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适合的教育”?
2018-06-23袁益民
袁益民
近几十年来,我国教育改革中出现了不少热词。其中有些热词出现的频度和时空跨度更大一些,如教育质量、教育公平、素质教育等。最近几年,又有诸如“(核心)素养”“适合的教育”等热词进入了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视域,围绕这些热词的大量论述占据了教育改革话语中相当大的篇幅。其中,对于“(核心)素养”的关注和热捧、讨论和争议已有很多,教育实践者的推动热情普遍较高,而理论工作者的解读则还停留在概念层面的纠缠。学者们对此概念远未达成基本共识,目前主要的一些定义和介绍,与国际上对于相关概念的普遍认知仍有相当大的距离。但对于“适合的教育”的讨论和解读则是另外一番景象,要显得理性得多。它既未引起教育实践者的质疑,也未引起理论工作者的争议。当然,进一步厘清其核心内涵和概念边界,特别是要从其不是什么来反证其究竟是什么,并从理论与实践层面做好具体落实,仍然是十分必要的。
一、“适合的教育”的核心问题
与“素质教育”概念相比,“适合的教育”的提法显得更加平实、更为“写真”,它平铺直叙、直观写实,可以一下子唤醒人们对于教育的直觉感受以及对于其心目中理想教育的合理想象,不需要象素质教育那样过多去弄明白素质与应试究竟是什么关系,更不需要去纠缠素质与素养、质素、质量等概念之间到底有什么区隔和分野。即便是作为普通群众或教育讨论的旁观者,也不难看出这样的提法完全摆脱了大量教育概念使用“XX”加“教育”的四字格俗套,给已经习惯了教育人以“哪壶不开提哪壶”的简便思维和一概冠以“XX教育”的便捷叠词方式定义和表述教育现象的人们,带来了一种耳目一新的感觉。理论工作者似乎更是省却了许多对此等问题进行辩解和说理的麻烦,因为“适合的”这个定语已经摆在前面了,它本身就是褒义词而非中性词,根本没有被理解成贬义词的可能,“适合的”当然是好的。对于这个概念的一切理解似乎都显得那么顺理成章,倡导“适合的教育”没有什么不合适的,如果相关的改革实践也能水到渠成,则各方都会皆大欢喜。
然而,对于“适合的教育”一面倒的高响应度的背后,我们也还是可以看到对它的不同的理解和解读。这些观点包括:适合学生特点和发展需要的是“适合的教育”(核心说);合规律的是“适合的教育”(本质说);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是“适合的教育”(跨越说);问题导向的、能够解决实际问题的才是“适合的教育”(实用说);只有全面现代化的教育才能真正称作“适合的教育”(要素说)。当然,目前大家也觉得平衡充分发展的教育才是“适合的教育”(系统说)。总体而言,相关论者的出发点、聚焦点和归结点主要是基于“适合的教育”应该适合谁,尽管具体到适合国家(区域、党政机关)、学校、教师、学生、社会等哪个多一些时,论述篇幅及侧重各有不同。
可见,对于“适合的教育”的理解并不是不言自明的。要认清什么是“适合的教育”首先就要界定什么是“适合的”、什么是“不适合的”,弄明白所谓“适合”和“不适合”是针对什么而言的。如果要铺展开来去谈论“适合的教育”,必须要事先对此做到心知肚明,这是一个“适合的教育”的倡导者回避不了的最最基本的、前提性的理论和实践问题。根据国际上对相关概念的理解,Fitness for Purpose(适合目的)是我们迄今为止能够找到的用来理解教育质量的二十多个维度中的一个重要维度。在当前教育理论研究和改革实践的国际话语体系中,教育要适合谁或者教育是否要适应学生的特点、需要和可能并不是研究讨论教育整体上的适恰性的基本问题,尽管在过去的历史中也曾经出现过相关的争议,但当时也不存在什么样的教育可以称作“适合的教育”之纠结。所以今天我们完全可以说,国际上理解教育的适合和不适合是相对于“目的”来说的,起码在讨论有质量的教育时就是这么专业地定义的。在严格意义上的狭义概念中,“适合目的”只是指培养过程和培养结果对于培养目标的切合度、符合度和有效度。然而,作为一个宽泛意义上的广义概念,“适合目的”似乎也不应排除教育社会现象、教育系统活动、教育过程影响等方面的任何意义上的适恰性。通俗地说,“适合目的”的教育或者我们现在所称的“适合的教育”,就是根据我们的情况、需要和可能而认为我们所要的那种教育。它可以被看作是符合我们的价值及目标追求的,作为合法教育目的、合理教育配置、理想教育样态、恰当教育内容、可用教育方式和有效教育成果等的那种教育的总和。在这里,教育的一切适恰性都是相对于教育的“适合目的”而言的。所以,我们也可以说“适合的教育”的出发点、聚焦点和归结点其实就是“适合目的”。
二、“适合的教育”的基本内涵
那么,这样的狭义理解如何才能转化成更加广义的理解,并整合一致地服务于我们正在大张旗鼓地提倡和推动的、起码在意愿上已经达成相当一致看法的“适合的教育”之理想呢?笔者认为,除了从宏观层面对其核心内涵的把握,还需要从中观和微观层面去做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从中观层面来看,“适合的教育”说到底就是在教育上要让适合的人用适合的方式来做适合的事。这里实际上涉及到了角色、价值和方法这三个核心问题,它们构成“适合的教育”概念框架中最基本的架构。首先是谁应该来做“适合的教育”这件事,这上面会涉及到组织机构以及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变革,也涉及到教育的各方利害相关者的角色定位及参与方式(包括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的调整等。其次是秉持怎样的理念、采用怎样的政策来理解、主导和推动“适合的教育”这件事,这里面会涉及到管理思维与方式、教育教学内容方面的价值选择及政策中社会价值的重新分配等。最后是推动“适合的教育”的路径、工具和方法层面的问题,这下面会涉及到管理途径以及更为具体的教育教学活动的专业技术方面的问题等。
图2-1 “适合的教育”的概念框架
当然,“适合的教育”还可以从角色、价值和方法等三个方面出发去进一步在微观层面加以理解、细化和推动。如,在角色层面,可以在目标的适应性、支持的适当性(涉及政府、学校和社会的“铁三角”关系及管办评分离等)、能力的适用性(涉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权力与责任的界定和运行以及学校内部治理结构等)和环境的适意性(涉及管理思维与方式、有偿家教和学生友好型的学校与学习环境等问题的解决)等方面去进一步落实。目前来看,我们的教育质量和教育公平的主体责任还是不够落实的,主要体现在贯彻教育方针方面的不足以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欠缺,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远未落实到位,学校规划、章程及内部质量保障机制极不成熟,教育环境亟待进一步净化和优化。又如,在价值层面,可以在内容的适切性(涉及课程与教材等)、资源的适量性(涉及均衡配置、有效配置及择校、大班额、大校额等)、工具的适度性(涉及人才培养方案及教育教学活动的以人为本等)和选拔的适中性(涉及改变“面向少数、难倒多数”的考核方式和倡导各有所长、人尽其才的价值取向等)等方面去进一步落实。目前来看,课程改革目标飘移、教材建设状况混乱、资源配置存在扭曲、教育理念明显滞后及考试评价严重制约等问题还比较突出,片面追求升学率的应试倾向仍阴魂不散、无孔不入。再如,在方法层面,可以在路径的适恰性(涉及计划、方案、策略、措施、工程、项目等)、技术的适宜性(涉及专业的介入和技术的使用等)、评价的适时性(涉及将“对于学习的评价”转化成“为了学习的评价”和“作为学习的评价”等发展性评估方式)和产品的适销性(涉及技术层面的人才规格、教育服务及功能发挥等)等方面去进一步落实。目前来看,在核心素养或关键能力融入课程改革方面尚不得要领,“三评一查”等管理活动高压低效、过多过滥,学生学业、就业、创业能力培养仍有许多薄弱环节。
看来,“适合的教育”并不应该成为一个见仁见智的模糊的命题。用“适合”这一本身比较笼统宽泛、可以通用于指代不同价值主体、活动过程和特定结果的词汇来表述一种理想的教育,其实并非必然增加理解上的困难。我们不仅可以从适合的角色、适合的价值和适合的方法这三个核心问题去把握其大致的轮廓,也能从目标的适应、支持的适当、能力的适用、环境的适意、内容的适切、资源的适量、工具的适度、选拔的适中、路径的适恰、技术的适宜、评价的适时和产品的适销等12个方面甚至更多的方面去细化分析和具体落实。它不应被人们在理论上予取予求地随意理解,也不应该被一线教育工作者在改革实践中去随心所欲地任意摆布,而是需要大家对其理论上的核心内涵和实践中的基本实现路径都有清晰的认知,这样才能使其在实际的教育改革中成为真实的问题、详实的目标、切实的措施和现实的图景。所以,尽管我们当然可以不假思索地认同适合的就是最好的,但是何为适合、何为不适合,则来不得半点的模糊。“适合的教育”必须首先是“对的教育”,包括符合教育的理想价值追求、符合国家的发展需要、符合人才培养的规律、符合人民的美好期待,必须是由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最终必须能够服务于人的幸福和社会的进步。否则,“适合的教育”稍有偏差就有走向其反面的风险。如果只要符合自己的理解、自己的好恶甚至自己的利益,就被称作“适合”,那么,“适合的教育”的理想之花难免会结出并不适合的教育之果。
同时,“适合的教育”也不应该是一个可以从字面上望文生义的简单的课题。在推动“适合的教育”这样一句通俗直白的话语后面,我们应当看到提高教育质量的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如何贯彻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如何全面实现以人的现代化为核心的教育现代化,是一篇十分复杂的大文章。这里既有教育质量观、人才观的问题,也有教育质量如何有效保障和持续改进的问题,既涉及人及其教育过程的复杂性,还涉及教育系统及其体制机制的繁杂性,需要花大力气才能做好这篇文章。
再者,“适合的教育”更不应该被看作是一个云淡风轻的轻松话题。在推动“适合的教育”这样一句大白话后面,我们应当看到推进教育公平仍然是任重而道远。推进教育公平,特别是基于质量的公平,已经成为教育改革的当务之急。无论是教育资源的进一步均衡配置、教育涉及的各类利益冲突的处理应对,还是作为社会价值重新分配的政策调整,均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场,使教育公平真正成为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途径。在教育公平上要取得实质性突破,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三、“适合的教育”的时代要求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刚刚闭幕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这些论述和判断不仅是对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进入新时代的总体特征的描述,也是对各方面的工作走上新征程的具体目标的要求。教育工作当然也不能自外于这一新时代的新征程,作为优先发展的一个领域,它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还应当引领这样的一个新征程。
应该说,对于教育发展实际存在不平衡不充分以及教育工作应该走上聚焦质量与公平的内涵发展之路,教育系统内外已经有比较高的共识,对于近几十年来教育发展给人民群众带来了实惠、给国家发展提供了支撑,也会有普遍的认同。然而,我们必须清晰地认识到,教育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不是新时代提出新要求后才有的问题,而是在此前已长期历史积淀而成。无论是区域、城乡、校际、人群间服务供给水平的不平衡,教育结构、发展要素的发展质量的不平衡,还是各方利害相关人对教育认识的不充分,个体及群体教育需求满足的不充分,大多是久拖未解的老问题、久治未愈的老顽症,一直是教育改革的“拦路虎”、教育发展的“绊脚石”。
因此,破解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难题不会是一蹴而就的,而是要站在教育改革发展全局的高度,进行根本性的重新反思和基础性的重新建构。认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首先要理解该问题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局部中遇到的热点问题反映的是整体性协调的欠缺,部分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反映的是全局性工作的不足,日常工作中凸显的矛盾反映的是长期性的体制机制制约,具体工作中彰显的现象反映的是根本性政策落实的滞后。只有认清了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整体性、全局性、长期性和根本性特征,从病根上来找出真凶,才能对症下药,真正解决长期困扰教育改革发展的问题。
当然,对于这样的一个根本性重新反思和基础性重新建构的过程,我们仍然可以习惯性地将之称为教育现代化的过程。但是作为新时代新征程的教育现代化过程再也无法回避、偏离甚至绕开教育现代化的核心价值诉求,那就是教育的现代性的追求,从根本上来说便是教育人及教育对象作为人的现代性的实现。其中教育人的现代性实现主要是指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教育对象的现代性实现其实就是素质教育(或者更专业地来讲,有质素的教育)的真正落地生根、破土发芽、开花结果。这两者之间应该是共同成长、相互成就的关系,目前来说他们与现代性的实现都还相去甚远。
那么,要实现这两个方面的现代化是否要从头来过呢?当然不是!我们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有了其他物质条件层面、思想理念层面甚至制度政策层面的铺垫和准备。当下我们最最需要的或者说当务之急是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国家已有的顶层设计去创造性地落实。这里有两个关键词,一是落实,二是创造性。所谓落实,就是如陈宝生部长所说,教育改革已进入“全面施工内部装修”阶段。我们不是要从头去画设计图和施工图,而是要甩开膀子去干了。素质教育没有真正全面实现,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度不够,不是我们没有强调过,而是没有去真正落实。所谓创造性,就是国家的要求甚至许多政策已经放在那里了,但是如果下面不去根据各地各校的实际和不同特点具体执行,那么要求和政策永远只能停留在纸面上。政策落实的推动主要依靠政策制订者的意志和治理能力,政策创造性的落实则需要各利害相关方的意愿和相互成就。
江苏教育改革发展进入新时代,江苏省教育厅葛道凯厅长提出教育现代化第三阶段的核心任务是保障人的健康成长,促进人全面而自由的发展。这实际上点到了教育现代化建设上“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关键之所在,这是下一步教育现代化需要努力的方向和主要着力点。既然束缚人全面而自由发展以及长期制约素质教育顺利实施和真正落实的根本原因其实是比较明确的,如教育资源分配的不够均衡、教育服务提供者的质量主体责任不够落实、考试评价制度及技术的不够完善等,那么教育现代化2030和2035的工作着力点应该包括切实推进教育公平,真正落实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改革考试评价等,逐步实现教育的标准化的资源配置、多样化的服务提供和专业化的质量评估。同时,既然国家在相关改革领域已经架起了四梁八柱,相关要求和政策方向也已经比较明确,有的还已经有了相当具体的路线图,那么抓实施、抓落实就是今后我们需要去重点关注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了发展素质教育的新要求,笔者以为其关键仍是以发展的视角真正地去推动实施和落实。教育改革发展到今天,我们比任何时候都需要不忘初心,聚焦发展目标,坚持“对”的教育,认准“来”的方向,以钉钉子的精神抓住实施环节,抓好工作落实,不断创新,砥砺前行,以国际全民教育2030议程提出的“包容全纳、优质公平的教育”以及本月正在召开的两会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是否得到实际落实,来检验我们所倡导的“适合的教育”是否真正适合我们的目的,而不用再纠缠于人们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曾经给理想中的教育理所当然地贴过的多少不同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