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就业困难大学生的职业指导
2018-07-11王俊艳
【摘 要】本文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为例,从学生、家庭、学校、社会等方面分析就业困难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提出加强对学生就业引导和管理、注重非专业能力建设、加强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引导、大力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就业创业、加强家校合作和校企合作等措施,促进就业困难大学生的职业指导,帮助就业困难大学生顺利就业。
【关键词】大学生 就业困难 职业指导
【中图分类号】G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50-9889(2018)04C-0177-02
随着高校毕业生总数逐年增加,大学生就业形势不容乐观。在如此激烈的就业竞争中,如何帮助就业困难大学生顺利就业已成为当前高校就业指导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一、就业困难大学生就业难的原因
目前,造成大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较多,具体可分为学生自身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及社会原因。
(一)学生自身原因。一是部分学生在进入大学以后,在专业学习和技能训练等方面逐渐松懈,“挂科”现象时常发生,专业技能不足,甚至无法正常毕业。而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招聘时要求“无挂科”能够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许多学生往往因有过“挂科”或无法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而成为就业困难大学生中的一员。二是部分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出于多方面考虑,往往也会拒绝身体有缺陷或者形象不佳的学生,这使得这部分同学面临就业困难。这些学生也比较容易产生自卑、孤僻的心理,心理承受能力较弱,缺乏自信的学生在求职就业过程中容易产生焦虑或负面情绪,一旦遇到困难或被用人单位拒绝后特别容易陷入自卑状态,影响以后的求职就业。三是就业期望值过高。部分同学对薪资待遇、工作环境、工作岗位等要求过高,容易出现眼高手低的情况,不愿意吃苦,不想从底层做起,即使就业形势严峻也不愿意降低就业期望或者其他自我设定的条件和要求,致使自身陷入就业困难。
(二)家庭原因。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高校学生中占据较高比例,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为例,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地处经济较为落后的西部地区,学院本科生共856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337人,其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有242人,占全部学生的28.27%。这部分学生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在兴趣特长、文体方面往往有所欠缺,部分学生英语能力较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往往背负着较大的心理负担,在求职面试过程中容易失败。
另外,家长对学生职业规划的盲目引导,也是导致学生就业困难的原因:一是部分家长的大包大揽使学生认为家长可以解决一切问题,自己不需要努力,如对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学生的就业意愿调查发现,70%的学生是家长帮助选择的专业,排名第一的原因是有家人或亲戚在从事与法律有关的工作,可以帮助就业;二是家长缺乏必要的职业利弊分析,父母的想法更多地依赖于经验或者亲戚,或者根深蒂固的文化影响,如对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在校学生的就业意愿调查发现,超过60%的学生选择本专业是因为父母认为“将来容易就业”,超过70%的学生选择父母要求从事某种职业;三是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特别是在偏远山区和落后地区的,往往也不能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就业渠道或就业信息。
(三)高校原因。除高校部分专业设置不合理,培养的人才类型不符合社会需求而导致就业困难外,就业信息渠道不畅通、对学生的职业规划指导和就业指导不科学、就业服务不完善,也是导致就业困难产生的原因。
(四)社会原因。社会原因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社会发展需求与学校专业设置不符造成的结构性失业,二是社会经济发展缓慢,部分职工因企业化解过剩产能而下岗,经济下行压力比较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造成企业用工不足,导致社会就业压力不断增大。
二、做好就业困难大学生职业指导的措施
职业指导是指围绕职业发展过程提供的指导、辅导、咨询等服务。职业指导不仅包括就业指导,还包括职业诊断、职业咨询、职业规划、职场导航、职业辅导、职业心理咨询等广泛内容。因此,做好就业困难大学生的职业指导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多方合作完成。
(一)加强对学生就业引导和管理。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从新生一入学就开始抓就业教育,并把就业教育纳入对学生大学期间的整个教育过程之中。采取“职业生涯规划——就业创业指导—实习中就业指导—毕业期就业指导”等形式加强引导,帮助学生进行科学的职业生涯规划,设定合理的就业期望值,帮助学生做好学业规划,顺利完成学业,打好专业知识基础,获得专业要求的技能证书。
在坚持理论指导教育的同时,依托实习单位的实习就业条件,组织低年级学生利用寒暑假时间到单位进行见习。以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为例,为提升学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利用“国家宪法日”、寒暑假“彩虹桥”志愿服务等活动,鼓励学生到一线司法机构、执法机构(如司法所)参加专业见习,提高学生的专业知识转化能力,使理论知识更好地转化为实践经验。在毕业实习过程中,进行现场就业指导,不仅有带队老师对学生進行专业知识、就业范围、岗位选择,如何上岗等问题讲解,还有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引导学习岗位职责、岗位纪律等,将大学生职业教育贯穿于学生大学生活全过程。
(二)注重非专业能力建设,多途径提升就业能力。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在日常学生管理中,在抓好学生专业能力提升的同时,注重对学生非专业能力的培养。如邀请礼仪培训专家为同学做礼仪培训;举办法学院模拟应聘大赛、简历制作大赛等,并邀请校外专业人士担任比赛评委,使学生的综合就业能力、面试水平等有了大幅提升。建立详细的学生信息库,根据学生特点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生涯发展规划。例如,推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参加勤工助学,做学生工作助理,在获得物资帮助的同时提升办公技能;推荐有文体特长的同学参加艺术团、礼仪队,举办“法律情景剧大赛”让有文体特长的学生在学习自己的专业知识的同时,也能发挥自己的特长,提高学生的自信心。建立学院易班发展中心、新闻中心和新媒体工作站,为爱好摄影、写作、编辑和电脑技术的学生提供锻炼平台。
(三)加强面向基层就业的政策引导,鼓励到基层工作。高校应积极响应国家和地方实施的“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三支一扶”“预征入伍”“基层党建组织员”等基层项目,认真宣讲政策,鼓励毕业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一方面,可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学费代偿政策,减轻家庭经济负担;另一方面,来自基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的学生,他们对于基层有深厚的感情,鼓励他们用自己的能力为基层服务,为家乡发展助力,可以更好地帮助他们树立信心,有利于学生的未来职业发展。
(四)积极发掘就业契机,大力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就业创业。以“挑战杯”全国大学生系列科技學术竞赛、“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项目等活动为契机,鼓励大学生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结合学校历年所形成的用人单位资料和毕业生就业意向,有目标、有针对性地推荐应届毕业生到相关或类似单位,通过已就业带动未就业;邀请优秀校友返校开展就业创业指导活动,为有创业意愿的学生提供多方面支持,邀请用人单位到校进行专场招聘,为学生就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五)加强家校合作,为学生成长创造良好环境。建立学校与家庭联动机制,平时利用电话、家长QQ群等与家长联系,寒暑假进行家访活动,与学生家长进行面对面交流等,密切联系学生家庭,关注学生思想状态。通过学校和家长的联动培养,增强就业困难学生的自信心,为学生合理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创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六)加强校企合作,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加强校企合作,首先,可以使学校及时了解社会和用人单位需求,调整所设专业,合理设置高校专业,避免发生结构性失业。其次,可以选聘企业优秀人员做高校学生的实践导师,既可以分享他们的实务经验,又可以对学生进行特定情境的职业指导。例如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针对知识产权专业学生特点,为每位学生配置一位校外导师,所有校外导师均为企业知识产权负责人。再次,学生可以到合作企业进行实践活动,提升理论知识的实践转化能力和创新能力。
大学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面对严峻的就业环境,处在劣势地位的就业困难大学生一方面要发愤图强,不断提升自身素质,锻炼良好的心理品质;另一方面要积极接受就业指导,合理设置就业期望,不断提升自己的就业技能,以实现成功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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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王俊艳(1987— ),女,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辅导员,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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