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改革及地方财力转变之研究
2018-07-09刘帅
刘帅
摘要:财政是经济范畴与政治范畴相互交杂的问题,更是安邦治国的根本。本文将针对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其目的是研究分税制下财政体制改革的策略,以便高效地进行分税制改革。
关键词:分税制;财政体制;地方财力
分税制的主要内容便是保障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地位,是一种经济分权时期的财政制度,明确中央与地方的财政收支责任是分税制的核心内容。高效的发挥分税制的效率,能够保障我国经济社会的长效发展。本文将针对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改革及地方财力转变进行详细的研究。
一、分税制下财政体制中存在的问题
(一)中央与地方出现财权事权“倒挂现象”
在我国分税制改革之前,中央财政收入相对较少,随着分税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使得中央财政收入显著上涨。分税制改革前我国财政收入中,中央财政收入只占财政总收入的20%左右,自分税制实施后,中央财政收入已经占到了我国财政收入的50%左右。但是从财政支出层面来分析,地方财政支出极大,自从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地方财政支出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高达80%左右,而中央财政支出仅占全国公共财政支出的20%左右,使得中央政府财政集中了大量的财政收入,而地方财政却承担着沉重的负担,在这种财权上移、事权下放的财税体制下,地方政府财政的“倒挂现象”已经成为当前分税制下严重的问题。
(二)过度依赖土地财政
在分税制实施过程中,我国公共财政主要集中在中央政府部门,使得地方政府及其缺乏财力。很多政府由于财政的压力,不得不将财政的目标转移到土地财政中。近年来,房地产行业正在如火如荼的发展,土地财政便成为地方政府财力的主要来源,据统计,很多地方政府财政收入中50%以上都是依靠土地财政作为财政来源[1]。长久以来,我国地方政府财政收支失衡都是严重而普遍的问题。并且,中央与地方的财权事权失衡,使得地方政府财政长期处于紧缩状态,资金困难已经成为地方政府长期面临的难题。与此同时,由于很多地方官员急近功利,往往会牺牲公共利益来保障地方GDP政绩,使得地方土地财政愈演愈烈。
(三)地方债务风险严重
我国地方债务风险,为地方财政带来了及其严重的压力。据调查,当前国际市场已经对我国地方政府债务问题进行关注。国际市场认定我国地方政府可能面临着潜在的债务危机,事实证明,我国地方政府债务规模已经超出了10万亿元之多。当前我国政府债务极多,多个省市政府性债务增长率极高。我国很多地方政府已经进入了一个“拆东墙补西墙”的恶性循环过程中。同时,地方政府的债务利息极高,每年连本带利需要偿还的资金达几万亿元之多。《预算法》明确规定,地方政府不允许发债,债务压力最终会转移到中央政府财政部门。但是,最终的债务还是由广大纳税人来买单,对社会带来了及其严重的负面影响。
(四)转移支付制度存在不科学性
转移支付制度是在分税制之后发展起来的一种财政制度,其内容主要为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转移支付、税收返还。在三种转移支付内容中,真正能够实现正面均等化的转移支付制度只有一般性转移支付。当前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与发达国家相比,比重仍然相对较低。我国一般性转移支付占比为50%左右,但是法国转移支付占比则高达90%,澳大利亚则为80%以上。当前我国中央的财政收入中,政府更加倾向于将财政收入利用一般转移支付手段分拨给地方政府。但是,我国转移支付制度在形式上还存在一定的漏洞,当前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其分配执行并没有明确的规范,很多地方政府并没有将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分配执行的资金利用到切实的建设工作中,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分配执行资金的利用率相对较低。
二、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改革策略
(一)切实的规范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
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当家做主,政府部门的主要职责就是“为人民服务”。由于当前分税制中市场与政府职权的分工并不规范,没有明确的划分,使得政府在行使其服务职能时,效率相对较低[2]。长久以来,政府部门的财权与事权并不对称,所以各级政府部门应该积极的明确自身的职能范围,切实的转变以往大包大揽的工作形式,积极的将一定的公共内容交给市场,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优势。将政府职能转向教育、社会保障等内容中去,充分的发挥政府的服务职能。
积极的明确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权,针对财政以及责任进行详细的规范划分。当前我国各级政府,由于并没有明确各级的财权事权,导致了各级政府之间的责任推诿,很难发挥分税制改革的效率。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应该积极的借鉴发达國家的经验,针对我国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明确的财权事权划分。积极的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填补我国财权事权划分的空白。例如,德国以及美国在基本法中都针对各级政府的财权以及事权划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切实的建立财权事权划分相关的法律法规,使政府财政支出以及相关的权利行使有一定的法律保障,切实的体现我国法治社会的优势,保障分税制实施的效率。
(二)科学的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种
积极的针对我国税种进行改革,已经成为当前我国税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当前我国营业税已经改革为增值税,这一举措彰显了我国税制改革的科学性和先进性。积极的针对中央政府税种与地方政府税种进行明确的划分,明确各级的职责。中央政府应该积极的在财权划分中进行放权,将一定的解释权、税率确定权、税种开征与停征权给予地方政府,实现“一级政权、一级财权、一级预算”。
增值税的改革推动着其他税种的调整,若在营业税改革为增值税的情况下,其他税种不进行积极的改革,会导致税收严重减缩的情况发生。政府部门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的将共享税中的增值税提升比例,在促进地方税体系建成的同时,保障各级政府的财力,切实的明确各级的职责。
(三)规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土地财政已经成为我国地方财政的主要依靠,可以说土地财政有利有弊,在房地产行业发展良好的前提下,土地财政便会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手段,但是如果房地产行业进入萧条期,则地方的债务偿还能力便会受到极大的影响。为了切实的调整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的弊端,财政专家已经提出将土地税收改变成房产税,能有效的控制房价,很大程度上摆脱了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想要切实的规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其根本便是优化政府收支结构[3]。以土地财政为突破口,以房产税为途径,切实摆脱地方政府对土地税务的依赖,积极转变地方政府的职能,限制地方政府干预市场中的竞争性活动,才能有效的规避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阻止“卖地财政”的不良行为。
(四)建立健全转移支付制度
积极的减少专项转移以及分配执行在转移支付制度中的比例,进一步扩大一般性转移支付制度的比重,是我国科学转移支付制度的重要内容。针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实施,应该建立严谨的、针对转移支付制度的审批与监督部门,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的审计监察,切实的保障专项转移支付以及分配执行的利用率。积极的倡导一般性转移支付,通过有效的改革,确保转移支付资金利用的公开性与透明性。
借鉴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根据我国中央政府部门以及地方政府部门的实际情况加以糅合,积极发挥转移支付制度的有效性。当前很多发达国家的转移支付制度都是利用纵横交错的方式,当前我国转移支付工作,相对更加注重纵向形式。纵横交错的转移支付方式,很大程度上帮助落后地区解决了财政压力问题,有利于实现我国各个地区之间的共同发展,保障我国长期稳定的发展。切实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建立适合我国发展的转移支付制度模式,切实的完善我国转移支付制度。
三、结束语
总而言之,有效的针对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进行改革,能够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稳步发展。当前我国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中,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出现了严重的财权事权失衡现象。“倒挂现象”严重使得地方政府过于依赖土地财政,地方债务风险严重以及转移支付机制不科学等问题,严重的影响了分税制的有效实施。想要切实的发挥分税制的效率,就应该明确的规范中央政府以及地方政府的财权事權,中央与地方的税种进行合理规划,积极的针对地方财政结构进行优化,健全转移支付制度,提升地方财政税收的科学性,体现分税制的高效性与先进性。
参考文献:
[1]张垚.分税制财政体制下地方税改革研究[J].经济论坛,2014(5):102-104.
[2]刘玲玲,冯懿男.分税制下的财政体制改革与地方财力变化[J].税务研究,2010(4):12-17.
[3]刘一卫.分税制条件下地方财政体制改革研究[D].国防科学技术大学,2004.
(作者单位: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凉城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