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对华反倾销的问题
2018-07-09汪旸
【摘 要】 近几年来,贸易全球化的发展趋势越来越强,世界各国对本国产业的保护倾向也越来越强。随着世界经济贸易关系的发展、国际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以及各国关税水平的不断下降,各国均在努力寻求保护国内相关产业健康发展且不受侵害的各种途径和方法。其中,由于反倾销申诉的便利性、技术上的灵活性、裁决上的较大主观性以及较为容易胜诉,各国纷纷采用反倾销这一贸易保护政策来保护国内商品免受外国倾销的侵害。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贸易组织所接收到的反倾销诉讼越来越多,倾销与反倾销先后产生,相伴发展,不断斗争。
【关键词】 倾销 反倾销 欧盟 对华
欧盟对华反倾销的现状及特点
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欧贸易关系有了长足发展。然而纵观过去20多年的中欧贸易发展历程,却不是一帆风顺,反倾销问题时现其中。尤其在我国入世后,中欧贸易摩擦发生的次数增多、频率加快、范围也在不断扩大。目前,反倾销已成为中国与欧盟经贸关系健康发展的主要障碍之一。因此,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基本情况具体来说有以下几点:
1.欧盟对华反倾销的数量越来越多、占比越来越高。欧盟是对华发起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和地区之一。根据WTO公布的数据,从200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欧盟共对外发起208起反倾销立案调查,其中最大的对象国就是中国,高达87起,占欧盟反倾销立案调查总数的41.8%。
2.欧盟对华反倾销措施所涉及的领域越来越广,金额越来越大。欧盟对华反倾销的产品范围 广泛,五矿化工、纺织品、机电产品、食品药品、轻工产品均有所涉及,大到板材、固件、无缝管等钢铁产品,小到打火机、蜡烛、味精等生必需品,可见欧盟对华反倾销涉及的产品不分巨细,只要出口到欧盟市场的产品均有遭受反倾销调查的可能性。
3.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多以征收反倾销税结案,且税额较高。根据欧盟反倾销法的规定,反倾销调查主要有3种结案方法,分别是征税、承诺和中止。近年来,欧盟对华反倾销调查结案方式呈现出征税案件在全部案件中的比重有所上升、价格承诺结案以及中止 案件比重有所下降的变化特点。而且,欧盟对华征收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也不断提高。
4.欧盟对华反倾销具有显著的带动示范效应。欧盟对中国的反倾销具有示范效应,会产生连锁反应,很多其他国家纷纷加入对华反倾销的阵容,中国遭遇反倾销的案件呈不断上升趋势。
案例分析
(1)案情简介
从2006年10月份开始,欧盟就开始对中国皮鞋商品征收16.5%的反倾销税;中国输往欧洲的皮鞋产量已经降低20%,造成中国约两万名工人失去工作。2008年10月,在该反倾销措施即将期满之际,欧盟不顾广大消费者利益和中方严正反对,又发起期终复审。欧洲联盟2009年12月22日宣布,决定延长对中国和越南所产鞋类征收惩罚性关税的期限15个月。中国政府于2010年2月4日把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案诉诸世贸组织,双方随后就此案展开为期60天的双边磋商。鉴于双方3月31日举行的最近一轮磋商无法找到双方满意的解决办法,中方4月20日正式要求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构设立专家组,以确保中方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在当天会议上,欧盟对中方要求表示“遗憾”,并按照相关程序阻止专家组设立。只要中国在下月召开的争端解决机构会议上再次提出设立专家组的要求,专家组将自动成立。
(2)案例分析
1)本质是国际贸易保护主义
欧盟不公正地延长对华皮鞋反倾销措施,实质上是后金融危机时代其对中国持续频繁实施贸易保护主义政策的惯性使然。欧盟对其制鞋业已经进行了长达14年的贸易保护,目前欧盟制鞋业并不存在受损情形,延长反倾销措施不会使欧盟制鞋业受益,只会损害中国相关产业的权益及欧盟消费者的利益。2009年11月19日,在欧委会反倾销咨询委员会上,欧盟多数成员国的代表从客观事实出发,反对继续延长反倾销措施。但欧盟最终仍屈从贸易保护主义的压力,执意延长对中国产皮鞋的反倾销措施,显示其在贸易保护主义的道路上愈行愈远。欧盟违背国际承诺,公然实施其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对中国皮鞋的反倾销调查和裁决,违反了WTO相关规则,损害了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实际上是既惩罚了欧盟成员国内的消费者,又可能伤害欧盟同中国长远政治经贸关系的健康发展。
2)数据的可信度有待审核
在欧盟对中国皮鞋反倾销案的原始调查期间,欧盟委员会的调查统计数据显示,2005年1月至4月,欧盟从中国进口的原配额鞋类产品的数量、金额、平均单价与上年同比分别增长68.1%、53.3%和28%;而根据中国海关的统计数额,同期各数据分别增长11%、45%和31%。一般说来,出口数量应与进口数量相等,但由于统计主体的不同而得出的结果也不同。由此可见,双方的数据都有待再次审核,WTO调查小组要对数据的来源、适当性和客观性再进行评估。并且,这样欧盟贸易委员会在反倾销调查中违反贸易公平原则,忽视中方所提交的证据,程序明显不当。
3)损害的認定问题有待商议
WTO《反倾销协定》第3条对产业损害做出了规定。产业损害是指进口产品对进口国市场相同或者类似产品造成实质性损害、实质性损害威胁或严重阻碍了进口国同类产业的新建。对欧盟来说,损害的认定是建立在欧盟关于反倾销规定的基础上。欧盟对内部市场的考察发现皮鞋企业确实遭受损失,利润下降,同时伴随有工人失业和企业破产等现象,欧盟委员会认定中国皮鞋出口对欧盟的皮鞋市场有实质性损害。从这一认定来看,欧盟委员会将鞋业的经济损失都归结于外部因素的影响,而没有将原因归结于其本身内部市场的不合理配置,以及经济危机的影响。因此,对这一损害的认定还有待商榷。
4)违反WTO相关实体规则
根据WTO《反倾销协议》的规定,倾销最起码的构成条件是量大、对国内产业严重损害、倾销和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而欧盟对华皮鞋反倾销措施,事实上并不具备这些条件。大量证据证明,倾销的事实并不存在。也没有合理证据能够证明,所指的倾销进口的数量和价格水平与所指的共同体产业受到的损害存在着因果关系。中国皮鞋出口企业多达上千家,绝大多数是私营企业或外资企业,在这个高度竞争的市场中企业不可能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出售产品使自己亏损,企业也从没有获得政府给予的任何补贴。目前,欧盟相关产业各项指标良好,对外出口强劲,说明欧盟产业是有竞争力的,没有必要再进行保护。欧盟产业在全球的供应链中,逐步迈向中高端市场,其产品与中国产品并不直接竞争,继续对华反倾销没有任何实体上依据。另外,就公共利益标准判断,也不能证明其反倾销措施的合法性与正当性。
(3)裁决结果
在2012年3月23日的DSB会议上,欧洲联盟通知DSB,打算以尊重世贸组织义务的方式执行DSB建议和裁决,并需要一段合理的时间这样做。 2012年5月23日,中国和欧盟通知DSB,他们已同意,欧盟执行DSB建议和裁决的合理时间应为2012年2月22日起7个月19天。在2012年12月17日的DSB会议上,欧盟通知DSB,它已经在合理的时间期限之前采取了必要的措施来遵守DSB的建议和裁决。最终,欧盟终止了对中国生产的皮鞋征收反倾销税。
结 论
自中国加入 WTO 后,经济全球化和一体化的程度不断加深,参与世界经济的范围也越来越广,中国与世界各国的贸易往来必然越来越多。反倾销已经成为反对不公平竞争和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措施和手段之一。一方面,面对世界其他国家尤其是欧盟对我国的反倾销之风,中国必须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积极采取措施从容应对,并不断提高自身的竞争优势。另一方面,对于欧盟等发达国家来说,多从本国产业局限性的角度出发,努力降低本国产品的成本,而不是滥用反倾销措施来保护本国贸易产业。世界各个国家或地区应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全球经济贸易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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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姓名:汪旸 1994年9月9日 女,学历:2016级硕士,上海大学,单位邮编:200444,研究方向:国际商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