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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洲国警察训化体系探析

2018-07-09张洪玮

长白学刊 2018年4期
关键词:警务日本

王 香 张洪玮

(1.渤海大学 政治与历史学院,辽宁锦州 121013;2.南开大学 历史学院,天津 300071;3.吉林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130012)

九一八事变后,日本侵略者积极炮制伪满洲国,利用奴化教育将殖民意志向东北社会渗透。伪满洲国的警察训化是奴化教育的特殊组成部分,独立于社会教育体系。1932-1945年间,伪满政府在新京(长春)成立中央警察学校,各省和特别市设地方警察学校,各县设训练所,分别训化不同层次、不同级别的警察人员。这种三级警察训化体系为日本殖民者培养了大量的警务人员。训化后的伪满警察,不仅被扼杀了潜在的反日意识,而且成为服务伪满政权、为日本侵略者控制东北社会的鹰犬。关于伪满警察的研究已有部分成果问世,一般以警察制度、警察罪行为主,而警察训化鲜有问津。民国学者赵新言曾指出,伪满政府训化警察,“自倭寇的眼中看来,其任务是异常的重大。因为它是要以他们来作统治和宰割三千五百万的广大人民的工具”[1](P14)。因此,考察伪满洲国警察训化制度、训化内容等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一、高级警官训化所:中央(高等)警察学校及其训化内容

1932年3月,伪满洲国在新京成立,伪民政部内设警务司,管理满洲国一切警察事宜。此时的警察,是接收原张学良政权时期“各市县旗公安局的警察官、公安队和保安队队员而来,约有9万余人”[2](P453),要将这部分人改造成伪满统治的忠实“警魂”,为日本侵华战争服务,警察训化势在必行。另外,此时东北地区警察整体素质相对较差,“警察官中巡官以上粗通文字,警长以下素养千差万别”[3](P73),不符合殖民服务要求。由此,1932年6月,伪满政府颁布《中央警察学校官制》,12月在新京正式成立中央警察学校,1944年6月改为高等警察学校[4](P484)。

伪中央警察学校隶属于伪民政部,是最高级别的警察训化机构,即“专门培训在职的警尉、警佐、警正等人中日语好、积极效忠日伪、有深造前途”的警官[4](P341)。全校由教务和庶务两个机构组成。教务设教养和练成两部分,教养担任学科及精神教育,练成担任军事教练、体育、武道。庶务担当学校的一般事务工作,下设会计掌管预算、修缮、金钱、物品出纳等业务。[2](P486)学校设校长、主事、教官和译官、助教、书记等职。[5]校长在治安部时代由警务司长担任,归总务厅以后,由警务总局长兼任。

伪中央警察学校学科设置为训化伪满警官群体服务,共三科,每科针对不同训化对象,功能略异。本科,是干部晋升前的教育[2](P483),修业时限为一年[6],学习科目有学科和术科。学科包括训育、基础法令、行政法及自治大意、警察法、刑法及违警罚法、民商法大意、国际公法大意、经济学大意、思想问题、法医学、犯罪心理学、实务(警务、保安、司法、特务、外事、交通、户籍、消防、卫生)、会计、统计助长事务、常识;术科包括操练(含测图)、射击、马术、战术、通信筑营筑城之大意、点检、礼式、武道、体操、捕绳术、急救法。[5]别科(讲习科),专为提高警察官干部的能力而设[2](P483),修业期限和教授科目由校长制定,一般包括训育、法学大意、警察法、刑法总论各论、指纹法、即决犯、保安警察、卫生警察、特务警察、外事警察、司法手续、勤务要则、公文、满语、保甲指导、急救法;术科包括教练、马术、武道、捕绳术、检阅、礼式。[7](P47)普通科,主要对日本人警察官进行初级训化。此外,伪中央警察学校特别开设研究科,招收在中央警察学校本科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的现职警察官,经所属长官推荐,由中央警察学校校长铨衡认为合格,并能自行负担研究费用者,准予入学。[8](P232)研究科目为“警察行政及警察制度、刑事、特务、外事、交通、消防”,研究期一般为六个月[6]。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一面将军事力量向前线集中,一面加紧掠夺东北沦陷区,为维持正常侵略秩序,不得不增强警察思想教育,提升警防能力,因此,中央警察学校训化伪满警察官的效率被提升,如本科生修业期限缩短为3个月,每次400人;干部讲习:每期1个月,每次100名,包括日本人和中国人;司法讲习、特务讲习每期 1个月。[2](P487)

所有教学科目中,伪中央警察学校最重视训育,以解除思想武装、消除反日意识、培养忠诚为终极目标。这门课程一般由校长进行,“没有什么定型的教材,而是临时选定教材,如:即位诏书、回銮训民诏书、日满议定书等”,或者用训话的方式传递“日满协和”“一心一德”“日满不可分”等思想。[4](P530)日本教授如主事、学监、部长、教官每月也对各科学员进行 2-3 次训示[2](P483),称为科外讲演。此外,实习和见学也是训育教学的有效途径。如学校组织各期学员中成绩优异者去日本进行一次视察旅行,大约1个月到40天的时间,伪满警员所到各地会受到“有礼貌的”“亲切的”接待,同时“参观明治神宫、奈木神社博物馆以及他们的大工厂等”[4](P530),使伪满警员产生对日本文明的羡慕之情,诱发从器物到思想的转变,从而启发警员忠诚于天皇的思想。

伪中央警察学校各科学员的选拨条件和人数都有相应的规定,但校长具有一定的裁量权,可依据殖民统治需求进行适时调整。如三田正夫任职期间,本科生招收监督警尉中即将升为警佐的人,由各省警务厅负责选拔,每省选拔的人数不同,平均5名左右,职别没有规定,根据各省的情况,由警务、特务、经济保安、司法、警防、保安等方面的警察平均搭配,四期400人,其中中国人200名,日本人200名,特务警察80名左右。补习科生招收阶级为警尉的警察,由各省警务厅负责选拔,和本科生一样,各省也有多少区别,每省每次平均10名,职别没有具体要求,两期400名,全部为日本人,有特务关系的约占80名左右。干部讲习生多为警正、县警务科长,其中日本人40 名(2 次),中国人 20 名(1 次)。[2](P485)

1942年至1944年伪中央警察学校的编制情况[2](P483)

伪中央警察学校各科警察学员成绩合格即可毕业。1932-1937年,本科毕业生共7届1235人,别科生18届2300人,练习科3届870名,合计4405人。[9](P74)至日本败降时止,本科共办了26期,训练了6000多人;别科一共办了28期,训练了近4000人。[4](P530)其中,1934年3月,伪中央警察学校本科第二期毕业生毕业,共106人,张时达、陈天喜和封永恩三人因成绩优异受到民政部大臣的奖赏。[10]

由上所述,伪中央警察学校的训化体系比较成熟,校长多由日本人担任且权限很大,可根据殖民统治需求调整招收条件、人数和学习时间等事宜。该校依“日满一心”“王道乐土”“八纮一宇”“大东亚共荣圈”等[2](P486)对伪满警察官进行训化,培养他们对日本帝国主义殖民者的忠心。中央警察学校的警察官毕业后回到原籍,担任各级官员或警察学校教官,对基层警察群体进行亲日宣传和警察学识传授,协助日本殖民者构建傀儡警察体系,更加高效地监督、控制基层民众。

此外,伪中央警察学校附设警察官练习所,主要对新采用警士或受首都警察总监练习依托的现职警士“施以警察官必要之训育及教育”,学科主要有训育、法令、警察之要旨、服务、常识、助长事务,术科主要为操练、射击、马术、点检、礼式、武道、体操、捕绳术、救急法。入练习所的警士必须体格强健,志愿声请,填写履历和身份保证书,年龄要在18至30岁之间,在居住地满两年且“品行端方、思想坚实”[11]。

二、基层警官奴化地:地方警察学校及其训化内容

伪满洲国成立之初,便在奉天、吉林、黑龙江三省设警务厅,将原奉天、吉林、哈尔滨的警官高等学校改为警察官练习所,以便迅速培养“亲日顺满”的基层警察官吏。1932年6月15日,奉天省举办了第一期警官讲习班。从省城各警察机关抽调警长以上官吏62名,在厅内讲习3个星期,由厅内职员兼任教官,讲授警察勤务及学术等科。同年8月1日,警务厅筹设奉天警察官练习所,并开始招生。警务厅长兼所长,警务科长兼教务长,配置教官5名、助教2名,事务员、雇员若干名;9 月 1 日正式开学,学期 3 个月。[12](P28,29)至 1936 年,共设新京、奉天、吉林、哈尔滨、齐齐哈尔、承德、安东七个警察官练习所。[13](P98)

随着伪满政权对东北基层社会控制的稳固,1934年10月开始进行地方行政组织改革,推行新省公署官制,设奉天、吉林、滨江、龙江等 10 省,到 1939 年,更设至 18 省之数。[14](P442,488)1935年7月,伪满民政部公布《地方警察学校官制》,规定在省长管理下“施与警察官吏所必要之教养及训练”[15]。据此,各省警察官练习所改为地方警察学校,同时在三江省佳木斯、黑河省黑河设立新地方警察学校。1937年新设牡丹江省,同时设牡丹江地方警察学校。1939年新设东安和北安省,同时设地方警察学校。自1939年3月,伴随警察官制的修改,把从前冠以所在地的校名改为冠以省名的校名。[16](P99)至此,东北各省共设 10 所地方警察学校[17](P13),均直属于省警务厅,设校长、主事、教官、助教、书记和翻译官等职[7](P46)。

各地方警察学校是伪满警察训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基层警察官群体的奴化任务,招生具有一定的程序和要求。如奉天省地方警察学校的学员,由新招收和在职两种组成,每年要举行两到三届新生考试,临时成立招生委员会,分若干组到各市县招考新生。入学后服装、食宿一切待遇免费。资格按招考科别不同,要求文化程度不一,如2部生警长班,必须是初中以上毕业;1部生警士班,必须是高小以上毕业或同等学历;警尉候补生班,必须是高中毕业或国高毕业者,经过身体检查、学科考试、口试合格者,择优录取。[4](P533)安东地方警校招募社会闲散人员中适龄青年为学警,招收时对学员们的条件进行严格审查,“首先是考察所谓思想纯洁与否,唯恐有反满抗日的人入校,学历规定必须是国高学校毕业,和有同等学历者才能报考,对身体面貌也有要求,经过身体检查,最后才施行政治、语文、数学和常识等文科考试。”合格者以普通班的名义在校训练6 个月,毕业后均任命为警士[4](P538)。

伪地方警察学校课程设置也分三科,即普通科、高等科(本科)、讲习科。普通科是招收一般失业青年,训练期6到10个月不等,毕业后分发各县任警长、警尉补。高等科以培养高级警官为对象,由市县抽考信任监督警尉者,在校学习6个月,毕业时优秀者留校任教,其余回原单位,逐步考升警佐、警正。[4](P533)讲习班分别召集各县市的现职人员,依照职务的需要,做各科专门的业务教育,如司法讲习、特务讲习、指纹讲习、外勤讲习等,讲习期3个月到6个月不等。[4](P531)奉天省地方警察学校还设有特种讲习科:即日语讲习科,以现职警察为主,多少有日语基础,入校学习深造6个月,毕业后达到3等翻译程度,分派各市县;鉴识讲习班,现职做指纹照相的,来校深造3个月,毕业分送原单位,每3个月为1期;警备队训练班和消防训练班,均由各市县选送现任警士来校专业学习3个月,毕业分配原单位警备队和消防署。[4](P533)安东地方警察学校编有经济班、特务班、司法班等,训期为1个月,毕业后可提升为警长。[4](P538)

伪地方警察学校学生以初次任职者为主,课目设置均为初级警察教育。学科方面有警务(教养、督察、调查户口、派出所工作、巡逻、值班)、刑事(犯罪的种类、搜查逮捕的要领)、经济保安(统制法规、管理物价、物资及实施的要领)、保安(管理营业许可、交通、爆炸物的管理及要领)、警防(防空业务的要领)、卫生(防疫卫生及要领)、特务(特务犯的种类、初步情报视察要领等)技术科;术科主要有警察点检、捕绳术及军事训练。[2](P485,486)如奉天省警察学校的术科从徒手教练基本动作开始到持枪教练,由班教练逐步到营教练止。此外,还设有点检、马术、剑道、柔道刺枪术、捕绳术、实弹射击、野外演习、紧急集合、夜行军等。每天有朝会,全校师生集合后举行向宫廷、东京遥拜,念警察纲领。每周星期一第一节课由主事训话。[4](P534)吉林地方警察学校日系教官占三分之一,“每天午前学习六法全书和一点点文化课,午后是军训课,军训都是日系教员任教,有时还组织夜训。军训时法西斯式,极为残酷,除打骂外,时常训以长跑。每人肩扛长枪,全副武装,绕校舍周围(4 公里)跑四圈,教官在一旁看手表,慢了就挨打”[4](P341)。

伪地方警察学校通过教授警察基本知识,加强业务指导,将沦陷区的普通青年改造成掌握社会控制方法的工具,如调查户口、收集情报、镇压反日革命活动等。同时,强调精神训练,即“重视身心的锻炼,培养至诚奉公、质实刚健、坚忍不拔的警察人员”[8](P232)。所以,日本侵略者认为,“只有从这个学校受训而毕业的人”,才够得上“王道乐土”“皇帝陛下”的警察官。[4](P538)1935年底,伪满政权把旧的警察人员——除了森林警察队还保留一部分之外,完全淘汰净尽,而代之以新的警察。[4](P531)

伪地方警察学校培养了基层社会需用的庞大警察群体,是伪满政权治理、控制基层社会的得力工具。如新京地方警察学校,1935-1937年招收普通科生4期共214人,讲习科生231人。[9](P75)再如黑河地方警察学校1936年普通科培养了100名,现任警士80名,高等科30名,讲习科40名。[18](P271)安东地方警察学校从1932年9月成立到1945年日本帝国主义者无条件投降为止,共培训了普通班和特殊短期训练的伪警察共计3000人次。[4](P539)

三、基层警察教化地:县警察官训练所及其训化内容

东北沦陷后,伪满傀儡政权建立,原张学良时期的基层警察机构被接收,为消灭基层警察的抵抗情绪,扼杀反日思想,1934年春,令基层各县成立警察官练习所,负责基层警察的培养教育,包括对新采用的警士或现任警士中有发展前途者进行警察官吏的基础教育,学习时间为4个月以上,“有特别事故时,得由县长呈准省长缩短”[7](P46)。早在1932年,黑龙江地区县旗就已经开始设置警察官练习所,到1936年,全区70个县、3个旗中已有相当数量设立警察官练习所,1936年改为训练所。[16](P100)1935年春,舒兰县警务局于县城西大楼开办警察官训练所,到1938年共举办了9期,培训新学警400余名。[4](P339)县警察官训练所的所长由县警务局长充任,教官在警正、警佐或巡官中由局长选任[7](P46),一般由省警察官练习所卒业者中派遣[19](P297),“必要时得设助手”[7](P46)。如龙江省,大同二年(1933)八月第一次警务指导官配置以来,齐齐哈尔警察厅及各县已配置日系警察官 121 名[19](P297)。

伪县警察官训练所规定的招生条件与日本国内警察培训机构略同,即“年龄在十八岁以上三十岁以下者;身体强壮,品行端正,思维坚定者;高等小学毕业或有同等以上学历者;身长一米六以上者”[7](P46)。但是,在实际招生时,多数县以招收地方上失业青年为主[4](P531),并许以丰厚的薪津,“除月俸(工资)之外,都由官方发给警察服,有棉、有单,还发给衬衣、衬裤、鞋帽和手套等,都是免费供给”。还有六种津贴,“一是家族津贴,警察家中每口人每月1元;二是冬季津贴,每年30元;三是职务津贴,警尉以上的每月5元;四是精勤津贴,凡警尉补以下的警察,每年评一次精勤(即公务好的),评上一次的,每月发给精勤津贴1元,被评上两次者,每月发给2元,评上三次者,每月发给3元;五是语学津贴,日语达三等者每月5元、二等者每月10元,一等者每月30元;六是勤务地津贴,离家在外地当警察,每月5元。此外,还有‘赏与’(奖金),每年两次:6月末1次,按本人月俸额,少则赏与1个月的,多则赏与3个月的”。[4](P341,342)警察招生规定与实践操作的差距,恰恰说明伪满警察训化体系的殖民侵略性与傀儡性。金钱与仕途的利诱,吸引沦陷区的广大失业青年投身伪满警察队伍,实现了日本侵略者的险恶用心。

伪县警察官训练所的学习科目略同于地方警察学校,[4](P531)分学科、术科两种。学科包括训育、法学大意、警察法大意、刑罚法规、刑事诉讼法大意、警察实务、语学、常识;术科包括操练、检阅、礼式、武术、体操、射击、马术等。[7](P46)一般每期轮训 30-50 名。[16](P100)如舒兰县警察官训练所,招考有文化的男性青年,主要学习六法全书(基本法、卫生法、刑事法、警察法、保安法、警察职务规范)和进行术科操练,每期6个月。[4](P340)学警“毕业后于警察厅或警察署服务6个月以上,为实务教育时期,在实务期中,有升警长者,有仍为警士者,更就其中挑选最优秀者,予以升入地方警察学校之机会,以资深造”。[7](P46)

伪县警察官训练所是日伪警察奴化教育体系的最底端,不是正规的学校教育,但接受训化的警察是日本侵略政策的直接执行者,训化的效果影响日本侵华政策能否顺利推行,因此,受到日伪政权的高度重视。1938年10月1日,伪满政权宣布废止县旗警察官训练所,凡地方警察官教育统由各省地方警察学校负责,但运行1年后,满足不了庞大的地方警察培训和教育需求,又于1939年12月以伪满治安部第90号训令再次公布《有关县旗警察官教习所设置件》,令各省设置县旗警察官练习所,致力于现职未受教育警察官的教育工作。[16](P100)

四、伪满洲国警察训化体系的殖民服务性质

伪满洲国时期,东北警察训化体系依托行政建置分为三个层面,即中央(高等警察学校)——省(地方警察学校)——基层(训练所),受教群体从高级警察官到中低级警察官,再到基层警士,编织了一张经纬分明的训化网。各级警察官经过中央警察学校和地方警察学校的训化,以忠日、共荣为己任,向基层警士传达日本统治下的亡国奴生存理念,在思想、精神上操控警察群体,压制其民族反抗意识,促使警察群体成为日本侵略东北乃至中国的武力辅助。警察经过训化后,忠实执行日本的侵略政策,对民众开展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方面活动的监管,镇压民众相关的一切抗日活动,这类史实资料不胜枚举,铁证如山。

民众在日常生活中直接与警察接触,受警察监督、控制,对警察痛恨不已,相对弱化了对日本侵略军的厌恶感。当时东北农民以小唱来反映对利用警察为统治工具的伪满政权的不满和愤怒,“九一八事变,民国二十年,锦绣的东北日本来侵占,小家底眼看就要完。门牌钉的紧,户户要调查,十家连坐安上警察,保甲费全部一齐纳。满洲狗官们,丧心病狂了,鬼子杀人他们当向导,遍地狼烟大火烧。……年景大荒乱,人民过贱年,吃穿不够还纳大租钱,活倒霉捐税又增添。坚壁又清野,强迫归大屯。扔下家业全部进阴城,城关上下鬼把门。实行挑兵制,抓走青年人,全家老少落尽囚牢中,眼睁睁无处逃生”[20](P203,204)。

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本将兵力集中于前线,伪满地区兵力有限,为“进一步强化镇压体制,不仅加强武装警察,在全国范围内设置警察警备队,还对一般行政警察加强部队训练和战斗训练,并充实其装备”[2](P473),警察成为社会治理与控制的主要力量,使“警察的权势渗透到了各个领域”[21](P68)。民国学者赵新言的一段描述贴切、中肯,深刻指出伪满警察养成的后果:日本给与东北民众的苦痛是“各式各样”的,一般民众所直接身受的是“警察苦痛”,“治安警察,配合着伪军,日日在讨伐、扫荡我们武装反抗暴力的东北民众组织的义勇军,使反抗的东北民众,减杀其发舒愤恨和解除苦痛的机会,行政警察,今日调查户口,登记财产状况,明日征工拉夫,勒索租税以外的各种倾家荡产的捐款;今日考察思想,侦查行动,明日逮捕杀戮,拘留监禁,使一般东北民众生活无依,坐卧不安,经济警察,以各统制法令为护符,欺商病民,所给与商民的苦痛尤大”[1](P9)。

接受警察学校训化的警察群体,除了对普通民众造成重大伤害,还是日本侵略者残害东北地区中共革命者的重要工具。如1937年,伪满警察屠杀了柳河县委组织部长郭喜明、游击队长车东青、陈仲山,工作员崔洋焕、杨玉林、杨景阳,红军第五团副官处长侯德青等18人。[2](P164)甚至在日本宣布投降后,部分警察学生仍在为日本侵略者服务。如沈阳市伪满警察学校教官齐觉生,将所教的那班警察学生组织起来,编为“铁血锄奸团”,专门暗杀中共地方干部,而且扮成八路军,杀害某些资本家,嫁祸于中共,破坏党的政治影响。[22](P22)

日本侵略者利用伪满政权对东北警察推行警官到警士的全方位训化,千方百计利用警察控制基层社会,将警察职能军事化,为日本侵华战争服务。但是,中国人民反日斗争的火种是永远不会熄灭的。东北中共党组织主张对“伪满军警以至职员都可鼓舞导引,使其结成团体倒戈,抗日救国雪耻”[23](P389)。在伪满警察群体中,有一些人受到民族大义、反满抗日宣传的鼓舞,走上革命道路。中共吉东省委领导下的地方群众组织中有“伪满军警革命兵士抗日救国会”[24](P305),汪清县永别砬子警察队警长(姓名不详)以及鸡冠砬子自卫团团长与东北人民革命军第二军第二师第三团团长方振声为结拜盟兄弟,经常在约定地点,佯装与匪贼交战,将大量弹药计入消耗,卖给方振声部队。[25](P152,153)1936年8月7日,桦甸县五区大蒲柴河警察署16名满警投靠吴义成部队,携带“捷克式轻机枪三挺、步枪十九支、手枪一支、弹药四千七百三十四发”[25](P183)。

总之,东北沦陷期间伪满政权逐步建立了完善的三级警察训化体系,实行奴化教育,扼杀警察群体的国家观念和民族意识,培养傀儡工具,利用伪满警察控制社会秩序,镇压中共及人民的抗日活动,为日本征服中国乃至世界的狂妄野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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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中央警察学校附属警官练习所规程[N].伪满洲国政府公报,1933-03-31.

[12]辽宁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辽宁省志·公安志[M].沈阳:辽宁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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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中央档案馆、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合编.伪满傀儡政权[Z]//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档案资料选编.北京:中华书局,1994.

[15]地方警察学校官制[N].伪满洲国政府公报,1935-07-30.

[16]黑龙江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黑龙江省志·公安志[M].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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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満洲国国務院総務庁情報処編.省政彙覧(第3輯)[M].満洲国国務院総務庁情報処,康徳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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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黑龙江社会科学院地方党史研究所.中共东北地方党史资料访问录选编·周保中同志专辑[M].(内部出版)1980.

[21]靳恩全,张雅莹.日本帝国主义侵略辽北罪行录[M].铁岭:中共铁岭市党史研究室,1995.

[22]杨之槐.风雨进行曲:东北公安创业纵横录(1945.8-1954.8)[M].北京:群众出版社,2000.

[23]第二路军总指挥周保中关于收集日军情报问题给彦升的信(一九四一年五月三日)[M]//吉林省档案馆、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周保中抗日救国文集(下).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6.

[24]问题答复(一九四一年一月二日)[M]//吉林省档案馆、中共吉林省委党史研究室编.周保中抗日救国文集(下).

[25]关于东北抗日联军的资料·满洲共匪研究[M]//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研究室编.中华民国史料丛稿·译稿.北京:中华书局,1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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