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工智能与伦理法律问题的思考
2018-06-22郑添元
郑添元
[摘 要] 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并促进社会理念的革新和技术水平的变革,由此产生的新的社会矛盾以及社会道德问题也在逐渐的浮现在人们眼前。随着人工智能科技进入更多的行业领域,人工智能会面临一些前所未有的伦理以及法律问题。合理利用人工智能带来的便利,不能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同时也要认真思考人类以及人类社会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从而决定未来的法律是否应当适应人工智能的发展而提出相关的规定。
[关键词] 信息化;人工智能;道德伦理
[中图分类号] TP18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6043(2018)04-0134-02
进入21世纪,信息社会和知识时代的到来使得信息以惊人的速度膨胀,信息资源庞大且复杂,面对浩如烟海的信息,人类的自然科学越来越显得力不从心。智能化处理信息的技术应运而生。现今,以人工智能为核心的信息技术发展將对所有行业起到颠覆性的影响。可以说人工智能是未来信息社会的核心推动技术因素,将对未来的劳动方式、财富分配方式、社会功能职能划分产生重要的影响。人工智能一直属于计算机技术的前沿,近年来人工智能发展十分迅速。随着人工智能的不断发展,伴随而来的是相应出现一些前所未有的伦理以及法律问题。至少在不远的将来,贴近人们生活实际的人工智能法律问题就将呈现到公众面前。例如,在利用人工智能技术的自动驾驶汽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到底应该由哪个主体来承担责任呢?
一、人工智能的定义
人工智能又称机器智能(Artifical Intelligence,简称AI)。人工智能是研究、开发用于模拟、延伸和扩展人的智能的理论、方法、技术及应用系统的一门新的技术科学。从科学的角度讲,人工智能是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它企图了解智能的实质,并生产出一种新的能以人类智能相似的方式做出反应的智能机器,该领域的研究包括机器人、语言识别、图像识别、自然语言处理和专家系统等[1]。人工智能涵盖许多科学,由不同的领域组成,如机器学习、计算机视觉等等。人工智能可以对人的意识、思维的信息过程模拟。人工智能是利用人的智能,模拟人类那样思考、甚至创造出超过人的智能。尼尔逊教授对人工智能下了这样一个定义:“人工智能是关于知识的学科――怎样表示知识以及怎样获得知识并使用知识的科学。”[2]这个表述归纳了人工智能学科的基本思想和基本内容。即人工智能是研究人类智能活动的规律,构造出具有一定智能的人工系统以及一些机械,研究如何让计算机去完成以往需要人的智力才能胜任的工作,也就是研究如何应用计算机的软硬件来模拟人类某些智能行为的基本理论、方法和技术。总体来说,人工智能是一个研究能使机器拥有一些人类智能的科学。
二、人工智能的发展
2016年,人工智能走进了我们的智能生活。人脸识别技术已经可以对人脸信息进行精准的识别、定位和跟踪。北京西站火车站在春运期间开通了面部识别进站通道,旅客把二代身份证与车票叠放在一起,摄像头就会自动采集旅客的人脸信息,并与身份证上的人脸信息进行比对识别,如果验证通过,闸机门就会自动打开。人脸识别技术除了应用在火车站的检票以外还应用在智能手机中。在2017年的苹果发布会上全新的苹果iPhone X手机正式发布,宣布运用Face ID技术。苹果的Face ID利用到了A11处理器中的Neural生物引擎,通过神经网络技术来进行学习和算法上的改进,例如会随着你的使用更新内部存储的面部识别数据,让识别基准与用户本人的面部变化基本实现同步等。除了人脸识别技术,人工智能技术还应用在语音输入等方面。比如广泛应用在各大智能手机和电脑中的语音输入法。这种输入法不仅能够识别各种方言,而且自带中英文实时翻译功能,实现了声音与文字间的自由切换,语音识别技术的突破,正在为人际互动的智能化未来打开一扇新的大门。人工智能技术在深度学习和大数据方面发展迅速。2017年5月23日,柯洁已与谷歌Alpha Go展开对决,这场广为人知的“人机大战”最终结果是Alpha Go胜出。Alpha Go通过大量的模拟训练和深度学习,掌握了应对各种复杂棋局的大数据方案。Alpha Go的这场胜出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人工智能技术发展达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关于人工智能这项新兴的技术,汽车制造业也对其也投入了极大的热情,开发研究无人驾驶车辆,2016年特拉斯增加了一款性能增强、完全自动驾驶的车型。2017年4月百度发布一项名为「Apollo」的新计划,预计将向汽车行业及自动驾驶领域的合作伙伴提供一个开放、完整、安全的软件平台,包括软件平台、硬件平台、云端数据服务等部分,并且和车企共同组成协作联盟,加速无人车的研发速率,促进技术的快速普及。总体来说,人工智能在近几年发展迅速,从各个方面影响、推动着甚至改变着我们的生活。[3]
三、人工智能技术与伦理法律问题
不同于其他科技革命一般只涉及法律和经济问题的争论,人工智能的发展始终伴随着伦理层面的争议和反思。近年来,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的成熟和商业应用,关于人工智能伦理问题的研究持续升温。在对人工智能发展无限憧憬的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人工智能技术可能是有史以来唯一没有提供人类多次试错机会的科技革命,必须认真审视人工智能产生的极为复杂的经济社会影响。2016年《麻省理工科技评论》评选的最佳图书就包括数本以人工智能伦理为主题的著作,例如《数学武器:大数据如何加剧不平等、威胁民主》和《发明伦理:科技和人类未来》。2017年1月,麻省理工学院媒体实验室与哈佛大学伯克曼·克莱因互联网与社会研究中心合作推出一项预计耗资2700万美元的人工智能伦理研究计划。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审视人工智能技术与伦理法律问题:
首先,人类能否维持对未来远比自身更“聪明”的人工智能系统的控制,是人工智能伦理研究中最先提出但又意义极为重大的问题。未来人工智能形态能够自主提高其各项能力,甚至拥有强大的学习能力,为自身设计一种更先进的版本,随后新版本将设计更优良的版本,这种不断进化可能导致最终的“智能爆炸”。届时是创造出初代版本的人类持有绝对控制权,还是不断成长的机器更胜一筹,或许是深入这一领域所要首先考量并准备周全的问题。
其次,拥有海量数据资源和强大算法支持的人工智能系统正在影响甚至替代个体进行决策,然而在算法偏差和机器歧视的影响下,社会问题的出现屡见不鲜。例如,由科技巨头微软公司研发的人工智能机器人Tay,能够模仿人类用户的评论,并根据互动情况去发表自己的评论,在首日投入使用中就吸引了众多用户的关注,但Tay在某些用户的“指引”下,不仅辱骂用户,还发表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的言论。同时谷歌的算法歧视问题早已引起人们注意,相关调查发现,在谷歌搜索中,搜索黑人的名字会比搜索拜仁的名字更容易出现暗示具有犯罪历史的广告;在谷歌的广告服务中,男性会比女性看到更多高薪招聘广告。
显而易见,这些问题的出现已经开始潜移默化得在影响人们的生活,而在未来,随着这种决策权越来越多的赋予给机器,如司法系统中的假释和医疗保健部门中的诊断疾病,谁还能确保这个系统在每个案例中都做出了准确的判断?而谁又会对这些系统负责?机器是“公平”和“道德”的,然而这个“公平”和“道德”的概念却是模糊的,正如杜克大学人类和自治实验室主任所说“我们现在还缺少测试人工智能的行业准则”,在这一相应准测界定前,人工智能不应随意响应市场需求而被赋予过多的决策权,而应该更多得从道德的立场来考量利弊。
第三,人工智能引发的技术性视野是其发展面临的一项重大挑战。2017年1月,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发布《未来产业:自动化、就业与生产力》报告指出,在800多种职业2000多项工作活动中,有将近60%的职业或行业中有30%以上的工作内容在技术上可以自动化,但能够实现全面自动化的职业或行业少之又少。在机器与人类配合的情况下,实现自动化每年可以将全球生产力提升0.8%至1.4%。该报告同时指出,自动化技术带动的大规模劳动力转型将持续几十年,类似的劳动力转型历史上早有先例,例如发达国家整个20世纪的农业劳动力大幅减少,但并未出现长期的、大规模的失业,这是因为在技术发展的过程中衍生出了之前不曾预见的新的工作形态。[4]
机器在未来将替代绝大多数的职业,这是已经被许多专家,甚至大众所预测到的。但是自动化或许会对人的心理产生各种不利的影响。如果出现了更为先进的人工智能,那么人存在的意义是什么?是拥有价值,而这个价值很大一部分是由个人职业满足感带来的,一份有意义的工作带来的不只是金钱,更是一份动力和希望。未来由于机器替代导致的工厂关闭、失业高发的地区,自杀、药物滥用和抑郁症的风险或许会增加。当然,哪怕会有大量工作从人转移到机器,这个速度可能不像人们想的那么快,比如一夜间所有司机失业。这个过程需要时间,而这个时间也正是缓冲未来大部分人失业带来的影响。
四、总结
随着未来科技的进步,人工智能的发展也必将改变我们的生活,并在人们日常生活、工作乃至工业生产中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但我们必须谨记无论未来人工智能发展至何种程度,也永远不能取代人类的智慧,科学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努力创新才是人类进步的主要动力。我们要合理利用人工智能为我们带来的便利,不能过度依赖人工智能,同时也要认真思考人类以及人类社会与人工智能之间的关系,从而决定未来的法律是否应当适应人工智能的发展而提出相关的规定。相信在科学家的智慧和人工智能的帮助下,更多方便人们生活的新技术将源源不断地涌现出来,而人与机器之间的平衡也将越来越完善。
[参考文献]
[1]百度百科.人工智能(计算机科学的一个分支)[EB/OL].https://baike.baidu.com/item/%E4%BA%BA%E5%B7%A5%E6%99%BA%E8%83%BD/9180?fr=aladdin.
[2]中国青年网.机器人会威胁人类生存吗?[EB/OL].(2015-08-12).http://www.edu.cn/rd/kexuetansuo/zui_xin_dong_tai/IT_kuai_xun/201508/t20150807_1299628.shtml.
[3]陈盼盼.人工智能技术的发展及伦理思考[J].青年记者,2017(20).
[4]惠志斌.人工智能浪潮下的法律伦理问题[R/OL].(2017-09-11).http: // www. the paper. cn / news Detail_forward_1790983.
[責任编辑:高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