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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岛核事故阴影挥之不去

2018-07-04李忠东

检察风云 2018年12期
关键词:核事故海啸福岛

李忠东

7万多人流落他乡

2011年3月11日,日本东部海域发生里氏9.0级特大地震并引发海啸,重创日本东北部地区,造成15895人遇难,2539人失踪。据日本复兴厅统计,大地震后一度有约47万人外出避难,直到现在依然有73349人无法返回故乡,未来仍有很长的路要走。

尽管日本政府震后曾投入巨额资金以重建遭海啸毁坏的街区,然而不少地方有可能因人口回归数量过低而成为“空城”。在灾区民众的不懈努力下,宫城县、岩手县和福岛县的灾后恢复取得了一些进展,但是与地震前相比,5个沿海市町村人口减少了17万以上。

大地震及其引发的海啸导致福岛第一核电站因海水灌入发生断电,其4个核反应堆中有3个先后遭遇爆炸和堆芯熔毁,造成了人类历史上最严重的核泄漏事故之一。

福岛县知事内堀雅雄不久前在东京表示,核事故带来的多重灾害不是过去时,而是现在进行时。尽管福岛县很多地区逐渐解除了禁入令,灾区面积在全县土地占比从当初的12%减少到目前的约3%,然而居民返乡比例依然很低。尤其在一些解除禁入令不久的地区,返乡的更是少之又少。很多人早已在异乡开始新生活,难以回归故里。不少有孩子的家庭更是不愿意重返家乡,今年春天福岛县有9个市町村的中小学开始重新上课,然而上学的孩子还不及地震发生前的10%。

据日本《每日新闻》3月22日报道,现在出现放射性铯超标的食品数量已降低至2%以下,污染食品基本没有流入市场。然而野生动物体内中所含放射性铯浓度并未有明显降低。究其原因,在于事故点周边森林并未进行清除污染作业,身处其中的野生动物在食用高度污染的菌类和野菜后,受污染的程度自然很难降低。为此,研究人员今后将对野生动物肉及菌类中放射性铯含量进行重点排查。日本政府对肉质污染程度居高不下的10个县采取禁止全县或禁止县内部分地域加工售卖野味的措施。但对于6个将野味产业化的县,政府则适当调整政策,要求其必须将野生动物进行整头检验,查明未污染后方可上市。

政府必须承担责任

资料显示,核灾难后,集体起诉日本政府和东电的诉讼案至少31起,原告人数超过1.2万人,分成30场官司在全国各县审讯。原告与被告的分歧在于,一是以当年的科学水准,能否预见15.7米高的大规模海啸,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二是东电基于国家准则实行的赔偿标准,是否合适。究竟是政府和东电均须负责,还是仅由东电负责,不同的法院给出了各自的答案。在目前判决的4起福岛核事故诉讼案中,除了去年9月千叶地方法院做出的判决仅仅勒令东电赔偿之外,其余的3起都同时认定政府和东电都负有责任。

案例一

去年3月17日,群马县前桥地方法院第一个对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案做出判决。从核电事故避难区域及福岛县其他地区前往群马县避难的137人以失去生活基础和饱受精神痛苦为由,状告政府和东电,要求赔偿每人1100万日元,总额约达15亿日元。3月17日,前桥地方法院审判长原道子在判决中指出,东电采取对策并不困难,只要将紧急备用发电机设置在厂房的较高楼层等即可。判决中称东电将经济合理性放在安全性之前,“尤其需予以谴责”,应成为增加精神损失赔偿的主要原因。作为政府,2007年8月就认识到东电难以自发采取应对海啸的对策,本该基于监管权限让其采取对策但却懈怠,指出“明显缺乏合理性,存在违法”。法院因此认定政府和东电负有责任,责令被告方支付3855万日元的赔偿金。

原告包括原居住在疏散指示区域的76名居民和区域外主动疏散的61人。区域内有19名居民获赔,每人75万~350万日元,区域外有43人获赔,每人7万~73万日元。原告方律师团指出:“在围绕核电站海啸对策的诉讼中,认定政府和东电存在过失尚属首次。对政府赔偿责任的认定具有重大意义,预计将对其他判决带来影响。”

案例二

2013年3月11日福岛核事故两周年时,福岛县和附近的宫城、茨城、栃木三县的灾民一起,把日本政府和东电告上了法庭。原告团要求福岛地方法院判定政府和东电在福岛核事故中负有责任,要求“恢复当地生活环境”,并赔偿生活及精神损失共计160亿日元。原告团最初只有800人,后来经过4次提诉发展到现在的近4000名,成为日本最大规模的一起福岛核事故集体诉讼。对原告团来说,诉讼比想象中还要漫长,而支撑他们的信念,就是让日本政府和东电承认责任,让福岛的悲剧不再重演。

去年10月10日,福岛地方法院认定,政府和东电本来能够预见自然灾害的发生,并能采取措施避免事故,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最终判决两者向原告中的2900余人支付5亿日元的赔偿金,其中政府承担一半。不过法院驳回了原告方要求“恢复当地生活环境”的要求。

分析人士称,虽然法院并未支持当地民众的全部赔偿请求,但判决再次明确了日本政府在事故中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并敦促政府加速承担起灾后重建的工作。

案例三

今年3月15日京都法院审判的福岛核事故诉讼案由在京都避难的174个灾民集体起诉,他们原先居住在福岛县和茨城县等地,辐射泄漏事故迫使他们离开家乡,精神饱受折磨。他们要求政府和东电赔偿总额8.4亿日元,折合每名原告约550万日元。

由于核事故诉讼案这类官司需要科学根据,而且涉及的范围很广,因此法庭审讯需要耗费大量时间。在审判过程中,双方围绕日本政府和东电能否在事前预测地震带来大规模海啸进行争辩。被告方坚持认为,以当年的科学水准无法预见15.7米高的大规模海啸会发生,无须为事故负责。但是法官浅见宣指出,日本政府和东电必须承担责任,因为政府的地震调查研究推进本部早在2002年7月曾发布一份有关地震的长期评估报告,预测今后30年内包括福岛在内的日本海沟周边区域发生8级地震、进而触发海啸的可能性达到20%,如果政府和东电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就能防止事故发生。

京都法院发言人称,在原告中,有110人的索赔请求获得法院支持,政府要负责的赔偿金额约1.1亿日元。另外64名原告蒙受的损失没有获得认可,原告律师团表示:“这是令人意外和遗憾的,当事人将会提出上诉。”宣判后,原告律师团在京都地方法院前拉出“部分胜诉”“第三次认定政府责任”条幅,众多在法院外等候的支持者一齐鼓掌庆祝。

东电高管拒绝认罪

去年6月30日,日本东京地方法院对东电公司前董事长胜俣恒久、前副社长武黑一郎和前副社长武藤荣进行首次公审。这3人被控玩忽职守以致2011年福岛核事故中多人死伤。

自2012年以来,福岛民众一直寻求对超过50人追究刑事责任,迄今只有上述3名东电前高管受到指控。这是福岛核事故以来首次有相关责任人面临刑事指控,公审受到日本社会高度关注。不过,他们当庭拒绝认罪。在公审陈词时,现年77岁的胜俣恒久做出道歉,但主张自身无罪,强调“不可能预见事故发生”,71岁的武黑一郎和67岁的武藤荣也对所受指控加以否认。目前该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这起案件的最大争议点在于,3名被告能否预见大海啸来袭的危险并避免事故发生。在公审期间,控方律师援引调查称,东电子公司曾于2008年3月提供一份海啸预测数据,表明如果在福岛县近海发生类似1896年明治三陆地震的8.2级地震,那么核电站厂区南侧将遭到最高15.7米的海啸袭击。2008年4月,东电子公司向东电递交一份整改建议,其中包括“在反應堆厂房所在的10米高的地基上设置高10米的防波堤”,但是没有被东电采纳。

此外,2009年2月担任原子能设备管理部部长的福岛第一核电站前站长吉田昌郎曾在一次会议上提醒,“有可能发生14米高的海啸”。胜俣恒久等3人均出席那次会议,但事后并未采取整改行动。

据检方人士透露,此前曾两次对三人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是由于2008年东电子公司提议修筑防波堤是在厂区南侧,而2011年大海啸从厂区东侧袭来。检方据此认为,即使当时东电公司采纳整改提议,也无法避免福岛核事故。后来,在民间团体的推动下,三人受到强制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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