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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问从博 义行从一
——李阿山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评述

2018-06-13

闽台文化研究 2018年1期
关键词:阿山县志

蔡 杰

(山东大学 儒学高等研究院,山东 济南 250100)

李阿山先生整理校注的《嘉靖龙溪县志》,2017年11月由中华书局印刷出版。李阿山先生籍贯福建龙海,是土生土长的漳州“本地人”,熟知漳南掌故,又精通训诂学,积数十年之功对龙溪与海澄诸版县志多施点校。故整理出版《嘉靖龙溪县志》一书,应该说他是比较合适的。点校与详注的整理方式与以往地方志的整理工作颇不相同,所以该书以扎实的乾嘉功夫为方志考证作注,可以说是当代方志整理的一部典范之作。

一、嘉靖版《龙溪县志》与校注本

现存《龙溪县志》共有六种版本,分别为嘉靖版、万历版、康熙版、乾隆版、光绪版、民国版。据嘉靖《龙溪县志》中的内容推测,南宋淳祐年间(1241~1252)可能还有一本龙溪县志,只是后来失传了。所以嘉靖版《龙溪县志》是现存最早的龙溪县志。因为“此后府县志,未见提及嘉靖《龙溪县志》,可见嘉靖《龙溪县志》于漳地早已失传”。所幸宁波天一阁有收藏,嘉靖《龙溪县志》得以保存。1965年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据以影印,在漳州一中图书馆有收藏,故李阿山先生即以此影印本为整理底本。

由于在漳地失传的缘故,李阿山先生在《嘉靖〈龙溪县志〉校注前言》中提出了嘉靖《龙溪县志》的两点文献价值,即史料价值与校勘价值。首先,史料价值在于该版的部分史料系独家拥有而为后出诸府县志所无。其次,校勘价值在于同一历史事件在诸府县志中出现表述上的异文现象。

此外,该版还体现了明代与清代不同的学术思想特色,所以同时具备一定的学术史价值。由于篇幅所限,本文姑且只作适当的展开。

嘉靖《龙溪县志》出于明人之手,所以相较于清代诸县志而言,更加侧重于义理思想的记述。兹以县志中陈真晟的人物传为例,嘉靖版《龙溪县志》对其学问思想载道:

初读《中庸》,做存养省察工夫,觉无统绪。续读《大学》,始知为学次第,乃以《大学》为据。及读《大学或问》,见朱子博采“主敬”诸说以补《小学》工夫,始知“敬”者乃《大学》之基本也。乃求其所以为“敬”。见程子以“主一”释“敬”,以“无适”释“一”,始于“敬”字见得亲切。往往实下工夫,推寻此心之动静而务主于“一”。静而主于“一”,则静有所养而客念不复作矣;动而主于“一”,则动有所持而外诱不能夺矣。常语人曰:“《大学·诚意》章为铁门关难过,‘主一’二字乃其玉钥匙也。”盖意有善恶,若发于善而“一”以守之,则所谓恶者退而听命矣。又尝语人曰:“人于此学,若真知之,则行在其中矣。”盖以知之真,则处善安;循理乐,其行甚顺。然而气禀有偏胜,嗜欲有偏重,二者用事甚顺而易者,反为逆而难矣。此圣门论学于博学、审问、慎思、明辩之后,又加以笃行也。

相同的史事在乾隆版《龙溪县志》载为:

初读朱子《大学或问》,知“敬”为《大学》始基,又得程子主一之说,始于敬见得亲切。其学在推寻心之动静而务主于一,尝语人曰:“《大学·诚意章》为铁门关,‘主一’二字乃其玉钥匙也。 ”又曰:“人于此,若真知之,则行在其中矣。 ”

后者篇幅不及前者三分之一,一方面是因为县志的发展往往是越后出体量越大而具体相同内容越编写越简短的缘故,另一方面则是清人的为学特点在于重考据而轻义理,所以乾隆《龙溪县志》在阐明陈真晟的学问进路之外,便再无义理发挥,导致内容大为缩减。

“四书”的为学顺序当是始于《大学》,终于《中庸》,而根据嘉靖《龙溪县志》的记载,陈真晟初学时是倒过来的,所以难免读不通。并且根据嘉靖《龙溪县志》的记载,可知陈真晟的思想特色以敬为出发点,将主一视为用敬工夫,即是主一的工夫论。明末刘宗周曾评论说:“一者,诚也;主一,敬也,主一即慎独之说,诚由敬入也。剩夫恐人不识慎独义,故以‘主一’二字代之。此老学有本领,故立言谛当如此。”我们姑且不管刘宗周的慎独之说,在宋明理学当中,由于《中庸》立诚甚高,诚往往具有与天道贯通的本体意义,而诚与敬在工夫论上则是推衍的体用关系,诚为体,敬为用,那么从朱子“一者,诚也”一说出发,则主一自可认作持敬的工夫,此即由敬入诚的路径。这是陈真晟的一大思想特色,在乾隆《龙溪县志》中没有详细记载其学的来由,让人不易理解。

在记述陈真晟这句话的基础上,嘉靖《龙溪县志》的编纂者更补充了一句“盖意有善恶,若发于善而‘一’以守之,则所谓恶者退而听命矣”加以推阐,这一推阐极可能受到明代其时十分流行的阳明心学的影响,因为引进意之善恶来解释心之动静,当来自于阳明四句教“有善有恶意之动”的思想。这样的推阐自是纯粹属于编纂者个人的发挥,但是无形中却体现出那个时代人们对义理之学的普遍兴趣。所以这样的内容在极力反对义理之学的清代,特别是乾嘉学派兴起之后,基本是不可能出现的。

值得注意的是,嘉靖和乾隆两部《龙溪县志》均记载了陈真晟“人于此(学),若真知之,则行在其中矣”一语。这句话讲知行合一,知行合一是阳明心学的核心内容之一,而陈真晟作为朱子后学,为何却说出这样的话?实际上陈真晟正是处于宋明两季学术的过渡时期,体现了由朱子理学向阳明心学的转变的特色。厦门大学谢晓东教授为陈真晟的思想作定位时,提出并论述了“陈氏的思想应是程朱理学与明代心学之间的一个重要过渡”,我们从嘉靖《龙溪县志》所载内容来看,这一观点应是可以成立的。但是嘉靖《龙溪县志》除记载陈真晟原话之外,编纂者又作个人发挥,讲道知行合一本是十分易简顺遂的,但如果人的气质与情欲有偏胜的话,那么知而行就反倒十分困难,也就是难以合一。这是较为重要的义理阐发,实际上是引进气禀与嗜欲的概念,认为知行合一难以做到是因为受到气质情欲的影响。气质习染是程朱理学中的重要命题,编篡者这样的阐发在清代其他县志中是不曾出现的,也是不可能出现的。所以我们说嘉靖《龙溪县志》具有一定的学术史价值,体现了明清两代不同的学术思想特色。

嘉靖版《龙溪县志》虽具有较为独特的学术价值,但由于成书仅历时十七天,仓促而导致讹脱衍倒甚多。李阿山先生正是在如此情形下展开整理工作,与以往只做单纯的校对标点不同,李阿山先生花了大量的时间在疏通句义,对文句中的疑难词汇、典故、人物、地点、制度等关乎传统文化与古代知识的内容进行一一详注。之所以运用这样的整理方式,笔者认为与李阿山先生的训诂学者的身份息息相关。李阿山先生推崇乾嘉学派,精通训诂,前文言及其所撰《中学古诗文疑难词句集解》(上下册)、《紫阳书院——朱熹在漳遗迹》《乾隆龙溪县志风俗卷注译》《象阳洪氏史存》《颜继祖与漳南颜氏》《漳南选人稽访录》等,都是相当扎实的考证性著作。所以李阿山先生训诂学的学术背景,决定了他习惯于随文作注,力求整理本让社会各阶层的人都能看懂。

自2010年夏始,由于筹划编委会的要求多次变更,导致校注本前后共有三种款式。不过在拖延的时间里,反倒让李阿山先生校对与补注更多,前后共有十三次校对。凡校出错字156个,错事40项,脱文58处,衍文10处,倒文7处。从校注工夫与治学态度上看,李阿山先生实是继承了乾嘉学派的学脉,在训诂学与方志学两方面的方法上对乾嘉之学多有运用,明显体现了清代朴学的学术特色。

二、校注本的体例与注解特点

当下学界对地方志的整理与研究越来越广泛深入,但是所整理者其整理方式往往不外校对与标点,如此虽有利于地方志的保存与流传,但在对当今社会各阶层人士的普及一事上,似乎还欠缺一个环节。由于古籍存古的缘故,古代方志中往往包含许多古音、古字、古词汇、古语法、古地名、古人物、传统风俗、传统制度、传统技术、传统观念等,而随着一百年来中国社会的现代化、人们生活方式的改变以及中国语言的转型,现代人对传统的东西难免有一定的隔膜,所以方志中诸多方面的存古内容,单凭校对与标点两项工作是难以达到面对各阶层人士的要求的。

那么,我们可以袭用清人对古籍的处理方式,即在校对与标点的基础上,更作出考证与补充的注释工作。训诂的目的在于疏通句义,作出正确解释,这样的目的正好与方志的普及要求相吻合。所以与当下学界较为普遍的整理方式不同,李阿山先生对嘉靖《龙溪县志》的整理工作实际上除了校对与标点之外,费力更多与贡献更大者在于注释。由于这样的整理方式在乾嘉以来的现代学术领域当中,尚属少见,因而有必要对其独特体例与注解特色进行分析说明。

《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仍沿用嘉靖《龙溪县志》的框架,因而目录与内容顺序基本未予变动。书前的《嘉靖〈龙溪县志〉校注前言》,其性质实是一篇较为专业的学术论文,立于嘉靖《龙溪县志》基础之上又不为其所范围,主要探讨了龙溪的置县时间与地点、龙溪县治的历史迁移以及嘉靖《龙溪县志》的文献价值。书中内容随文出注,以当页页下脚注的形式出现,篇幅往往多于县志原文,县志原文实际上不足十万言,而李阿山先生注释的内容具二十万言。书后另有三部分,第一部分 “主要参考文献”,主要有史志类20种、字书类47种、典制类33种、年表类12种、地理类9种、族谱类19种及其他45种等,都是“校注者自备”的藏书;第二部分为“典制释词索引”,是县志中有关传统典章制度的释词的所引,分唐、宋、元、明、杂类,这是李阿山先生注释过程中的积累;第三部分为《后记——兼谈对待古代文献当持敬畏之心、求真之志》,其旨如副标题。

(一)校对与标点的特点

标点方面除了应当遵守的严谨之外,还体现了一定的灵活性。譬如49页县志原文“朱文公守漳时,爱其地高爽,将筑室讲学,未及有作。而后数十年……”当页出注的注10为“未及有作:意不足。正德府志、万历癸丑府志、康熙县志、乾隆县志、光绪府志,下‘而’字后均有‘去’字为优。则标点改为‘未及有作而去。后数十年,’”根据其他府县志的文句应当有“去”字,而李阿山先生并未将嘉靖版视为脱文,而是仍认为正确,只是相对在文辞上较为逊色。实际上,《虞集全集》与《全元文》也都摘自乾隆《龙溪县志》。既然李阿山先生不曾认为是脱文,那么其标点就不再是“未及有作而。后数十年”,而是将“后”字之前的句号挪到“而”字之前,那么“而”所发挥的虚词功能则转而产生在后一句,体现了李阿山先生在标点方面足够的灵活性。

(二)训诂学方面的特点

目前学界对方志的整理主要为校对与标点,以上所述系李阿山先生在点校上的独特之处,那么下文则论述其具有首创意义的注解特点。乾嘉学派以训诂考据著称,李阿山先生也沿袭了清代朴学的注释方式,将此法引入地方志的整理。在字音方面,魏晋之后,古人注音多用反切,《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的注音则已是现代汉语拼音,譬如第1页注1:“分(fèn):分野。”不过古今人的注音目的是一致的,都是指明疑难字词的正确读音。另外,校注本对县志的通假字也多予出注,譬如第9页注6:“奕:通‘弈’,下棋。”这一特点与清人的注释方式完全一致。

在字形方面,由于校对过程中对脱、讹、衍、倒必然要指出,所以校注本的表达形式也是一一出注,而不是原文径改,体现了对原文的尊重,例如第1页注15“折:讹,应作‘析’”,再如20页注 9:“啇:应作‘商’。 本志凡‘商’尽作‘啇’,非义。 盖俗书而讹,……”。

在字义方面,校注本对县志中疑难字词做出训释之后,往往还引用其他文献对该字词的用例为证,譬如第1页注3:“牵牛:即牛宿,有星六颗,《晋书·天文志上》‘牵牛六星,天之关梁,主牺牲事’。”一般来说,我们对古籍的注释是直接给出训释内容即可,亦即给出自己的判断观点即可,但如果再引用其他文献作例证的话,则往往带有一定的学术考证性质。清人作注屡用此法,李阿山先生作注更是多有实践。除了引用文献作例证的特色之外,《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在字义训诂方面还有一大亮点,就是对虚词解释的重视,例如第1页注4:“盖:大致,大体上。连词,承接上文,表示约略的总括。”再如36页注10:“今:连词,假设现今如何之意,相当于‘现在如果’。”从这些虚词的训释颇能看出李阿山先生对古代虚词研究的精湛功底,这是源于李阿山自身的学术背景即精通于虚词训释,所以对虚词的侧重可谓其本色出注。

语言文学方面除了以上字音、字形、字义三者之外,还有一个注释特色能够淋漓尽致地展现李阿山先生的语言功底与文学品位。在汇校过程中,往往会有其他府县志与嘉靖《龙溪县志》相异文的情况,异文有时是正误之分,但有时却是彼此皆通,而有措辞文采上的高下之别,李阿山先生会凭借自身的文学素养判断孰优孰逊。譬如第8页县志原文为:“宋胡梅所诗:‘空山危石平如掌,云锁苔封自昔时。不识山僧曾坐处,几回弹舌雨龙归。’”注10:“锁:正德府志作‘護’(护)为逊。”胡梅所此诗作得极好,意境深远,富有禅意,“锁”字的使用更能表达山石的无人过处、难以靠近,“锁”与“封”相互都能突出山石独立、旷久、僻静的特点,这是使用“护”字所达不到的效果。单纯训释一般是不必判下如此文学意义上的观点的,但是《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对异文现象多有类似的评判处理,极大地丰富了校注本一书的文学性,这一点恐怕是乾嘉学派尚且不及的。

(三)方志学方面的特点

上文主要论述了《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在训诂学方面的注释特色,不可忽视的还有方志学方面。校注本对县志原文中出现的传统典章制度多有阐释,体现了校注者在注解史书时所应具备的史学素养,也为地方志的读者提供巨大便利。在政区制度与官职制度上,有如45页县志原文出现“江浙行省”言漳州政事,按理说漳州应属福建行省,为何记作江浙行省言漳州政事?注5解释道:“元成宗大德三年(1299),罢福建行省,归属江浙行省。元行省下的各路,设万户府和总管府。万户府统兵,分三等,上万户府管军七千人以上,中万户府管军五千人以上,下万户府管军三千人以上。漳州属下万户府……”再如47页注8:“达鲁花赤:清人赵翼云‘达鲁花赤,掌印办事之长官’(《廿二史劄记》卷二十九)”。在土地制度上,校注本第142页出现的“经界”一词有一定的历史背景,是朱熹与颜师鲁争论的焦点所在,页下注1载:“经界:丈量田界,量定税赋。南宋绍兴十二年开始实行‘经界法’,至十九年冬,诸路州县次第有成,经界之事始毕。唯福建路的汀州、泉州、漳州未行经界法……”还原了当时的社会背景,为读者提供了进入历史事件的前提条件。

如果说传统典章制度的注释属于文献考证的方法,那么李阿山先生还十分注重田野考察实证,这一点实际上是将现代历史地理学的田野调查法引进到方志整理研究当中。例如15页县志原文记载进士林魁等人修水利一事,李阿山先生专访其地,注2载:“角美镇埔尾社‘进士’坊后,存立‘明大参白石林公重修兴官港水利功德碑’,高263×宽98公分,下有底座。记林魁‘凿石二十余所,改桥二十余座,潮行无阻,溉海田二十余里,变斥卤为膏腴’之功德。碑漫灭,字多不可认。碑夹道对立‘宁寿里记’碑……记林魁母施氏,守节教子成立事,读之感人。2011.7.12笔者粗斗笠破单车数十里专程访钞林白石水利功德碑,不意对立此碑,亦钞之,而前此未闻也!”我们在历史地理学上讲,亲临现场会有不一样的景观感受,并且实地考察往往也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林魁水利功德碑所载不仅与县志内容相印证,更是对县志的一大补充,并且无意中遇到的宁寿里记碑则是对林魁生平的重要记载。田野考察是《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的一大特色,增添了县志内容的丰富性与可信度,但是这一系列的实地考察成果并非在本书校注过程中所为,而是李阿山先生多年的实践积累。

《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的注释所涉内容涵括训诂学与方志学两大领域,具体而言,在汇校理校的综合性,标点的灵活性,字音、字形、字义、文学评判的精湛性,典章制度注释的详致性,田野考察的确证性等诸多方面的特点十分突出。尽管整本校注本包含了校注者的主观结论,但是其治学态度较为谨慎,譬如县志原文207页出现“丞相菊坡崔公”,注1:“崔公:疑指崔与之。菊坡疑其号。资料不足,疑而不敢必。”体现了注史者应有的审慎精神。

三、校注本的定位与学术贡献

《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的注释特色在于训诂学与方志学两个领域,从某种意义上讲,其文本定位与学术贡献也可从这两个方面出发去讨论。所以与其说《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是一本注释性质的书,毋宁说是一部训诂学与方志学的著作,而校注者则堪称训诂学家、方志学家。居于此,本文认为这部著作体现了三个维度的学术价值,其一为这是一本具有原创内容的新史志,其二为这是一部具有训诂学与方志学贡献的学术论著,其三为这是一种方志整理与普及地方文化的新范式。

首先,《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是一本具有原创内容的新史志。嘉靖《龙溪县志》与《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的关系,可以比作许慎《说文解字》与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不过校注本又有所优胜,因为乾嘉学派多立足于汉注,虽则也对汉籍中的内容有所钩沉,但最终被郑玄、许慎之学所束缚而不敢有突破。李阿山的校注本确是建立于县志的基础上,但对县志中的错字错事多加以纠正,并且对县志原史料进行详实与具体化,也补充了不少明嘉靖之后龙溪地域的新史料。譬如58页注1:“国朝:二字原有,宜删。因上下文均记明户口,此何必再言?”注2:“田赋:二字原无,兹系参下文‘土贡’‘徭役’分目而补,以醒眉目。全书正文中补文,仅此二字而已。”对县志原文的一删一补,并给删补的理由,实是对县志的粗疏进行修正。

再如82页县志原文将明正德八年训导关文英称作贡士,注2:“贡士:关文英诸志作‘监生’为明确。贡士,是古代地方向朝廷举荐人才的制度;亦用称被荐举的人才……延至清,举人礼部会试中式者,始专称为贡士,则清贡士含义迥异。至于监生,为明清由学政考取,获国子监肄业资格者的统称……这里称监生为‘贡士’,是沿用古称(泛称而不明确),徒生混淆,殊无谓也。方志要信而传后,不宜古今混称或雅俗混称。”也就是说在明代时,贡士指的是地方向朝廷举荐的人才,而关文英实际上是通过考试任官的,也就是监生,所以嘉靖版《龙溪县志》的称法就有问题,校注本予指出并纠正,可免读者被误导。

除了修正县志,校注本还对县志史料进行必要的扩充,例如第7页县志原文“东山在十二三都,其山紫色,端重奇特,山下胡、颜、余、黄诸家,多伟人。”注5:“东山:作为山名,在东山社东。今东山社中已久无胡、颜、余姓,而以黄为大姓,侯、吴为小姓。吴姓自成小社落,称‘后山吴’。胡姓尽迁邻村古县社守祖坟,自成小聚落,称‘莲池胡’或‘胡厝角’。又东山之西北麓,旧有小社洪姓,由附近之上洋社分居,亦称东山社,为黄道周弟子洪思祖居地。”注释对明嘉靖以来的姓氏迁徙作了详细补充,也为当地族人寻根问祖提供了可靠史料依据。这些补充的内容应视为明嘉靖之后五百年来的新史料,可能五百年之后随着姓氏迁徙,史料会不断变化更新,但是《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就是一部定格于2017年的新史志。

其次,《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是一部具有训诂学与方志学贡献的学术论著,有对古词汇进行疏释的训诂考据,有进行综合汇校的文献研究,也有田野考察的历史地理学实证,这几方面都称得上是扎实又一流的学术成果。上文举过的案例其实已多有说明,兹再举其他例证。如第4页县志原文出现的“十二三都”与“甲社”。关于龙溪古地名“十二三都”,有一部分文章书籍标点为“十二、三都”,《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第4页注7提出批评:“十二三都:初设都时,应是十二、十三两个都。后来合并成为一个都,才称‘十二三都’。……好比龙溪县与海澄县两个县,于1960年合并成一个‘龙海县’。”所以“十二三都”自不应标点为“十二、三都”,就像“龙海市”不能作“龙、海市”,“福建省”不能作“福、建省”。而关于县志中在“十二三都”下列有14个社名,是指当时十二三都下辖14个社,还是指下辖14个大社(即“甲社”)?有文章称“十二三都统14个社”,李阿山先生于第4页注4则提出不同的见解:“甲社:十户以上的村社。十户为甲,《农政全书·备荒考中》‘每甲统十户’。街率十户以上,故列‘甲社’之下。”第5页注1又说:“明代龙溪县下,社小而多,难于尽列,故‘都’下仅列‘甲社’。列十户以上的社落以表示都的范围,如‘十二三都’下仅列14个大社‘甲社’,十户以下的小社就不在其中了。”确实在县志原文的标目即为“甲社”,而校注本言之凿凿,应是较为可信的,算是对以往学界的偏失的纠正。

最后,《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是一种方志整理与普及地方文化的新范式。校注本开创了将训诂注解方法引进方志整理的先例,此可视为未来地方志整理的一种新范式。而训诂入史的方法,实际上为方志本身的阅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十分有助于地方文化的普及。在《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中,对历史人名、地名尽可能出注,介绍历史人物的所生村社、历史地名的具体地点,如109页注2:“汪凯:九湖镇林前社尚宝角人,后裔迁邻村蔡坑社。”注3:“郑嘉:榜山镇翠林社人。”注4:“李腾:颜厝镇霞宫社人。”注5:“潘荣:颜厝镇官田社人。”等等,再如14页注9:“龙井:在今龙海市东泗乡水浒村龙井社中,仍供全社食用。”这就为地方实物找到了文字记载,为方志名词找到了现实根据,能够提高当地人民对方志的认同与兴趣,更能迅速了解人们自身生长的那一片土地与发生在自己身边的历史掌故。所以《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堪称现代人了解漳南地方史的不二文本,亦是普及地方文化的一种新范式。

所以我们可以看到,《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这三方面的学术价值源自乾嘉功夫,但又有优胜的地方。乾嘉学派的考证著作确实博通精湛,但往往支离琐碎又脱离现实,只是躲进书斋做考据,伏在案头当学究。而《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有效地避免了这一方面的缺点,因为校注本与地方文化、生活风俗紧紧联系在一起,是面对社会各阶层包括专业学者与普通民众的著作。不过校注本的治学方法既然是对清代朴学的承袭,文史见长,那么不可避免地也带上了清代朴学的不足,即相对忽略了宋学式的义理思想上的阐释,在哲学维度上缺少足够的重视,特别是嘉靖《龙溪县志》作为明代文本,其中义理旨趣多为传主们与修史者所乐道。兹仅取一例说明,53页注17:“对越:答谢颂扬。《诗·周颂·清庙》‘对越在天,骏奔走在庙’,王引之《述闻·毛诗下》‘对越犹对扬,言对扬文武在天之神也……扬、越一声之转’。”校注本以朴学大师王引之的注释为宗,突出了传统音韵学上阳入对转的解释。但实际上对“对越”一词的解释不可一概而论,或者说对“对越”一词引用与讨论更多的是宋明儒者:“郑玄等人主张‘对,配也;越,于也’,北宋曹粹中等人则认为‘对,答也;越,扬也’。……与主流注解中《诗经》意义有着较大不同,‘对越’在理学中更多地有‘面对’‘对接’‘通达’的意思,体现了人心与天心、上帝之心的贯通。”所以我们说要比较完整地展示“对越”的内涵更在于义理思想的维度,但凭王引之一语可能还不太够。当然,清代朴学本来就是建立在反对宋学的基础上,是学术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所以这一点尚无可苛责。

四、余 论

《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的读者如果只是专业学者,自不必注释得如此详致,但是未来每一个中国人都应当熟悉各自家乡的方志,国史须有所了解,而家乡历史更应当熟知,这就是《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将“研究”与“普及”相结合的意义所在,也是李阿山先生整理方志的初衷。从某种程度上讲,地方志也是传统文化的一部分,嘉靖版《龙溪县志》的编篡者之一林魁序言“志者,言治之书也”,另一李恺序言“邑有志,组事迹,裨辅风教也”,古代修志的目的在于治世,在于风俗教化,“历代史书的编篡虽以‘不虚美,不隐恶’为原则,但史书在传统社会当中,具有一项不容忽视的作用,就是教化功能。‘夫《春秋》,上明三王之道,下辨人事之纪,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史记》),司马迁认为孔子作《春秋》是有伸张道德之目的的,此目的落实到社会层面,就是史书的教化功能。”而绝不是单纯为了搞学问研究,所以史志整理本的受众当不只是专门学者,更应该是广大群众。毫无疑问,《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正体现了这样的伟大价值。

李阿山先生耗时七载,转抄三度,校对十余次,非为名非为利,名归漳州方志编委会,利归广大人民群众,无有酬劳,无有评奖,数十年如一日但为学术本身。漳地圣贤、明末大儒黄道周曾言“学问从博,所以为通也;义行从一,所以为精也。博则以为人师,精则以为人君”,李阿山但凭《嘉靖龙溪县志》校注本一书可谓人中导师、学中君子。

注释:

[1]李阿山先生自1987年公开发表有关中学语文课本古诗文疑难词句注解之文章开始,累成内书《中学古诗文疑难词句集解》上下册,另有未刊手稿《稼馀脞稿》。1994年整理点校续修《福河李氏宗谱》开始关注漳州地方文献,出版内书《紫阳书院——朱熹在漳遗迹》《象阳洪氏史存》《乾隆龙溪县志风俗卷注译》《颜继祖与漳南颜氏》(收入漳州市图书馆出版之“漳州地方文献丛书”),未刊手稿有:校点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筠溪集》、乾隆《龙溪县志》、崇祯《海澄县志》、乾隆《海澄县志》,《漳南选人稽访录》《龙溪方志诗文撰人索引》《龙溪碑文钞存》《龙溪墓志钞存》,搜辑漳州先贤王作人先生《括斋诗文辑佚》、黄超云先生《螺壳斋诗文辑佚》,总计14种。详见《主要参考文献》的“族谱类”和“其他”,第 232~233 页。

[2]就笔者所知,现今的方志整理大多为原版影印或是仅施标点而未作注释。以笔者所见漳州已整理出版方志而言,施标点且加注释的仅有黄剑岚主编、黄超云校注之《镇海卫志校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1993年)和陈桂味主编,李林昌、林祥瑞点校之《漳浦县志》[康熙志·光绪再续志]((漳)新出(2004)内书第091号)。

[3]分别是:明嘉靖十四年乙未年(1535)刻本八卷、明万历元年癸酉(1573)《漳州府志》摘抄本六卷、清康熙五十六年丁酉(1717)刻本十二卷、清乾隆二十七年壬午(1762)刻本二十四卷、清光绪五年乙卯(1879)乾隆版重刻本(增补两卷)、民国三十四年(1945)刻本(未完稿)即《龙溪新志》初稿第一辑。

[4]根据李阿山先生判断:“由其中的林魁《序》、李恺《序》、刘天授《后序》可知,宋淳祐龙溪有县志(林《序》云‘龙溪旧无全志’,李《序》云‘宋淳祐有志’,刘《后序》云‘删旧志繁芜’,说明宋淳祐亦有县志,此后府县志未见提及)”。(《嘉靖龙溪县志》,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校注前言第3页)

[5]李阿山:《嘉靖龙溪县志校注前言》,第4页。

[6]李阿山校注:《嘉靖龙溪县志》,北京:中华书局,2017年,第128~129页。

[7]吴祖燮:乾隆《龙溪县志·卷十六·人物·理学传—陈真晟》,《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志县辑》第30册,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第215页。

[8]相关内容,《明史·卷二百八十二·列传第一百七·儒林一·陈真晟》为:“读《大学或问》,见朱子重言主敬,知‘敬’为《大学》始基。又得程子主一之说,专心克治,叹曰:‘《大学》,诚意为铁门关,主一二字,乃其玉钥匙也。’”(张廷玉等:《明史》,北京:中华书局,1974年,第24册,第7242页)可相互参照。

[9]黄宗羲:《布衣陈剩夫先生真晟》,《明儒学案·卷四十六·诸儒学案上四》,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1086~1087页。

[1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中庸章句》,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30页。

[11]谢晓东:《陈真晟思想的新定位——以〈心学图〉为中心的考察》,《贵阳学院学报》2017年第5期。

[12]第一种款式为抄点,以简化字抄而施标点并注,“讹者径改,当页出校”;详见《嘉靖龙溪县志钞点剪影》,第10页。第二种款式为眉校,于原版文字径施标点而利用天头加校注,“利用天头,当页出校”,详见《嘉靖龙溪县志眉校剪影》,第 11~12 页。

[13]在《后记》中,李阿山先生感叹:“校注之馀,深感对待古代文献当持敬畏之心、求真之志。”“所谓实事求是之科学态度也。”详见《后记——兼谈对待古文献当持敬畏之心、求真之志》,第239页,第242页。

[14]虞集该文标题为《漳州路新建龙溪书院记》,在《虞集全集》下册(天津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790页)与《全元文》第27册(凤凰出版社,2004年,第2页)均据乾隆《龙溪县志》有收录。

[15]县志“丞相菊坡崔公”当系崔与之无误。县志内容原为赵师楷传,记载赵师楷与崔与之二人情谊,原文为“(赵师楷)出帅广东,卒于官。丞相菊坡崔公与其同年,相知素深,作诗哭之,诗云:……”。学界有相关研究道:“赵师楷与崔与之是绍熙同年进士,两人相别数十年在广州相会后,赵师楷于嘉熙二年(1238)病逝。崔与之时年81岁,对于老友的亡逝,可谓伤楚难忍。”(赵楠:《论崔与之诗词接受心理中的“定向期待”》,《五邑大学学报》2016年第1期)可得为证。

[16]例如石建平、冯志农、马照南主编《宪断内寮水利碑记》(《福建乡约民规》,福州:海峡文艺出版社,2016年,第131~135页),郑自修主编《郑氏族系大典》第一部(郑州:中州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573页)。

[17]陈侨森:《古代龙溪县“都”的记述》,《漳州芗城文史资料(合订本)》第6卷,漳州:漳州市芗城区委员会出版,2009年。

[18]翟奎凤:《“对越上帝”与儒学的宗教性》,《哲学动态》2017年第10期。

[19]蔡杰:《村史编篡在传统村落保护中的意义与可行性分析》,《上海地方志》2017年第4期。

[20]黄道周:《缁衣集传·壹类章第十七》,清文渊阁四库全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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