专利,不重视技术许可谈判和联合共赢的弹性手段,专利作价入股投融资难以实现信用障碍等。

建立需求供给机制。新兴的商业模式和新的生态要素在需求的刺激下产生,需求是推动专利运营向前发展的首要动力。共享经济下专利闲置资源的共享是趋势,而专利运营旨在通过专利价值的商业化运作,实现价值效益,从根本上也是价值需求的推动。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创新,将有利于需求的发展与挖掘。供给是满足专利运营资源配置的必备基础,没有充足的专利资源,专利运营将难以实现。供给资源需要结合市场的发展,在需求下进行合理配置。平台是资源供给与需求整合的周转区,对接专利运营主体与客体的需求,需要平台充分发挥中介作用。创新的平台在收集与整理资源时,要对市场的发展有较强的敏感度和契合度。市场的需求要反馈到运营平台中,平台要面向服务市场和技术市场,为实现供需双方的资源对接实现优化配置。

结 语

共享经济要求大众参与,通过有能力的平台将闲置的资源进行共享运作,在这种新型的经济运作模式下,本文通过对我国专利运营主体和客体的分析,大胆尝试提出新的运营模式。借鉴共享运营思维和生态圈的理念,探索新的专利运营模式,通过创新的共享专利运营生态系统,将闲置的专利资源及碎片化的供需信息等进行整合、匹配,协同促进专利运营,形成开放、包容的专利运营生态。

本文的研究对于共享经济下专利运营的建设与发展提供了理论参考,为探索新的专利运营模式提供了新的思路。在研究的过程中,也遇到了诸多的困境与不足之处,创新的专利运营生态圈模式还有待于在实践中进一步的验证实施,为新的研究提供样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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