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发展历程、基本特征及启示
2018-07-10杨文杰祁占勇
杨文杰 祁占勇
[摘要]良好的职业教育制度的建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文章通过对法国职业教育制度发展历程的梳理,归纳出法国职业教育制度在发展中“层进式”的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终身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内涵建设、严格有序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实质性职教地位的改善等特征,反思我国目前职业教育制度中的不足,提出逐层推进职业教育体系改革、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认证制度、深层次改善职业教育地位低下等建议,以期对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建设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关键词]法国 职业教育制度 发展历程 基本特征 制度改革
[作者简介]杨文杰(1991- ),女,安徽阜阳人,陕西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在读硕士;祁占勇(1978- ),男,宁夏彭阳人,陕西師范大学教育学院,教授,博士。(陕西 西安 710062)
[中图分类号]G40-05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18)03-0030-07
法国是经济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法国的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史是伴随法国历史的发展而不断向前的。各届法国政府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方面都倾注了心血,多次进行了职业教育制度的改革,使得法国的职业技术教育体系发达、法案完备。因此,沿着法国职业教育历史发展的轨迹,寻求对我国新时期职业教育制度发展的启示有重要的意义。
一、法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发展历程
(一)以职业教育机构兴起和传统学徒制渐衰为主的职业教育制度萌生期(17世纪末18世纪初至20世纪初)
法国的技术教育萌动发展于专制政府的保护之下。早期西欧封建国家兴起了重商主义思想,统治者认为可以通过行使国家权力达到富国强兵的目的。于是,在这一思想的影响下,法国开始了早期对职业教育的干预。随着启蒙思想的萌生和技术的进步,法国人逐渐意识到普通教育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求,开始强调教育与现实生活相结合,将教育发展的重心转移到职业技术教育上来。和西方其他国家相比,职业技术教育在法国的萌芽虽较晚,但在教育法规的保障下多样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得以产生。
早在1669年法国就建立了炮兵技术学校,随后又为战争中的孤儿开办了贸易学校。1715年前后,陆续建立了一批专业性质的教育机构,如巴黎军官学校、海军造船学校等。1767年,法国国王特许证书中规定,使每个社会成员获得独立从事动手生产的能力并注重所需专业基础知识的学习。在此推动下,巴黎皇家免费制图学校建立,此类学校蓬勃发展。1786年,罗什福科·利昂公爵开办了初等教育兼技术培训的私立学校——利昂库尔学校,教授基本读写算知识和对军训生产有用的技术。随后,顺应法国军事扩张的高等专科学校得以创建,用来培养军事及该领域相关人才,也成为这一时期法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另一重要举措。
18世纪末,法国爆发了大革命,新政权稳定后,为适应新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改革和发展教育也深受重视。1795年,法国建立了综合技术学校,即后来著名的巴黎理工学校,开设基于培养民用与军事工程的一般科学原理课程,由优秀科学家任教,采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教学方式,学生毕业后一般担任政府要职。拿破仑执政时期,在高等专门技术学校方面,建立了法科、理科、医科、工科、数学专科学校,以及培养中等师资的国立高等师范学校。1833年,《基佐法》出台,规定在城市设立的高级小学,应该开设职业课程,还要求在中央和地方建立大规模的初等职业学校。法国历史上最具有悠久传统的中等技术教育机构——拉马蒂尼埃职业学校,低年级注重学习理论课,高年级注重实际操作课程,采用互教互学的方法,在校内设实习场所,同时开展成年夜间讲座和贫穷儿童培训,为里昂工业发展培养了大批实用的技能人才。巴黎公社时期开办了普通职业学校,被称为“作坊—学校”,旨在使每个人都能接受教育且具备从事热爱职业的能力。1881年,法国教育部设置国立职业高级初等学校。1887年,《法国初等教育法》明确初等学校体系是单独的“一轨”,确立了职业教育在法国教育体系中的地位。此外,伴随着行会制度的衰落,学徒训练和工作条件极度恶化,行会制度纷争不断,开始行会内部雇主能从学徒身上获得直接利益,随后因为合同规范使行会外部也发生了斗争。1791年,《阿拉尔德布告》规定,所有未被限制的公民有从事某种职业的权利。于是,中世纪以来的同行业者工会被废除,同年7月公布的《夏佩利法》废除了行会合同,确立了禁止职业联盟的原则,原徒工制度基本上瓦解。1880年,颁布的法律把市镇级的徒工手工学校纳入国家初等学校并列入国家预算,同时还规定,设有相关职业课程的机构都享有同样的待遇。这一系列措施使得法国传统学徒制逐渐走向衰落,徒工学校开始成为传统学徒制的直接替代品。
总之,在这一时期,由于机器生产的发展以及生产劳动分工的日渐细化,传统学徒制走向衰落,徒工训练学校兴起并和其他初等职业教育机构一起推动职业教育向更深方向发展,初等职业教育在法国教育体系中开始占有一席之地,法国中央和地方开始出现一些工厂学校、地方职业学校、专门学校等教育机构。随后,高等专科学校的出现与大发展为法国各行业领域输送了专门的人才,成为推动法国社会继续向前的动力。
(二)以确立职业教育体系和规范职业资格证书为主的职业教育制度发展期(20世纪初至“二战”期间)
进入20世纪后,法国的经济首次腾飞,逐渐步入工业化发展的道路,人才培养目标上出现了新的要求,推动着职业技术教育的改革。于是,法国政府继续实施国家干预,开始了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化的探索。到20世纪中叶,基本确立了职业技术教育制度。学徒制的衰落促使法国政府建立新型职业教育体系,投入更多经费开展职业培训,改善教育设施和师资状况,借鉴引入职业技能证书制度并组织成立地方技术教育委员会,加强对职业教育的管理。经过不懈的努力,法国确立了三级结构的学校职业教育体系。
1911年,法国设立职业能力证书。1919年,法国议会通过了被誉为法国“职业技术教育宪章”的《阿斯蒂埃法案》,规定了国家承担发展职业技术教育、解决相关经费问题、制定职业教育内容和保障落实的责任。在法案中,职业技术教育被划分为初等、中等、高等相互衔接的三级职业教育体系。1925年,法国政府又进一步实施《徒工税法》,要求企业按比例缴纳徒工税,用于发展国立职业学校或商工实科学校等技术教育事业,保障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经费来源。1928年,法国新的《学徒制法》促使雇主和雇工双方落实具体的责任,鼓励雇主开展徒工训练。20世纪30年代,由于合格工人的匮乏,有些企业内部开始积极开展职业训练,有的还开办了工厂学校。法国政府也确定了以学校为基础的职业培训模式,于是商工科学校、职业教育补习班和国立职业学校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非正规的职业教育机构针对不能进中学或高级小学但又想接受继续教育的学生而设立,隶属于初等教育管理部门。商工科学校于1941年改名为技术学校,属于中等水平的职业技术教育机构,学习年限3年,合格后发给专业毕业文凭,毕业后直接就业。市立技术中学培养从事工商业专业人员,为学生考取技术文凭或是考取更高水平的学校做准备。除此之外,工艺学校或职业学校则负责专门培养从事工商业某一方面的人员,学生毕业后具备从事工作的文凭,在此基础上学习可以获得更高一级的文凭。国立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工长和劳动管理人员,专科学校则专门负责为某一地区、某一部门培养熟练的工人。另外,对于14~18岁的青年人,政府设立了职业培训中心,促进职工训练义务化,“二战”期间吸引了大量的青年到此培训,1944年交由技术教育局管辖。1937年,政府颁布《瓦尔特—保兰法》,明确在省市两级分设职业指导中心,规定未满17岁的青少年培训须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如没有证书,任何企业不得雇佣。
这一时期在经济因素的促动下,法国学校职业教育体系日趋完备。法国政府积极借鉴欧洲其他国家的发展经验,开始大力推动学校职业教育的发展,为各类职业教育机构提供政策和经费支持。《阿斯蒂埃法》对法国职业教育提出全面的制度设计,明确了政府在职业教育领域的责任,对职业教育的管理机构、经费来源以及培养目标等做了全面的规定,在法律上确立了职业教育的地位,即职业教育作为公共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后,法国以学校为基础的职业教育发展模式得到显著加强,各类职业机构迅速扩充。职业证书制度得以确立并进一步发展完善,使得学生的就业质量有了很大的保障。各类义务职业讲座得以普及推广,工业企业开始积极推动企业内部职工训练成为这一时期的特色。
(三)以强调职业教育体系的衔接和改善职教地位为主的职业教育制度发展期(20世纪50—80年代末)
“二战”后,新的产业革命促使信息技术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之一。各国发展依赖于高精尖技能人才的培养和一线技术人员的智力水平、理论知识、实践能力,于是职业教育的发展盛衰在很大程度上关系到国家发展的快慢、个人前途的好坏。法国政府为了增强国际竞争力,保持大国地位,着力发展国民教育,并且把职业技术教育的发展放在重要位置,纳入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之中。从20世纪50年代末开始,法国职业教育伴随着经济形势的整体好转进入快速发展时期。
1947年的《郎之万—瓦隆教育改革方案》提出了战后法国教育改革的原则,并且建议义务教育年限为12年(6~18岁),其中包括互相连接的三个分段:基础期、定向期、确定期。义务教育期结束后,有能力的学生可以继续接受更高等级的教育。该方案指导法国战后教育的重建和整体改革,职业教育被设计在整个学校教育体系之中,加强了初等教育和中等教育的衔接,并在意识形态领域强调了各行各业的价值平等性,提高了职业教育学生的社会地位。1958年,戴高乐政府重视发展法国经济,强调职业教育与经济之间的密切关系,经多次调整成立了由公立学校、工厂主和工人代表组成的“全国职业训练局”,实行教育行政管理,加强职业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之间的联系。1959年,中等职业教育方面的《教育改革法》强调进一步延长和普及义务教育,同时改变中等教育“双轨制”的现状,将长期技术教育和短期技术教育纳入中等教育体系。1966年,在高等职业教育方面,法国政府创设了“短期技术学院”,满足了一部分职业教育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为接受职业技术教育的学生打开了进入大学的大门。
1971年7月,法国通过《继续职业教育法》,明确了公民接受职业教育的意义,并在制度、执行机构、培训经费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1972年,法国成立了技术资格认证委员会,并新创了职业资格證书和学历证书的认证列表,促进两者统一于国家职业资格认证框架之中。1975年7月,法国议会颁布《哈比改革法案》,第一次把中等教育明确地划分为两个相互衔接的不同阶段,规定职业教育在其中扮演的角色,同时对初等学校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做出了相应的调整。《哈比改革法案》把初中阶段确立为一个独立的、连贯的教育阶段,同时将专门的中等职业教育转移到高中阶段。1981年9月颁布的《提高青年人的职业水平和社会地位》指出了法国职业教育面临的困境,要求从教育结构和社会环境入手解决青年失业的问题;建议开展社会职业的培训,建构终身教育体系,将青年纳入城市生活和国家发展之中。另外,法国设立了新型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大学职业学院,附设于大学之中培养工业和经济领域的高水平管理人才。该机构学制3年,学习1年后可授予大学职业学士文凭,继续学习可获得学士学位或者是工程技师文凭。该机构的成立拓展了高等职业教育的范围和领域,进一步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
总之,“二战”后至20世纪七八十年代,法国职业技术教育得到了较好的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体系逐步完整,既有独立的培养目标,又有相互之间的联系,而且随着政府对职业技术教育地位的重视和提高,职业技术培训以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之间的学生流动性增加,加强了普职之间的衔接。法国政府着眼于提高青年人的职业生活现状和品质,改善职业教育的地位和职业生活水平,以此保证职业教育的稳步发展。
(四)以深化职业教育制度改革和促进普职教育平等发展为主的职业教育制度期(20世纪90年代至今)
面对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21世纪,各个国家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明确提升人力资源的重要渠道是发展职业技术教育。深受欧盟一体化格局的影响,法国也越发注重职业教育的发展,继续提升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并注重营造全社会尊重职业教育的氛围。
1998年,法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的调查报告,着重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教育改革的工作纲要》突出平衡普通文化知识与职业能力知识之间的比重。1999年,法国教育部在《面向21世纪的高中》中,明晰地阐述了法国高中的发展目标,提出要保持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同等的发展环境,使每位高中生都能够掌握必备的基本综合知识和适应其发展能力和兴趣爱好的专业技能,使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达到实质、有效沟通的目的。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职业教育迅猛发展,教育教学中加强对学生职业方向的引导,注重各科知识之间的融合,突出实践学习的重要性,注重给学生增加职业训练的时间和现场操作的机会。2002年,法国成立了“职业认证国家委员会”,着重更新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目录,了解和追踪就业市场对于员工能力的要求,以便及时更新职业资格的考试要求,明确职业资格证书间的关系,保障和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质量。
综上,在21世纪前后及最近十几年的教育改革中,法国对于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视程度依然高涨,职业教育制度改革的力度依然不减,通过多种手段提高职业教育的实质性地位,加强行业企业部门与职业教育的联系,改革职业教育教学的方式,强调职业文凭的完善和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之间的沟通。虽然目前法国职业教育制度已经逐渐完备,但对于发展职业教育的改革和调整依然没有停止。
二、法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基本特点
(一)“层进式”的职业教育体系改革
法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基于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17世纪末设立了特色的职业教育机构,以促进军事工业人才的培养和相应产业的发展,同时初等职业教育被政府确立为正式教育体系中单独的“一轨”,明确初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必要。为了保持其大国地位,紧随全球经济发展的大潮,“一战”后法国首次致力于构建初、中、高等相互衔接的、完整的职业教育体系,使得在高等职业教育领域有大学内专门的学院和独立于大学的高级学院;在中等教育领域,包含类型多样的职业学校;在初等教育领域,除了原有的公立学校系统中的职业教学外,还设立了初等职业学校,开展行业性或部门性的职业教育。各级教育培养目标明确,教育内容具体,教学方法符合学生身心发展。“二战”后,科技进步对于人才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法国在职业教育改革中更加注重各级教育之间的衔接,细分了各级职业教育所应承担的培养对象及任务,并强化了职业培训体系的建设。中等教育领域,通过长期与短期职业技术教育确立不同的招生对象、培养目标,注重与初等职业教育的衔接;高等教育领域,设立大学职业学院,用以深化、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机构的建设,为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能更好地向上流动搭建了良性沟通体系。步入21世纪之后,法国继续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强调人才培养的质量,着力构建与经济发展转变方式相适应的,体现落实终身教育理念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显然,法国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是逐层推进、步步深化,并非一蹴而就的。法国政府在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中是制定者和实施者,利用强大的中央集权使职业教育的发展从萌生到遍布中央和地方,各级职业教育良好衔接,为职业教育的健康发展打下稳固的基础。
(二)终身发展的职业技术教育内涵建设
职业教育自在法国产生之初就注重强调培养学生基本的读写算能力和理论知识的学习,18世纪前后开设的各类特色的教育机构,十分强调语言的学习。19世纪至“一战”前后,法国的职业技术学校在课程开设上注重普通教育的学习,课程内容上凸显对学生基本能力的培养,即便是企业内部的职业技术培训,也有相关法案对职工学习各门职业技术课程的规定。“二战”之后,职业教育中普通教育的课程内容进一步加深,政府在进行职业教育改革的过程中突出在加强专门教育的同时,适当注意普通教育,并且注重对学生能力的考查和学生兴趣的发挥,进入高一级教育之前,加以判断和强化指导。进入21世纪以来,法国政府着重平衡职教和普教发展中各个方面的关系,职业教育课程安排方面,普通教育每周课时高于技术教育,体现出法国重视培养学生终身发展的能力。
在法国职业教育發展中,不管是在课程内容的安排上,还是在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关系的平衡上,法国政府始终在加强职业教育的同时注重普通教育,增加含有职业性的多学科教学,让学生获得综合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帮助学生提高基础水平,开阔视野,以此保证职业教育学生具备基本的理论知识和发展能力,培养并孕育学生继续学习的意识,夯实职业教育学生的理论基础,避免学生因为过早分流,或者是因为基本综合能力欠缺而丧失继续学习的机会,保障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能够根据自己的能力和兴趣具备和保持进行更高等教育学习和继续学习的可能。
(三)严格有序的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法国政府对于从业资格的认定非常严格,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文凭必须通过层层考核。法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最早出现在20世纪初,随后职业证书制度在职业教育的发展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守门员”角色。法国“职业技术教育宪章”中就曾规定,青年人员接受职业培训学习合格后,授予职业能力证书,紧接着出台政策规定企业不得雇佣没有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另外,对于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毕业后可以取得相应的职业教育文凭。法国对于职业资格的认证,选取由来自教育界、企业界、家长等各个相关领域的人员组成代表,成立了专门的国家职业资格认证委员会。在职业教育文凭认证中,认证目录中设立了“五级认证制度”,由第五级到第一级依次退增并授予相应的文凭和证书。另外,政府要求职业资格认证委员能够实时有效地把握市场需求变化,及时设立新的资格证书和认证标准,使学校培养的人才与市场需求相衔接。
法国实施严格的职业资格是为了保障接受职业教育的质量,为社会提供高质量的就业者。通过这一措施可以监督学校培养人才的质量,可以为企业的发展提供适用性人才,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值得注意的是,职业教育文凭和普通教育文凭是互通的,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同样享有转轨接受普通教育的机会,这为职业教育学生实现向上流动提供了保障。
(四)实质性职教地位的改善
法国自古以来也是非常重视传统文化、突出精英教育的国家,受古希腊思想家亚里士多德思想的影响,将人的生活分为“鄙俗”和“高尚”,职业技术教育被纳入“鄙俗”的范畴,导致职业教育在法国的发展遇到很大的阻力。但是,随着经济发展对技术技能型人才的急迫需求,20世纪30年代,法国政府致力于改革不平等的教育制度,实施了统一学校运动,试图取消“双轨制”,为职业教育发展谋求一席之地,此后的多次改革中也都注重强调各职业的价值平等,改善职业教育的不利地位。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以后,关于职业教育发展和职教地位提升的问题更加引起政府的重视,法国政府经过一系列调查之后,颁布政策突出解决职业教育地位低下的问题,并且深入关注接受职业教育的青年,促使其融入国家生活,同时注重引导整体国民树立社会工作平等、尊重劳动、尊重技术的观念。
在改善职业教育的不利地位上,法国政府一方面通过法律手段,强制性地发展职业教育,突出职业教育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另一方面注重构造终身教育体系,完善职业培训体系,使每个人在职业生涯中能够接受符合自身兴趣和能力发展的职业教育,同时还特别关注接受职业教育青年人的生活水平,吸引青年人更好地投入到国家生活之中。
三、法国职业教育制度对我国职业教育制度变革的启示
(一)逐层推进职业教育体系改革
我国目前正处于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阶段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时期,职业教育的发展对于经济健康均衡发展有着积极的意义。为了响应“中国制造2025”战略,政府强调推进应用型本科转型。但是,就目前的落实状况来看,普通高校转型受传统观念的制约,转型自主性不大、培养对象狭窄、同质性严重、师资队伍建设和评价机制不合理等问题突出。纵观法国职业教育制度的发展,我们应当明晰,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应当逐层深入,夯实基础。对于我国应用型本科建设,除了应注重建立在有基础、课程内容衔接、教学模式和就业目标对应的中等教育体系的基础之上,还应注重有效调解学校、学生、社会各方的关系。这需要各级各类的教育共同为之服务,如师范教育注重“双师型”教师队伍的建设、初等中等教育注重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这样才能层层推进应用型本科的建设和落实。
(二)建立健全职业资格认证制度
自1994年起,我国开始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但在这个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如统一的职业技能证书评审机构短缺,职业资格证书权威性不足,职业技能证书与企业的实际需要之间不匹配,职业技能证书与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证书等没有相互衔接的渠道。我们应注重借鉴法国的做法:第一,成立国家级别的相关职业资格评审机构,負责制定统一的政策,加强对职业技能证书质量的管理,构建严格的职业资格质量保证体系。第二,成立相关领域的职业咨询机构,承担职业文凭的管理任务,及时追踪市场需求,提供从事相应职业所需的新技能信息,有利于人力资源相关部门的管理和促进各职业内部人员的流动。第三,协调发挥企业在职业资格认证中的积极作用,可以专门成立各行业代表团,根据所处行业的市场实际需要,制定和变更职业资格证书的考核要求,保障职业学校的培养目标、职业技能训练与市场的实际需求相结合,形成适应企业需求的职业技能证书评审体系。第四,政府应着重为职业教育立法,使职业教育地位的提高在法律上得到有效保障,着力构建职业教育文凭与普通教育文凭相互衔接的渠道,使进入职业学校以及接受职业培训的学生能够享有继续深造学习的机会。
(三)深层次改善职业教育地位低下的问题
我国几千年来深受儒家传统的“重学轻术”思想的影响,职业教育一直被认为是旁支教育,增强社会对于接受职业教育的学生认可度、改善职业教育发展的不利地位是目前发展中最为棘手的问题。随着现代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中国经济的发展需要大批具有“工匠精神”的技术技能型人才,需要全社会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科技的良好风气。在2017年召开的两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就强调对“职业教育要高看一眼、厚爱一分”。我国可以吸收法国政府的做法:一方面,要在精神领域明确对于职业教育地位的尊重,注重为职业教育学生提供有质量、有尊严的生活,形成各个职业价值平等的观念,保障每个人依据自己的天赋接受教育,在社会上形成良性循环。另一方面,在我国,提高职业教育的地位,不仅需要教育部的积极号召,更需要国家出台相应的立法保障,真正促进职业教育质量的提高,从根本上改善接受职业教育的青年人的就业环境和生活质量,保障职教学生具备可持续发展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从物质层面和精神层面共同推进职校生的地位,使青年学生真正融入社会生活,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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