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立德树人为核心的德育路径探析
2018-06-22陈尧
陈尧
德育工作是学校的重要工作之一,但是,德育任务要求高、理论基础较缺乏、社会舆论多元化等因素为我们当前的德育工作带来了诸多挑战。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必须全面细致地分析德育任务,整合德育途径,科学评估德育效果,促进学生知、情、意、行的协调发展。
分析德育内容,确立德育工作着力点
依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德育内容包括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五个部分的內容。从横向来看,这五部分内容既相对独立,又紧密联系。理想信念教育是德育工作的最终目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价值统领,而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生态文明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是总体德育目标实现的基础工作。在德育工作开展过程中,教育工作者应该认真分析德育内容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既要落实《指南》的全部内容,也要遵循德育工作的客观规律,保持德育工作的连续性与一致性,切忌将德育工作理解为活动的堆砌,从而忽视了学生在道德养成中认知与情感的连续变化。从纵向来看,每一部分德育内容都包含必要的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以及价值观的培养,这几个层次的培养是逐步递进的逻辑关系,梳理不同德育任务之间的逻辑关系,统整学校的德育资源,最终统一于学生的全面发展,是科学、规范地进行德育工作的必要准备。在德育工作开展过程中,需要综合分析德育工作的任务要求、学生的身心特点、学校的传统特色,以任务目标为牵引,以学校传统为基础,以学生发展为根本,确立德育工作着力点。
整合德育途径,明晰德育工作主阵地
《指南》提出了德育工作的六个实施途径,包括课程育人、文化育人、活动育人、实践育人、管理育人和协同育人。这六个途径具有一定的重叠性,同时又相互补充,往往综合运用于学校的德育实践,共同服务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学生品德的养成是知、情、意、行协调发展的过程,不同的德育途径在促进学生品德发展方面都有其独特的价值。在学校不断创新德育工作方式的背景下,部分学校已经开始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在系列活动中创造性地应用多种途径,促进学生品德的发展。同时,不同学校的教师资源、历史文化、德育工作管理架构、可利用的外部支持资源等的不同,也造成了不同的德育途径在不同学校中的应用效果不同。需要指出的是,学校在开展德育工作的过程中,应考虑到不同德育途径在促进学生知、情、意、行发展方面的作用,以学生这四个方面的协调发展为基准。同时,德育工作又需要教育工作者在一个相对稳定的模式中,对学生的品德持续、系统地进行影响。这都需要我们对德育途径进行整合,形成学校独特的德育模式,明确德育工作的主阵地。
关注学生发展,提升德育工作实效性
不管是价值观的教育,还是个人品德的培养,最终都要落实到学生的社会活动中,这样德育工作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学生的品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也是我们德育工作的追求。不管是德育内容的分析,还是德育途径的整合,学生的发展情况都是德育工作的重要参考。品德的养成需要知识、情感、意志和行为的多次循环与固化,只有在一系列的活动中四个要素同时得到发展,学生才能实现品德发展。在德育工作中,教育工作者需要关注德育活动是否能够引起学生对于日常生活的反思,是否能够思考自己言行背后秉持的价值理念,以及自己看待他人、社会和国家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态度,只有这样,学生才有可能真正更新自己的价值体系,让道德知识在学生的实际生活中发挥指导作用,让学生的行为表现由心而发。否则,学生的道德知识就只能局限于考试的情境之中,而学生的道德行为也只能在特定的环境中以条件反射的形式表现出来。只有真正实现对学生发展的关注,学校德育工作的实效性才能得到实质提升。
注重效果评估,加强德育工作科学性
学校德育工作实效性的提升不仅受德育规划、德育实施、德育方法等方面的影响,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学校德育评价的实施。以评价促改革、以评价促发展是评价的重要使命,科学、有效的学校德育评价将促进学校德育朝着更为合理的方向改革。在德育评价过程中,应该坚持评价的完整性原则,即对学校德育工作体系进行系统评价,对象包括学生、教师、管理机制等。在具体评价方法的选择上,应该是质性与量化评价方式的综合运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保证评价的合理性与科学性。同时,德育评价还应注意服务学生与文化担当,避免学校德育评价中存在的功利主义倾向。从本质意义上来说,道德评价并不是为了一较高下。道德评价不仅是为了了解学生的道德认知、情感和行为能力,更是为了发现学生学习过程及结果中的问题;不仅强调学生之间的友好与合作,还反对权威主义的介入,强调公平性评价和学生的共同参与。需要注意的是,当前很多学校希望以全方位的评价来促进学生的品德发展,其重点不在于评价本身,而在于通过构建完整的行为指标体系,为学生的发展提供具体指导,评价在此工作中承担的是积极反馈的功能,其本质是良好行为激励体系的构建,评价只是激励的手段,这与对德育工作的整体评价有根本性不同。学校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把握两种不同“评价”的核心与内涵,以便更好地服务于德育工作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