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精准·内生:资产收益扶贫的理论特征与实践路径
2018-07-04张艺博杨生利
张艺博 杨生利
【摘 要】资产收益扶持制度作为扶贫开发的模式创新,立足“拔穷根”,瞄准失能和弱能贫困户,唤醒“沉睡”“分散”的资本多渠道增加贫困群众的财产性收入,其“科学”“精准”“内生”的理论特征和以“资金整合”“明晰产权”“优选产业”“风险防范”为流程的实践路径集中体现着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的核心要義。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的目的主要就是在资产收益扶贫方面构建长效机制,保证扶贫对象更加精准,以保证脱贫工作更好完成,消除扶贫工作中出现的死角,实现全面覆盖。
【关键词】资产收益;扶贫开发;理论特征; 实践路径
【中图分类号】D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0475(2018)004-0012-02
自从党的十八大召开之后,习近平总书记曾多次深入贫困地区,对扶贫工作进行深入调查,并且提出了一些重要的扶贫思想,创新和发展了我国扶贫开发战略理论。习近平总书记所提出的扶贫战略思想为扶贫脱贫工作开展提供了重要理论基础及实践指导。要圆满完成脱贫攻坚的历史性任务,既要持续发扬我们的政治优势,更需激发制度创新的红利。“探索对贫困人口实行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是脱贫攻坚领域重要的制度创新。目前已有四川、湖南、重庆等地,已逐步构建起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多种资产收益扶贫模式,有效地增加了缺乏劳动能力的贫困群体的财产性收入,实现了“股份合作,联合致富”。
一、资产收益扶贫的内涵实质
无论从中央层面对“资产收益扶贫”的政策表述还是各地进行的实践探索,其政策设立的目标对象主要就是面向失能和弱能贫困户。实施的目的“在于把细碎、分散、沉睡的各种资源要素转化为资产,整合到优势产业平台上,扩展贫困人口生产生存空间让其享受到优质资源,实现脱贫致富”[1]。整合的资产类型包括资源、资产和资金。其内涵实质是使扶贫工作实现资产资本化,使产业扶贫以及资产资本化两者之间的有效融合。
二、资产收益扶贫的理论特征
在精准扶贫思想指导下,资产收益扶贫既以增加财产性收入为有效手段从治本上铲除“贫根”,也是针对失能、弱能贫困群体这一“最难啃的硬骨头”的精准帮扶措施,从而确保贫困户获得持续稳定的收益,是坚持科学治贫、精准扶贫和有效脱贫的重要制度创新。
(一)扶贫规划强调科学性
习近平总书记认为,为进一步推动扶贫开发,促进社会经济取得更好发展,首要任务就是形成良好思路及途径。扶贫工作不但要积极坚持以实际为出发点,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工作,还应当理清思路,积极完善规划,找出关键突破口。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改变了传统“大水漫灌式”的扶贫,科学开展扶贫规划,针对贫困对象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灵活调整财政资金的投放方式。从而实现了“扩大政府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提升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2]。资产收益扶贫是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的创新示范,实现了公共服务供给与需求的有效对接。
(二)扶贫对象和措施突出精准性
在当前社会主义扶贫工作开展过程中,精准扶贫是以人为本工作的具体体现。习近平总书记认为,在开展扶贫工作中,不但要实现整体联动,具备统一要求及措施,并且应当突出重点内容,对特困村及特困户加强帮扶。资产收益扶贫虽然原则上可适用于所有类型的贫困户,但从“六个精准”的政策初衷看,其实施的对象主要应该对准缺乏劳动能力或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户。这部分人群缺乏对接扶贫政策的必要劳动能力,更无法进行产业经营,不但要依据低保政策实行统一扶贫,并且要依据实际贫困情况选择合理政策,通过资产收益得到更好扶贫效果。针对特殊贫困群体资产进行折股量化后,按照“动态管理,有进有出”的原则,各地通常的做法是实现脱贫后再设置3年左右的巩固期,之后再将资产收益的扶贫股收回集体再用于其他因病、因灾致贫的农户。在资金使用上,基于贫困户特点和需求,在不改变财政资金使用性质的前提下,通过改变资金的投入方向,实现扶贫资金与本地资源的有机整合,将有限的财政资源精准地使用在当地优质产业上,增加财政资金的有效供给,提升和改善政府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效率。
(三)脱贫动能立足内生性
在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方面,习近平总书记认为,贫困地区要取得更好地发展需要凭借内生动力,若只是简单改变村容村貌,则缺乏内在活力,无法实现劳动力回流,在经济上也就缺乏持续来源,该地区在持续发展中仍会有问题存在。在2018年6月23日,党召开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座谈会,习近平总书记在会上提出,在扶贫开发工作中,需要将其与扶智及扶志相结合,有效激发贫困地区及贫困群众内在动力,注重其自我发展能力的提升。在脱贫开发工作中,政府应当对贫困户进行有效引导,使其形成脱贫观念。要真正实现脱贫,不但要使实现物质上脱贫,更重要的是摆脱意识及思想上贫困。内因才是事物变化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资产收益扶贫有助于实现贫困主体全面参与脱贫过程并形成共建共享机制,不仅通过财政资金的注入让农民变为股民获得稳定财产收益,更长远的意义在于通过就业、创业、技术培训使贫困户投身于贫困治理的实践中,改变其等、靠、要的惰性心理,提高农村和农民自身的发展能力。
三、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路径
(一)资金整合是首要
所谓资产收益扶贫,内涵实质就是将资源转变为资产,将资金转变为股金,将贫困户转变为股东,通过引导使这种生产要素实现折股量化,通过委托或者合作经营等相关方式,使扶贫对象从股权分红和利润收益中获得持久、稳定的收入。长期以来,财政资金存在着“条块化”管理和“碎片化”使用等突出问题,资金统筹多渠道重复交叉以及部门间难以协调,使得财政资金的整合难度大、管理成本高,严重制约着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2015 年,国务院制定并出台《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在方案中对建立资金整合机制明确规定[3]。在明确资金统筹政策之后,贫困人口能否快速脱贫就是地方政府能否及时突破“条块化”“碎片化”思维局限,就成为贫困人口能否快速脱贫的首要条件。
(二)明晰产权是前提
资产收益扶贫发挥效力的重要一环就是,对各类资产的登记确权,只有通过确权才能将资金、资源、资产转化为可以流通交易的资本,才有可能实现资本的保值增值。因此可以说,“只有构建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农村产权体系”,才能为资产收益扶贫奠定前提性基础。在具体操作上可以有几个方面:一是明确资产量化的范围,二是确定可享受股权红利的贫困者范围,三是拟定具体的资产量化方案,包括量化范围、原则、标准、方式、程序等,四是予以股权认定,授予股权证书。
(三)优选产业是关键
如果把资产收益扶持制度比作水库,财政资金的投入充其量只是建了一个干涸的堤坝,真正的“源头活水”就是产业平台。因此只有大力发展和培育特色、优势产业,做强品牌,才能为贫困户持续稳定的增收源源不断地引入“活水”。在实践中,多地正是将确定资产收益扶贫产业项目和优选实施主体作为首要任务。重庆将“五有”明确为优选产业主体的标准,即“有完善的经营资格、有雄厚的经济实力、有相当的产业规模、有社会信誉和诚信度、有良好的经济效益。”[4]在筛选、培育产业平台时,应该把支持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与实施资产收益扶贫、发展壮大特色优势产业有机结合起来,协调推进形成良性互動。
(四)风险防范是基础
风险防范应该包括两个方面,即自然灾害和人为因素。一方面农业生产通常面临着投入大,回报周期长,易受市场波动和自然灾害的双重影响,加之农村在电商、物流、仓储以及农业政策性保险等不完善、不配套,使得农业生产成本高、风险大,“因此必须完善政策性保险、信用担保、财政补贴等风险防范体系”。另一方面须明确资产运营方对财政资金形成资产的保值增值责任,建立健全公开透明收益分配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展、资金使用进行系统检查,建立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资产收益真正回馈持股贫困户。最终形成贫困户与贫困村集体经济组织“同发展、同受益、同担当”的利益与风险共同体。
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意义就是使丧失劳动能力及缺乏劳动能力的一些贫困户,利用现有资源及资产,通过委托方式在产业发展中参与,以推动地方特色产业发展,不但使集体资产扩大,并且使贫困户能够对产业发展成果分享,以逐渐构建具有精准对象的资产收益长效扶贫机制,使脱贫工作得以更好完成,使全面覆盖的扶贫工作得以形成。[5]地方进行扶贫开发谋篇布局时,完全可以通过资产收益扶贫的实践探索为切入点,实现选项目、促产业、谋脱贫三大主攻方向一线贯穿。
参考文献:
[1]余佶.资产收益扶持制度:精准扶贫新探索[J].红旗 文稿,2016,(2).
[2]曾盛聪.资产收益扶持制度在精准扶贫中的作用及 其实现[J].探索,2016,(6).
[3]吴志宏.四川重庆资产收益扶贫试点观察[M].农村 经营管理,2016,(10).
[4]张艺博,施长江. 让扶贫资本永不眠——广元资产 收益扶贫实践探索[N].广元日报,2016-12-08.
[责任编辑:褚永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