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鉴赏
2018-07-04王保伟
王保伟
(平凉市博物馆,甘肃 平凉 744000)
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通高18.2厘米,口径13.5厘米,重2654克。子母口,两耳近口沿平出上折成环状,扁球形腹,腹中部出宽枝沿一周,上阴刻隶书“建宁元年八月丁酉诏书作鼎一枚重十二斤太仆临(监)右工史庞善考工令张玮右丞毛迁铜曹史和㟄”四十字铭文,圜底近平,三蹄足外撇。该鼎由甘肃省泾川县文化馆拨交,被国家文物局专家组鉴定为国家一级文物。现收藏于平凉市博物馆。
“东汉建宁元年”即东汉汉灵帝刘宏的年号(168),“丁酉”天干地支之一。同纪年法一样,干支纪日是用天干地支记录日序,60天一次,循环记录。干支纪日法对于考证和研究史实所发生的准确时间有重要价值。由干支纪日法推断,建宁元年八月丁酉应为公元168年10月11日(农历八月二十二日)。
“诏书”是皇帝布告天下臣民的文书。
“重十二斤”,记鼎的重量。据邱光明《中国历代度量衡考》一书,暂定东汉每斤为220克。那么此环耳鼎的重量应为2640克,与实际测得的重量2654克相差无几,两者仅差14克,可以看出汉代铸造业的科学与严谨性,进一步证明“物勒工名,以考其诚”制度在汉代达到了顶峰。
“太仆”,官名。传为周穆王所置,说见《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应邵语。掌车马,秦汉均有此官,为九卿之一,所辖除京师及附近诸厩外,还包括边郡牧场,王莽改为太御,东汉复旧称,魏及西晋沿设,东晋、南朝少马不常置。北齐定官署名为太仆寺卿。历代沿置,清废。
“临”同“监”,即“监省”或“监作”,在典籍中通常简称“监”,秦汉时期管理官府手工业的官署,此处应为监造者。由中央与地方最高官吏作为监造者,说明其监造制度之严格。在各类铭文史料中有大量关于考工监造者的详细记载:“建武二年三月丙申,太仆监掾苍,考工令通,丞或,令史凤,工周仪造。”(《建武泉范》)“建初五年,考工所造八石机郭,工张□初作,祭酒史、(太仆)监掾福、令延、丞京、掾□、史□主。”(《建初五年机》)“永元六年,考工所造八石机郭,工吴孟作,造工王山,太仆监右工掾闿、令佗、丞诗、掾宕、史旦主。”(《永元六年弩机》),据此可知,作为东汉时期管理官府手工业的最高官署,需对考工系统的所有机构及其产品检查督促和以明职责。
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
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局部
“右工”,即右工室工官,中央政府所属官府手工业的管理。文献所载右工室职官有令、丞。《后汉书·百官志四》将作大匠条:“右校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右工徒,丞一人。”罗开玉先生在《秦汉工室、工官初论》一文中,对工室的内部结构以及汉代工官关系进行了探讨,认为“工官是工室高度发展的产物”,实物有《澂秋馆藏古封泥》中“右工室丞”,还有秦封泥中“栎阳右工室丞”等,很明显和“考工室”一样,是西汉初期的机构。否则当武帝取消考工室的“室”名时,他也会同时将左、右工室的“室”去掉。此处的右工是否是西汉初期右工室的延续还不能确定,因为大量实物资料所见王莽时期机构变化复杂,中央主要职官多数由西汉职官易名,而非主要职官或者低级职官大多为王莽时增设。因而右工也有可能是其他机构的变称。此外大量史料显示西汉的地方官员都被称为工官,和秦称为工室不同,而在中央则仍然沿用秦代旧名为工室者。据《汉书·贡禹传》颜注:“三工官,谓少府之属官,考工室也,右工室也,东园匠也。”但在今本《后汉书》正文中并无右工室。在《汉书·百官公卿表》中有考工室,班固以为武帝太初元年时改考工室为考工。推测可能武帝时,将左、右工室合并成考工,班固将左、右工室误认为考工室了。因此右工在东汉时期的隶属关系及其构成仅靠目前的资料,很难判明其归属,有待考证。
“考工”,西汉初年工官机构基本沿袭了秦制度。汉高祖刘邦设置考工室,主要掌管弓、箭、刀、枪、铠、胄等器物制作。到武帝太初元年,更名考工室为“考工”。东汉时期,中央各工官的从属关系略有变化,如少府的考工令在此时改属太仆,其职能主要为司铸钱、造兵器和织绶诸杂工。据《后汉书》:“考工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作兵器弓弩刀铠之属,成则传执金吾入武库,及主织绶诸杂工(《汉官》曰:‘员吏百九人’)。左右丞各一人……武库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兵器,丞一人。”据大量史料显示及证实,考工的生产活动大致上是一种三级管理体制,其属吏也相应地分为三个级别即初级负责加工制造的“工”;中级负责主持生产工作的“令史、佐”等和最高一级负责质量检查的“左右丞、考工令史”。
“右丞”,即考工左、右丞,西汉时考工设令、丞,主要协助考工令,东汉时期亦然。通俗地说,他们是作坊的直接领导者和生产的直接组织机构。
“铜曹”,汉代政府中央诸曹是“公府曹”,地方是“郡县曹”,《后汉书百官志》中有详细记载。如“户曹”“法曹”“兵曹”等都是政府所设立的独立机构,职权较为具体。此处应为东汉时期铜器制作的具体生产机构。
“㟄”,一说为辛,制造者名字为和辛;一说㟄,制造者名为和㟄。
通过以上铭文的释读可以大致了解诏书作鼎的确切时间、形制、重量,以及具体的制作工匠和督造官员等信息,说明当时铜器生产已有明确精细的分工。同时,各级监造、主造与直接生产者,都必须在铸器上逐级镌镂其名。这样便于行使中央与地方各级监督、检查和最后验收之权,以示政府对其铸造的管理与重视,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早期手工业生产管理“物勒工名”制度的具体反映。东汉建宁元年诏书环耳鼎为研究东汉时期的铸造监管体系和制度,提供了不可多得的实物资料。
最后通过器物本身对东汉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作以下推测:第一,在汉代鼎中多见有盖,此环耳鼎有可能有盖,因器口有子母口,一般情况下器物和盖有子母口相套合。第二,环耳下有槽口,可能和盖相扣合起到固定作用,便于快速加热和保温作用,如满城汉墓出土的兽蹄足铜鼎。第三,器物下腹部有几处明显破洞,后经过当时工匠焊接修补,说明当时已经有了较高的焊接技术。第四,从器物上腹部看,有部分垫片,垫片应该是起到器物壁薄厚均匀,范铸时铜水浇铸流畅,不易堵塞的作用,亦是甄别真伪的标准之一。第五,从下腹部看,有烟怠(烟油残留物),说明此器物亦或是曾经长期使用过的实用器。
正是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之下,汉代工官组织内部生产分工合理,责任明确,逐渐形成了精工细作、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东汉建宁元年诏书作环耳鼎是该时期“物勒工名”制度的最好见证。■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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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汉)班固.汉书[M].北京:中华书局,19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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