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背景下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2018-07-09李娜杰
李娜杰
目前我国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在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实践以及教师的教学创新力等方面都存在一定程度的问题,这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要求相去甚远,不符合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要求。为此,笔者特选择以此为研究方向,希望能够为创新创业背景下高职院校《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提供一定的理论借鉴。
1 当前经济法教学基本情况
由于不同学校《经济法》教学都会存在一定的差异性,为进一步了解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基本情况,笔者选择以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为调研对象,针对该校《经济法》课程满意度展开调查。共计投入问卷500份,回收有效问卷428份,符合问卷调查真实性的基本要求。
1.1 学生对课程整体满意度情况
从课程整体满意度调查上来看,有63.08%的被调查者对《经济法》课程整体表示很满意,且满意、较满意、不满意分别占比为25.47%、9.11%、2.34%。从翘课行为调查上来看,96.03%的被调查者从来没有过翘课行为。可见,学生对该门课程整体满意度很高,且普遍对《经济法》课程的认可度高。
1.2 教学方式选择
从学生最喜欢的上课方式调查结果来看,多媒体教学和传统板书占比最高,分别达到了49.07%和49.53%,其中传统板书教学一直应用于《经济法》课程教学当中,在学生心目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而多媒体教学灵活多样的教学方法也普遍被学生所接受。从学生对授课老师多个方面的关注程度调查来看(如表1所示),多数学生普遍对上课老师的授课方式、个人语言、交流方式的关注度较高,调查分别占比为79.44%、50.47%、48.6%。从学生喜欢的授课方式调查来看,多数被调查学生更喜欢通过案例分析、课程讲授以及实训练习这三种方式获取知识,且三者调查显示分别占比为73.36%、45.33%、35.98%。可见,该校学生对《经济法》教学的授课方式较为重视,且喜欢通过案例教学来获取专业知识。
1.3 学生认为课程改革的方向
在本次问卷调查中,许多学生还结合自己的未来职业规划,认为《经济法》课程改革应着重从加强实践性知识等方面的练习、教学内容与就业创业的关联性等方面入手,两者分别占比为88.08%、31.78%。而且有85.51%的被调查学生认为经济法中所学的内容未来是可以应用到岗位工作当中的。由此可见,学生对经济法学习较为重视,且认为未来课程改革应强调实践性和就业创业关联性。
2 双创背景下经济法教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2.1 教学内容过于宽泛
目前我国专门针对《经济法》课程内容较多,包括经济法基础理论、经济诉讼法、社会保障法、市场规制法、市场主体法、宏观调控法等,且在这些课程下面有更为细致的划分。以宏观调控法为例,仅该项课程下面就包含了《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税收法》、《价格法》等多个课程项目。事实上,经济法范畴极为宽泛,即凡是与经济管理相关的法律都会涵盖在内。从而导致了许多问题产生:第一,《经济法》教学内容量大,高职学生在不具备基础法律训练之时,初次接触经济法,对简单堆砌的法条理解困难,自我效能感降低,造成认知结构上的混乱,学习兴趣下降,学习效果差强人意。第二,缺乏衔接性,没有将高职学生所学的经济法相关知识与专业知识相结合,从而使得学生难以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某个经济领域的问题。
2.2 教学课时偏少
多数高职院校教学重点往往是专业基础课和专业主干课,对于非法学专业学生开设《经济法》课程的课时数较少,像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法》教学课时数大约在64-68学时之间。往往老师都会根据学校规定的课时数来评定课程内容的讲授情况,《经济法》课程学习时间极为有限,导致许多应讲透的内容没有讲透,许多知识点都是蜻蜓点水一掠而过,讲课效果不佳。而且,《经济法》课程的设置情况与学生对经济法专业知识的强烈需求形成鲜明对比,从调查中可见看出该校学生对《经济法》较为重视,希望将所学的经济法知识未来运用到实际工作当中(例如会计专业学生需要掌握大量关于财务、金融等方面的经济法律知识,以便更易胜任未来财务会计工作)。除此之外,教学课时过少也使得教师没有办法排出足够的时间开展实践教学活动,导致所学的经济学内容过于理论化。
2.3 重理论教学轻实践教学
理论教学主要是老师向学生讲授经济法的相关概念、基本理论及对相关法律条款的理解等。如果想要培养学生运用经济法知识解决现实经济问题的能力,仅仅只是靠理论教学是不够的,需要通过实践教学得以完成。例如公司成立应具备哪些条件,准备何种材料,每个材料的撰写方式,公司营销活动的合法行为,公司如何规避法律风险等,都需要创业者掌握必备的经济法律技能。然而,由于《经济法》课程并非主干课程,课时数设置时间有限,且并没有为经济法实践教学安排课时。可见,该校在《经济法》课程上重理论教学而轻实践教学。
2.4 重教师科研能力轻创新创业能力
一直以来,学校从事经济法教学的老师多注重经济法理论知识研究,通过不断发表经济法相关科研成果、申报科研项目等提升个人能力,反而对如何培养自身创新创业能力并不关注。在这种情况下,经济法教学老师很难相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号召,其自身创新创业意识淡薄,也很难主动引导学生去创新创业,更无法在课程讲授过程中有意识的向学生传授创业创新所需的经济法相关知识和技能。在此状态下,经济法教师难以适应双创背景下教育改革的新要求。
3 双创背景下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具体方法
3.1 选择教学内容,提高理论教学和创新创业融合度
“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时代,高职教育课程开发中,应将专业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与创业相互衔接、融为一体。《经济法》课程作为管理类专业的专业基础课,所含内容包括了企业法、公司法、产品质量法、金融法、财税法等诸多在就业创业中涉及的法律法规,在教学实践中既保留经济法理论与特色又能够与创业教育融会贯通,使學生在创业中能够做到知法、懂法、自如的运用法律知识,是在教学过程中不断研究和探讨的问题。在审视传统经济法教学弊端的前提下,以创业为导向整合课程教学内容、综合采用多种教学方法,突出学生创业实践技能的培养。
3.2 改革教学方法
经济法教学能否达到预期教学效果,教学方法尤为重要。学校可以创新教学方法,积极引入诊所教学法(像医生听取病人病情开处方一样,在教师引导下学生听取当事人陈述来诊断和解决法律问题) 、模拟法庭教学法、影视多媒体案例教学法、角色扮演法等丰富经济法教学形式,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经济法相关知识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培养学生今后创业所需的各种能力。
3.3 强化实践教学
在双创背景下,《经济法》教学改革应以适应社会创新创业为基础,不仅要重视理论教学,更应重视实践教学。具体而言:第一,学校可以设置经济法实践教学学分,提高学生对实践教学的重视程度;第二,科学设置实践教学内容。根据不同专业,以专题形式设计实践教学内容,例如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学生可以设置企业设立、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劳动合同等专题;第三,积极搭建校内、校外两大实践教学平台。例如校外可以与公检法司、企业等合作建设实践教学基地,以培养学生经济法相关的实践能力。
3.4 提高经济法教师的创新创业能力
学校应积极树立创新创业教育理念,针对经济法教师开展岗前培训、继续教育工作,让他们能够真正掌握创新创业教育的基本理念,并提高创新创业教育意识。与此同时,学校还应积极鼓励经济法教师到行业企业中进行实践锻炼,或鼓励他们办实体积累创业经验,从而更好地促进经济法教学改革。
总而言之,随着“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教育领域的不断深入,经济法教学改革势在必行。通过对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经济法》课程满意度调研发现,学生对经济法知识的摄取需求较高,但是教学形式、教学时长以及教师个人能力等方面却存在一定的问题,需要学校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提高理论教学和创新创业融合度,并强化实践教学,提高经济法教师的创新创业能力,以满足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以及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求。
本文系2017年度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课题研究项目,课题名称“基于创业导向的高职《经济法》课程改革研究与实践”的研究成果。
(作者单位: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