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强村:直奔小康路
2018-06-13
近年来,宁波市多管齐下,打开 “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的通道。农家乐、民宿等新产业蓬勃发展,农民在家门口创业,经营收入不断提高;现代农业的发展,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农民工资性收入逐渐走高;越来越多的老屋、田园成为 “资产”,农民的财产性收入惊喜不断。 《行动计划》提出,要全面实施富民强村行动,目的就是让农村生活富裕。这是乡村振兴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仅要让农村美起来、农业强起来,更要让农民富起来。
促进农民持续增收致富
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深入实施农民持股计划,引导农民采取农村产权入股、租赁、托管等方式,促进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实施家门口就业创业工程。全面落实粮食综合直补、耕地保护资金、农业机具购置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优化农民收入结构,保持工资性、经营性收入稳定增长,着力提高财产性收入增长水平。开辟小农户生产经营致富门路,大力发展农村旅游经济、生态经济、电商经济、文创经济、养生经济等美丽经济业态,积极培育农户家庭工场、手工作坊、民居民宿、经营网点、乡村车间。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5%以上,力争三年增加8000元。
实施低收入农户全面小康计划
加大对低收入农户发展产业、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引导中老年、残疾人等低收入农户非正规就业。全面落实低保政策,加强产业帮扶、福利就业、社会服务,探索政府、金融、保险、公益和社会等联合统保精准帮扶模式,不断提升低收入农户增收和保障水平,确保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力争三年内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与全市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之比提高8个百分点。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扩大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救助覆盖面,实现多种救助方式有机衔接。完善农村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助推特殊教育向两头延伸。
创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方式
全面落实进一步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壮大的政策意见,着力增强农村集体经济 “造血”功能,健全村级事务运行管理经费公共财政保障机制,建立以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内容的经济责任制和激励机制。巩固提升全面消除集体经济薄弱村成果,坚持 “输血”与 “造血”有机结合,积极推行政府扶持资金、村集体资产(资金)统合进行 “飞地”投资或入股产业园区建设增收。以 “三资” (资源、资产、资金)管理、 “四制”(股份制、租赁制、合作制和混合制)发展为主要路径,积极探索村级集体经济的发展新途径、扶持新模式和运行新体制。通过村集体自然资源、物业资产发包租赁、量化参股、合作开发、集体资金资本运作、参股投资、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加速资源、资产、资金转化为经济优势。鼓励多村联合或乡镇 (街道)抱团发展,引导村集体和村民以自然资源、承包土地、资金、宅基地、闲置民房等参与发展混合制经济项目。到2019年,全市所有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30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到2020年,全市集体经济收入超100万元的村占总村数的70%,力争所有村经营性收入达到10万元以上。
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水平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推进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义务教育教师 “县管校聘”改革,统筹配置城乡师资,鼓励城镇教育集团到农村办学,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覆盖率达到98%。加快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乡村医疗机构等 (星)级建设完成率达到90%,基本公共卫生项目服务综合达标率达到90%。实施小康体育村提升工程,加强综合性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广泛开展健身活动,推进体育现代化区县 (市)创建。持续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不断提升农村人口参保率,规范被征地农民有序参加养老保险工作,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确保城乡居民全市范围内定点医疗机构的就医选择权和医保同城同待遇,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报销比例达到75%左右。推进乡镇 (街道)敬老院、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村居家养老服务站建设改造,加强老年助餐、日托照料、康复护理等服务,实现农村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年人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加强农村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基础和能力建设。
深化实施 “16+3”区域帮扶
加大财政投入和转移支付力度,强化资源要素倾斜保障,综合采取健康、教育、科技、电商、旅游等帮扶方式,全面扶持 “16+3”区域内村庄建设、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民生事业及产业发展项目。打好革命老区精准帮扶“组合拳”,支持发展特色农业、红色旅游、绿色产业,充分利用各级帮扶资金集中实施一批基础设施、公共服务、文化治理等方面的民生工程,打造革命老区全面奔小康样板。对确实不宜居住和发展的山区海岛零散自然村,通过移民迁建和农房集聚建设实现异地安置,不断改善搬迁农户的生产生活条件。开展新一轮结对帮扶计划,完善区域对口协作帮扶、部门和社会力量结对帮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