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姹紫嫣红开遍
——试论白先勇小说语言的陌生化效果
2018-07-13
“陌生化”是俄国形式主义学派所提出的著名理论,最早由形式主义的代表人物什克洛夫斯基提出。在他的文章《作为技巧的艺术》中,什克洛夫斯基对“陌生化”下了这样的定义:“艺术的目的是提供作为视觉而不是作为识别的事物的感觉;艺术的手法就是使事物奇特化的手法,是使形式变得模糊、增加感觉的困难和时间的手法,因为艺术中的感觉行为本身就是目的,应该延长”。其中,“奇特化”便是文学理论中俗称的“陌生化”。可见,“陌生化”作为一种艺术加工乃至语言处理的方式,即是通过打破语言的常规表达方式,采用一系列反常而新奇的表达,增加读者感受的难度,延长读者理解的时间,让读者体验到文学作品的新鲜与独特,由此获得绝佳的审美阅读体验。
白先勇之所以能够成为华文文学界最知名的小说家,不仅仅是因为他的小说反映出了游子离家去国的乡愁情绪和边缘人物的身份认同危机,更是由于其小说语言的独特造诣。袁良骏先生就曾在《白先勇小说艺术论》一书中称赞白先勇为优秀的“文体家”,认为白先勇是一位有着“卓越技巧和独特风格的语言艺术家”。白先勇独特的语言风格,便是通过其小说的陌生化语言而体现出来。在白先勇的小说中,这种陌生化的语言又具体体现为语言的视觉化、听觉化和俚俗化。
一、视觉化:斑斓的画卷
语言是用来传递思想,表达情感的。如何在有限的篇幅内向读者传递尽可能多的信息,这就需要作家有较高的语言表现力。白先勇之所以能被称为短篇小说的奇才,其小说之所以能够刺激人的感官,与其小说语言强烈的视觉化特征是分不开的。而这种语言的视觉化,在白先勇的作品中又主要体现在色彩语言的运用上。
色彩词的使用,又主要体现在对景物环境、人物服饰以及人物外貌的叙述描绘上。而这三种色彩词的运用,也产生了截然不同的文学效果。
(一)以景寓情
景物环境往往有着烘托人物情感,渲染气氛的作用。环境景物的特点往往能够体现人物此时此刻的心理状态和情绪情感。而用丰富的色彩词描写景物环境,则能够放大和烘托出人物的情绪和感受。
《黑虹》一文主要讲述的是一位名叫耿素棠的家庭女性因不堪生活的繁琐和丈夫的冷落而在绝望中走向自杀的故事。小说开头写耿素棠因为刚和丈夫吵架而游荡到了街上,她漫无目的地走走停停,看到的景色是“桥下污黑的淡水河”,各处投射过来的灯光“又灰又黄”,不仅马路是灰黄色的,连两边的楼房也是灰黄的。所有的事物仿佛都“沾上了一层半明半暗的灰黄色”。耿素棠看到的是一个以污黑和灰黄为主色调的世界,映射出了耿素棠此时沉闷压抑的心境,生活的单一和繁琐也让她的世界变得暗淡、单调且了无生趣,最后走向万劫不复的死亡。
而阅读白先勇的《孽子》,会感觉整部小说都被一种郁热难耐的红色所笼罩。莲花通常以粉色、白色这两种颜色居多,而曾经在台北公园内,环绕着那片隐秘的同性恋王国的,却是一片“鲜红鲜红的”“红得像一团火”似的红睡莲:“公园里那顷莲花池内,曾经栽满了红睡莲······像是一盏盏明艳的红灯笼”。中元节过后,李青回忆自己夭折的弟娃,望向天空看到的月亮就仿佛一团燃烧着的大煤球,“独自透着晕红晕红的余晖”。《孽子》中多次出现各种有关红色的色彩词显然不是偶然,这鲜艳的红色,既是这群“青春鸟”充满热与力的青春象征;也体现出以李青为首的这群同性恋的少年,孤独地徘徊在漆黑的夜晚,彷徨在喧闹的人群中时,心中的那份无所适从、无家可归以及前路迷惘的恐惧和仓皇;而这淫邪诡秘的红色,更暗示了台北公园这一同性恋群体内心对于肉欲的狂热和偏执的渴求。
(二)服色即人
除了将同性恋者作为小说主要人物,白先勇的小说大多还是以女性作为小说主要刻画的对象,以此塑造出一系列女性形象。而无论是写曾活跃于上流社会,如今失意的“鲍赛昂夫人”,还是写始终挣扎在社会底层的穷苦妇女,白先勇在写她们出场时,总会对她们的衣着进行一番全面刻画,甚至细致到服饰的颜色、款式和材质。然而,这种对服饰的详细描绘并非是一种生硬的反映和描摹,相反,这一系列丰富的色彩语言带有强烈的内倾性,可以从侧面展现出不同女性各自的性格特征,亦或是心理情绪的转变和身份处境的变化。
例如,同为风尘女子,金兆丽的穿着是“一件黑纱金丝相间的紧身旗袍”,无论是耳坠、手环,还是项链和发饰,都以金色作为主色,“金碧辉煌地挂满了一身”。耀眼的金色与金大班张扬泼辣的个性极为相称,但通体都将金作为主色又无形之中使金大班显得有点俗气。而尹雪艳则对白色颇为偏爱,她春秋常着一袭“素白旗袍”,夏天穿的是锦缎质地的“月白短袖”,酷寒的冬季则时常裹着一身“银狐大氅”,尹雪艳每次出场都选择将白色作为自己的服饰主色。素净淡雅的白与她沉稳内敛的性格相配,同时也为她增添了几分矜贵优雅的气质。
《玉卿嫂》一文叙写了玉卿嫂悲情的一生。主人公玉卿嫂原本是一户有钱人家的太太,无奈丈夫暴毙,她只能放下身段到荣哥家做下人。在小说中,荣哥第一次见到玉卿嫂,看到她穿着一身月白色的短袖和长裤,脚上有双简单的黑布鞋。头发乌黑发亮,掩映着耳朵上素雅的白色耳坠。玉卿嫂全身只有黑白两种颜色,这一方面说明了她个性的内敛和矜持,不喜欢大红大绿等过于张扬的颜色;一方面也符合她此时身为下人的身份,不宜穿得太过艳丽而喧宾夺主。
(三)色喻文化
白先勇小说中还有大量用于描写各式人种肤色发色的色彩词,并用颜色来象征文化之间的隔膜与融合,而这,与他的个人经历也是密切相关的。白先勇26岁那年,母亲去世。也正是那年,他强忍丧母的悲痛,告别年迈的父亲,只身飞往美国求学。环境的巨大改变也影响了他的创作,他开始将自己的创作方向转为描写旅美华人的生活命运,并且创作出了多篇小说,大部分都收录进小说集《纽约客》中。
《芝加哥之死》叙写了一名留学美国的华人短暂悲哀的一生。主人公吴汉魂成年后到美国留学,他在一个阴暗的地下室里蜗居了六年,对母亲和恋人的生活状况毫不关心。等他拿到博士文凭,不仅发现失去了亲情和爱情,而且陡然醒悟自己根本无法融入美国的社会和西方的文化中。精神的空虚与迷惘也让他最终选择投湖自尽。小说中曾花大量的笔墨描写吴汉魂拿到博士文凭后躺在地下室时的心理活动,他开始觉悟到自己六年的奋斗似乎毫无意义,而当他将目光投射到窗口,看到一双双颜色各异的人腿从自己的窗前走过:“乳白色的小腿,稻黄色的小腿,巧克力色的小腿,像一列各色玉柱,嵌在窗框里。吴汉魂第一次注意到那扇灰尘布满的窗户会出现这么多女人的腿子,而且更没想到这些浑圆的小腿会有这么不同的色调。”白先勇通过描写各色人种肤色的差异展现不同文化之间的疏离与隔膜。
《Tea For Two》是篇描写一个同性恋小群体命运遭际的小说。在这篇小说中,许多事物都是东西搭配的。例如,大伟和东尼的家中所有的家具都是东西配,一中必有一西;小说中的同性恋情侣也是东西合璧,来自德州的百合是纯正的白人,而她的恋人珍珠是一个皮肤黝黑的台湾姑娘;金诺是曾经的美国大兵,而他的情侣小费是一个有着“棕色发亮”的圆脸的菲律宾人。而“我”的恋人安弟,却是一个混血儿,“他那一头丰盛柔软的黑发是显性的东方······可是他的鼻梁高挺,轮廓分明,白皙的皮肤是那样地洁净”。小说中人物在肤色和发色上的协调搭配也说明了不同文化之间的融合,在美国这个大熔炉里,这群来自世界各地的客居者逐渐找到了自己新的文化身份。
因此,在白先勇的作品中,各种色彩词还具有了某种文化意义。他利用各式颜色的差异性和可调和性展示不同文化之间的疏离隔膜亦或是融合重构。
二、听觉化:音乐的盛宴
在白先勇的小说中,语言的陌生化还体现在他有意使用各种音乐元素在小说中构造了一场场视听的盛宴。
据笔者统计,在白先勇的四部主要的作品集中,一共有39篇小说,而其中就有《夜曲》、《孤恋花》等六部小说是直接以音乐歌曲名作为小说的题目,有《谪仙怨》、《Tea For Two》等七个故事是把酒吧作为小说人物活动的主场所,白先勇本人更是塑造了娟娟、金大班、蓝田玉等一系列生动的歌女形象。在这39篇小说中,一共出现了钢琴、小鼓、胡琴、喇叭等15种乐器的名字,提到了61首音乐歌曲的名字,而直接引用音乐歌词的就有36次。除此之外,白先勇还时常对自然界的各种声响进行细致地描摹,并有意识地在语言本身的排列上进行组合和推敲,为小说制造出了悦耳的声响和音响效果。
(一)音乐歌词的加入
白先勇经常将自己小说人物活动的场所设置在酒吧、舞厅、剧场等环境中,这也必然会提及一系列音乐歌曲,有时甚至直接引用一部分音乐歌词穿插进自己的小说文本中。
白先勇引用过的音乐歌词种类丰富,有民谣,有昆曲,也有流行乐。虽然它们在引用进文本后失去了与之相配的曲谱,但因歌词具有与诗歌类似的押韵性质,即使没有音乐进行伴奏,读者在阅读时同样能体验到音乐特有的声响和韵律。
例如,短篇小说《Danny Boy》原本就是爱尔兰的一首著名的民谣,在小说中,作者也借助歌女美丽安之口唱出了民谣中最感人肺腑、缠绵悱恻的部分:“If I am dead,as I dead I well may be,You’ll come and find the place where I am lying,And kneel and say an Ave there for me.”可见,在白先勇引入的这个歌词片段中,一共有四句话,其中后三句的最后一个单词分别是“be”“lying”和“me”,这三个单词虽然不押相同的尾韵,但都是以元音/i:/或/I/结尾。这两个元音的发音部位相同,发音方法类似,所以在阅读时同样能感觉到一种韵律感。而在这四句短短的歌词中,单词“and”就出现了三次,“I”出现了四次,相同词语的反复出现使得歌词呈现出一咏三叹的意味,读来有种音乐的回旋美。
白先勇是位音乐爱好者,对昆曲更是怀有一番特殊的热爱,所以在他的小说中最为常见的是对昆曲唱词的引用。而昆曲作为我国传统文化的瑰宝,其唱词也继承了古典诗词歌赋押韵的特点,读来朗朗上口,音韵和谐。例如,白先勇的代表作《游园惊梦》中就多次引用昆曲《贵妃醉酒》《牡丹亭》以及《霸王别姬》中的经典唱段。在众宾就餐过后,蒋碧月、徐太太和余参军长便先后展露歌喉,徐太太吟唱的就是《牡丹亭》中的《游园》:“原来姹紫嫣红开遍,似这般都付与断井颓垣。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四句话分别以“遍”“垣”“天”和“院”字结尾,四个字押了相同的韵。所以,读者在阅读这段唱词时,虽然无法欣赏到徐太太婉转的歌喉和洞箫笙笛的伴奏,却依然能在歌词的字里行间品味出音乐特有的韵味与声响。
(二)自然音响的描摹
在文本中引用音乐歌词是使语言听觉化的基本手段,白先勇在运用这一手段的同时,也对各种自然声响进行了描写。
自然音响指的是自然界中的各种声音,例如鸟的鸣叫和风的呼号。白先勇的小说常常使用拟声词对各式自然音响进行描摹,不仅利用读者的联觉器官为文本制造出了声响效果,也在暗示人物情绪和推动情节发展方面发挥了作用。
例如《冬夜》一文,风声和雨声就贯穿了小说的始终,并随着主人公情绪的转变而变换出不同的声响。当小说开头余教授在巷口等待自己回国的老友时,雨便“淅淅沥沥落下来了”,落在房檐上,发出“沙沙的微响”,飘洒的细雨反映出余教授当时焦急的心情。当余教授和吴教授忆起风光的过去,并反观如今的老境颓唐,窗外的雨声也“飒飒娑娑,愈来愈大了”,说明两位老友因残酷的今昔之比而引起了一阵心灵的波动。而在文章末尾,余教授送走了自己的好友,并回忆起了自己逝去的妻子,窗外的冷雨“仍旧绵绵不绝地下着”,狂风拍打着窗棂,发出“砰砰的响声”。连绵的雨声反映出余教授对老友和妻子不绝的思念,呼啸着的狂风又暗示了台湾当时并不乐观的社会局势和学术环境。
虽然读者并不能直接听到作者所描摹的各种自然声响,但是,作者通过使用各种拟声词,促使人们发挥自己的想象力与联觉能力,尽可能地让文本具有了声响和音响效果。
(三)反复辞格的运用
白先勇的小说语言具有听觉化的特点,不仅因为他的小说充满丰富的音乐歌词和自然声响,更因为他的小说语言在排列上本身就有一种内在的韵律,语言充满音乐美感。
这主要就体现在小说中“反复”手法的运用上。白先勇的小说充满大量的叠词。例如《孽子》中描写李青第一次见到王夔龙,看到他的黑发“蓬松松地张起,一双眼睛深深下陷”,像丛林中“两团熊熊燃烧的野火,在黑暗中碧荧荧地跳跃着”,他的“手臂又长又瘦,手肘尖棱棱的”,看上去憔悴却又危险。而在《Tea For two》中,白先勇也使用了大量的叠词描写东尼的外貌。他全身“圆滚滚”的,眼睛“乌溜溜大大的”,还有一双“肥嘟嘟”的胖手,如同一个稚气未脱的老顽童。叠词的使用强调出了作者的情感,渲染了氛围,在描写小说人物时还能突出其某一方面的特点,更重要的是使小说语言节奏铿锵、音韵和谐,读来宛若金石之声,有回环往复的音韵之美。
白先勇通过使用丰富的色彩词和引用音乐歌词,描摹自然音响,运用反复辞格,充分调动起读者的视听器官,使阅读小说成为一场场视听的盛宴。
三、俚俗化:方言的加入
作家写作文学作品通常会使用规范化的文学语言,而白先勇的小说,无论是叙述语言还是人物对话语言,都有大量方言穿插其中。方言不仅读来有种俚俗化的味道,也在展现地域文化特色和表现人物乡愁情绪两方面起到了特殊的作用。
(一)展现地域文化特色
白先勇的故乡在广西桂林,因此,桂林无论是自然山水,还是风土人情,都给他留下了难以忘怀的印象。正所谓一方水土养一方人,桂林的青山绿水也造就了温和淳朴的桂林人。在白先勇的小说中,无论是身为下人的玉卿嫂,还是可爱娇俏的金燕飞,亦或是卢先生那位温柔文静的未婚妻,都带有桂林山水所融注的灵秀气质。这从小说中不时穿插的桂林方言就可看出来:“玉卿嫂这个人是我们桂林人喊的默蚊子,不爱出声,肚里可有数呢”“好爽净,好标致······净扮的鸭脸蛋”“妹仔,你日后的嫁妆不必愁了”。桂林方言温和、亲切、活泼、净洁,流露出浓郁的地域文化色彩。
(二)突出人物乡愁情绪
在白先勇的小说中,方言的使用还能显示出小说人物的乡愁情绪。在白先勇的大部分小说中,小说人物都出于某种原因离开了自己的故乡甚至是故国。身处异国他乡的他们忘记不了故乡的山水,故乡的亲友,乃至故乡的方言。例如,《孽子》中的俞先生原来就是重庆人,后来迁居到了台湾。他听说李青也算半个重庆人,便对他关照有加。即便知道李青根本不会重庆话,却依然在与他对话时乡音不改。如将李青亲切地唤作“青娃儿”,吃晚饭说成“吃消夜”,喝茶谈心说成“摆龙门阵”,李青爱看武侠小说,俞先生便夸赞他“武功满要得的”。又如贵妇尹雪艳,她每次举办宴会时,总有一大群上海的老朋友前来捧场。因为在尹雪艳这里,他们能够吃到往昔的美食,体验到往昔的风光与荣耀,也能听到熟悉的乡音。所以,他乡遇故知,即便宴会上已经多了很多新朋友,这群上海人交流谈笑时,仍然操着一口流利的上海方言:“阿媛,看看干爹的头发都白光喽!侬还象枝万年青一样,愈来愈年轻!”“勿要面孔的东西,看你霉到甚么辰光!”
无论是展现地域文化特征还是显示小说人物的乡愁情绪,在小说中大量穿插方言还有一个共同的作用,那就是增强读者阅读时的感受性,使语言产生一种陌生化的审美效果。方言是某一地域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语言,当某一地区的方言被作家运用到小说中,并被来自其他方言区的读者阅读,那么此种语言必然超过他们的语言习得范围。读者在阅读小说的过程中便会感受到语言的新鲜、刺激、奇妙,获得一种陌生化和反常化的审美快感。而当某种方言出现在小说中,并被本方言区的读者阅读,那么读者获得的便是一种亲切感,从而也能增加读者阅读小说时的感受性。
白先勇之所以能够成为台湾著名的现代派小说家,不仅是因为他的小说具有强烈的现实主义色彩,也应该得益于其小说语言的独特风格。他通过使用各种色彩词和音乐歌词,描摹自然音响,运用反复辞格,充分调动起了读者的视觉器官和听觉器官。同时,他还将各地区的方言引入自己的小说中,使其小说在具有传统意蕴的同时,又有了俚俗化的特点。这使白先勇的小说语言具有了陌生化的审美效果,为读者带来了全新的审美阅读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