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执行资本与合约自我履行机制
——以农产品合约为例
2018-07-18刘凤芹李金宁
刘凤芹,李金宁,2
(1.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2.浙江师范大学 行知学院,浙江 金华 321004)
一、问题的提出
根据不完全合约理论,合约注定是不完全的,注定不完全合约的履行并非主要依靠第三方机构,通过私人执行资本发挥作用的自我履行机制则成为一种极其重要的甚至是常态的履约方式。私人执行资本是指不履约的交易者被实施终止业务关系的制裁时可能失去的预期未来利润流量的资本,主要包括专用性投资和声誉资本[1]。Beckmann和Boger[2]发现,306个生猪养殖户中,仅38.5%的养殖户在发生纠纷后愿意通过法庭来解决合约纠纷,合约的履行通常依赖基于私人执行资本的自我履行机制。然而,由于农产品难以标准化和价格波动较频繁等原因,增加了交易的不确定性,使得自我履约机制频频失效,导致中国农产品订单合约履约率较低[3],不利于合约双方建立持久、良性的合作关系。
对于如何扩大自我履行机制的范围,提高履约率,除了在合同中通过合理安排所有权结构以及将合同作为参考点等手段以增加合同的灵活性外[4]。增加私人执行资本的数量,即专用性投资和声誉资本的建立是非常重要的。那么,私人执行资本中的专用性投资和声誉资本何以在农产品合约自我履行中发挥作用?目前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资产专用性。Klein等[5]认为,进行专用性投资后,会产生准租金,另一方就有可能出现机会主义行为,而一项自我履行的合约正是通过终止商业关系的威胁而不是通过诉讼的威胁来防止机会主义行为的。张维迎[6]认为,卖方的专用性投资会产生“套牢”效应,导致双方利益都受损,因此,合约方为了合作盈余最大化,会订立合约条款并自我履行。米运生等[7]认为,当市场价格低于契约价格时,买方的专用性资产投资越多,交易关系越稳定;而当市场价格高于契约价格时,卖方的资产专用性投资越多,交易关系越稳定。徐忠爱[8]认为,单方面专用性投资对履约的作用有限,只有企业和农户相互进行专用性投资才能扩展合约自我实施的范围。邓宏图和米献炜[9]与周立群和邓宏图[10]分别对内蒙古的个案进行研究发现,专用性投资能提高订单农业的履约率。王国才等[11]发现,双边专用性投资可以降低机会主义行为、提高双方的信任水平。第二,声誉资本。Kreps和Wilson[12]认为,当存在多次重复博弈时,合约方为了获取长期收益,会在多次交易中建立声誉资本,实现合约的自我实施。刘凤芹和王姚瑶[13]通过实证分析发现,声誉和默认合约在履约中能一定程度上防止“敲竹杠”的发生,但是默认合约的作用更大。雷新途和李世辉[14]基于合约的不完全性,实证检验了声誉资本在财务合约自我履行中的作用。贾生华和吴波[15]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了企业声誉资本在私人合约执行机制中的作用。
综上所述,就现有研究成果而言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第一,传统理论认为私人执行资本中的专用性投资会引起“敲竹杠”问题,从而导致事前投资不足,而对于其在合作关系中的积极影响,尤其是对于履约方面的作用研究得较少。第二,关于专用性投资的内容,通常只涉及威廉姆森[16]提到的专用性物质、人力投资和地理位置等,很少涉及私人关系投资,又称为“人情关系投资”。第三,关于声誉资本,通常只分析声誉资本对履约率的直接影响,而鲜有考虑其他因素在声誉资本与履约率之间的调节作用。鉴于此,本文将尝试在以下三个方面就现有研究进行扩展:第一,从不完全合约的自我履行机制角度,探讨专用性投资并非总是出于被迫,也可能是为了维持稳定合作关系的自主选择。第二,鉴于私人关系投资在中国商务合作中的重要作用[17],本文中涉及的专用性投资,除了威廉姆森提出的专用性投资外,也纳入了私人关系投资。第三,在实证检验中,引入企业对美誉度的重视程度作为调节变量,探讨声誉资本对农产品合约自我履行机制的影响。本文拟利用实地调研数据,考察私人执行资本在农产品合约自我履行中的可能作用,并进一步分析和验证企业对美誉度的重视程度在私人执行资本与农产品合约自我履行中的调节作用。
二、基本理论框架和研究假设
克莱因认为为了避免“敲竹杠”引起的毁约问题,一体化也不能完全奏效,更主要的手段是利用长期合约安排。当然,长期合约安排也可能产生刚性和潜在的“敲竹杠”问题,为此,Klein和Leffler[18]分析了市场力量、克莱因[1]分析了私人执行资本和合同条款[19]等要素在自我履行机制中的作用。他们认为,制定和使用长期合约的成功与否主要取决于潜在的市场不确定性和缔约方可执行的私人资本数量,两者共同决定了合约自我履行的能力和范围。克莱因认为自我履行机制是一种依附于市场机制的“隐性”合同实施机制,这种实施机制以存在租金流、重复购买、资产专用性和声誉资本等作为运作条件,其核心思想是:交易者选择的契约条款及其既有的私人可执行资本数量共同决定了交易关系中自我实施范围的大小和位置,其中,私人可执行资本包括声誉资本和专用性投资。根据该理论,为了保证契约能被自觉履行,尤其对于由于市场波动而处于不利地位的一方来说,会选择继续履约,而不是违约,关键问题是如何通过契约条款的设计、事先的专用性投资以及建立声誉资本等手段,使得一份契约能最大限度地适应市场波动。
本文主要在该理论框架内进行分析和实证检验。但是,在专用性投资方面,除了普通的专用性投资外,进一步考虑私人关系投资,两者统称为关系专用性投资。因此,本文主要探讨在农产品合约的自我履行中,声誉资本和关系专用性投资对自我履行机制的实施范围是否有影响以及如何影响?自我履行机制的范围越大,在给定的市场冲击下,履约的概率也越高。另外,在契约的违约金方面,同时考虑了违约金的实施成本。因此,该理论框架的具体模型如下:
W2=π0+π1/(1+r)+π2/(1+r)2……
(1)
其中,r为贴现率,π0、π1、π2……为以后各期的私人可执行资本。因为契约自我履行机制的实施条件是:企业选择不履约的短期收益小于未来预期收益流的贴现值(私人执行资本),即W1 1. 合同利润 在遇到不利的市场冲击越大时,合同利润会越少,甚至导致亏损,则不履约的短期收益W1增加,此时,合约自我履行的范围会越小,履约率会越低。由于不履约获得的合同利润决定了W1的水平,因此,这一因素是决定合约履行与否的主要原因之一。 2. 违约金条款 根据克莱因的观点,合同中的违约金条款是为了节约私人执行资本。在自我履行机制中,如果私人执行资本足够大,则无需规定违约金,且合同可以变得很薄,甚至是口头协议或者握手示意即可;如果私人执行资本不足时,违约金条款是提高履约率的重要手段之一。违约金规定的数额越大,违约的成本越高,违约的短期收益W1就越小,因此,违约金可以激励履约。合约中的违约金条款借助于法院的强制性威慑,可以协助自我执行机制发挥作用,扩展了其发挥作用的范围。除了违约金,契约中的其他所有安排都是在交易者私人执行资本不足时的补充措施。 3. 违约金的实施成本 一方面,违约金的实施以违约行为的认定为前提,而违约行为的认定成本决定了违约方对违约短期收益W1的期望值。施瓦茨[20]将不完全契约分为强不可缔约性和弱不可缔约性。所谓强不可缔约性是指有的信息既无法观察又不可证实的情况;弱不可缔约性是指有的信息只可以观察到,但是无法向第三方(法院、仲裁等)证实的情况。由于契约的不可缔约性,履约成本会增加,因此,在自我履行机制中,如果违约方的信息越不容易被观察或者被证实,违约行为则越容易逃脱法律制裁,即违约成本越低,从而违约方对违约短期收益W1的期望值就越大。因此,信息的不对称引起的不可观察性和不可证实性会激励违约行为。另一方面,违约行为被认定后,违约金的执行难度越大,即维权成本越高,违约金被执行的概率则越低,从而违约方对违约短期收益W1的期望值就越大,违约的激励越大。一般来说,违约金的执行成本与立法、司法制度的健全程度等诸多因素有关。 1. 声誉资本 企业声誉资本的内涵包括广度、强度和美誉度三个维度。其中广度主要是指其知名度;强度是指其影响力,如顾客忠诚度等;美誉度则是指消费者对其产品或企业的情感体验。由于声誉资本的积累性和易碎性,因此,首先,违约会造成企业形象受损,导致其信誉等无形资产贬值,声誉资本越多的企业,其违约造成的损失越大。其次,有违约史的一方在交易谈判中的地位可能更低,并且谈判成本更高,因为交易对象可能需要设计更复杂的条款以防止其机会主义行为。最后,因为潜在的交易对象会根据企业长期积累的声誉资本决定是否与其合作,即声誉资本影响未来的交易机会。总之,违约会导致其未来利润流的减少和交易成本的增加。此外,从声誉资本影响履约率的角度看,如果企业在主观上更加重视其美誉度时,对违约引起的声誉资本方面的未来利润流的损失估价会更高,即对W2的估值会更高,有助于激励其履约。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假设: H1:企业的声誉资本越多,可执行的私人资本,即违约后损失的未来利润流的贴现值W2就越大,履约率会越高。 H2:企业越重视自己的美誉度,对违约后损失的未来利润流的贴现值W2的估计值就越高,履约率会越高。 2. 关系专用性投资 关系专用性投资包括普通关系专用性投资和私人关系专用性投资。前者即威廉姆森所指的物质、人力、场地和特定用途方面的专用性投资,鉴于本文的考察对象主要为中小民营企业,因此,其他的关系专用性投资可以忽略不计,只涉及关系专用性物质投资。关系专用性物质投资是指为了维持和巩固合作关系需要的各种人情往来费用。由于东西方历史、文化的差异, 在建立合作关系过程中,企业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的内涵也存在差别。西方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较少关注人情关系,而在中国,除了商业目的之外,还十分重视合作双方私人关系的发展,因此,本文将私人关系专用性投资(简称“私人关系投资”)也纳入分析框架,即本文的关系专用性投资包含专用性物质投资和私人关系投资。 因为关系专用性资产一旦投入后,另做他用的残值较低,如果企业对对方进行关系专用性投资越多,一旦双方的合作关系破裂,企业在该资产上损失的价值就越大,即W2越大。因此,企业增加向对方的关系专用性投资会提高其履约率。因此,笔者提出以下假设: H3:企业向对方进行专用性物质投资越多,可执行的私人资本,即违约后损失的未来利润流的贴现值W2越大,履约率会越高。 H4:企业向对方进行私人关系投资越多,可执行的私人资本,即违约后损失的未来利润流的贴现值W2越大,履约率会越高。 本文数据来自2017年寒假期间在校本科生对全国范围内28个省份110个地级市二百余家中小企业422份农产品采购合约履行情况的问卷调查,该问卷主要包括两个部分:第一部分限定受访企业和受访人员。为了达到预设的研究目的,要求受访企业的原料中至少有一种为农产品,受访合约为农产品采购合约;为了问卷的准确性,要求受访者必须为相关业务的主要负责人,并且选择的样本必须是与农产品供货方事先签订过口头或者书面合同的。第二部分是关于农产品合约的履行情况。为了防止样本偏误,要求每个学生的调研问卷必须既包括该企业未违约合约样本,也包括违约合约样本。该部分依次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合同利润的变动情况、违约金条款和关系专用性投资情况等。 本次调查发放问卷600份,回收有效问卷422份。其中,企业违约的样本为102份,企业履约样本为320份。如果用企业的员工数表示受访企业规模,则最小规模为20人,最大规模为500人。 本模型中的变量,除了地区分布、货源渠道和行业等类别控制变量外,其他的控制变量和解释变量均基于自我履行机制框架中影响W1和W2值的主要因素。 1.被解释变量 农产品合约履行情况。本模型中将农产品合约履行情况定义为二值变量,履约为1,违约为0。 2. 解释变量 (1)声誉资本。美国声誉理论研究权威Fombrun和Shanley[21]提出了“誉商”指数法,这种方法目前在国际上较为通用,但由于各国政治、文化和经济等背景相差甚远,因此,该方法在实践中有很多的局限性。正如理论部分所述,国内学者缪荣和茅宁[22]也提出了对声誉资本进行度量的三维理论,即广度(知名度)、强度(影响力)和美誉度(社会评价)。本文借鉴该理论,对企业的声誉资本用企业的知名度、影响力和社会评价的平均值来综合表示,其中声誉资本的这三个维度均用李克特的5点量表法进行测度。完全不赞同=1,不太赞同=2,中等=3, 比较赞同=4,完全赞同=5。 (2)专用性物质投资。目前,衡量企业专用性物质投资的主流方法是采用上市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公司总销售额的比重来表示。但是,鉴于本文主要针对中小民营企业与上游货源的合作关系,客户比较分散,并且合作关系不是很稳定。因此,在问卷调查中,针对该变量的问题是:为对方投资的专用性物质资本为双方年交易利润的百分之多少?鉴于数据的可得性,将该变量设置成区间选择题,作为定序变量纳入模型。关于专用性物质投资的问题设置为:在业务往来期间,企业因为该农产品供应方所做的专用性物质投资在年净利润中的占比。0—10%(含)为1,10%—20%(含)为2,20%—30%(含)为3,30%—40% (含)为4,40%—50%(含)为5,50%—60%(含)为6,60%—70%(含)为7,70%—80%(含)为8,80%以上为9。(3)私人关系投资。按照目前主流的测度方法,关于私人关系投资情况的问题表述为:企业每年为维护与该交易伙伴的关系需要花费的人情往来费用占年净利润的百分之多少?该变量同专用性物质投资一样,作为定序变量进行计量检验。以上三种解释变量共同决定了私人执行资本W2的水平,因而预计符号均为正。 3.调节变量 调节变量为美誉度重视程度,体现为企业注重在提升其形象方面的投资。完全不赞同=1,不太赞同=2,中等=3, 比较赞同=4,完全赞同=5。 4. 控制变量 (1)违约率(%)。首先,违约率即违约金占合同金额的百分比。因为违约率越高,违约的短期收益W1越小,即违约金条款可以激励合约方履行合同,因而预计符号为正。其次,违约的不可观察性、不可证实性和违约金的执行难度均用李克特的5点量表法进行测度。完全不赞同=1,不太赞同=2,中等=3, 比较赞同=4,完全赞同=5。一方面,由于违约行为的不可观察性和不可证实性越高,违约的预期成本越小,企业对违约的短期收益W1的期望值越高,履约率越低,因而预计符号为负;另一方面,在违约已被证实的情况下,对方最终获赔偿违约金需要付出的成本越大,即违约金的执行难度越大,违约的预期成本也越小,企业对违约的短期收益W1的期望值越高,履约率越低,因而预计符号为负。(2)合同利润。鉴于企业利润方面数据的保密性,问卷中将此问题表示为:如期履行该合同获得的利润与订约时的预期利润相比有何变化?此题为区间选择题,共分为8个区间段,合同利润下降幅度最大的为1,上涨幅度最大的为8。将合同利润作为定序变量纳入模型。由于履行合同获得的利润越小,或者亏损越多,不履约的短期收益W1越大,合约自我履行的范围越小,履约率越低,因而预计符号为正。下跌幅度大于 40% =1,下跌幅度介于20%—40%(含)=2, 下跌幅度介于5%—20%(含)=3 ,下跌幅度小于5%(含)=4,上升幅度小于5%(含)=5,上升幅度介于5%—20%(含)=6, 上升幅度介于20%—40%(含) =7,上升幅度大于40%=8。(3)行业类别。因为不同的农产品行业,涉及产品的储存成本和专用性投资等方面差异较大,因此,本文将行业类型作为控制变量之一。瓜果蔬菜为=1,家禽牲畜=2,粮油作物=3,食用菌=4,水产品=5,其他的=6。 (4)企业的市场份额。由于涉及的受访企业均为中小企业,缺少权威的市场份额排名,因此,本研究通过企业的自我评价用李克特5点量表法进行测度。一般来说,企业的市场占有率越大,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越强,因此,预计其对履约率有正向作用。完全不赞同=1,不太赞同=2,中等=3, 比较赞同=4,完全赞同=5。 (5)企业规模。根据主流的测度方法之一,用企业的员工数表示企业规模。企业规模越大,通常抗风险能力越强,且更看重信誉和自身形象,因而预计其符号为正。(6)地区分布。根据中国的经济区域划分方法,将全部样本分为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四个地区。东部=1,中部=2,西部=3,东北=4。(7)货源渠道。企业采购农产品的渠道主要包括农户(取1)、农产品集散中心(取2)、农业企业(取3)和合作社(取4 )。 表1样本的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1列示了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结果。由表1可知,企业规模的标准差为121.800。鉴于受访对象为中小企业,该样本集合中企业规模已经有较强的异质性,作为控制变量,有利于研究其他核心变量与履约率之间的关系;关于违约率,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没有明确规定违约率的上限,但在实践中,企业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率一般都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因此,本样本集合中违约率的标准差为9.640,已经保证了企业间较大的违约率差异性,便于考察解释变量与被解释变量之间的关系。 表2中各变量之间用Spearman系数来测度的相关系数。由表2可知,各变量之间(除自相关)相关系数均在0.800以下。另外,通过进一步考察方差膨胀因子(VIF),发现取值介于1.080—2.550,说明这些变量有良好的区别效度,不存在严重的多重共线性问题。 表2变量间的Spearman相关系数 注:*表示在10%的统计水平上显著。 企业作为理性经济人,在面对不利的市场波动时,会权衡违约带来的短期收益和未来利润流的损失贴现值而做出选择。当企业选择履约时,则表明企业认为违约带来的短期收益小于未来利润流的损失贴现值(违约成本),反之,企业会选择违约。根据前文所述的自我履行机制框架,用W1表示企业违约带来的短期收益,私人执行资本W2(包括声誉资本和关系专用性投资)代表企业违约带来的未来利润流的损失贴现值。那么,用公式可以将企业的履约情况表示为以下概率模型: Prob[H=1/X]=Prob[W1 (2) 1. Probit模型(1) 表3中的模型(1)主要是将自我执行机制中所有与履约有关的原始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和控制变量进行回归,即将违约率、实施难度以及违约获得的合同利润、市场份额、行业类别、货源渠道、区域划分和企业规模作为控制变量,将声誉资本和专用性物质投资、私人关系投资作为解释变量。如表3所示,Probit模型(1)的回归结果显示,专用性物质投资和私人关系投资均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了Z检验,说明企业对农产品货源方的专用性物质投资和私人关系投资显著地提高了企业的履约率,而声誉资本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除此之外,控制变量的符号也与预设符号相同。考虑到截面数据的异方差问题,本文中的估计值均采用稳健标准误。 2. 引入调节变量的Probit模型(2) 因为考虑到声誉资本对履约率的影响可能与企业对其美誉度的重视程度有关,因而模型(2)中引入企业对美誉度重视程度作为调节变量。其基本的逻辑是:当企业对自己的美誉度更重视时,其对于违约造成声誉资本损失,从而引起未来利润流的损失贴现值W2的估值会更高,激励其履约。因此,模型(2)中引入了声誉资本和企业对美誉度重视程度二者的交叉项。正如表3中的回归结果所示,引入企业对美誉度重视程度作为调节变量后,声誉资本在5%的水平上通过了Z检验,说明企业对美誉度重视程度在声誉资本和履约率之间起到了显著的调节作用。因此,忽视企业对美誉度重视程度会低估声誉资本对履约率的作用。除此之外,其他解释变量仍然保持显著性。另外,本文用Stata中的Hausman命令检验了模型(2)的内生性问题,结果显示P值为0.953,即不存在内生性问题;利用Stata软件中的Probit和lroc命令,可得到该模型的拟合优度值为0.874,说明该模型中的解释变量和被解释变量相互关系的拟合度较好。因此,在以下的分样本检验中沿用引入调节变量的Probit模型(2)。 3.引入调节变量的Logit模型(3) 由于本调查问卷的有效样本为422份,样本量不算特别大,不能保证F[aX+ε]为正态累积分布函数,因此,为了保证Probit检验结果的稳健性,同时做了引入调节变量的Logit回归,回归结果如表3所示。专用性物质投资、私人关系投资和声誉资本都会显著提高履约率。另外,通过Stata软件中的Margin命令,表3中列出了声誉资本和两种关系专用性投资对履约率影响的边界值。结果显示,两模型中解释变量的边界贡献值均相差不大,因此,检验结果在两种二值模型中保持稳健。 表3检验结果对比 注:(1)*、**和***分别表示在10%、5%和1%的统计水平上显著,括号中为稳健标准误,下同。(2)dy/dx是解释变量的边界值。 4.分样本检验之一:货源渠道 企业采购农产品的渠道主要包括农户、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业企业和合作社。因为农产品集散中心中,绝大多数入驻的商家是农业企业和合作社,而且,考虑到企业一般与农业企业、合作社货源方的合作关系较稳定,且交易额较大,而与农户货源方的合作关系比较松散,且规模有限。因此,本文将样本分为农户和集散中心、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两组进行货源渠道的分样本检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模型(4)基于农户货源渠道样本进行检验,即通常所说的“农户订单”模式,而模型(5)基于农产品集散中心、农业企业和合作社的货源渠道样本进行检验。 由表4可知,一方面,模型(4)的计量检验结果显示,当货源渠道为农户时,两种关系专用性物质投资均能显著提高企业的履约率,而声誉资本并没有通过显著性检验,这一结果符合很多学者的研究结论。因为学术界主流的观点认为,声誉资本只有在重复博弈过程中才能在自我履约机制中发挥作用[23],而企业与农户的合作是一种松散的、不稳定的状态,合约方并没有长久、稳定合作以及长期博弈的预期,因此,声誉资本对企业履约率的影响不显著;另一方面,模型(5)的计量检验结果显示,当货源渠道为集散中心、农业企业和合作社时,由于双方的合作关系较密切、稳固,合作的时期较长,重复博弈的次数较多,因此,声誉资本对企业的履约率有显著影响,并在5%的显著水平上通过了Z检验。除此之外,两种关系专用性物质投资也显著地提高了履约率。 5.分样本检验之二:区域分布 因为我国东部地区经济比其他地区发达,因此,本文将对两种经济发展程度不同的地区分别用调节效应的Probit模型进行检验,结果如表4所示,无论是东部地区还是其他地区的分样本检验结果均显示,声誉资本与两种关系专用性物质投资都显著地提高了履约率。 表4基于调节效应Probit模型的分样本检验结果 1.声誉资本方面 一方面,在货源渠道为集散中心、农业企业和合作社时,越重视自我美誉度且声誉资本越多的企业,其履约率也越高。因为在多次重复交易中,契约方会通过长期博弈积累自己的声誉资本,有利于实现契约的自我实施,从而形成声誉资本与履约自律之间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在货源渠道为农户时,因为长期重复博弈的预期较低,企业的声誉资本则无助于提高其履约率。 2.专用性投资(包括专用性物质投资和私人关系投资)方面 在企业与以上所有四种货源渠道合作时,向对方进行专用性物质投资和私人关系投资都能显著提高其履约率。 3.违约率方面 违约率作为控制变量之一,在所有模型中均在1%的显著水平上通过了Z检验,并且P值都接近于0,说明违约率非常显著地影响农产品合约的履约率。因为法院强制执行的威慑力,提高合同中的违约率能显著提高合同的履约率。除此之外,信任、规范等社会资本对自我履约机制的作用本文尚未涉及,需进一步探讨和研究。 农户作为农产品货源方时,应该选择那些愿意进行较多专用性物质投资和私人关系投资的企业进行合作。集散中心、农业企业和合作社作为农产品货源方时,应该选择那些重视美誉度积累且声誉资本较多的企业,或者愿意进行较多专用性物质投资和私人关系投资的企业进行合作。在私人执行资本不足时,违约金也是重要的条款之一,而且如果履行合同过程中的违约行为不容易被观察或者被证实,则违约率应保持较高比率,否则达不到威慑作用。(一) 影响不履约短期收益W1的主要因素
(二) 影响私人执行资本W2的主要因素
三、样本分析和变量选择
(一) 数据来源和样本分析
(二) 变量选择和指标测度
四、声誉资本和关系专用性投资对农产品合同履约率的实证检验
(一) 主要变量的描述性统计
(二) 变量间的相关性和多重共线性诊断
(三) 模型和实证结果
五、结论及建议
(一)结论
(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