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德清:提高监管能力 压实“两个责任”
2018-07-18李明伟陈宽顺
李明伟 陈宽顺
近年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县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有机融入SCORE项目、社会化服务、标准化与诚信管理等工作,以改革发展为引领,通过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严格督查问责等一系列举措,层层压紧压实安全监管责任、主体责任,竭力遏制生产安全事故,营造了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安全生产改进小组(EIT)会议
“四化建设”提高监管水平
德清县致力于企业“全员参与”,推动安全生产工作“信息化、差异化、全员化、社会化”四化建设,提高了政府监管水平和企业隐患排查治理积极性。
运用E监管系统实现信息化监管。进一步完善了安全生产“E监管”系统,运用手机终端、二维码等信息化技术,汇集企业管理与隐患数据信息,构建隐患排查统一平台。分行业制订隐患排查标准模板、通用检查单,做到“一企一清单”“一岗一清单”。运用SCORE全员参与理念,调整E监管系统“隐患举报”模块为“员工意见反馈”模块,设置微信二维码,为一线员工提供隐患上报渠道。截至2017年底,企业累计上报隐患23271条,已完成整改22398条。
运用绩效评估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探索精准执法,构建“好的企业少查、差的企业多查”的差异化监管模式。将SCORE项目中的一些关键绩效指标(KPI)纳入“E监管”,对企业事故信息、诚信等级、“黑名单”评定等进行整合评估,与日常执法检查频次关联。根据企业绩效评估等级,确定重点监管企业名录。自2016年起,每年初依据评估结果确定重点执法监管企业,通过提早告知、企业自改、“双随机一公开”、专家复查的形式,提高了企业的管理水平,收到了较好的执法效果。
运用SCORE理念推动全员化参与。SCORE项目核心是成立安全生产改进小组(EIT),由企业一把手、管理层和一线员工代表组成,通过头脑风暴的方式提出企业当前存在的安全、环境等方面问题并加以改善。通过“参与型培训+企业咨询”的模式和每周召开EIT会议,企业建立了全员自主隐患排查体系。
运用SCORE方法推进社会化服务。SCORE项目中有SWOT分析、检查表等操作性较强的方法。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来自中介机构的咨询师运用这些方法定期参加企业的EIT会议,帮助企业梳理风险点,建立隐患排查机制。德清县政府及时下发社会化服务实施方案,推进安全管家、隐患排查体系等工作。
层层夯实基层监管基础
为推进基层安全生产工作事有人管、责有人担,形成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格局,德清县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道)公共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建设的通知》等政策文件,按照“健全机构、配强人员、提高素质、规范管理、有效保障”原则,着力夯实基层安监队伍建设。
着力增强安监站力量。针对基层安监站人员流动性强且多数为兼职的现象,重新核定12个镇(街道)和高新区的专职安监员编制数量,按照“力量下沉、充实一线、分片包干”的原则,通过内部调剂、外部招聘等方式,配优配强安监队伍,严格落实专职专用。安监站人员的招录、调动必需经县安委办同意,切实保持安监队伍稳定。
着力狠抓企业主体责任。牢牢抓住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根据企业规模大小,依法依规细化了其安全管理机构和专职安全员配备标准,压实企业安全管理“最后一公里”。目前,在矿山、危化、“三场所三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涉及可燃爆粉尘作业场所、喷涂作业场所、金属冶炼企业、涉氨制冷企业、船舶修造企业)、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近三年发生过生产安全死亡事故企业等950余家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106个,要求企业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安全员,督促其制定了隐患排查标准。
全力确保监管落实。德清县安委办与编委办、督查办、人力社保局等部门不定期对镇(街道)、高新区专职安全员配备到位情况进行检查,每十天听取一次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对因人员配备不到位、不严格履职导致监管责任未落实的单位,严肃追责问责;对未严格按照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员的企业,纳入安全生产重点监管执法对象。同时,德清县财政自2017年起每年安排专项资金(300万元以上)用于奖励优秀安全管理人员。
截至2017年底,德清县1863名企业专职安全员、61名镇(街道)和高新区专职安监员已到岗到位。
铁腕推进“两个责任”落实
为确保安全生产“两个责任”真正落实到位,德清县多措并举,打出一套全覆盖重整治、零容忍重执法、强督查重追责等组合拳。
全面开展排查整治行动。2017年7月~12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基础大排查、隐患大整治、立足不出事、护航十九大”行动,对影响德清县安全生产的所有地区、所有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人员密集场所等开展“地毯式”排查,彻底摸清摸透事故隐患底数,健全完善隐患治理台账。
全面开展零容忍专项执法行动。加大事前执法力度,严格按照“处罚一批、拘留一批、停产一批、取缔一批”的要求,严厉打击违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企业从重加强行政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企业,依法采取停止供电等强制措施。2017年,责令停产停业整顿76家次,罚款917.19万元;其中,对1家企业事前处罚28.5万。
全面开展督查暗访行动。自2017年7月12日起,德清县安委办专门成立三个督查组,通过督查、抽查、暗访等方式,重点对镇(街道)、高新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落实情况,省市挂牌督办重大隐患的上报与整治情况,以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等,开展属地监管责任督查,对工作落实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单位进行通报,对未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的单位追究失职责任。
增强企业自主管理能力
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后,德清县主动出击、借势借力,强化企业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自主防范意识,增强企业安全生产的内生动力。
解决企业“查什么,怎么查,怎么改”的问题。德清县召开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启动会和培训会,下发方案,对各镇(街道)安监站监管人员、村居安全员、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专题辅导;编印下发《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手册》,制定了矿山、危化品、综合、机械、船舶、印染、造纸、小微8类排查标准,包括“隐患点、检查内容、标准依据、检查周期”等。其他监管部门也分行业制订隐患排查清单。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制订各自的排查清单并落实到岗位,最终形成“一企一清单”和“一岗一清单”。推动企业、车间、班组、岗位全员参与,自主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下发《德清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指导意见》,明确了部门安全监管职责范围,指导企业建立隐患排查“六机制”。
积极推进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在连续三年被列为全国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县的基础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建设、隐患治理、日常管理、人员持证、标准化和事故情况6个方面自主化提升,实行企业管理绩效评估,根据评分的薄弱项,系统提示企业管理改进意见,促进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对开展隐患排查不自觉不到位的企业列入重点监管执法对象。 2017年,共有100家企业由于隐患排查不到位被列入重点执法对象,有力地推进了企业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常态化。
积极推进企业引入社会化服务。引导企业借助社会力量查找弥补安全生产薄弱环节,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在矿山、危化、液氨制冷和其他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工贸企业(危化品存放总量达到1立方米或1吨)开展危险源辨识,在金属冶炼行业开展安全现状评价或风险分析,在“三场所三企业”、煤气发生炉使用企业、“厂中厂”等安装“智慧用电”管理系统等。截至2017年底,德清县已有904家企业委托中介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已安装3776套“智慧用电”管理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