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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室私利

2018-07-09袁灿兴

同舟共进 2018年6期
关键词:清廷人参吉林

袁灿兴

【从八旗共采到帝室私利】

产于奉天、吉林、高丽等地的人参称“辽参”,又称吉林参、高丽参,以野生者为贵。中国古时最重上党参,至清代,由于清室崛起于辽东,遂使辽东人参地位倍增,为参中王者。辽参产于深山人迹罕至处,采参时,必纠合数十数百人,携带粮草弓弩器具而入。山中到处是参天大树,不见天日,沿途要砍松枝烧火作标记。往往要在山中行上十余日,深入千余里,方有参源。

女真人一直将人参当作珍宝,严禁汉人、朝鲜人进入产参地区采参。明宪宗成化元年(1465年),东宁卫军民前往辽东采挖人参时,被建州女真所伤。至皇太极登基后,更是严禁采参。天聪三年(1629年),清军在新城地方,遇到东江毛文龙派出的采参军民,“杀百余人,生擒千总三员以归。”

至清室入主中原后,人参既是宫廷日常使用的补品,也是赏赐给大臣的重要物品。宫廷日用的人参,存在内务府广储司茶库中。每逢皇帝出巡时,也携带一定数量的人参,随时备用。使用人参有严格的等级,四等及四等以上的人参是专供帝后食用或是配制御药之用。至乾隆帝时期,五等以下人参主要用以赏赐官员、变价出卖及一般入药。

清代宫中,妃子们常将人参含在口中,慢慢融化,据说可以美容驻颜。此外,人参还被用来入药、泡酒、熬汤,制成药丸甚至是药膳等,通过各种形式发挥人体滋补功能。对于皇帝的宠臣,赏给人参,既示恩宠,以让臣子滋养身体,更好地为皇权效力。

康熙十九年,大臣魏象枢生病,康熙帝赐给人参及参膏,又命内侍前去询问饮食如何。蒋廷锡在康熙朝备受宠幸,曾得到康熙帝钦赐的宅院。到了雍正朝,雍正帝对蒋廷锡的信任更是无以复加。雍正十年冬,雍正帝一次性赐给蒋廷锡人参12斤。乾隆十三年,乾隆帝赐给在金川前线指挥战事的傅恒人参3斤。在清代诸帝中,道光帝堪为最抠门者。道光十八年,道光帝想念起致仕十几年的老臣黄钺,一算明年就是他90岁生日,特赐给人参八两,命其子到北京领取。道光帝又降手谕云:“知卿原不假参苓之力,聊伸眷念耳。”抠门皇帝舍不得多给人参,还要找点理由。

入关前,采参的特权被八旗贵族控制,“原定八旗分山采参制,彼此不得越境”。对于立下大功的文臣武将,清廷准其入山采参。崇德八年,清太宗下令,立下功劳的将领,“准令其部下自行采参”。到了顺治五年,下令停止大臣采参;顺治七年,停止宗室探捕东珠、貂鼠等物。

此后东北各地所产辽参,每岁除进贡给皇室使用外,只有宗室内亲王、郡王、世子、贝勒、贝子等,可以遣人去按照定数采挖。康熙二十年四月,有王公派人偷采参。康熙帝责令严加查处,将涉案的镇国、辅国二公罚俸二年,家奴宁二等处死。康熙三十六年,明确了宗室每年可派往关外刨参人数及人参数量。爵位最高的亲王,每年可派140人,采人参70觔;爵位最低的奉恩将军,可派出15人,采人参七觔半。

康熙朝以后,随着人参资源的萎缩,对于八旗贵族采参,控制日益严格。“八旗分地,徒有空名”。宗室派遣的采参人员,除非深入千里,否则根本采不到参。于是,康熙帝下令,八旗贵族“一律停采”,此后只有皇室专享采参之权,人参也成为帝室私利。

为了防范私入产参地区偷采人参,顺治朝时,清廷开始搭建柳条篱笆墙,至康熙朝方才完工。柳条墙南起辽宁凤城南,经新宾东北至开原北,又向西南折向山海关,称老边;从开原东北至吉林北,称新边。柳条篱笆墙长达千余公里,设置边门二十,由官兵守卫。千里篱笆墙,只为防偷参。这条柳条篱笆,也给东北带来了个别称——“柳条边外”。于是乎,“千里风烟重大漠,柳条边外暮萧萧”之类边寨诗屡屡出现。柳条边之外,清廷还在参山隘口、河道渡口设置卡伦(清代的哨所——编者注),或于歇山之年入山搜查。

【官参局垄断的暴利】

清代皇室用的人参,主要通过打牲乌拉进贡、招商采参、八旗士兵采参等途径获得。

打牲乌拉衙门配备有参丁约三百人,“国初定额,年交官参三千两,每一牲丁,令交纳一斤八两”。若多交一两,赏毛青布一疋,少交一两,鞭责十下。乾隆十四年,因为参源枯竭,当年打牲乌拉只交了835两。乾隆十五年,经过奏准,打牲乌拉采参丁三百名停止采挖人参,改编为十二珠轩,负责采集东珠。对于打牲乌拉衙门来说,采参只是其诸多事务中的一小部分,并不是特别重要。对清室来讲,打牲乌拉衙门进贡的人参只是一小部分,通过招商采参等途径,皇室可以获得大量高品质的人参。

康熙五十三年,此年清室决定招商包办采参事务。商人购得参票后,或转让出卖,或招揽人进山采参。招商采参实际效果并不好,康熙六十一年时被叫停。雍正年间一度鼓励满八旗兵丁、包衣牛录,领票入山采参。但在采参时,管理混乱,各行其是,不久即告停止。雍正八年,皇商范玉、范清注父子自告奋勇,愿承包参务,此后连续承包十三年,每年雇佣三万余刨夫入山采参,获利无数。到了乾隆年间,乾隆帝眼红采参的巨大利润,以皇商“唯图自身获利,不能诚心放票”为由,停止皇商办理参务。

清廷在盛京、吉林、宁古塔等处,设立官参局,负责发放参票,办理人参事务。“领票曰揽头,挖参曰刨夫”,每张参票,揽头可以携带一定数量的刨夫入山采参。领取官方发放的参票后,采参者可以入山采参。所采集到的最好的山參,上交给内务府,如遇到“大枝山参”,专供皇帝使用,不拘时段,可随时进贡。

通过控制人参开采及贸易,清室获得了巨大利润。如乾隆二十五年,实放出参票六千余张,每张收官参六两,共收参三万六千两,当日北京参价,参一两售银四十两,则收入在144两左右。所得人参,均交内务府,“其每票所收参六两,仍解交纳内务府,以作抵补之项”。

人参生长周期较长,面对着采参者的疯狂采挖,人参资源逐渐枯竭,前去领取参票者也渐渐减少。乾隆五十四年,官方放出参票五千张,实际上只有2300张被人认领。为了鼓励人们去采参,清廷提高凭票入山的人数。乾隆九年以前,每张票可一人入山,之后改为每票三人或四人。超过参票规定的人数,额外多带的人手,称为“黑人”。每个购买参票的,都希望多带人手入山,可多挖少交,于是大量“黑人”涌入山中采参。

乾隆二十五年五月,三姓地区还发生了黑人暴动。三姓即依兰地区,清初居住三姓赫哲人,故而依兰又名“三姓”。康熙三年,在此地设三姓城,雍正十年,设三姓副都统衙门,管理黑龙江、松花江、乌苏里江、库页岛及鄂霍茨克海海峡,是吉林三边(三姓、宁古塔、珲春)之一,三姓、宁古塔属吉林将军管辖。

乾隆二十五年,清廷规定,每张参票定为五人,可携带五驮,每人发给腰牌一枚,准带六斗口米。购买参票的揽头,实际上携带的“黑人”人数,从十余人至百余人不等。此年发出宁古塔参票322张,吉林水陆参票155张,但实际人数达七千余人。三姓副都统命令补办参票,聚集起来的“黑人”们一起闹事,将官参局人员打伤,又手持棍棒、斧头,包围三姓副都统衙门。三姓副都统手中只有三百兵丁,没法应付,只好妥协,发放腰牌。

清律规定,偷参队伍,规模在百人以上,偷采参在五百两以上,为首者拟绞监候,为从者照例处罚。所带之人不满百名、所收之参不满五百两者,为首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减一等。至于流放之地,还特意规定,纠集人数在四十名以上,人参五十两以上,“人犯发云贵两广烟瘴地方。”

如果并无财主出资支持,系临时乌合之众,或各出资本,或受雇偷采,或只身濳往挖参者,俱按其得参数目处罚。得参“一两以下,杖六十,徒一年;一两以上至五两,杖七十,徒一年半;一十两,杖八十徒二年;一十五两,杖九十,徒二年半;二十两,杖一百,徒三年;二十两以上至三十两,杖一百,流二千里。每十两递加一等,罪止杖一百流三千里。为从及未得参者,各减一等。代为运送米石者,杖一百。私贩照私刨人犯减一等治罪”。

很多偷采者被定为死刑,但刑部在秋审时,往往从宽处置,将其释放,康熙帝对此大为不满,认为是在纵容偷参者。康熙五十三年二月,康熙帝下谕,令将刑部秋审时宽免的偷采人参犯人,割断脚筋,“若将此等人犯割断懒筋,不能复可为盗私刨人参,则恶犯亦知警矣。”此后刑部遵照指示,将为首私刨人参者,割断两脚脚筋,为从者割断一脚脚筋,使其终生残疾。

清廷的酷法,不能阻止采参的浪潮,直隶、河南、山东、山西,大江南北的穷困劳力,纷纷涌入东北采参。每年三四月间,大量人口入山偷采人参者,至九、十月返回时,死于饥寒者不知几何。虽然如此,很多人无惧死亡,前赴后继。采参者都是穷人,被贬称为“穷棒子”。因为人参又称“棒棰”,前去东北挖人参,称为“放山”或“挖棒棰”,而挖参者都是穷人,由此产生“穷棒子”这一称谓。

与中国类似,毗邻东北的高丽,也称其国内的穷贱者为棒子。棒子最初指涌入关内的非法采参者,随着大量的山东流民涌入,又称其为“山东棒子”。

【酷法禁私人贸易】

清代出现了所谓的“飞参”团伙,由非法参商雇佣,专门从事私参运输业务。这些人员被官方称为“飞参恶棍”,皆是身强力壮之徒,夜行昼伏,运送私参。运输途中,如遇巡逻官兵,先以银两买路,收买不成则扬言以命相搏,“巡兵壮丁畏彼凶恶,多有得银卖放”。

为了发挥巡查人员的积极性,清廷规定,山海等关巡查士兵,如搜出人参等物,士兵可获得人参总重的二成,作为奖励,其余八成收入官府。如有搜查不力导致私带过关者,将负责官员照失察例议处,巡查人等照“不应重”律治罪。“不应重”律,指虽无明令禁止,但依照道德要求及对皇权的忠诚,必须作为的事。触犯“不应重”律,杖八十。明知故纵者,则负责人枷号一个月,杖一百。受贿私放买卖人参者,计赃以枉法从重发落。

户部曾奏定章程,山海关值班官兵,拿获私带人参,量在十两以上,应将该犯解送到刑部审办。在操作之中,查出大量携带十两以上人参者。人员运送京师,往来费时费力,滋生无数弊端。同治十一年改定,贩卖人参在百两以上者,方送交给京师刑部申办,其余均就近查办。

对一般平民而言,出关时,利用各种机会,携带少许人参返回家乡,或可以孝敬双亲,或可以赚点小钱。此类携带少许人参的案件极多,导致很多平民被捕入狱。

光绪二年十二月,山海关查获济南府章邱县人王集先,衣服包裹内,搜出人参一包,重五两,被交给临榆县知县赵允祜审讯。据王集先供认,本人靠铁匠手艺谋生,此年三月前往沈阳东山地方打铁。有熟识的朋友徐弓匠,托他打了一把小刀,赠给他一纸包人参。王集先老母已84岁,就准备将人参带回去配药,给老母治病。在进入山海关时,被查出携带人参,王集先自称:“今蒙审讯,实不知人参犯禁,也没私贩的事。”随后王集先被移交到盛京将军衙门审判。

此类私下携带少量人参,为亲人治病者,与贩卖牟利者有较大区别,但清廷在审判时仍予以较重处罚。道光十三年间曾有判例,孙万资携带三两二钱人参,准备给双亲服食,在山海关被查出。判决结果是,“应依偷刨人参一两至五两,杖七十,徒一年半,私贩减一等治罪。例于私贩应得杖六十,徒一年罪上量减一等,拟杖一百”。

清代皇帝在统治时,口口声声,以孝治理天下。可当民众为了孝,携带少许人参时,却又遭到恶法的惩戒。为了私利,皇帝垄断人参的开采与贸易,又以各种恶法,来打击民间私带私用人参。孝也罢,法律也罢,仁义道德也罢,只不过是维护皇帝私利的遮羞布罢了。

不但限制国內民众挖参,清廷还多次颁布禁令,严惩禁朝鲜人入境采参。“无价辽参贵髙丽”,由于地理上的便利及采参所带来的暴利,朝鲜人私下进入中国采参者颇多,由此也引发了诸多跨国纠纷。康熙二十四年,清廷派遣勒楚带领官兵,前往长白山调查,绘制长白山、鸭绿江地图。此年八月,中方绘制地图的官兵,行至三道沟地方时,碰到越境偷采参的朝鲜人韩得完等28人。双方爆发冲突,朝鲜人用鸟枪,将勒楚等人击伤。

为处理此事,康熙二十五年二月,康熙派护军统领佟宝前往朝鲜,会同朝鲜国王李焞共同审理此案,最后拟定,韩得完等28人,俱拟立斩,约束不严之咸镜道节度使等人分别予以降职、革职处罚。朝鲜国王李焞,罚银二万两。中方为了显示宽大,又改将韩得完等为首的六人处以斩立决,余22人从宽免死,减等发落。同时,朝鲜严禁平安、咸镜两道民众持有鸟枪,并停止内外人参贸易。

【人工培育参也是罪】

随着连年过度开采,野生山参越来越少,但清廷却严禁民间栽培秧参。“以苗移植者,为秧参。”在清室看来,人参是上天赐予之物,地灵所产,民间栽培的秧参效力既差,又混乱天地灵秀。清廷规定,不许民人栽培秧参,凡被拿获者,“与偷参人同罪”。但在关外,私下栽培秧参却是屡禁不止。

嘉庆朝之前,关外人参资源比较丰富,人工种植虽不多见,但已开始出现。嘉庆朝开始,山参资源日渐枯萎,开始出现大规模人工种植秧参。人工栽培的秧参,成长周期短,形状、大小、颜色与野生人参没有大的区别,没有经验者很难区分。由于二者真假难辨,一些商人将秧参作为野生人参,交给官参局。官参局官员得了贿赂,视若无睹。

嘉庆十五年,此事暴露。经过内务府聘请的专家鉴定,盛京进贡的辽参中,有六成是秧参,吉林则有九成是秧参。“盛京四等以上参六斤,内亦有秧参二斤。吉林四等以上参三斤二两,大枝参十两,竟全系秧参。”

嘉庆帝大为恼怒,下令将吉林将军秀林及承办人员,送交刑部处理。嘉庆帝亲自召见秀林,加以责问。秀林自我辩解称:“选参时只挑选根枝壮大,颜色红润者,不知道这是秧参。”嘉庆帝当场发怒,指责秀林,办理参务十六年,竟然不能分辨山参与秧参,下令将秀林革职,派人至吉林详细调查此案。最后查明,吉林将军秀林以假乱真,侵吞参务银三万余两,被赐令自尽。对于专贡给皇帝的大枝山参,嘉庆帝特意指示,有自然最好,如果没有,据实禀报也没有关系,只是不可作伪。

内务府之中,库存人参较多。而人参又不能长久保存,日久天长之后,必然腐烂。对于库存过多的人参,自康熙年间开始,由内务府出面变卖。在南方,交给两淮盐政、江南三织造处及粤海关变价销售。在京师,则由崇文门税关售卖。正是手头有人参资源,江宁织造曹寅患疟疾后,能大量服用人参。以至于康熙帝告诫他:“此病与服人参有关,不可再服。”

除了商人出售外,清廷还准许京师内的王公大臣,购买一定数量的人参。乾隆十一年,内务府决定:“将应卖参斤,王等准买十斤,大臣等准买三斤,六品以上官员准买一斤,俱向银库交银领参。”京师中,官参价格高昂,往往有价无市,得了官参的官员无不欣喜若狂。嘉庆帝时期,还特意将内务府中库存的人参低价出售给大臣,相当于变相的官员福利,借此提高积极性。道光二十八年,曾国藩尚在翰林院当穷翰林。此年其祖父生病,曾国藩花了高价,从市面上购买辽参寄回去。此时曾国藩级别不够,买不到内务府中的官参,大叹所购人参,“并非佳品”。

到了清咸豐年间,经过二百多年的大规模开采,人参资源已经基本枯竭。清廷对于人工栽培人参,又持强烈的排斥乃至严禁的态度。为了保护野山参,清廷一度颁布歇山养参的政策,可民间却不管这些。朝廷一歇山,民间“黑人”就大量涌入偷采。到了咸丰年间,东北采参业基本停止,此后每年也就发放几十张或者几百张参票,以供皇室之需,人参也不再是清皇室的重要经济来源。

虽然人参资源日渐枯竭,不过皇室还是能弄到上品的人参。光绪六年八月,吉林将军进献老参二枝:“连根须长尺许,其色金黄,其纹多横,其质坚硬。尝其须,味微苦,渐回甘,噙之津液满口,须臾融化,真上品也。”正卧病在床的慈禧,服用了此二枝人参,据为慈禧诊治的名医薛宝田在《北行日记》中记载:“昨用人参一钱,精神顿健。皇太后甚喜,云:吉林人参颇有效,仍照用。”在此后的岁月里,慈禧对人参是越发钟爱。慈禧晚年,每日都要噙化人参一钱,所用人参每日包好,交给太监总管伺候服用。身体虚弱的光绪帝更相信西医,经常使用西洋参与药物配制茶饮进补。

(作者系文史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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