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开展危房改造专项审计助推乡村振兴
2018-06-28
莒县审计局按照县政府的安排及年初审计项目计划,对全县2012~2017年度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管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对涉及改造任务乡镇(街道),通过审查账务、调阅资料、听取汇报、实地走访、入户调查等方式,重点审查政策执行、申报程序、资金管理使用和效益等方面,关注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合理性和透明性,彻底摸清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分配和管理使用情况,确保危房改造专项资金的规范使用,促进政府扶贫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让农民生活“美起来”贡献审计力量。
一、创新工作思路抽丝剥茧求突破
具体工作中,采取“四查”审计工作法,即“查资金、查标准、查住房、查收入”。一是查资金。以资金流向为主线,确保专款专用。首先,关注财政部门资金拨付管理情况,要按照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重点关注补助资金是否纳入财政预算管理,财政部门是否建立补助专账、单独核算,补助资金是否按工程进度及时拨付,拨款程序和手续是否合规,有无滞留、挤占甚至挪用补助资金等问题;其次,关注项目乡镇资金使用情况,重点关注补助资金使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关注资金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用途使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的问题;最后,关注危改户收到资金情况,关注危改户是否足额收到补助资金,是否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给农户,乡镇是否存在截留、转移、挪用、挤占补助资金的问题。二是查标准。检查危改户是否符合补助标准,补助对象范围有无扩大或缩小,主要查补助对象是否为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建档立卡贫困户。通过查看农户相关证件和到公安、民政部门、残联和扶贫机构进行数据比对,看其身份信息是否一致,证明材料上信息与农户是否符合,通过入户实地调查了解,是否符合标准。三是查住房。检查危改户住房情况,通过入户实地查看住房情况,查看住房是否超面积、超标准建设,是否存在弄虚作假、以旧充新、以修缮充重建等问题。四是查收入。检查危改户家庭收入情况,通过民政、工商、车管、住房等部门信息共享,是否存在高收入家庭违规享受补助情况。通过“四查”审计工作法,查出13户超标准、超范围、拥有楼房或车辆享受危房改造资金18.20万元;3人为财政供养人员违规享受危房补助资金4.20万元;移送县纪检监察委案件线索4起 11人,涉及资金 17.65万元,4名村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1名镇工作人员因审核把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深查细究问题 完善取证降风险
一是个别村干部将不符合危改户条件的家庭列入危改计划。作为村干部,最清楚每户的经济状况和房屋损坏程度,个别村干部存在优亲厚友、先自己后他人,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列入危改计划,资金使用效益大打折扣。二是个别乡镇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用于与项目无关的方面。表现为:有的将补助资金用于沿公路两旁住户拆迁、修路、通街拆迁等与危房户无关的项目;有的将补助资金与土地增减挂钩项目捆绑在一起使用,将危房改造资金分配给其他拆迁户。三是个别危改户存在房屋还未建成,有的户已建成但存在未搬入的情况。四是由村集体统建的个别户存在房屋修缮质量未达到标准的情况。五是全县新建房屋补贴标准统一为17477元,修缮加固补贴标准统一为6000元,补贴平均化。
三、构建联动机制源头改革促发展
一是严格程序,规范运作。危改对象户的确定及补助金额必须严格按照农户个人申请、村组群众评议表决、村委会上报、乡镇政府审核、公告公示等程序。二是加强农村危房改造户档案的信息化管理。危改户信息、数据的录入要及时、准确,真实反映农村危房改造的全面情况。三是解决补助资金平均化。要发挥国家危房改造资金在解决居住在危房中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居住安全的作用,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改资金投入力度,切实解决建档立户筹资困难、无力建房的问题,做到政令畅通、政策落实到位、收到实效。四是聘请社会中介机构对新建(修缮)房屋的造价进行结算审计。严格按照上级危改房改造规范标准,出具结算造价意见,以此为结算依据。五是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审计发现的失职渎职、优亲厚友、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法严肃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