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探索
2018-06-23许爱芹
许爱芹
[摘 要]大力推行会计集中核算是我国乡镇财政收支改革的关键所在,而且会计集中核算的实施也是对乡镇财政收支进行进一步规范,提升会计信息质量的重要手段,对强化乡镇的财政监督力度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国的乡镇会计核算普遍存在职能弱化、支出控制难度大、收入监管困难的问题,财务预算管理的实施与加强对财务支出的监管成为乡镇强化财政监管的有效途径。因此,文章对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进行了有效探索。
[关键词]会计集中核算;财政监管;问题;对策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7.050
1 前 言
会计核算指的是,以货币为计量单位,通过记账和算账的手段对资金的收支进行全面地、系统地、连续地核算和监督,而会计核算工作主要是对经济活动的实际过程、结果进行如实反映和实时监督的过程。经济业务的发展是会计核算工作的重要依据,会计核算通过对经济业务进行全面、系统地反映,以独特的核算方式来实现对财政管理和监督工作的加强和提升,以此达到提高资金使用、管理的效益。实际上,财政监管指的是以财政政策、计划、制度等相关内容为要求,实现和加强对实际的财政活动的调节、指挥力度,进而对财政管理行为进行监督审核以及制裁等活动。财政监管不但涉及财政法律法规的制定,还必须参与到实际的执行落实当中,对财政管理的矛盾进行有效的调解,提高财政管理的效益。只有对实际的财务工作进行严格的审核以及加强监督与制裁执行工作,才能为会计集中核算提供有效保障。
2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问题
2.1 会计监督职能弱化
乡镇的财务管理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乡镇的会计核算工作大多归集于核算中心进行,各级部门的会计人员仅是负责对核算中心的报账以及本部门的出纳工作,会计核算工作并没有真正地划入各级部门与村委会的经济业务管理中,无法对各级部门和村委会的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使得会计的核算与实际的监督工作脱节,导致会计监督职能弱化,无法取得对经济业务监督管理的理想效果。在乡镇的会计核算过程中,其核算中心能够辨别的只是各级部门及村委会上报的账单、票据的真伪,对于其中发生的经济业务无法进行有效的核实。无法有效地杜绝部分单位蓄意增大开支、利用真发票假事项进行单位资金套取获利的现象。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和会计核算中心无法对各级部门及村委会的具体经济活动进行全方位的监督、管理,对会计核算中心的票据审核工作带来极大的困难,降低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发挥水平。
2.2 支出的控制缺乏足够的合理性
对于资金的规范化管理,要求乡镇在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过程中,对于各项支出的核算都必须严格地按照实际的预算进行资金审批与拨付。然而,在实际的审核流程的执行过程中,对手续、材料的齐全等程序的审核往往是会计审核工作的中心工作倾向,这样虽然使得奖金与福利的发放得到了较为合理的控制,但是实际支出与预算之间的差距仍然没有得到有效的控制,此外在资金的使用方面,其效益的衡量也存在着极大问题。尤其是对于专项资金的使用与控制方面,由于缺乏全方面有效的监控,资金的使用并没有取得良好的预期效果。
2.3 对收入完整性的监管存在困难
财政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施后,乡镇和村委会各部门的会计领导要根据实际发展需要依法管理,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反映要清楚、明確。然而,会计集中核算制度的实施,各部门及员工报销中,只需要调节和需要审核报销单据的报告,不需要处理其他账务,使得本部门的实际收入无法清楚体现,报账人员需要向核算中心,或者财政国库进行多方了解,但此过程存在许多的阻力和矛盾。
3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对策
3.1 实施乡镇集体的财务预算管理制度
建立与乡镇各部门和村委的财务支持的相关约束制度在乡镇进行会计集中核算的工作过程中是极为必要的。这是乡镇财务管理部门改革开支管理传统,最大限度地避免盲目性开支出现的有效手段,是对财务预决算的管理工作进行有计划、有决心的实施的重要保障。每逢年初,对关于集体的相关财务计划的编制是乡镇各部门及村委财务管理的重要工作,必须及时进行,并将完整的财务计划上报乡镇的财政管理部门进行审核与备案,备案通过后还需要部门或村委开会表决方可执行。除此之外,乡镇的核算中心必须对部门及村委的管理费用支出实行限额管理,公开公告限额标准,规定每一笔管理费用的支出都需要经过表决与审核,并对费用的支出明细进行公示。各部门、村委在执行集体财务计划的过程中,有时可能遇到计划项目更改、突破指标更改等问题,此时应及时就实际情况向上一级管理部门反映、提出申请,接受核算中的审查与监督。对年末的财务执行结果进行分析,与财务计划进行比较分析,探寻两者差异存在的原因,并及时有针对性地对财务计划进行纠正、调整。
3.2 加强对财政支出的监管
乡镇进行会计集中核算,要求会计核算中心必须明确认识并严格履行自身职能,充分发挥对财政支出的监督作用,提高对各级部门的财政监管水平。为确保核算中心的监管效果必须要求各部门及村委会的财务管理人员提供真实合理的支出报账票据。核算中心必须对各部门的实际支出申请手续、材料等进行审查,对票据的真实性合理性以及上报手续的完备性进行二次核对,确保从源头上杜绝虚假支出的行为。此外,对于会议费及外出活动经费的报销过程中,上报的部门或村委会必须提供详细的会议、活动方案,列出各类支出明细,对于额度较大的支出进行跟踪、反馈、实时监督,确保上报的账面符合事实。核算中心在对大额度支出进行核算时,应重点关注从办公用品费用以及修缮费用等,为确保与核实大额度支出的真实性、合理性,有必要对商品的销售单位进行有关事务资产的审核工作,以此来避免违法乱纪的行为出现。对于公益性质资产,如村里的“老人之家”的修建、修桥、修路等支出,应设置独立的科目,安排专人对资金进行筹集、管理,对资金在项目中的落实情况进行实地监督,实现对资金收支处理的规范化管理,也是对公益性支出账目准确性的重要保障。
3.3 注重资产、资源、资金管理的监督工作
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乡镇所辖各部门及村委会,在对其资产、资源以及资金管理方面还不够完善、全面及规范化。会计集中核算工作混乱而且缺乏有效的制度保障,导致核算中心运行不畅,极易出现集体资产、资源流失现象。为此,必须从实际问题着手,对核算中的资产管理工作进行全面的监督,确保账面与财产现实符合,进而有效地避免集体资产流失的现象。对于资产、资源与资金等的管理制度的完善,应根据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各项管理决策执行的公开性,避免独断专行的现象出现。为此,核算中心必须强化对资产、资金、资源管理的监督工作,尤其是在重大决策,或使用资金金额较大时,必须经过代表表决通过后方可实施。对于乡镇核算中心而言,为加强对资产的监督力度,必须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资产清查,及时掌握各部门及村委会资产的实际变动,核算信息及时入账,以此来保障账账相符与账物相符。除此之外,干部的上任与离任都需进行资产方面的交接审核,尤其是对于资产、资金及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重点审核,审核的过程必须做到公平、公正与公开,确保其工作的顺利展开。将干部考核与财政监管的效益相关联,落实责任追究制度,促进乡镇财政管理工作的科学化与合理化,提高乡镇集体资产的收益。
参考文献:
[1]吴长梅.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措施分析[J].财经界,2016(3):3.
[2]庞朝肆.试论乡镇会计集中核算与财政监管[J].中国市场,2017(21):226.
[3]刘娟.乡镇会计集中核算规范化改进策略分析[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28(14):90-91.
[4]吴长梅.乡镇会计集中核算后的财政监管措施分析[J].财经界,2016(3):3.
[5]蒋玲娟.加强乡镇会计集中核算财政监管的具体办法[J].科技经济导刊,2016(24).
[6]卜业本.乡镇会计集中核算财政监督的若干建议[J].环球市场信息导报,2016(14):1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