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养结合”模式下以社区为主的综合康复对脑卒中后遗症患者生活质量的影响
2018-07-04李玄玲易月婵汤金聚
李玄玲 易月婵 汤金聚
众所周知, 我国已进入老龄化社会, 随之中老年脑卒中的患者也逐年增加。在我国, 脑卒中通常以急性期的治疗为主, 出院后75%的患者遗留有不同程度的认知、肢体、语言等方面的障碍, 日常生活自理能力严重缺失[1,2]。本研究针对于祖庙街道社区内卒中后遗症患者的具体情况, 建立健全“医养结合”模式下以社区为主的综合康复计划, 通过探讨“医养结合”模式对社区脑卒中后遗症患者生存质量的影响, 旨在评价该模式的有效性, 报告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6年3月~2017年3月祖庙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范围内的107例脑卒中后遗症患者, 其中男59例, 女48例, 年龄60~84岁, 脑出血35例、脑梗死72例。 纳入标准:①属于初次脑梗死或脑出血, 依据临床表现、影像学资料确诊, 符合全国第四届脑血管病会议制定的诊断标准;②患者病程>1 年;③伴有一侧肢体运动功能障碍;④自愿参与研究, 意识清晰, 可以配合查体及调查问卷。排除标准:① 伴有严重失语及认知功能障碍;②伴有重要器官功能不全;③再次脑卒中者[3]。采用计算机随机数字法分为对照组(53例)和观察组(54例)。课题经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后实施。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具有可比性。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n, ±s)
表1 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n, ±s)
注:两组比较, P>0.05
脑梗死 脑出血对照组 53 31 22 69.78±12.34 24.83±11.31 37 16观察组 54 28 26 70.20±11.17 25.06±10.73 35 19 χ2/t 0.477 0.185 0.108 0.303 P>0.05 >0.05 >0.05 >0.05组别 例数 性别 年龄(岁) 病程(个月) 病变性质男女
1.2 方法
1.2.1 对照组由亲属或雇请照顾者居家长期照护, 包括日常生活护理, 如营养餐制作、翻身、叩背、口腔与皮肤清洁,遵照医嘱按时给药和主动、被动肢体功能锻炼。
1.2.2 观察组采用“医养结合”模式下以社区为主的综合康复方法进行干预, 内容如下。①“医养结合”区的结构和人力配置 :“医养结合”区独立于社区医院的诊疗区, 房间及走廊安装扶手、洗手间地面防湿滑, 每50张床位配备1名全科医师、1名康复师、1名心理咨询师、1名营养师、5名护士和若干名护工。②健康管理:通过医院诊疗系统内的资料为患者建立各自病例号码的档案资料。伴有语言以及行为障碍卒中后遗症患者, 调查问卷的填写通常可以由本院护士或患者家属或保姆替代, 并在全面掌握患者临床资料的基础上进一步校正调查问卷人为误差。③“医养结合”照护方法。a.保障日常生活料理, 如口腔与皮肤清洁、呼吸道护理等, 生活环境干净、安静。b.清淡饮食, 保持大便通畅。c.对患者及家属定期开展健康教育。d.定期监测呼吸、心率、血压及血糖, 指标异常需立即报告值班医生。e.康复训练计划根据《中国脑卒中康复治疗指南(2011完全版)》制定[4]。针对患者的实际情况进行针对性的康复治疗计划。f.心理疏导:随访患者一般精神状态, 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定期开展集体性亲情关怀活动等。
1.3 观察指标及判定标准由经专人分别对两组患者进行以下数据采集并对比。①日常生活活动能力: 于干预前及干预3、6个月, 采用Barthel指数评分评定[5]。②生活质量:于干预前及干预3、6个月, 采用GQOLI-74评分评估[6]。③患者孤独感:于干预前及干预3、6个月, 采用UCLA评分评定[7]。
1.4 统计学方法采用SPSS 18.0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
量资料以均数±标准差(x-±s)表示, 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 采用χ2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B a r t h e l指数评分干预前, 两组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3、6个月, 观察组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32.08±8.13)、(38.24±9.34)分均高于对照组的(25.17±7.61)、(27.46±7.97)分,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见表 2。
2.2 G Q O L I-74评分干预6个月, 观察组患者GQOLI-74评分中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三个维度评分以及总分均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2.3 U C L A评分干预前, 两组患者UCLA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干预3、6个月, 观察组患者UCLA评分(32.64±9.87)、(26.43±7.53)分均低于对照组的(39.72±10.53)、(35.52±9.82)分 ,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见表4。
表2 两组患者干预前及干预3、6个月B a r t h e l指数评分比较(±s, 分)
表2 两组患者干预前及干预3、6个月B a r t h e l指数评分比较(±s, 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 aP<0.05
组别 例数 干预前 干预3个月 干预6个月对照组 53 19.32±5.78 25.17±7.61 27.46±7.97观察组 54 18.75±6.26 32.08±8.13a 38.24±9.34a t 0.489 4.537 6.417 P>0.05 <0.05 <0.05
表3 两组患者干预6个月G Q O L I-74评分比较(±s, 分)
注:与对照组比较, aP<0.05
组别 例数 躯体功能 心理功能 社会功能 物质生活 总分对照组 53 47.15±9.64 48.34±8.76 43.06±8.13 57.87±8.95 48.15±7.46观察组 54 60.32±10.77a 65.06±9.58a 52.46±7.36a 58.11±9.17 62.24±8.51a t 6.661 9.411 6.272 0.137 9.101 P<0.05 <0.05 <0.05 >0.05 <0.05
表4 两组患者干预前及干预3、6个月U C L A评分比较( x-±s, 分)
3 讨论
康复管理是一个综合的模式, 需要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医护及家庭各有关方面人员的共同努力。而社区康复是一种有效、经济、服务覆盖面广的康复服务方式, 尤其适用于发展中国家[8]。“医养结合”模式作为社区康复的特殊形式,患者依旧生活在昔日熟悉的生活环境中, 在专业医护力量的科学指导下, 充分调动患者及家属的主观能动性, 使患者主动配合以获得全面康复, 从而促进患者回归社会并参与社会活动。
本研究通过医患双方的共同参与, 将目前慢病管理的“医养结合”模式应用于脑卒中后遗症期患者的社区康复中。经调查发现脑卒中后遗症期患者的康复需求主要集中在辅助器具的使用和居室改造方面, 后遗症期患者主要是回归家庭, 追求最大程度的生活自理[9]。研究结果示, 干预前, 两组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干预3、6个月时, 观察组患者Barthel指数评分(32.08±8.13)、(38.24±9.34)分 均高于对照组的 (25.17±7.61)、(27.46±7.97)分,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P<0.05) 。干预6个月, 观察组患者GQOLI-74 评分中躯体功能、心理功能、社会功能三个维度评分以及总分均高于对照组,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表明通过对患者及其家属开展社区综合康复管理,可以改善患者的整体健康状况, 尤其体现在与人交往、社会参与等方面, 有效提高了患者的生活质量。
另一方面, 脑卒中后遗症患者因在很多健康问题上会无所适从, 而很容易出现社会无用感、社交自卑感等一系列的自我否定, 进而出现不同程度的负性情绪, 不愿与家人、朋友交流, 自我封闭, 孤独感强烈。若不及时对患者进行心理疏导, 必然影响患者的正常康复甚至会因消极治疗而加重病情[10,11]。 本研究结果示, 干预前, 两组患者UCLA评分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干预3、6个月, 观察组患者UCLA评分(32.64±9.87)、(26.43±7.53)分均低于对照组的(39.72±10.53)、(35.52±9.82)分, 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 。提示经过心理疏导, 患者孤独感降低, 社会参与功能增强。
综上所述, “医养结合”模式下以社区为主的综合康复可以有效恢复脑卒中后遗症患者生活自理能力, 提高其社会参与度, 改善生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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