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控制原则要求下的高校自主采购招标事项探析
2018-07-14杨兴运
杨兴运
一、引言
高校采购工作在实施全面预算和政府采购的大前提下,对未纳入集中采购目录范围的采购项目等,符合自行采购条件的,高校可以自行采购。采购有多种方式,招标采购是一种规范、常用的采购形式。采购主要受《合同法》约束,招标在受《合同法》约束的同时,还需要遵守《招标投标法》的约束。公开采购的形式,如果完全按照招标程序进行就是招标,招标包括在采购之内。如采购虽然公开,但规则却不完善和规范,就不是招标。凡是以招标名义进行采购的,必须受到相关法规的约束和规范,内部议标已经被排除于招标采购之外,认为是一种询比价采购。高校自行采购,也应当把公开招标作为主要采购方式。
招标活动多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高校自己组织招标的情况目前也不少。1.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范围以外的项目;2.采购限额以内的、包括零星、单位应急采购;3.依法必须进行招标,政府采购部门不便执行,有特殊使用要求的项目采购;4.设有专门机构、专业人员从事招投标事项,单位机构、规格设置、专业水准符合招投标法有关要求,依法具备自行采购招标能力的;5.需要向业务和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备案和核准。符合招投标法规定,具备上述条件,可以自行组织招标采购。
本文仅从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原则性要求角度,结合高校自主采购招标管理实践,分析查找存在不规范的问题,提出相应风险管控措施,以利于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二、自主采购招标活动应遵循内部控制规范的原则性要求
财政部2012年11月29日,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试行)第五条,规定了单位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等四原则。全面性原则有两个含义,一是经济活动的决策、执行和监督的全过程控制,对整个经济活动进行全面控制;二是体现全员控制。重要性原则,指的是关注重要活动和重大风险,是建立在全面性基础之上的重要性。制衡性原则,指重要的事项不能由同一人或者同一部门单独完成,而必须在其他部门或者人员的监督与制约之下进行。职责分工、治理结构、业务流程办理等,体现制约与监督性。适应性原则,是指随着管理要求的提高,内部控制要适应单位经济活动的调整、外部环境的变化,而不断修订和完善,做到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情况。
高校采购工作是单位重要经济事项,采购部门在学校中也是高风险部门,花钱绩效问责,是敏感问题。采购招标工作质量好坏,关乎采购事项能否顺利实施。采购招标事项办理应体现《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规定之内容。全面性原则、重要性原则、制衡性原则、适应性原则应体现到采购招标的全过程:立项申请、招标文件编制、发布公告、接受报名、组成评标小组、确定开标评标日期、开评标、结果公示、接受质疑投诉、合同签订、项目验收、档案保管等各环节各事项,要实现全面、全过程的控制。
三、当前高校自主采购招标管理存在问题分析
(一)治理结构方面存在问题
目前,高校单独设立采购招标办公室,根据采购事项不同分为货物类、服务类、工程及修缮类等,配备工作人员负责采购招标工作。采购招标办公室具有独立性,这是最好的。有些高校将其设置在财务处、国有资产处、或者后勤处,指定专人做此工作,或安排兼职。有些高校从各部门抽人临时组建采购招标小组,由后勤处牵头,成员单位包括纪检、审计、财务、工会等部门。实际工作中,由于具有临时性,流于形式较多。治理结构形同虚设,达不到监督及相互制约的目的。
(二)不相容岗位分离执行存在问题
采购环节的不相容岗位主要有:采购需求的制定与内部审核、采购文件的编制与复核、合同的签订与验收、验收与保管等。具体表现在: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分离;采购方式决定和执行分离;采购经办项目有关技术参数的需求确定和审核的分离;采购的招标人与使用人分离等方面存在或多或少的问题。实际执行中存在单位领导或部门领导说了算,细化环节和人员分工不明确等问题。
(三)个别人员存在道德缺失的问题
个别采购人员思想觉悟不高,招标采购工作存在暗箱操作,诚实守信原则缺失,招标存在形式主义和以权谋私问题。实际工作中,对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有时不足三家,只能采取邀请招标,甚至为了达到形式上满足招标规定,私下授意投标人找其他单位陪标,失去招标意义。
(四)信息化手段利用不充分,招标信息公开不够
自行采购的公告传播大多只在内部网络上公告,且时间周期短。信息传播不畅,参加招投标单位往往只是熟面孔、老朋友。一些潜在的投标人因信息化手段利用不充分,招标信息公开不够、信息不畅导致无法参与进来。
(五)招投标专业人才水平能力有限
有些招标文件、合同等执行不规范;文件信息描述不准确,有的带有引导性,合同语言、标书表述不规范;有的对采购资格审核体制缺失;有些开标评标流于形式等,加之招投标专业人才水平能力有限,不利于工作开展。
四、合理防范自主采购招标风险的对策
(一)实施归口管理,合理设岗,优化流程
进一步明确事权,设立采购评标专门机构,规范招标采购流程;合理设岗,强化权责对应,包括岗位职责、不相容岗位分离,相关业务需多人参与的,绝不一人一岗办理。要按要求流程办理,有些岗位可以定期实施轮岗。
(二)建立专兼职评标专家库,服务自主采购招标工作
除切实加强采购招标人员自身专业化建设外,还要发挥高校在人才方面的优势,聚集一批集工程、货物、服务等相关专业领域内的专兼职评标人才库。发挥专家技术群团优势,服务单位自主采购招标工作。
(三)建立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高校自主采购除平时积累一些优质供应商信息资源外,可以和政府采购部门积极合作,共享采购供应商数据库相关资源信息,方便单位自主招标活动的开展。
(四)实现采购招标监督的关口前移和过程参与
实现采购招标监督的关口前移,单位内部审计、工会职工代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等不只事中参与。同时,负责采购招投标牵头部门的办事人员,积极做好通知招投标办事有关各方,全过程参与采购招标活动,避免监督等流于形式。
五、结语
高校自主采购招标工作是高校经济管理中重要的经济活动事项。对照内部控制的原则性要求,理解单位内部控制规范的有关规定,做好自主采购招标工作的风险点分析,对存在的具体风险问题给予准确合理的应对,以利于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和管理水平。
[1]楼继伟.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2013.10.28.
[2]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201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