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机制研究
2018-06-22赵凤英
赵凤英
[摘 要]随着高职教育的发展,教育形式也呈现多样化,其中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常见形式,它是基于现代学徒制模式下形成的。现代学徒制模式是一种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校企合作的目的也是通过工学结合来培养综合应用型人才。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主要重在培养人才的理论知识、职业技能、工作经验以及职业精神,它既适应高职学生的需求,也适应现代社会及企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文章主要针对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机制进行了研究,希望对高职教育发展有所助益。
[关键词]现代学徒制;校企合作;高职教育
[DOI]10.13939/j.cnki.zgsc.2018.13.117
校企合作是高职教育的常用模式,近年来在我国的高职教育中,主要是基于现代学徒制模式来开展校企合作。现代学徒制起源于西方,是指将传统的学徒培养方式与现代教育有机结合而形成的一种校企结合职业教育模式,它继承了传统学徒制的优势,同时又融合了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方法。实践发现,通过推行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能够更利于综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从而更加促进高职教育目标的实现。以下笔者就结合实际,来谈谈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机制,仅作抛砖引玉之用。
1 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概述
校企合作顾名思义指的是学校与企业间的合作。在当今时代,随着社会竞争日趋激烈,各大高职院校为了提高教育质量,而积极采取了多种形式的教育模式,其中也包括与企业合作来开展教育活动的形式。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人才,能够使人才培养更具针对性、实用性以及时效性。众所周知,如今的社会对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尤其是综合应用型人才更是各行各业都非常稀缺的,因此高职教育应当将培养综合应用型人才作为首要任务,而综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必然离不开校企合作。校企合作的产生,其实是源于现代学徒制模式。现代学徒制起源于西方,以往很多技艺技能除了在血亲之间传承外,就是依靠“师傅带徒弟”这种形式来进行传承。后来,这种学徒制也传入了我国,并在我国的多数高职院校中得到了试行。“校中厂”和“厂中校”均是校企合作的常见形势,前者是指企业将部分生产或销售任务交给学校,后者是指学校将部分教学任务交给企业。借助于现代学徒制模式,企业当中的一线技术人才成为学生带教的“师傅”,而学生也不单纯是学校中的学生,更成为企业当中的“学徒”,这样一来,不但极大地保证了对学生职业技能的训练,同时还有效解决了学生的留用问题。总的来说,通过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校企合作,有效实现了上课与上岗融合、招生与招工融合、毕业与就业融合,从而既提高了学校人才培养成效,又解决了企业用人需求及缓解了社会就业结构性矛盾,可谓是一举多得。
2 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机制中存在的问题
2.1 学校与企业目标冲突,校企合作流于形式
站在高职院校的立场上来看,其之所以开展校企合作,是为了让学生亲身参与到企业工作实践当中,以训练学生的知识应用能力,积累学生的实践经验,从而更好地实现综合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目标。而站在企业的立场上来看,其之所以同意与学校之间开展这种合作,一是看重国家在这方面的相关政策福利,二是为了得到更多的廉价劳动力,因为任用在校学生远比聘用职工所需支付的薪酬少。从表面上来看,校企合作是一场学校与企业之间的“双赢”局面,但实际上企业所承担的风险要远高于学校,因为大部分学生并不具备满足企业要求的工作技能和经验,由他们深入企业一线工作当中,难免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带来很大风险,所以导致很多企业并不认真对待学校委托的教学任务,而只是敷衍了事,校企合作也只流于形式。
2.2 相关保障措施不完善,企业对合作存在疑虑
就现状而言,我国政府对校企合作的政策支持力度明显还不够充足,相关保障措施不完善,导致企业对于校企合作存在较大的疑虑。具体来说:一方面,政府在推行校企合作方面所投入的资金有限,企业所得到的补贴,根本不够弥补在为学校培训学生上面所花费的成本,因此往往对校企合作表现出消极态度;另一方面,还有一些企业在与学校合作后,花费了较大的人力、财力及物力帮助学校培训出了优秀人才,但这些人才“出师”后却并不肯留在企业当中,反而另谋高就,这样一来企业之前所投入的一切无异于“打了水漂”,自然以后就不再愿意与学校合作了。
2.3 企业缺乏教育经验,学生管理方法不当
企业不是学校,其本身并没有教育方面的经验,所以当学生进入企业当中做“学徒”后,企业也往往并不能以科学的方法来管理好学生。而如果采取的学生管理方法不当,则不但会影响到学徒培训目的的实现,更可能会造成学生与企业及带教师傅之间的矛盾,进而引起其他一些问题。
3 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机制的完善策略
3.1 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法律保障
若想有效实现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校企合作,首先政府方面要加大重视,尽快完善相关政策,给企业提供完善的法律保障,使企业没有后顾之忧。一方面,要出台校企合作的具体管理办法和规章制度,并规范教育部门、学校及企业三方的职责和权利。另一方面,应进一步增加财政投入,加大对参与校企合作的企业在资金和税收方面的补贴和优惠,并且还要给企业当中的带教师傅一定的经费补贴。只有在完善的政策与法律制度的保障下,校企合作才能更加顺利地开展。
3.2 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
在校企合作过程中,学校与企业双方之间应当要签订好合作协议,协议当中应明确各方责任,这是保障合作顺利进行的前提基础。学校要在协议当中明确对学生培训的专业领域及范围;企业则应当要在协议当中明确对学生的培养任务和责任。同时,双方还要共同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课程体系,改进学生管理方法,以确保学生培训的有效开展。另外,企业要根据校企合作需要适当改革人事制度,派遣技能高超、经验丰富的一线工人当学生的带教师傅,同时给这些带教师傅一定的奖励,以提高其责任心与积极性。
3.3 加大经费投入,加强师资建设
首先政府应当加大在推行校企合作方面的资金投入,给企业提供足够的经费保障,使企业有能力启动某些对学生的培训项目;其次是前文说过的,要投入一部分资金用于给带教师傅奖励,而这部分资金除了企业自己要出一部分外,政府也有责任出一部分;最后学校方面也应当增加资金投入,用于加强师资建设。现代学徒制模式下校企合作的良好开展,需要依赖于强大的“双师”队伍,所以学校应当要增加经费投入来聘请企业一线技术人员到学校当中做学生的讲师,给学生传授前沿技术与工作经验;同时也要让本校教师走入企业,与学生一起当“学徒”,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与实践经验。
4 结 论
综上所述,当前,在现代学徒制模式下的校企合作机制中,主要存在的问题在于:学校与企业目标冲突,校企合作流于形式;相关保障措施不完善,企业对合作存在疑虑;企业缺乏教育经验,学生管理方法不当。若想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效果,提高高职人才培养成效,应当要完善相关政策,加强法律保障;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加大经费投入,加強师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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