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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2018-07-14庞诗婉

时代金融 2018年21期
关键词:风险管理商业银行资金

庞诗婉

(广西大学,广西 南宁 530000)

一、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年来,新一代互联网信息技术例如云计算、大数据、电子商务和社交网络等飞速发展,依托于互联网开展新型业务的金融模式例如P2P网络贷款、互联网理财、众筹融资、第三方支付与移动支付等也随之快速发展,使我国金融业迈入了全新的互联网金融时代。我国的互联网金融时代始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至今可以分为四个发展阶段:第一个发展阶段是二十世纪九十年代到2005年,此时的互联网金融仅仅为利用互联网技术节省人力,并未将其应用到业务领域中,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处理业务后台数据,极大地节省了人工成本、提高了工作效率;第二个阶段是2005年至2011年,此阶段的互联网金融技术渗透到业务领域的过渡阶段,第三方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开始渐渐积累其资源开展业务,中国人民银行于2011年起发放第三方支付营业牌照,使第三方支付机构经营迈入正轨,与互联网金融相关的创新业务诸如网络贷款等纷纷出现;第三阶段是2012年至2014年,此阶段的互联网金融与传统业务结合并创新形成了众多创新形式和运行机制的阶段,关于互联网金融实践创新达到前所未有的数量级,银行、证券和保险等网络公司获批经营,我国金融业正式迈入互联网金融时代;第四阶段是2015年至今,此阶段的互联网金融进入国家相关部门审慎监管的部分,上一时期创新快速发展所隐藏的风险因素开始引起关注,互联网金融在我国审慎监管之下继续规范、健康的发展。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的形式包括第三方支付、P2P网贷、互联网众筹、互联网整合销售金融产品、大数据征信等五个方面。第三方支付是联结买方和卖方,在其进行资金往来时防止双方违约或争取法律维权时的中介平台,通常是一些具有强大实力和信誉保障的独立机构。我国的第三方支付处于正规运作期。P2P网贷是指P2P平台充当中介,个人与个人之间通过平台进行资金流转,资金需求方在平台中提出资金需求,资金供给方通过平台将资金借给需求方,在这个过程中,资金、合同、手续和资料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我国的P2P网贷处于行业整合期。互联网众筹是指个人、艺术家或小企业通过互联网平台或者社交网络提出能够吸引资金供给人的策划或项目计划来获取资金运营项目或完成策划的融资方式。我国的互联网众筹处于萌芽期。互联网整合销售金融产品是指将金融产品通过互联网进行销售,相比于传统的金融产品,交易界限在时间和空间上获得突破,例如余额宝将货币的功能和网络支付结合在一起。大数据征信是将人们的日常生活的行为数据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建立模型对还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意愿和道德风险等进行合理的评估,依据评估分数的高低来判断是否放款等的风险控制工具。

二、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影响机制分析

(一)第三方支付

第三方支付的运作实质是在收款人和付款人之间设置过渡账户,只有双方意愿达成一致才能完成资金的流转,使流转款项实现可控性停滞。在第三方支付运作过程中,第三方支付平台实际上替代了商业银行传统的媒介,原本由商业银行获取的收付款人之间的资金流动信息就被第三方支付平台替代获取了。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不仅使商业银行原本的现金流分出去给第三方支付,只获得少量的利息收入,削减了表外收入,也使商业银行失去了资金流动信息、增加了银行对安全性和宏观把控能力的难度。总而言之,第三方支付使银行获得资金的成本上升、利润下降,表外业务的竞争更激烈,从而使银行的业绩水平受到影响,增加了资金流动过程中的不透明性,信用风险因而提升。

(二)P2P网贷

P2P网贷平台的运作方式通常是资金供给方和需求方将各自的需求发布在平台中,通过平台相互选择而进行资金的流转,由于P2P网贷平台中的利息通常比银行高,门槛比银行低、放款速度比银行快,并且手续全在互联网上办理,也没有银行繁琐的放贷手续,方便快捷的使用方式吸引了人们的资金,从而使商业银行失去了一部分存款。目前我国鼓励金融脱媒化,因此P2P平台有很大的发展前景,商业银行因此面临更加激烈的竞争,由于获取资金的成本上升,获得存贷利息收入的减少,商业银行也尝试将自身业务与互联网技术结合,以降低成本提高业绩,但互联网本身的风险使金融风险衍生出更为复杂的形式,增加了商业银行风险控制的难度。

(三)互联网众筹

互联网众筹是以互联网作为平台,资金需求人在平台上发起项目众筹,项目众筹包括众筹的目的、金额、筹集资金开始和截止日期以及预期回报等,而资金供给者则通过浏览众筹项目来选择讲自己的资金投向什么项目。由此可见,市场上部分资金会自动流向众筹平台,同时,一些本来通过银行进行资金融通的项目有了新的融资渠道,从而压缩了银行的盈利水平,对商业银行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造成威胁,商业银行为了自身的利润,也可能会降低银行贷款利率或者降低对获得贷款对象的信用情况要求,银行业绩水平下降、信用风险提升,给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挑战。

(四)互联网整合销售金融产品

提供了比商业银行更低成本的销售渠道,同时也夺去了商业银行的部分用户,商业银行的业绩水平受到影响。互联网整合销售金融产品,譬如互联网保险和理财,区别于传统线下金融机构的理财和保险,改变了原先理财和保险产品的购买渠道,凭借互联网技术,产品的传播途径更多、信息的更加透明,在这种情况下,原本通过银行购买理财和保险,现在转移到互联网理财平台上,使银行获得资金的成本上升,商业银行业绩水平因此下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水平提高。同时,商业银行为了迎合大众在线购买理财和保险的需求,将理财和保险产品放到网络上进行销售,对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提出了挑战。

(五)大数据征信

大数据征信利用人们在互联网上的痕迹,来对人们的信用进行评估,区别于传统银行对客户的征信,只是单一地从某一方面例如工资、房产等进行评估,大数据征信获得了更加全面的一手信息,银行获取客户信用状况的渠道比较单一,在大数据征信日益成熟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可以采取和互联网金融合作的形式,利用其信用评价数据以及评估方法,会对商业银行进行风险管理产生很大影响,也提升了商业银行对互联网技术人才的需求。

三、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挑战

(一)风险管理战略思维上的挑战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战略思维受到互联网的开放式及网状式发展模式的挑战。开放性和共享性是互联网金融的最基本的特征,互联网金融使产业链的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变得错综复杂,商业银行的盈利模式、传统业务在“互联网+银行”的模式下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互联网金融业务与传统业务有着很大的不同,从而风险管理的角度和方向也各不相同,商业银行传统的仅靠自身的风险管理战略思维无法满足要求,必须重新调整风险管理战略思维以适应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的风险防控。

(二)风险管理机制上的挑战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制受到互联网金融安全性缺失上的挑战。互联网的最特殊的特征是便利性,与安全性是互不相容的点,容易引发操作风险。通过互联网使银行层面的事先安全审核失去作用,不法分子会利用安卓系统的开放性、运营商对软件安全把控不严、用户安全意识淡薄等因素窃取客户的资金信息,从而对客户资金造成威胁。在互联网金融背景下,银行各类创新业务跨度大,交叉性强、复杂度高,导致风险的表现更具复杂性、隐蔽性和交叉性,识别和管理难度急剧提高。

(三)风险管理流程上的挑战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流程受到互联网平台不受时间地域限制的特点的影响。在商业银行传统投融资里,由于信息不对称、审核方式繁琐等原因,导致效率低下,而互联网金融可以将投融资双方的需求和信息同时展示,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程度,网上审核也比传统的方式快捷,因而提高了效率。与此同时,由于互联网创新业务的风险管理制度的缺失和大数据相关决策模型的未建立,基层业务员对于互联网创新业务不仅要按照传统审核方式,还要应对新的互联网金融业务要求,让商业银行与互联网金融企业比起来劣势凸显。

(四)风险管理数据上的挑战

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数据受到互联网丰富、灵活、便捷等特点的影响。互联网创造了更加便捷高效的生活模式,人们对互联网金融服务有了更高层面的需求,例如业务虚拟化等,这需要商业银行积极开发人脸识别、指纹识别、远程认证等方式升级服务,在客户身份认证和交易认证等数据的挖掘上更进一步,而商业银行尚未能将信息集中处理,缺乏将各类数据信息有效整合的技术手段。

(五)外部风险冲击能力上的挑战

商业银行的外部风险冲击能力受到互联网风险跨平台、跨行业传播的挑战。在互联网金融环境下风险向银行传导的途径增多,譬如互联网金融业务高度依赖互联网平台,由于商业银行自身开发平台成本过高,因而主要靠外部互联网企业提供平台的开发和设计,外包的属性决定了这些平台并不稳定,风险不可自控,只要更新维护不及时或出现技术漏洞,客户的信息、资金有很大概率会出现被盗的风险;跨平台、跨界的外部合作会使合作机构的信用风险和平台安全风险传导到银行内部,一旦合作机构出现问题,银行会受到较大冲击;互联网金融监管相对模糊,创新业务容易处于监管灰色地带,且易引发洗钱、套现、违规营销等风险;银行难以完全掌握互联网金融的标的物,刚兑背景下,一旦到期收益无法保证兑付,可能会引发收益风险等等。由此可见互联网金融环境下商业银行对外部风险冲击的防御能力相对较弱,给银行的风险管理带来了较大的挑战。

四、互联网金融背景下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的应对策略

首先,加强与互联网企业的合作管理。一是合作之前加强对合作机构(如P2P网贷平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资质进行严格评估与审核,除了现场核查之外,还应该到实地考察,充分了解信息之后再签订相关合同,并在最大范围内谈判增加有利于商业银行的条款。二是在条款生效期间,实时跟踪、推进和监督其中重要条款的落实与执行情况,以防止出现失去对资金链控制的情况。三是妥善保管和储存与合作互联网企业的各种材料(如P2P网贷平台的交易记录等),当用户提出疑虑和投诉时记录备案相关问题与情况,及时分析原因制定应对措施。

其次,加强大数据挖掘。一是增聘相关数据挖掘与金融专业结合的混合型人才,进一步加强专业化、复合型的风险管理队伍建设,形成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二是运用大数据挖掘技术实现征信数据的多维度拓展,预测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还款能力以及道德风险等,为信贷审批和维护客户关系等提供先决材料;三是加强数据和信息的安全防控,防止客户信息泄露而产生的一些诉讼风险。

最后,加强信息共享机制。一是建立行业信息共享平台,由于互联网信息传递快速,各行各业交集频繁,只有借助征信系统、工商系统等公共数据资源建立行业信息共享平台,才能让各方能够及时互换最新的客户数据,以此来防范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发生,降低信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二是构建健全社会信用体系,首先构建金融业的征信平台,随后以此促使企业与个人的征信系统完善,达到全行业的基本信贷信息全面覆盖,满足各行各业对用户信息需求多样性的要求。

总而言之,商业银行在积极应对互联网金融挑战、加快拓展自身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同时,也应加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研究,不仅要包括风险的识别、度量、防控和转移,还要建立起自身互联网金融业务的风险约束和控制机制,配合我国银监会及相关部门完善我国金融风险监管机制,构建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隔离,防止信用风险从其他行业转向商业银行,亦防止商业银行的风险通过互联网传向各行各业,从内部和外部构建能满足互联网金融风险需要的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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