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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视阈下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特征分析与路径选择

2018-07-09任宝旗

创新科技 2018年1期
关键词:互联网+互联网

任宝旗

摘 要:“互联网+”以其高度的融合性与互通性为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注入了活力,因此,制定推动“互联网+”三大产业的省级创新发展战略、打造“生态协同式”产业创新模式和打造“互联网+”资源整合优化平台,推动社会对互联网平台的创新性利用应成为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常态化选择路径。

关键词:“互联网+”;创新驱动发展;信息化融合

中图分类号:F1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037(2018)1-4-4

DOI:10.19345/j.cxkj.1671-0037.2018.01.001

Characteristics Analysis and Path Selection of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in Henan Province under the Threshold of "Internet +"

Ren Baoqi

(Xinxiang College of Henan, Xinxiang Henan 453003)

Abstract: "Internet +", with its high integration and interoperability, has injected vitality for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in Henan Province, therefore, formulating a provincial innovation development strategy which promotes the three industries of "Internet +", building "ecological cooperative" industrial innovation model and creating resources integrated optimization platform of "Internet +", and promoting the society's innovative use of sthe Internet platform should become the norm selection path of Henan Provincial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Key words: Internet +; innovation driven development; information integration

黨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近年来,河南省政府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坚决贯彻中央精神,十分重视科技创新在生产力发展中的作用。“互联网+”时代的到来,更加明确了创新在地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如何利用互联网优势推进企业创新、“互联网+河南”等问题成为政府关注的关键性问题。

1 国内外创新驱动发展研究综述

1.1 什么是创新驱动发展

创新驱动发展的概念,最早是由哈佛商学院教授、“竞争战略之父”迈克尔·波特提出的。他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将创新驱动作为国家竞争力发展的四阶段之一,并指出以知识和技术为根本支撑的创新驱动对企业和市场发展的重要作用,认为它能够为企业增强市场竞争力、持续保持竞争优势提供根本保障[1]。

作为研究发展中国家经济问题的领导者和先驱,阿瑟·刘易斯指出,发展中国家在发展过程中,会经历劳动力由过剩到短缺的转折,在转折过程中,物质资本的贡献会逐渐下降,而技术创新和脑力创新的作用会日益凸显。

就国内研究情况而言,陈勇星等在《江苏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的路径选择》一文中,对创新驱动的概念进行了狭义和广义的区分。文中指出,创新驱动广义的概念指资源投入—创新—驱动—可持续发展的全过程;而狭义的概念仅仅指全过程中的创新和驱动这两个环节。这两个环节有其必然的顺序:创新在前,驱动在后。创新促使驱动这个元素出现,驱动又最终实现社会的发展与进步。

1.2 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研究

洪银兴在《论创新驱动经济发展战略》中指出,创新驱动发展的本质是通过技术的改良和提升来促进经济和社会的进步,提倡将内生发展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路径。夏天在《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显著特征及其最新启示》中指出,创新驱动发展虽然以企业的自主创新为主体,但政府也不能忽视对其在制度和政策上的扶持,要对相关的经济制度进行完善,出台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政策与法规,实现实体经济与虚拟经济的互助式发展。张来武在《论创新驱动发展》中论述深化改革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并指出其实现路径是诱导式的制度变迁。马克在《创新驱动发展:加快形成新的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中指出,创新驱动发展在当今已经进入了创新效益模拟的新路径,要落实这一新路径,就需要在创新文化建设、创新理论研究、创新体系建设和创新制度建设上有所突破。此外,陈强等学者深入研究了德国、美国、英国政府的创新驱动发展路径,指出我国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应将先进科技和高级人才作为新产业发展的重要元素,并将新产业发展作为推动区域创新能力的重要路径,构建合作共赢的新生态系统。

1.3 媒介环境的变化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条件支持

随着全媒体时代的到来,2015年3月,李克强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将“互联网+”与国民发展的关系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互联网+”的本质就是通过互联网平台的建设与维护,将社会各行业联系起来,促使它们相互之间、与互联网之间形成新的组合形式,从而实现生产效能的提升,这其实就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典型表现。

文化创新作为社会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既要遵循创新驱动发展的基本规律,又拥有自身独有的特点。创新的最大意义在于对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革新,两者的革新会直接导致生产体系的变革,进而促进社会产出能力的提升。对于文化产业的创新推动,“互联网+”便是当代新媒体环境背景下值得利用与开发的生产要素与生产条件。

文化发展依赖传播,传播使得文化更具生命力,从这一点来讲,文化发展与互联网具有天然的密切关系。麦克卢汉认为,一个时代的信息传播,媒介形式本身的变革和人们对媒介形式选择的重要性要高于传播的内容。这是因为,媒介形式的发展就是时代发展的重要标志。所以,以互联网为大平台探讨文化创新,互联网既是时代背景,又是文化创新得以发展壮大的直接渠道。

2 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特征分析

2.1 创新驱动发展速度呈上升趋势,但产业和地域分布不平衡

2.1.1 基本情况。2016年4月5日,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中小企业服务局公布了河南省企業的一些数据。2015年,中小企业研发项目共计13 943个,其中获得专利9 483个,通过项目研发产生的新产品共计5 179个。这些新技术的应用和新产品的出现使河南省的销售总额增加了1 681.88亿元,同比增长25.41%。

2.1.2 数据统计。在创新驱动战略带来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也必须通过数据表面透析现象背后的矛盾,如河南省内部仍然存在创新能力严重失调的境况。《2015河南GDP达3.7万亿元,增长8.3%》是人民网河南分网于2016年1月22日发布的一篇新闻,据新闻数据显示,河南省2015年三大产业比重分别为11.4%∶49.1%∶39.5%。相较于2014年的比重11.9%∶51.0%∶37.1%,2015年河南省第三产业的比重呈持续上升态势,三大产业结构完成了进一步的调整和优化升级,经济增长模式发生了重大转变,由长期以来的主要依靠第二产业拉动经济增长转变为二、三产业共同发力。但是从全国范围来看,据2015年的数据显示,全国范围内第三产业的比重已经超过一、二产业之和,三大产业的比重分别为9.0%∶40.5%∶50.5%。由此可见,第三产业已经超越一、二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但就河南省而言,第三产业比重只有39.5%,支柱型产业依然是第二产业,产业结构调整还需要进一步发展和完善。从大力推动第三产业发展的角度来说,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应当将第三产业放在重要位置,鼓励并引导第三产业的发展。据2016年3月2日河南科技网发布的《2015年度河南省自主创新产品》数据显示,100项自主创新产品中,三大产业的分配分别为9项、69项和22项。据2015年河南省三大产业比重的数据显示,第二产业占据近半的比例,展现其突出的优势,第三产业的创新能力仍有所欠缺,创新驱动战略的产业布局并不合理。从地区分布来看,自主创新产生的100项产品中,27项产生于郑州,16项产生于洛阳,10项产生于许昌,8项产生于新乡,这4座城市的合比达61%,剩余的39%零散分布于其他地市。2015年河南省18个地级市GDP排名前五位的城市为郑州、洛阳、南阳、许昌、周口,自主创新产品数量排名前四的城市均来自于此。由此可见,河南省创新技术发展并没有改善经济发展不均衡的局面,而是加剧了这一问题,高产值地区仍然是创新技术的主要区域,而其他经济发展相对缓慢的地市创新技术方面也处于劣势,马太效应对创新驱动战略产业布局的影响亟须得到改善[2]。

2.2 科技创新人才数量增长快、创新平台扩展速度快、创新产品产值增长快,但高层次人才数量少、经费投入不足、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缺乏。

2.2.1 科技创新平台、人才数量、资金投入与产值情况。根据《2014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和《2015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的统计数据,列出表1进行对比。

由这些科技创新机构和创新人才带来的产值增长相当可观。2016年4月2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在《科技创新打造崛起振兴新引擎》一文中指出,“2015年全省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超过5 000亿元。”

2.2.2 数据分析。由表1数据可知,近年来河南省在科技创新平台、人才和资金投入上下了大功夫,这是大力推动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成效,但也应该看到其中存在的问题。河南省2015年GDP总值为37 010.25亿元,居全国第五位,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R&D;)投入占GDP总比例为1.18%,虽然较2008年0.66%、2011年0.98%、2014年1.14%呈逐年上升之势,但国家统计局发布的《2015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2015年R&D;与GDP之比为2.10%,河南省仍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从另一个角度讲,当R&D;投入强度占GDP比例大于2%时,技术创新类型已由改进技术为主转变为自主开发技术为主,由此,企业在发展中才能够真正实现以技术创新为主。从数据中可以看出,河南省仍然缺乏自主创新技术,自主技术开发仍然没有成为企业发展的主流模式,大多还是对外来技术进行改进。

从人数上看,河南省技术创新人才共有24万人,总数很可观,但在地区分布上明显存在分布不均衡问题,经济较发达的城市如郑州、洛阳、南阳等分布较多,而省内的边缘城市如三门峡、信阳等分布较少,这显然不符合地区经济平衡发展和共同富裕的原则。从人才质量上看,来自中小企业的各类科研人员占62.54%,而高学历高职称的专业研究人员则明显缺乏。对1995—2015年这20年来当选的两院院士籍贯统计(包括外籍华裔院士,双院士的只统计一次),河南省共有院士72位,位居全国第13位,较之江苏省450位、浙江省375位,差距非一步之遥,且与河南省2015年GDP全国第五的名次极不相符。河南省的高层次创新人才大部分都在高等院校和科研单位,不能直接对接一线的企业和产品,科研成果也不能及时转化成生产力,所以河南省创新人才培养仍有很大的发展和改进空间[3]。

3 “互联网+”对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的启示

国家发改委将“互联网+”解释为一种新的经济常态,即将互联网作为社会各领域间深度合作的一条纽带,以此为平台,优化整合配置社会生产中的各个生产要素,最大化提升创新对经济的推动作用[4]。

近年来,“互联网+”确实对我国经济发展起到了助推作用,2015年我国信息消费额已达3.2万亿元,移动互联网用户规模达6.2亿,同比增长11.3%,云计算的市场规模达750亿元,同比增长42%。在产业发展中,互联网以打破地域、时间、国界限制的信息传输与沟通优势,以及高速和广泛的大数据分析、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优势,助力传统产业降低交易成本、提升劳动生产率,成为创新驱动发展新常态经济中的典型代表,有力支持了中国制造业的转型升级与发展。

第一,“互联网+”将从技术创新起步,逐步实现河南省三大产业技术创新的信息化深度融合。从“互联网+”的概念出现之日起,就意味着它将对传统行业产生颠覆性的影响。首先,“互联网+”带来了信息的无障碍传播,高度透明的信息使得三大产业的信息流通处于平等的状态,消除了地区、语言、国别和文化等障碍,使第三产业实现国际化的运作有了传播的可能性。其次,从更广阔的角度讲,互联网技术所带来的不仅是与单个产业进行信息共享和资源优化,更表现在三大产业之间的融通互补。如果通过互联网能够实现三大产业间的信息开放共融,那么市场调控加上国家层面的宏观调控,便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使人力、物力和财力资源得到最合理的共享互补和综合利用,最终使资源的优化组合成为一种常态[5]。

第二,互联网及新技术的出现改变了产业发展的思维模式,要通过市场唤起企业对技术创新的自发需求,而不是通过政府的强制性政策推动企业创新。“互联网+”模式的出现,将打破企业发展受地域和资源限制的传统模式,从技术研发、原料采购、产品设计、产品生产、产品营销等多领域引入“互联网+”思维,通过对大数据的抓取和整理分析为企业的投资和产品定位提供方向。通过新数据技术的运用,可以提高企业管理运营的效率,对客户进行精准定位和精确服务。在技术创新方面,互联网技术的运用可以为企业的技术创新和产品研发提供一定的指导性建议,避免技术的盲目开发和脱离市场,提升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进行技术创新的能力。《中国区域创新能力评价报告2015》中将一个地区的创新驱动发展资金投入分成政府投入和企业投入两个区间。然而,这两个区间的创新能力却有很大差异,企业投入的区间创新能力明显高于政府投入区间。对于技术创新能力较强的地区来说,市场在其中的功能是以往不能想象的。那么,就政府而言,能做的就是从政策和管理上尽可能地创造有利条件,最大限度地发挥市场在创新驱动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本质上说,“互联网+”就是市场驱动创新的重要源动力。

4 “互联网+”环境下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的路径分析

4.1 根据三大产业发展特征制定“互联网+”产业创新发展战略

战略是全局性的规划,也是从顶层设计方面确定发展方向的关键点,它反映了河南省对于互联网时代三大产业融合新技术、建立新模式发展的深度规划。发展战略对互联网与各产业发展的创新性融合将起到正面推动作用。从产品研发、产品设计、产品生产、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多角度将传统行业与互联网技术进行深度结合,如“互联网+农业”“互联网+服务业”“互联网+政务”“互联网+旅游”等新業态的发展将促使传统行业企业重新进行自我定位并思考发展策略,加快行业相关的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从政府管理的角度分析,为扭转河南省三大产业比重不合理的局面,在制定战略的时候应着重思考第三产业的发展,加大政府的引导力度,通过互联网与第三产业的融合提升第三产业的创新发展能力,促使新技术及时转化成产品。同时,政府还应为企业营造一个健康良好的政策环境,使各部门协同合作,资源优化整合,突破传统理念,实现各部门资源优化配置,合作共享。

4.2 以“互联网+”为手段,实现“生态协同式”创新

河南省应为新兴行业提供宽松的发展氛围,通过“生态协同式”的产业开发与创新,实现“互联网+”对新兴产业发展方向的引导。具体实施方面,通过互联网接口和平台的开放,使新兴企业获得更多的前沿信息,能够实现企业间资源和技术的合作共享。此外,通过大数据抓取与分析为中小企业的创业提供数据支持,形成互惠互利、共生共荣的生态协同式商务系统。这一方面做得比较好的是阿里巴巴、百度等互联网企业,它们已经形成了一套相对完善的产业开发和生产系统,当“互联网+”的思维被引入这些产业平台时,就产生了如电子支付、VR、混合云产品等新业态,大大拓展了企业原有产品的品类和覆盖市场的领域。比如,阿里集团的“阿里百川计划”主要面向移动互联网创业者,从2014年10月—2015年7月,仅仅10个月,就已经吸纳了超过1万名的开发者参与,上线应用超过了600个,90%左右收益不浅。同时,阿里还宣布将提供“10亿创投+10亿贷款”的方式来对移动应用的创业者在资金上进行大力扶持。借助阿里巴巴这个平台和资源,创业者们加速了自己的创业进程,实现了自己的创业梦想,而阿里巴巴也由于众多创业者的加入而增加了更多商机。这种共赢互利的模式对河南省新兴产业具有现实的借鉴意义。

4.3 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社会资源的整合与优化

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来说,“互联网+”与生俱来的优势就是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河南省政府可以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对互联网技术资源进行优化整合,对公共服务和公共资源进行统一配置,提升各行业的信息化利用和服务能力。对于企业信息化的问题,政府可以深度利用互联网优势,对具有互补特征的中小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和团队建设,从而实现企业综合实力的提升。在政府管理方面,政府可以互联网为平台,对创业信息资源进行有效重组与整合,逐步开放一些非保密性的官方统计真实数据,降低企业搜集信息的成本,从信息上助推中小企业发展。在公共事务管理方面,政府可以利用互联网技术打造公共服务的全新模式,在政府公共服务的主要领域,如教育、交通、住房安置等领域,提升自身的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智慧城市”服务体系。

参考文献:

[1] 刘新同.我国技术创新中的企业地位分析[J].自然辩证法研究,2007(1):49-53.

[2] 李小妹.河南省创新驱动发展研究[J].黄河科技大学学报,2015(2):25-31.

[3] 付一凡.河南创新驱动发展现状及战略研究[J].改革与战略,2015(9):133-135.

[4] 柴玉珂,顾晓敏.“互联网+”创新驱动下企业运行机制研究:基于重复博弈的视角[J].科技进步与对策,2015(21):84-88.

[5] 李凌.“互联网+”行动计划助力创新驱动发展战略[J].检察风云,2015(7):3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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