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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向前已卒

2018-06-23王秀梅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18年6期
关键词:黎明

王秀梅

在那场战役之后,士兵马向前给自己改名马已卒。他的心没有一起完整地从战场归来,战争后遗症折磨着他和家人。每一个活着回来的人都曾以为,硝烟散尽,余生尽是幸福,怎知战斗才刚刚开始。

马 驻

十二岁以前,我的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

当然,我并不是想说,是父亲的猝死使我本来没有意义的生活产生了意义,我不能这么说。而事实就是如此。

在城乡接合部那些简易出租房里,死人的事情都发生过,何况只是打打老婆喝喝酒。我们租住的那个地方名叫幸福村,是个听起来应该很不错的地方。不过,不错是针对村民来说的,他们个个都是拥有三个以上租户的房东,收租的时候跟地主似的。我父亲跟其他租户一样,挣的工资不高,却要每月为我家那间十几平方米的厢房支出不多不少的一部分。

我就出生在那里——我是说,他们在那间厢房里结婚,然后有了我。我当然是出生在医院里的。我出生那天,父亲显得极不开心,他趴下来端量我的上上下下,仿佛从来没见过婴儿。我往母亲的怀里偎了偎,感觉特别不安全。母亲生我的时候费尽了力气,像大多数产妇一样差点没命,那会儿昏昏沉沉地躺着,气若游丝。病房里光线昏暗,窗帘和墙壁都是脏兮兮的白色,母亲的身体还在向外流血,床单散发出腥咸的气味。

我断定,那天父亲就很想揍我和母亲一顿,只是碍于医生和护士在走廊里走来走去,他不方便下手。几天后我们出院回家;又几天后,我出生满十二日,来了一帮亲戚,他们挤在我们十几平方米的家里,热情洋溢地说了许多话。事后,当我们家终于安静下来,父亲终于爆发了,他踢翻了外公和外婆带来的一箱面食和一箱鸡蛋。外婆用红靛把每只鸡蛋都精心地染成红色,蛋黄从蛋壳里流淌出来,红红黄黄的,煞是好看。我笑了起来,但母亲忍不住了,她从床上坐起身,骂了父亲,然后嗷嗷大哭起来。于是父亲怒气冲冲地奔到床边,推了母亲一把,将她重重地摔回到床上。

床剧烈地颤动了两下,几乎把我抛起来。此后,我经常看到父亲对母亲动手动脚,特别是喝酒以后,直到1998年。

1998年我十二岁。

在幸福村的生活,基本上没有什么意义。我父亲是某单位的一个电工,他的工作量并不大,只负责一幢办公大楼的正常用电。那幢大楼也并不高,只有五层。平时他待在后勤部,大楼里的哪个地方出现电路故障,他们把电话打到后勤部,父亲就把各种工具绑到腰上,去处理故障。那些故障对他来说都不是什么难事。

他不喜欢说话,也不怎么笑,大多数时间脸色阴郁,直到1998年。1998年春天,我们家来了一个客人,我放学回家时,他跟父亲坐着小马扎,中间隔着我们家那张用了十几年的小饭桌,上面摆着一些下酒菜。父亲喊我:

“叫爸。”

我站到门口,感到迷惑不解,不明白为什么我要管一个陌生人喊爸。

“快喊!”父亲说。

那些年里,我和母亲习惯了父亲的乖戾无常,都不太愿意招惹他,一般都由着他,特别是他喝酒的时候。我朝陌生人无所谓地喊了一声:

“爸。”

那人立即呜呜地哭了。父亲似乎憋了许久,也开始哭,很快他们就很不体面地号啕起来。他们号啕大哭的样子真是难看得要死,鼻孔里流出浑浊的鼻涕。我飞快得出一个结论:哭是女人的专利,男人实在不适合哭。

我们的房东,他们都喊他老张,迈着细如麻秆一样的腿,匆匆忙忙跑过来。做一个房东也挺不容易的,老张家里大大小小的厢房加起来共有五间,分别租给了四户人家,他要管理四个租户。

父亲和陌生人哭得不成样子,无法开口说话,我告诉老张说没什么事。老张叹着气,说:

“唉,都不容易。”

老张是个老实人,经常挨老伴儿斥骂。我很担心他受到感染,也加入到哭的行列里去。好在老张知道自己是长辈,比那两个号啕大哭的朋友懂得体面,他控制住了自己。

我觉得父亲很丢人,但与此同时,相比他半辈子性格古怪不笑不哭,我又觉得他哭的时候才像个正常人。我把书包丢在窗边的一张桌子上,坐下来开始写作业。他们相伴着走出门,在院子里的一棵石榴树下擤擤鼻涕,止住了哭,然后拧开旁边的自来水龙头,洗了洗脸。石榴树上开着火红色的花朵,父亲歪着头,用一种古怪的姿势看了一会儿,说:

“咱们那洞外也开过花。”

“嗯。”那人说。

他们两人又先后去卫生间撒了尿。卫生间在院子的西南角,就在我们租住的南厢房旁边。他们撒尿的聲音很响亮,听起来憋了许久,撒出的不仅仅有尿,还有别的一些什么东西。父亲和那人相继经过窗户,回到屋里。屋里的酒味太浓重,我打开了窗户,那人隔着打开的窗户跟我说了会儿话,他说:

“你知道我叫什么吗?”

“不知道。”我说。

“你爸从没提过我吗?”

“没有。”我说。

他露出一副失望的表情,仿佛自己是个非常了不起的人,应该被反复提及。但父亲的确从没提起过这样一个脸上有疤的人。如果他提起过,一定不会遗漏那道吓人的伤疤,它大概有十厘米长,横贯整个右颧骨,差点就殃及了鼻梁。说实话,一个十二岁的男孩,很难抵御这样一道伤疤的诱惑,它太迷人了,特别是它代表的那个神秘的世界。

他们继续喝酒,嘴巴里不停地蹦出很多脏话,他妈的,操,那鬼地方。好像是酒在把那些脏话源源不断地往外挤。他们喝的是胡同口小眉家的酒,小眉是我的同学,她妈在胡同口开了一家小卖部,附近几条街上的男人都喝她家门口那只大桶里的散啤。父亲喊我去帮他们买酒,他从墙上的一枚钉子上取下盛酒的塑料袋,把里面不多的酒倒进他们两人的杯子里。袋子瘪了,前后两片贴在一起,他把它扔到地上。他们碰了碰杯,咕嘟,喉结上下滚动,把酒运送下去。

我去胡同口的小卖部买酒。小眉妈不在,小眉趴在柜台上写作业。小眉身穿墨绿和浅黄交织的横纹T恤,她微皱着眉。班里其他女孩大多数还没开始发育,年龄跟她差不多,但她胸前已经有些异样,像塞进去两只乒乓球。而且她早早地已经跟她妈学会了面无表情。她妈虽然面无表情,小卖部的生意却还能维持,男人们都很喜欢来买烟买酒。女人嘛,只要长得美就好办,用不着笑。小眉和她妈一样美。

小眉抬起眼睃了我一下,没作声,也没起身。我知道她不爱写作业,跟我一个熊样。我还知道她心里边儿总想干点什么,也跟我一个熊样。虽然她面无表情。

我跨进门,等了一会儿,小眉依然不作声。柜台上有一个玻璃罐子,周围聚集了几只蚂蚁,我猜那罐子里曾经装过白糖之类发甜的东西。柜台里面摆着香烟,一盒一盒,像扑克牌。我从生下来开始,一次烟都没抽过。我看见幸福村的男人们来小卖部买烟,从大鸡到红双喜,然后换成红梅,然后是牛烘烘的将军。我希望什么人能给我一包将军烟,让我像大人一样揣进口袋,遇到人的时候抽出来叼上一根,在幸福村的街道上跩一跩。

“喂!”我连叫了三声,小眉才从作业本上抬起头。

“有话就说,有屁就放。”她说。

你们见过这么帅的女孩吗?在整个幸福村,不,在整个幸福初级中学,没有任何一个女孩比小眉还帅。幸福中学里的女孩可不仅仅来自幸福村,还来自其他好几个城中村,从版图上来说,这个中学里的女孩数量,是整个城市女孩数量的五分之一。

“我他妈的就想买盒将军烟。”我盯着她胸前的乒乓球,“但是我爸让我来买酒。”

小眉轻蔑地向下扯了扯嘴角,抬抬下巴,示意我自己去打酒。我从柜台侧面挂着的一把塑料袋上拽下一只,来到门外。那只装酒的铁皮桶脏兮兮的,我把袋子撑开,挂在龙头下面,拧开龙头,让尿黄色的散啤流到袋子里。

父亲已经等得不耐烦了,他们眼前的杯子早就空了。父亲和那个人显然在没酒喝的这个空当儿刚刚又哭过一场,两个人的内眼角那里都堆着两坨白色分泌物,像新鲜的鸟屎。

这就是1998年春末那个傍晚留给我的记忆。那个傍晚,我家来了个天知道是谁的家伙,从此我就多了个爸。

母亲在市场街租了一间五平方米的临街小房子,门头挂着牌子:初蕾理发店。初蕾是她的名字。

这个牌子挂得不太牢固,刮风的时候,在店里也能听到它呼呼拍打墙壁的声音。有时候,如果开门的力气大了点,它也会呼呼的。我相信它迟早有一天会掉下来,如果不凑巧,或许会砸到刚好从它底下路过的人。

母亲奋力地在水池边给一个男人洗头发。我对她说家里来了客人,该做晚饭了。她说:

“我在赶活儿呢。”

她的生意一般,主要原因是开价便宜。不过这样一来她揽到的活儿很多,我只要去理发店,就看到她在捣鼓客人的头发。

我觉得自己打小就有一些天赋,是别的孩子没有的。比如说我能提前看到即将发生的事情。大概是在五六岁的时候,有一次在邮电局门口,我看到一个女的从里面走出来,有个骑摩托车的男人,戴着黄色头盔,经过我身边,骑到那女的旁边,朝她心口窝捅了一刀子。当时我手里拿着一根冰棍,他经过我身边时,把那根我刚刚咬了一口的冰棍给撞飞了。我当然不乐意,要知道那时候吃一次冰棍有多难。我立即哭起来,母亲纳闷地问我,你哭什么?我说,我的冰棍没了。母亲说,冰棍不是好好地在你手里吗?我看了看,没错,我还牢牢地捏着那根小木棍,小木棍上穿着那块晶莹剔透的冰。接着我和母亲继续往前走,她打算去邮电局邮点东西给远在黑龙江的她的妹妹。然后,当我刚刚咬了一口冰棍的时候,那个男的骑着摩托车就出现了。他撞飞了我的冰棍,在光天化日之下把一个女的捅死了。

后來,从报纸上我们得知那是一场情杀,男的杀死了跟自己分手的女孩。母亲心有余悸了好多日子,因为她害怕自己的儿子是妖怪。但是从那次以后,我再也没提前看到过什么,母亲这才缓缓地放下了心。她叮嘱我不要把这件可怕的事情告诉任何人,包括父亲。不要告诉马已卒,千万记住了。她说。

马已卒就是我的父亲。这真见鬼地像是一个象棋手的名字,而事实上父亲对象棋一窍不通。据我观察,他是一个所知有限的人。但母亲不这么认为,她说在他们刚开始恋爱的时候,父亲上通天文下晓地理,简直无所不知。母亲说,他把那些他本该知道的东西都忘掉了,但肯定会想起来的。

这实在说不通。母亲为什么要袒护一个朝自己动过手的男人呢?他有一次半夜醒来,把她的脖子卡在床沿上,死命地卡,差点让她咽了气。

另外,母亲还向我隐瞒了一些事情,比如父亲原来的名字并不叫马已卒。当天傍晚,母亲听我说父亲和他的朋友正在喝着酒哭哭笑笑时,她果断地放下了正在洗着的客人的头,让我跟她一起回家。我们回家后,父亲和他的朋友都已大醉,父亲的朋友指着父亲,说:

“马向前啊马向前,当年你还写过诗歌呢,每一首都是写给初蕾的,哈哈,有一次你正念着一首诗,一颗子弹把你的手掌打穿了一个洞眼……谁让你非要把它举在亮光下呢……”

我问母亲:

“他为什么叫我爸马向前?”

母亲没说话,这时候父亲的朋友抹了抹下巴上的酒,说:

“小子,马向前就是你爹呀。”

他又转向父亲,埋怨他:

“你为什么要改名字?你知道吗,你改了名字,害得我差点找不到你。但是,我还是找到你了,哈哈,马向前。”

“你别叫我马向前。我叫马已卒。马向前已经死了,你知道吗?”父亲说。

我已经十二岁了,我知道卒的意思,就是死。这么说,父亲的名字跟象棋毫无关系。

“我觉得,一个人既然已经死了,就应该把他埋了。”我悄悄地对母亲说。

“他是你爸,他还活着。”母亲说。

“但我老是闻到他身上有烂肉的味道。”我说。

母亲警惕地看了我一眼。她怕我身上那些妖怪的潜质再次忽然冒出头来。

那个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人,他说他坐了几十个小时火车,那种绿皮火车。在这个过程中,他唯一的行李被人偷走,还好身份证还在。他掏出身份证给母亲看,证明自己不是来历不明的人。我看到他身份证上写着贾黎明三个字,地址是河北。照片跟他不太像,但的确是他本人。试问有谁的身份证照片跟本人像呢?我还不到办身份证的时候,等我到了十八岁,也会拥有一张照片跟我不像的身份证。

我想跟父亲商量一下,可不可以叫这个人贾爸。单纯叫爸的话,容易搞混。但我又想,这无所谓,是马已卒让我这么叫的,搞混了也跟我没关系。

那个河北人,头发推成平头,身穿绿色夹克和绿胶鞋。就是我见过的解放军穿的那种绿色胶鞋。那天的气温骤然提升,河北人的夹克有点厚,又喝了许多酒,他汗流浃背,额头上也源源不断地冒出汗水。他躲闪着母亲的审视,再次说了一遍上面那些话。

我没坐过火车,那种绿色的像大长龙似的铁家伙。什么时候我能狠狠地坐上一次呢,最好一百个小时,最好带上小眉。我七八岁时就爱上小眉了,老计划着带她私奔。

要说母亲身上有什么优点最让我敬佩,那就是她对父亲的宽容了。但恰恰这一点也让我瞧不起,特别是她在挨揍的时候,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不奋起反抗。她一声不吭,紧咬牙关,像视死如归的女地下党。当父亲揍完她,醒了酒,猛抽自己耳光的时候,她甚至跑过去掰开他的手,把他的头紧紧地抱在怀里,生怕他抽死自己。

让我来说说母亲这个人。据说她十八岁起就在轴承厂上班,那时候是个如花似玉的大姑娘。而父亲是一名待业青年,他和那些连一元一次方程都不会解就进入社会的小青年一样,对未来充满迷茫。有一天晚上母亲下夜班后遇到一个小流氓,父亲恰好从那条路上经过,他仗着自己五大三粗很能打架,打跑了小流氓。于是他和我母亲相爱了。从此,父亲成了一个正在恋爱的无业游民,跟那些不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的小伙伴们的生活有了质的区别。不过,再后来,他还是跟那些不会解一元一次方程的待业青年一起报名参军,入了伍。母亲说,她去送父亲的时候,父亲在一列货运棚车上高唱着《再见吧妈妈》,对她大喊:我会把胸前挂满军功章回来见你的!

母亲讲这些的时候,大概是想向我解释,她忍辱负重地承受父亲的暴力是有理由的,她爱过他,他也爱过她。

当晚,河北人贾黎明被安排到我的房里住。我的房间在父母房间的对面,是另一间更小一点的房子。自从我悄无声息地长出柔软的腋毛,两腿中间的小鸡鸡变粗,他们就租下对面那间别的租户刚刚腾出来的小房子,把我安置进去了。关于腋毛和小鸡鸡的事,我把自己保护得挺好的,自从它们出现了异样,我就没在他俩面前亮过我的裸体,但他们还是知道了。我怀疑他们在半夜时分我睡得毫无知觉时,偷偷查看了我的身体。

房东老张帮忙搞来了一张单人床,我无所谓地看着他们把我那张本来放在房中央的床挪到墙边,再把那张刚搬进来的床放置在我的对面。父亲在我的枕头底下翻出几本尺度挺大的杂志,他气坏了,捏着其中那本封面上印有一个半裸美女的《人之初》,吼叫着:“你这个不学好的小流氓!竟然偷偷看上黄书了!我看你离犯流氓罪不远了!”

“我是小流氓,你就是老流氓。”我说。在他们倒腾我的房间时,我把塑料袋里剩下的一点散啤给喝了。我莫名其妙地觉得那天是个特殊的日子,需要一点仪式感。因此我喝了酒,然后狂妄地顶撞了我的父亲。那种无法无天的感觉太帅了,一扫我十二年来的所有压抑。

“你!我!我要……”父亲气得结结巴巴,奔过来就要揍我。我迅速地从褥子底下抽出一把刀。是的,我有那把刀已经不少日子了,自从我发现自己长出腋毛,就偷偷买了一把刀。有好几次,我都想拿着它,宰了我的父亲。

“怎么样,要跟我打一架吗?”我晃着那把刀。我的个子没有他高,骨头没有他粗,身上的脂肪也没有他厚,但那些都无所谓,我他妈的只要能痛快跟他打一架就行。

贾黎明

马向前带着一个名叫初蕾的女孩写给他的信,初蕾是一个十八岁的轴承厂女工。这些信都是情书,初蕾提前写好的,在站台上交给了马向前。马向前把它们用塑料纸包好,装在背包里。

每当天气好的时候,洞外有光线射进来,马向前就从水壶里倒几滴水,洗洗手指头,小心翼翼地打开塑料纸,捏出那些信,一遍一遍地温习。战地老是供水不足,不下雨的时候,连喝的水都要省着用。所以有时候马向前就把喝的水省下来,用来润手。这看起来真是有点傻。

后来,喝的水一点没有了,老是不下雨,后勤补给也送不上来,马向前就用唾沫洗手。再后来,唾沫也没了,马向前就写诗。

从那时候开始,我就想,要是能活着离开战场,早晚有一天我得去看看这个名叫初蕾的女孩。虽然马向前带着她的照片,但那毕竟只是照片。照片中,初蕾坐在一张上下床的下铺上,身穿灰色工装,头发拢向头顶用皮筋绑起一个马尾辫,两手抱着一本书,眼神望向镜头,表情既单纯又好胜。

看得出来,那一定是轴承厂的宿舍。马向前清楚地记得他坐在初蕾旁边触摸她灰色工装裤子下的膝盖的感觉。时间过得很快又很慢,让他喘不过气。他给我讲过许多次那个细节,每次我都替他遗憾,觉得他应该大胆些,做些比触摸膝盖更美妙的事情。

“贾黎明,如果我死了,你就去替我爱初蕾。”马向前臀部中弹那天对我说。那天他的臀部插进一块弹片,他以为自己会死。但他没死,我帮他把弹片拔了出来。当我们回到洞里以后,他对我说了那句话,

“如果我们都死了呢?”我问他。那当然是非常可能的。

“不行,咱俩必须活一个。”他说。

很奇怪,当时为什么我们没讨论第三种可能——我们俩都活着呢?

马向前改名叫马已卒了,我特别不习惯。我习惯了叫他马向前。我们俩都活着,而且这个幸运的家伙还生了个儿子,马向前让他喊我爸。他喊了,我不管他是不是心甘情愿,我简直高兴得要死。

初蕾弯着腰给我铺床单。我算了算,她已经有三十五六岁了。我没办法把她跟那张照片上的青年女工联系起来,主要是她显得很憔悴。她給我铺了一条新床单。由于我的行李在旅途中丢失,她给我找了一身马向前的衣裤,放在床头。

接着,她让马驻带我去房东老张那里洗澡。老张家安装了太阳能。我觉得自己浑身上下臭烘烘的,必须好好洗一洗,因为我还不确定要在马向前这里住多久。

现在是五月,天气见鬼似的热起来,我害怕热。我翻来覆去睡不着,汗水源源不断地淌到床单上。我兄弟的十二岁的儿子,那是个冷酷的小子,我知道他在黑暗里冷冷地注视着我。

“你病了吗?”他问。

“可以这么说吧,”我说,“这大概是一种什么热病之类的。”我经常会不由自主地浑身淌汗,只要想起那些让人无法忍受的四十多度的天气,我就会淌汗,哪怕是在数九寒天。想象一下,小子,一个只能容你弯着腰进出的洞,洞里只能容下两个人。没有厕所,没有供水。四十五度的天气。”

“为什么会那么热?”那小子问。

“没有为什么。那里就那样。就是四十多度那么热。”

“你们为什么要待在那么热的地方?可以找个凉快点的地方待着。”他说。

“我们必须待在那里。我们是一些必须服从命令的人。”

“誰的命令?你们为什么必须听那些命令?”

“怎么说呢……你们的课本上有没有讲过……这世上有些人就是为了听命令而活着的。祖国和人民的命令吧,可以这么说。这样的命令,你说,是不是必须要听?”

“也许吧,我不知道。”他说,“那么热,太热了。我宁愿在冷一点的地方待着。”

“所以,我们所有的人都不穿衣服。”

“光着?”

“光着。”

“短裤也不穿?”

“不穿。有些人害臊,坚持穿短裤,结果两腿中间捂烂了。还有蚊虫,那是些要人命的小东西。我们身上被它们噬咬得体无完肤,皮肤都挠破了。要是穿上衣服,那可就麻烦了,脓血会跟衣服长到一起的。”

“哦……但是,换作是我的话,我大概会坚持一直穿着衣服。”

“小子,你不知道战争是怎么进行的,所以你完全可以说很多的大话。在那里,你必须确定一件事,那就是,洞外的阳光只会越来越烈,洞里的温度只会越来越高。还有,你以为只有炎热是我们的敌人吗?错了。我们的敌人还有人。看看外面的环境,时不时有冷枪从任何方向打过来。你知道吗,在那里,山就是最大的公共墓地。假如让你选择被子弹打死和自己烂死,你选择哪一种?”

“无所谓。横竖都是死。”他说。

他还小,只有十二岁。他的满不在乎和无所谓,仅仅是这个年龄应该表现的状态而已。我这么告诉自己。不过,我又有点拿不准,因为就在不久前,他刚刚从褥子底下掏出了一把刀。那把刀真是牛得要命,难以想象一个十二岁的小子是从什么地方弄到了它。更让我拿不准的是,这小子藏一把刀打算对付谁。

不过,我很快就会明白。我并不知道会这么快,就在不久之后的半夜里。这个名叫马驻的小子有着非凡的警觉——如果你经历过战争,你就会懂得这东西对你的影响,你会长久地受到它的困扰,它会让你的神经总是处于一种绷紧的状态,就像总有见鬼的炸弹要在你身旁爆炸。

“他总想弄死她。”马驻说。

马驻站在打开的窗户后面,盯着外面。月光照着院子里的水泥路面,白花花的。中间花坛里的石榴树一动不动。对面屋子里没有开灯。嘘!马驻回头朝我做了一个噤声的手势。我爬下床,站到马驻身边,问他在听什么,是不是院子里有老鼠跑过?还有,谁想弄死谁?这里不是战场,不那么容易发生谁弄死谁的事情。在战场上可就不一样了,只要开战,谁都有可能弄死谁。当然,是弄死敌人,而不是弄死自己人。我当然也弄死过敌人,至于多少,我忘了。

马驻离开窗户,推开房门,朝他父母的屋子走去。我跟在他后边。房东老张一家人和另外两家租户住在东院,西院里一共住着两户人家,另外一户是个做生意的小伙子,听说大多数时间是在外地跑生意。现在,西院只有我们四个人,我不知道谁总想弄死谁。

那小子一点都没打算跟我解释。后来我们站在他父母的屋子外面,我明白了他不跟我解释的原因:在他父母的屋子里,有人在搏斗。

我能听出马向前那家伙的鼻息,可以说再熟悉不过了。当年在战场上,我们没少跟敌人肉搏过。

马向前嘟嘟囔囔,不知道在说什么。他的妻子在呻吟,声音像受伤的动物发出的那种悲鸣。

我推了一下门,没推开。我朝着里面叫:

“马向前!”

马向前停止了嘟囔,搏斗也停止了,只剩下他的妻子初蕾沉重的喘气声。

“马向前,你开门,发生了什么?”我又喊了一声。这时候初蕾朝我们喊道:

“没事,你们回屋去吧。他做梦了。”

我有点不放心,但马驻闷头掉转身,对我说:

“回去。”

我重新上床之前,听到马驻把什么东西插到褥子底下,我听出来了,是那把刀。他带着它站在父母屋外,现在把它又插了回去。

“他为什么总想弄死她?我是说,你爸为什么总想弄死你妈?这我一点都不相信。在战场上时,我和你爸聊得最多的话题就是你妈,假如你当时也在那里,听到他是用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朗读他给你妈写的情诗,我相信你会感动的。”我躺在床上,看着马驻的方向。马驻躺在他的床上一动不动,说:

“妈的,真希望这件事已经结束了。”

“你不可以说‘妈的这样的话。”我说。

“那我应该说什么?我妈迟早要死在他手里。”他说。

“他只是做梦了。”我说。

马向前在白天——也就是不做梦的时候,是一个挺不错的人。他早上跟他的家人一起吃早饭,馒头、粥、咸菜,或是油条和豆浆。然后他骑一辆半新半旧的自行车,去单位上班。多数时候单位大楼里用电正常,他坐在后勤部角落的一张破沙发里无所事事,也不跟别人交流。因此很多时候人们会忘记了他的存在。只有在哪里出现故障的时候,他们才会想起他来。马工,他们这样叫他。他腰上绑着各种工具,踩着梯子,任劳任怨地捣鼓那些缠绕在一起的复杂的电线。傍晚,他骑着那辆自行车按部就班地下班回家,有时拐到市场街,去接他妻子初蕾。

如果他不喝酒、不做梦,那么,他是一个幸福的人。

但他不这么看。他看起来也的确不幸福。我也不幸福。从那座见鬼的山上撤下来的时候,我们都以为余生尽是幸福。

我说,我最好去市场街找个活儿干。我不能老是这么闲待着。我说这话的时候已经是夏天,这个海滨小城的夏天并不那么炎热,从海上吹过来的风掠过石榴树的枝叶,从打开的窗户吹进屋里,会有一些让人舒服的凉爽。

“你可以去找个活儿干。要不然,去初蕾那里。她一个人忙不过来。”

“我可以,不用帮忙。”初蕾说,“再说了,你又不能一辈子把贾黎明留在这里。他总得过他自己的日子,找个女人,成个家。”

马向前嚼着食物的嘴巴停下来,他把它们咽下去,皱起眉头,很不解地问他妻子:

“我不能一辈子把贾黎明留在这里?为什么?他为什么不能留在这里?他好不容易才找到我。他哪儿也不能去,必须待在这里,这个院子里。我们得在一起。就这么定了。贾黎明他会理发,我大概没告诉你吧,那时候我的头发一直都是他理的。撤退的時候,所有人从洞里钻出来的时候都像野人,头发长到了肩膀下面。只有我很体面。”顿了一下,他又说,“该死的,我说这些干什么。这些都没有任何意义。”

从那天开始,我就去了市场街。光顾初蕾理发店的都是附近城乡接合部的人,他们不希望在自己的脑袋上花费过多的钱,特别是那些上了年纪的老爷们儿,他们更喜欢我用老式剃头推子,这让他们很享受。他们不喜欢电动推子。这样一来,初蕾用现代化理发工具照顾那些爱美的女客人,喜欢老式推子的男客人就由我来负责了。

“你们一起从战场上活着回来,为什么你没有工作,他们没给你安排工作吗?” 没有客人光顾的时候,初蕾也会跟我聊聊天。

“所有从战场上活着回来的人都有工作。他们安排我到铁路部门当列车上水工,你大概不知道吧,人们在火车上用的水,都是我们上的。每当火车鸣笛进站,我就拿着一把铁钥匙,站在轨道旁边等候。火车停稳后,我得马上把铁钥匙插进井口,打开阀门,拧上水管。水管的另一头拧在车厢水箱的进水口上。等水箱里的水上满后,拔下皮管,关闭阀门,再去另外一节车厢,重复这一套动作。说实话,这个工作除了苦——夏天铁轨上的温度高得像在给人蒸桑拿,冬天却要把人冻成冰棍,每天要在这样的轨道上奔跑二十多公里——没有多大的技术含量,还不如理发呢。当然,吃苦对我来说没什么。一个从前线上下来的人,这世界上再也没有什么苦头是他吃不了的。”

“那你为什么要放弃那份工作呢?不管怎么说,总是一个铁饭碗。”

“我不知道。说真的,我真的不知道。从前线下来之后,我觉得非常迷茫,不知道自己应该干什么。他们安排我去当上水工,我就去当上水工。但我不明白我那样做的意义是什么。有一次,电视台要录制一档春运特别节目,他们需要采访一名上水工。所有人都知道我是最任劳任怨的一个上水工,又上过前线,是最理想的采访对象。单位宣传干事提前给我准备了稿子,我背了好几天,其中就有当一名上水工有什么意义这个问题。我背得滚瓜烂熟。当记者把那根长话筒伸到我嘴边的时候,我本来应该说,上水工的意义就在于给列车喂饱水,让旅客们能喝到水、用上水,让他们度过一个干净愉快的旅程。但不知为什么,我却没这样说。我告诉记者,我也不知道这份工作的意义是什么。我每天机械地重复这些动作,但我心里很麻木。而且我很孤独。我不愿意跟任何人说话。我不知道这样要干到什么时候,我是不是就要这样老死在轨道上。呵呵,你知道吗,就是在那天,我辞职了。”

“那你接下去怎么打算?”她问我。

“不知道。”我说。

“应该有个女人照顾你。”她说。

她给我介绍胡同口的小卖部老板娘。那女人长得很漂亮。晚饭后,我和她被安排在邮电局门口的小广场上约会。实际上我没少去小卖部买东西,但约会和买东西是不一样的。邮电局门口的小广场是露天舞场,晚饭后,附近的人们穿着花花绿绿的衣服来跳舞。他们跳交谊舞、三步、四步、水兵舞。女人们穿着转起来像大喇叭花似的裙子,没命地转。男人们辅助着她们,让她们没命地转。

小卖部老板娘以前从不来跳舞,人们给她取了个外号叫冰美人。她很傲慢地出现在广场上,所有的男人都跃跃欲试,想成功地邀请到她,在另外那些男人面前露露脸。他们没少照顾她的生意,更没少在得到她的青睐这件事上互相较劲。但她拒绝了除我之外的所有男人。初蕾说,这就等于她同意跟我处对象了。

我想尽快跟冰美人睡觉。于是,在她同意的情况下,我们互相睡了彼此,在她家那张宽大的双人床上。对女人的经验我知之甚少,或者说是几乎一无所知。不过我光顾过几次录像厅,从那里学到了这方面的理论知识。当她得知我是第一次跟女人睡觉之后,她抱紧了我,狠命地把我的头摁在她的颈窝中。

“以后我要使劲地让你睡。”她说。

她问我有没有喜欢过别的女人,我说没有。实际上我对她撒了谎。我喜欢过一个姑娘,她被我们封为战地女神。要是没有她,我的一条腿就保不住了。我每天都想见她,但平时营里不许她们到前方来。她们是医护人员。于是我就盼望她打电话询问我们的病情——主要是皮肤病。我们所有人都患了程度不一的皮肤病,我竟然希望自己的皮肤病更严重一些。有一次我报告说我腿上的皮肤溃烂流脓了,他们派她来诊治。旁边洞里的战士也探头探脑看热闹,有个战士问她有男朋友没,她说没有。战士说,贾黎明可喜欢你了。她的脸红了。我的心怦怦直跳,我想,要是我活着离开战场,一定要向她求爱。

我还记得她的手轻抚在我腿上的感觉。我让冰美人那么做,冰美人做了。她抚摸着溃烂结痂后的疤痕,问我是怎么搞的。我没说话。我不想告诉她,我的女神天天去给我换药,才让那里结了痂。我也不想告诉她,后来有一天,她在返回的时候遇到了敌方特工偷袭,她牺牲了。

人的命是很奇怪的,就说我,从那以后,我发了疯般地想死,却怎么也死不了。不仅如此,我从前线下来后,全身上下的零件一个都没丢。在那场著名的战役中,死了那么多人,残肢断臂到处都是。我们拿下了那座山之后,敌人调整兵力进行了反扑,整整八天的时间,火炮密集得像流星雨。我那时候多想牺牲啊,但就连火炮都见鬼地避开我……

冰美人说:

“你心里藏着很多事,为什么不说出来?”

我张了张口,却觉得那些词汇在滚过喉咙的时候被卡住了。

马向前很高兴我终于睡了女人。他说:“你要忘了你的女神。”

马向前问我冰美人睡起来爽不爽,他说附近想睡她的人多了去了。

马向前喝了点酒,喝着喝着情绪就不好了。他眼睛红红地看着我,问:

“该死的,你为什么非要找女人?咱们他妈的为什么非要找女人?”

见鬼,我也不知道。

“要不然,咱们他妈的把女人都丢下不管了。咱们离开这里,去找个老远老远的地方。咱们找座山头,没有人的山头,去那里住。”

“咱们住哪儿?”我问。

“挖个洞。”他说。

他突然抱住头撕扯着自己的头发,说:

“我夜里老做噩梦,我睡不好。你相信吗,我从噩梦里醒来之后,老觉得身边太他妈的空旷了,吓死人的那种空旷。因此我就特别想念那种洞。那种要猫着腰钻进去,勉强能躺下两个人,坐起身后头皮顶着洞顶的洞。只有它才能给我安全感。”

“我的兄弟,或许你该试一下这种药,它会让你不那么焦虑。”我从口袋里拿出一个小瓶,里面装着一些白色的药片。它们是我从一个心理医生那里得到的。

“没用,我不相信这世上所有的病都能被医治。”马向前悲哀地说。

马已卒

我曾经以为我摆脱了马向前。

我修改了自己的名字,关于马向前的那些事情,也随着名字都被消除掉了。我觉得是这样。我用一个新名字开始了电工的新生活,并且我如愿以偿地结了婚,妻子是我一直想与之结婚的那个人。

天知道我给初蕾写了多少情诗。在洞里的时候,除了写情诗,还能干什么呢?不打仗的时候,你只能猫腰进入洞里,躺着,或者坐着。坐着的时候,如果你把脖子伸直一点,头顶就碰到了洞顶。有一次,我们被命令猫在洞里待命,一待就是十几天。据说对方集结了强大的力量,打算反扑。我们接到的命令是待命,待命,等待战斗。不能出洞,连大小便都要在洞里解决。战场形势紧张,后边的补给上不来,几天几夜没有水喝,只能喝尿。既然是尿,谁的也无所谓。我和贾黎明住在一个洞里,于是我们两人互相喝对方的尿。

在这样的时候,不写情诗,该做什么呢?

我朗诵情诗,贾黎明负责听。那时候我们只有十八岁,坚信爱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何况贾黎明后来还在战场上堕入爱河,爱上了我们的战地女神。

后来,当我成为一名电工,我有足够的时间思考很多问题,在后勤部角落里的那张破沙发上。那张破沙发不知是哪个科室淘汰下来的,本来要丢,让我搬进去了。它很软,虽然有几处地方的皮革破了,露出暗黄色的海绵。我长久地坐在那里思考许多问题,比如有一天我忽然想,贾黎明那小子现在在干什么呢?他当初跟战地女神之间互生爱意,肯定是违反了某种规则,因此导致某种干预力量的出现,因此战地女神才牺牲了。

后勤部除了我之外,还有一男二女三名工作人员,他们的主要工作是发放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两个女的经常偷偷织毛衣,或者半下午偷偷溜出去接孩子。

“老马,给我打打掩护。”她们接孩子之前会这样交代我。如果科长进来,我就会对他说,某某去仓库了,或者去洗手间了,或者去某某科室了。

瞧,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作为电工,我的工作量少得可怜。我利用那些不工作的时间还思考了很多别的问题,比如我的噩梦。

多年来,我的睡眠一直很糟糕。老实说,我没有睡过一个囫囵觉。几乎可以说,噩梦主宰了我全部的睡眠。在梦里出现最多的是一只大鸟,它有着人的五官,确切地说,它长着一张女人的脸。但它确确实实是一只鸟,没穿人的衣服,没有带人必须携带的那些东西。它自由自在地往空中飞去了。在空中,它张开嘴巴,吐出一颗子弹,准确无误地击中了我。

我知道这只大鸟的灵魂来自谁,实际上,是我杀死了她。

她力气非常大,起初我并不知道她是个女人。我们是在排雷的时候狭路相遇的,敌方三个人,我方三个人,刚好一对一。我永远都无法向任何人描述一场战争给我带来的情感包袱:恐惧、活的本能、荣耀、耻辱,等等。在这些情感包袱里,最沉重的莫过于恐惧了,在它面前,什么都谈不上。而肉搏,是所有形式的打斗中最令人恐惧的,你每分每秒都处在危险之中,理智的应对和丧失理智的求生欲是巨大的失衡,没有人可以完美地控制它。在恐惧面前,人性也消除不见。当我终于把对方制服以后,我才发现,这个一声不吭跟我搏斗了许久的是个女人。她是个年轻女孩,看起来似乎并不比我大,有着健康的棕色皮肤,很大的眼睛,小巧精致的脸。

她忍受着我给她带来的疼痛,尽力保持着镇静的模样。我知道她跟我一样恐惧,她的肉体掌握在我的手里,马上就要烟消云散了。我断定在她内心,那时候并没有任何积极的想法,比如荣耀,比如慷慨就死。严格来说,她还是个孩子。她可能连恋爱都还没谈,在战争爆发之前,在她的家里,她还是受着父母兄姐宠溺的小女孩。

我的匕首顶在她的喉咙处,只要一下,那里划开一条线,她作为我的敌人就消失了,对我的威胁也就彻底解除。我迟疑了十几秒钟,最后还是划开了她的喉咙。我必须那样做,那是规则。

可她笑了。她彻底放松下来,仿佛卸下了千斤的重负。我看到她费力地翕动着嘴唇,说出了几个词汇。我不懂,那是她们的语言。此后的十几年里,我一直在猜测她想要表达的意思,是对我的咒骂,还是对神的祷告。

那天夜里是我第一次做关于大鸟的梦,但我还是没有听懂它在说什么。它没有任何羁绊,轻松自由地飞走了,边飞边给我看它的灵魂。它的灵魂是一道光,无形无色。

后来我想明白了,每个关于大鸟的噩梦,都是那女孩的灵魂在跟我搏斗。许多次当我扼住她的咽喉,把她扼得奄奄一息,我却发现她是初蕾。

但是天知道,我无数次差点扼死初蕾,却为什么一直没有离开她。相反,每当夜晚来临,我就开始变得恐惧。我害怕睡眠,如果可以的话,我真希望我可以用不着睡觉。我害怕初蕾不在我身边。有一天我忽然想,或许是那女孩向神央告,把自己的灵魂附着在初蕾身上了。她肆无忌惮地戏弄我,嘲讽我,而她随时可以毫无重量地飞走。她把那千斤的重负都丢给我了。

初蕾这个无辜的人,她是我的爱人,也是我的敌人。她从没想过离开我,无论我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

我决定去牙山上打个洞,住到洞里去。

在一个晴朗的周末的早晨——我不能辞职,如果我辞职了,那是想要说明什么呢,是想表达我的不满吗?实际上我毫无不满之心,因为这的确是一份又安逸又牢靠的工作。我带着一把镢头、一把镐头、一把铁锨,来到旁边的牙山。这座山并不大,我只用了半天时间就择好了地方,位于朝东的半山坡上,旁边生长着两株参天古槐。我找的那个地方,恰好生长着一丛茂密的荆棘,这可以很好地掩饰洞口。牙山在幸福村的西边,因此,站在我择好的半山坡上,能俯瞰到幸福村的全貌。

挖好山洞花了我足足半个月的时间。第一天进行得并不顺利,因为没找到很好的办法固顶。第二天下雨了,雨滴在山体上打出一个个麻坑,湿透的泥土汇成泥流,顺着山体流淌,洞刚挖了半米的高度,很快就塌了。从第三天开始,我在山上搜集树木和石块,用它们来加固和支撑洞顶和洞壁。

我耐心地一点一点凿挖,边挖边加固。好在我需要的空间并不大,容得下我一个人在里面坐着及躺下就可以。

我尽量避开人们的视线,偷偷地进行着这项秘密挖掘工程。我把工具藏在杂草里面,每天早起先上山干一会儿再去上班。我对初蕾说,我要出去晨练。另外一段相对充裕点的时间就是晚上了,我可以一口气干上两三个小时。

没有人注意到我的行踪,或者说,没有人关心我的行踪。在这个乱糟糟的城乡接合部,我敢说,即便一个人失踪了,也不会有人注意。比如说,假如这个人是独居者,他死在租屋里可能半个月都没人知道,直到房东去敲门催讨房租,才有可能被发现。当然,我不是独租客,但是,我的妻子每天含辛茹苦地照料别人肮脏的头发,晚上有时比我回家还晚。我的兄弟贾黎明,他一方面在我妻子的理发店里帮忙,另一方面,冰美人那里还有许许多多的活儿等着他去干。所以,我悄悄失踪两三个小时,还是没有人注意到。

我很用心地开凿着我的山洞。当它完工后,我站在洞口端量了一下,对它差不多还是满意的。接着,我在里面铺了一些干草,从家里偷偷拿去一床被褥。那丛蓬勃的荆棘长得越来越茂盛,完美地挡住了洞口。

接下去的那些日子,我陆陆续续往洞里偷偷运送了几样日用品,甚至在一家卖军靴的商店里买到了一些军用饼干。我打开饼干尝了尝,好像味道跟当年的不太一样,具体怎么不一样,也说不上来。

马驻现在越来越不懂规矩了,对我说话总是一副尖酸刻薄的腔调。他已经十二岁了,快到青春期了。有一次我下班回家,在胡同口看见了马驻,他倚在小卖部的玻璃柜台旁,一只胳膊搭在柜台上,另外一只胳膊抬在胸前,手里夹着一根烟,刚从嘴里拿出来。几缕烟雾缥缥缈缈地从他的鼻孔和嘴巴里钻出来。

我有点被这一幕吓着了。我走进去,对他说:

“马驻,你是在抽烟吗?”

马驻弹了弹烟灰,反问我:

“您没看到吗?”

我注意到,马驻留着短短的寸头。头发短,就能看出脑袋有点方。清澈的眼睛流露着无所谓的神情,脸上的表情也是无所谓的,像在工厂里上班的青工那样平静又不羁。當我站到他面前的时候,又发现他的腿和手臂都挺长,十二岁的孩子,一段时间没注意,个头蹿起来了,竟然比我高。我估计他大概得有1.75米,至少比我高上了5厘米。因此,当我试图伸手教训他的时候,他轻轻一摆头,就轻而易举地避开了我。然后他居高临下地看着我,意思像在说,来呀,来呀,你这个小矮子。

他抖着腿。因为个子高,他的背略微有点驼。实际上他并不驼,只是年轻人故意那么做而已。

我意识到,我应该对他仔细一点,仔细观察以及检查他的一切行为。这个年龄的男孩子,是有点危险的,值得忧虑的。当我这么想的时候,我观察到了他对我的恨意。因为当他摆脱了我的教训之后,为了示威,他再次抽了一口烟。

这让我火冒三丈。我极力压抑着怒火,问他:

“你的烟是哪儿来的?”

马驻没回答。小眉用下巴指指柜台:

“这里买的。”

小眉穿着一件吊带衫,似乎还画了眼影,蓝晕晕的,特别不成体统。我问她为什么要卖烟给马驻,小眉奇怪地说:

“他给我钱了啊,我们这店是做买卖的。”

我转而问马驻他的钱是哪儿来的,马驻有点轻蔑地看着我,好像我问的这个问题是多么可笑和幼稚。

“当然是咱们家的钱啊!您以为我是偷的吗?”

“你……”我忍了又忍,“你不应该抽烟。”

“照我看,你也不应该喝酒。”他说。

我意识到,我跟马驻的对话正变得像不知道由谁安排好的我的后半生一样令我绝望。对这两个正在步入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使用的惯用语,我的忍耐已经到了极限。我让马驻离开那该死的玻璃柜台,到门外边去。马驻刻意驼着背,斜着膀子,满不在乎地离开玻璃柜台,来到外边。我要教训他。他躲闪,巧妙地用肩膀或屁股等部位还击。他的个头已经超过了我,而我是一个正在步入中年的人,长年的坏情绪严重损伤了我躯体的灵活和强壮。因此,我很自然地就处在了下风。我踉踉跄跄,头昏脑涨,踢翻了那只铁皮桶,黄色的散啤从不知什么地方汩汩地流出。

战斗来了。战斗又来了。我脑子里嗡嗡地响着刺耳的噪音,我抬头往天上看了看,一架飞机正呼啸而来。敌人又开来了战斗机,他们为什么要这样?我们只有一个地球,难道他们就不怕战争会把地球毁灭,进而终结整个宇宙?既然如此,那么,好吧。

“来吧,让我们战斗,战斗到最后一刻。最后一刻是什么情形,你知道吗?我告诉你,是宇宙彻底消失,所有的生命体——高级的、低级的——瞬间消亡。我迫不及待地想要见识到这一刻了,你也是吧?”我说着自己的心里话,抱住那只正撒着欢乱滚的啤酒桶。“这里面装着满满的炸弹,你不怕,我知道。我也不怕。既然这样,那就让它爆炸吧,宇宙马上就要爆炸了!”

我举起那只桶。它并不沉。我奇怪一只装满炸药的啤酒桶为什么会这么轻。

当我举起炸药桶的时候,我亲爱的兄弟贾黎明不知从什么地方跑来。

“你来了,兄弟,”我说,“咱们俩并肩战斗的时刻又到了。”

但是我的兄弟没有跟我并肩战斗,他死命地用他的胳膊和腿捆绑住我。他的力气太大了,把我箍得简直要散架了。

他们把我绑到了医院。我醒来已经是两天以后了,可见他们给我用了多大剂量的镇静药。

我说,我不能住院,我还要上班,我要努力工作。要知道,十几年前,我还是一名无所事事的待业青年呢。

没人赞同我的观点。我的兄弟贾黎明也背叛了我,他听任医院把我捆在床上,他自己扮演了看守我的角色。他坐在床边的一把椅子上,似乎打算永久地坐在那上面。

“兄弟,不要以为你是这个世界上最可怜的一个人。我跟你一样。”他说。“十几年来我一直单身,并不是说没有遇见适合我恋爱结婚的女孩。但是你知道吗,每当我打算跟一个女孩交往,我这条该死的腿,腿上这块该死的疤,就没命地疼。你体会不到那种疼有多要人命,简直疼到了骨髓里。我疼得用头撞墙,恨不得把自己撞死。”

“你病了。”我怜悯地对贾黎明说。

“我知道我病了,但我想治好自己。你也病了。我们都是病人。所以你得好好地在这里待着,把你的病治好。”他说。

我不相信他能治好自己。他的那块疤肯定用任何药膏都不管用。

无论如何,我不能在这里待着,他们把我当成精神病人,我不能忍受这一点。我让贾黎明陪我到走廊里散散步,在一间病房门口,我看到一个女人,穿着跟我一样的白蓝条病号服,像兵马俑一样呆呆地站在窗前。护士刚刚从床上拿走了她尿湿的褥子,这会儿正把它搭在院子里的花坛边上。水泥花坛边上还搭着另外几床被褥,上面尿渍斑斑。接着,女病号忽然对着窗户号叫起来,她想要回自己的褥子。立刻有两人冲进来把她制服。她像泥鳅一样狂烈地扭动,最后被他们用皮带捆绑在床上。

我浑身打战,断定他们都是杀人凶手。这座精神病医院里,到处洋溢着可怕的能量。太可怕了,我预感到,很快我也要被这样处决了。只有兩个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问题:一是想办法弄到那样一支枪,或者潜到医务室去偷,或者从护士手里夺;二是逃离这个任人宰割的不公平的战场。

经过慎重考虑,我选择了第二条路。因为第一条路有失败的风险。当然,第二条路也有失败的风险,但只要成功,我就可以摆脱他们的制约。如果我选择第一条路,并且如果不幸我失败了,那么,要么他们把我射死,要么我把他们射死。但如果我没被他们中的谁射死,那么很快我就要被那些没死的再次制服。

在这个地方还没把我的大脑彻底弄混乱之前,我庆幸自己果断做出了这样的决定。接着我开始侦察地形,设计逃跑方案。

这个地方总体来说像那种老式工厂,一个大院子,四周是楼房,并不太高,只有三层。大铁门平时是锁着的,门上开一个小窗户,一本杂志那么大。外面有人来,小窗户打开,传达室的人从里面递出登记本,外访人员登记之后,才被获准进入。四周的墙并不算太高,不过上面插着玻璃碎片。还好,没有电网。

我还设想了一些其他方案,比如跟贾黎明易装,让他扮成我留在病房,我扮成他混出去。当然,这迟早要被发现,但贾黎明不是他们的病人,他们不敢朝他开枪。

这个方案被我自己否定了。首先我不敢肯定能说服贾黎明,其次,我不能把自己的兄弟留在这个不讲道理的战场上。

我还设想过把墙壁钻一个洞,这是那些关于越狱的影视剧给我的启示。但我实在等不及了,那得花上至少几年的时间。

最终我成功地逃离了精神病医院。一个人想干成什么事,只要有强烈的信心,他就会成功。我是翻过墙头逃走的,之所以能成功,是因为我不在乎那些碎玻璃刺。相比当年在前线我遭受的皮肉之苦,被碎玻璃刺捅几下子可要轻快多了。

那座封闭战场上的士兵打开大铁门追出来,每人手里拿着那种带有细针管的枪,朝我扫射。我没命地跑,边跑边说,要么我的头被打爆,要么我钻进荆棘丛里。

就这样,估计半夜时分,我钻进了我那完美的荆棘丛遮掩下的山洞。我安全了。稍微挪动一下身子,我就能感觉到厚实的山体。哪儿都不会藏着敌人和枪。我吃了一块压缩饼干,喝了半瓶水。困意袭来,我安静地睡着了。

从此我过上了昼伏夜出的生活。白天我在洞里躺着或坐着,思考很多事情。或者什么都不思考,让脑子一片空白。有一次我正在想事情,忽然听到有人的说话声,我吓了一跳,立即紧张地屏住呼吸,盯着洞口。透过荆棘丛的微小缝隙,我看到那是我的儿子马驻和小卖部的小眉。起初我以为马驻发现了我,后来发现那完全是我的猜疑。小眉在荆棘丛那里停下来,说:

“马驻,快看,酸枣!”

他们摘了几颗酸枣,小眉咀嚼着,说,好酸。我的牙好酸。马驻说,我有办法治。小眉说,什么办法?马驻说,你闭上眼。

我看到他俩在接吻,这让我感到悲愤,差点闯出荆棘丛去,暴露自己。一只蚁虫爬上我的脚踝,用它的枪刺破我的皮肉,开始吸吮我的鲜血。这让我一下子清醒过来。我没有得到命令,所以是不能离开山洞的。即便有千千万万只蚁虫向我扫射,把我射成筛子,让我臭掉、烂掉,我也得坚守在这里。

马驻和小眉走了。他们是什么时候离开的?我好像只是一眨眼,他们就不见了。在他们不见之前,我还听到了他们之间的一些对话,小眉说,你把我咬疼了。马驻说,那你咬我。小眉说,你爸到底去哪儿了,你就不着急吗?马驻说,我才不着急。小眉问,为什么?马驻说,他死了才好。小眉说,你这么恨他吗?马驻说,他要是不死,我妈就迟早得死。小眉说,你起码还知道谁是你爸。马驻说,我还不如像你这样,不知道你爸是谁。小眉说,要是真那样,你就不会这么想了。马驻说,你知道吗小眉,我有一把刀,非常锋利,是把能杀人的刀。我早就想把那家伙杀了。

白天,我藏在洞里咀嚼着这段对话,像咀嚼一块苦胆。

晚上我会听到有人传达命令,说,可以出洞了,但要防止敌人的冷枪。

我不怕任何冷枪。

我爬出洞外,坐在泥地上,俯瞰着山下的幸福村。有时候它在我的眼里是一个乱糟糟的城中村,有时候它是一个星球。我能看到这个星球上的山川湖海和人类。还有日出日落,月亮星辰。当秋风吹起,我看到这颗星球在凋零,它的发肤变得贫瘠苍白,像被上帝遗弃的老人。

初 蕾

她清楚地知道,一切早就发生了变化,不仅仅是从贾黎明的到来开始的。当然,这个人的到来加剧了某种裂变。

她天一亮就起床了,感到浑身关节疼痛。在过去的十几年里,她大多数时候是麻木的,骨骼和皮肉都处在催眠之中。要是不那样,她可能早就受不了丈夫的击打了。

她拉开窗帘。外面的世界,那个院子,就在眼前。石榴树的叶子落了一多半,缠绕着它的野生牵牛花的藤蔓也干枯发黄,死去了。花坛里只剩下月季还残留着几片叶子,将落未落。

这个小世界,她看的年数够多了。

她好长时间没有动,坐在自己的粉紫色睡衣里。睡衣里的身体还没出现太多衰老的迹象,当然,腹部皮肉不可避免地有些松弛了。她打量着那张双人床,觉得自己以后应该在上面多做做仰卧起坐。

昨天晚上,他摸遍了她的全身。她很羞涩地让他关了灯。那一刻她很后悔没有好好地爱护自己的身体。当然,有些痕迹是消除不了的,比如妊娠纹。实际上,皮肉松弛和妊娠纹一样,都不是她的过错,并且她大可不必为此感到难堪。因为他也不是一个逃离了岁月痕迹的人。作为一个中年男人,他的肚腹已经像其他男人那样不可扼制地腆了起来。

她幸福地回味了一会儿,就起身下了床。她得给马驻做饭。这个十二岁的初二男生,饭量大得惊人。

马驻在对面租屋里用随身听放歌,音量开得有点大,呜里哇啦的,是一首粤语歌。她拿着脸盆走到院子里,从水龙头里放水洗漱。秋天了,水越来越凉。直起腰来擦脸的时候,她看到马驻不知何时站在屋门口,倚着门框,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

最主要的是,马驻一直在盯着她看。想起昨晚的事情,她难免觉得心里有鬼,仿佛馬驻已经知道了似的。

“想吃什么?”她掩饰着自己的慌乱,问马驻。

“想吃李叔店里的油条。”马驻说。

她更加慌乱了,脸也灼热起来。她不确定马驻是否知道了她昨晚跟李兴在一起的事情。她审视着马驻,这孩子已经不再盯视她了,而是把脸抬起来,对着瓦楞上的一只麻雀吹口哨。这孩子,越来越怪了,她想。他甚至有一次提前目睹了还没有发生的事情,就在邮电局门口。因此,她不知道马驻一早起来弄这副怪样子的含义。

她回屋拿了点零钱,准备去李兴的快餐店里买油条。李兴的快餐店就在她的理发店隔壁,但他们两人昨天晚上是第一次发生关系。她早就知道李兴喜欢自己,因此妻子去世后多年没有再婚。她的苦,李兴都懂。

刚刚走到市场街,她就看到快餐店门口站着一些人,不像是在排队买油条。她的右眼皮咚咚跳了几下。

“没有油条可买了,”一个住在前街的女人对初蕾说,“李兴死了。”

“啊?别闹。”初蕾说。那女人跟初蕾很熟。

“没闹。真死了。”那女人说。

快餐店没开门,里面死寂着,像还待在昨夜的黑暗里。又有另外两个女人向初蕾证实了这个消息,其中一个女人知道的情况多一些,说李兴是在昨天半夜时分被人杀死的,死得有点惨。

“怎么惨吗……唉,算了,不说了。”那女人拿眼斜瞅一下初蕾,跟另外几个女人交换了一下眼神。

初蕾顾不上去留意她们是不是已经知道了她跟李兴之间的暧昧,她只是不知道接下去自己应该干什么。她很想大哭,像女人悼念自己的死鬼亡夫那样,但她哭不出来。她凭什么哭呢?她和李兴只是昨晚睡了一觉,李兴说以后要好好照顾她,他们甚至还没来得及规划以后的生活。

半上午,派出所的民警就陪市局刑警队的人来幸福村了。初蕾算是最早接受问询的人之一。她木木的,紧咬牙关,保持着让人忍无可忍的沉默。警察反复对她讲,并不是怀疑她,只是了解情况,因为他们是街坊,两家的店又紧挨在一起。而且昨天在店里理发的最后两个人都看到李兴打烊后是来了理发店里闲坐着的。

僵持了半个小时,初蕾忽然哇哇地大哭起来。刑警们耐心地等待着,其中一名女警给她递过一包纸巾。初蕾觉得自己的眼泪里充满了多年累积的垃圾,她痛痛快快让它们流了个够,这才吸吸鼻子,告诉警察说:

“昨天晚上李兴和我睡觉了。”

“时间,地点?”警察开始记录。

初蕾说出了准确时间和地点。关于时间,她向警察保证自己说得没错。因为她回到家后特意看了看挂钟。他们是在理发店里的沙发上做爱的,从理发店到租屋的时间,数十年如一日,睡着觉都能说准确。

接着,房东老张夫妇也向警察证明,初蕾的确是那个时间回来的。因为他们家大门的门闩在里面,是那种老式门闩,老张夫妇俩已经习惯了给晚归的租客开门。

在问到马驻的时候,马驻面无表情,说他不知道自己母亲是什么时候回来的。我早睡着了。他说。

那时候,关于李兴和初蕾之间乱搞男女关系的消息已经扩散开来,马驻不可能不知道。虽然当时他在学校里,但这种消息总是会传得像风一样快的。为这事,马驻还揍了两个窃窃私语的同学,把他们揍得一个乌眼青一个流了鼻血。他自己也挂了彩,被揍在腮帮子上,掉了一颗槽牙。他怒气冲冲地跑回家,要拿他的刀回学校去拼了,正好让警察给堵住。

马驻呸地向院子里吐了一口血痰。初蕾哭肿了眼泡,向他嗫嚅着说:

“我……你知道,你爸他不知道去了什么地方,也许这辈子都不回来了,所以我……你李叔他对咱们一直不错……”

“行了别说了,不就是睡了个觉嘛,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和小眉也睡过。”马驻丢下这么一句,去花坛边上推起自行车,咣里咣当地骑出了院子。

她瘫倒在床上。屋子里到处是堆积多年的家当——也可以说是生活垃圾。这些生活垃圾中沉积了她的青春与梦想,被毁坏的未来。

她思忖着这一切的源头。她恨马已卒,又不恨马已卒。每次受到马已卒狂乱的武力,她都恨不得爆发出与自己瘦小的身躯不相匹配的力量,颠覆这一切。但她又同情马已卒,因为每次发作以后,马已卒的悲伤就更深更重。她不知为什么会把这些苦恼讲给李兴,她总得有个倾倒的出口,要不然心肝肺腑都要撑爆了。

李兴是个见过世面的人,他告诉初蕾,马已卒的状态并不正常,那是一种病态。或者换一种说法,是一种精神上的病态。如果专业一点,可以说是躁狂症。

你不要恨他,他控制不了自己。李兴说。

李兴是个好人。他建议让马已卒去看看医生。初蕾照他教的,回家跟马已卒商量。马已卒说,别扯淡了,他懂个屁。如果这是病的话,那谁也治不好我的病,就算华佗再世也没有办法。

她清楚地知道,马已卒是对的。什么药也治不好他的病。她并不是对医院里的医生抱有什么成见,这跟他们的医术没有关系。

这天初蕾没有去理发店。她的理发店和隔壁的快餐店一起关门闭窗,向市场街辐射着一场意外死亡带来的紧张气氛。房东老张夫妇俩给她带来了最新消息:警察也找贾黎明询问过了。现在要排查昨天晚上的嫌疑人,从幸福村开始,向周边扩展。

“贾黎明?他有什么问题吗?”初蕾没来由地感到一阵紧张。

“没有。昨晚案发的时候,贾黎明在冰美人家里睡觉。冰美人作证。”老张大妈说。

“哦。”初蕾吐了口气。她感到虚弱而迷茫,窗户外面投射进一片巨大的阴影时,她意识到黄昏到来了。

胡同里有自行车铃声,稍远处街道上有汽车喇叭声,还有死人的消息在街道上传递的声音。马已卒去哪儿了呢?他死了还是活着?如果他活着,李兴死了以及在死前跟她睡过觉的消息是不是已经传递到他那里了?现在,初蕾真希望马已卒忽然出现在她面前,然后,狂躁症复发,把她扼死在床沿上。

或者,马已卒就是杀人犯呢?假定马已卒一直潜伏在这个城中村里,并目睹了她跟李兴的苟且,然后神不知鬼不觉地杀了李兴,这个推断也是合理的。马已卒疯了,并从精神病院逃跑,一个精神病人干出什么事都有可能。

然而几天过去了,马已卒仍然没有消息。警方倒是把马已卒列为重要嫌疑人,到处查问他的去向,可是一无所知。

那天,初蕾从床上爬起来,头重脚轻地去了理发店。她发现,几天没来,好像也没有什么人着急理发。她冷冷清清地坐着,一直坐到黄昏。对面邮电局门口的广场上照旧放起了她耳熟能详的音乐,聚集了紧凑而热闹的人群。人们在那里翩翩起舞。男人抱着不是自己妻子的女人,女人抱着不是自己丈夫的男人。

她看到了贾黎明和冰美人。贾黎明偶尔朝她这边甩上几眼。这些日子,贾黎明告诉她说,他正在加紧寻找马已卒。他联系了还保持着联系的当年的战友,当然,并不多。不过,这是一种辐射效应,或者说网状效应,那些战友会很快地形成一个找人网络,就像正流行着的传销。

初蕾已经不在乎这个了。她甚至不太希望马已卒回来,那意味着过去的日子又卷土重来了。

一阵警笛声在夜幕中朝市场街而来。恰好舞场上的一支舞曲结束,辛苦的人们意犹未尽地三三两两停下来,喘着气,挥手扇着脸上的汗。警笛声在这条刚刚发生过命案的街上响起,显然令人们极度敏感,他们停止说话,仿佛怕惊吓了渐行渐近的警笛声,但他们互相交换着眼神,并朝初蕾这边望了又望。接着有人开始低声议论,这几个人把气氛集中到了一种统一的意识上来。

然后,人们就看见它们了,两辆亮着灯的警车,灯是刺眼的红色,威严地驶进市场街。车头的灯光扫过街道,扫向舞场。

人们等待着、观察着。车停在街边,车门打开,下来几名行动敏捷的警察,戴着头盔,荷枪实弹。人群中发出女人的惊叫声,她们的天性让她们总是在这样的非凡时刻大呼小叫。

稍后,初蕾看到对面那些呆站在广场上的人自动地让开了一条路——实际上,是贾黎明用自己的手肘推开了前面的人,之后,人们就纷纷地退避到两旁,给他制造了一条通道。

初蕾觉得有一把铁锤降临到她头上,在天灵盖那里敲打着她的大脑。她明白了警察带走贾黎明的原因。之前她怎么就没想到呢。除了贾黎明,谁还会那么在意她对马已卒的背叛?他倆是至亲至爱的兄弟,任何一个人遭到背叛,就等同于两个人都遭到了背叛。

警车离开了,人们继续讨论着刚才这件事,舞曲再也没响。很多种感觉都一起向她袭来,悲伤、痛苦、失落、解脱,还有一种深层次的孤独的力量,让她感到自己不能与那些快乐和充满怜悯的人分隔开来。

她离开自己的理发店,一步一步地穿过街道,走向舞场上的人群。前街的女人也在那些人之列,她主动地拉起初蕾,说:

“你看你,从来不肯跟我们一起跳舞。我来教你,我最会水兵舞了。”

初蕾连着在舞场上跳了好几天水兵舞。以前她隔街看着那里时,不明白跳舞有什么好,能让那些人早早吃过晚饭就盛装赶来。连跳了几天后,她终于明白了,不是跳舞有什么非凡的好处——锻炼身体当然算一个众所周知的好处,而是因为,他们需要跳舞。就像需要生活中的一个好消息一样。

前街女人总是消息灵通,她告诉初蕾,冰美人给贾黎明作的是假证。告发的人是小眉。

还是会有别的坏消息,她的苦还没过去。学校老师让初蕾去一趟,他们要让马驻退学,原因是他让小眉怀孕了。

这简直太吓人,差点让初蕾晕倒在教导处。她哆嗦着声音问:

“不是真的吧?一个十二岁的女孩子,怎么可能怀孕?”

教导处主任是个女同志,她义正词严地纠正初蕾的错误认识:

“怀孕不怀孕不是靠年龄来决定的,是靠月经!她已经来月经了,为什么不能怀孕?”

初蕾领着马驻回家。马驻两手插在裤袋里,两个肩膀一耸一耸,吹着口哨。

“你还有脸吹口哨?”她问。

“为什么没脸?您差点当奶奶了,不高兴啊?”

她抬起腿,恶狠狠地踹在马驻的小腿上。她本来想踹他的屁股,但没预料到马驻的个头蹿得那么高,而她的腿关节已经生硬,根本抬不了那么高。

“她愿意的。我没强迫。我们两个好着呢。她妈要带她去打胎,她说将来还要给我生孩子。你迟早要当奶奶。”马驻又说。

“好着呢又怎么样?你们俩才十二岁,难道要我去小眉家提亲吗?而且,难道你要一辈子生活在这个破地方吗?你还没受够吗?我可受够了!”她气呼呼地走着,踢飞了一块小石子。

“受够了又能怎么样,您想离开?您去哪儿?”马驻轻蔑地说。

“我哪儿都能去,就是不想待在这鬼地方了!”她其实并没有这样明确的想法,但这句话一说出来,立即她就确定了,这是她迫不及待要实现的事。“等你爸回来,我就跟他离婚,然后离开。”

“要是他一辈子不回来呢?”马驻问。

“不会的。”她说。她底气不足,但又只能这么说。

这场对话结束后,半个月过去了,她没想到,到头来,离开的不是她,而是马驻。

那天,一场台风掠过海面入侵了城市,幸福村所在的地方在这个城市的最北端,台风离开海面后,由北向南横贯整个城市,首先就光临了幸福村。为了惩罚马驻,初蕾让他在理发店帮忙。到下午四点多钟时,台风来了,吹得整个市场街一片丁零当啷,各种暴露在风里的家什器具都长了腿在街上滚动。最后一个理发的客人离开店后,初蕾就坐在椅子上疲惫地发呆。马驻坐在另一张椅子上,两条大长腿拖在地上,也望着大街发呆。

这时候,大风吹动了门顶上方的铁皮广告牌,啪嗒啪嗒地拍打着墙壁。初蕾说:

“等这场台风过去,该找人好好修修门头了。”

接着,她看到马驻忽地从椅子上坐起来,脸色有些发白。他迈动大长腿,几步就蹿到了门边,打开门,看着外面的地面。

“怎么了?”初蕾站起身,也走了过去。她看到外面的街上没什么东西,斑驳的台阶让大风刮得干干净净。

马驻走回屋,重新坐到椅子上,停了一会儿,对初蕾说:

“没什么。我看到刚才跑过去一只老大的大老鼠。”

大概五分钟后,一个人顶着大风踉踉跄跄地走过来,瑟缩着肩膀,头发让风刮得像一坨拖布头上的碎布条。她看出那是一个留长发的男人,头发很长,有些没被风吹起的头发脏兮兮地拖拉在肩上。初蕾想,她要建议一下,给这个男人理个板寸,精神。

长发男人走到门口,抬起头来,隔着玻璃门朝店里看。初蕾站起身正要出去迎客,忽然,门上方的铁牌子再次被风吹动,激烈地拍打着墙壁。接着,几乎是在转瞬之间,铁牌子掉了下来,兜头兜脑地砸中了长发男人。

初蕾吓了一跳,啊地惊叫一声。但她很快恢复了,毕竟她经历了这么多。她快步走过去,打开门,查看那块广告牌。她费力地掀起广告牌的一个角,看到长发掩盖下的那张脸,是她的丈夫马已卒。

几天以后,办理完马已卒的丧事,马驻就离开了。他是骑着那辆自行车离开的,初蕾在凌晨的睡梦中听到了熟悉的车铃声。

就在马驻离开前的晚上,初蕾对他说:

“马向前给自己改名叫马已卒。如今,他真的死了。”

马驻没吭声。那几天马驻沉默寡言,个头又猛蹿了一些。

“你跟我说实话,你爸死的那天,你是不是提前看到了那一幕?你有这种特异功能,我知道。”初蕾问。

马驻没有回答她。

原载《芙蓉》2018年第3期

原刊責编 杨晓澜

本刊责编 杜 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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