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制”管理模式风险及其对策探析
2018-06-11刘烁
刘烁
摘要:为了解决政府传统的投资项和出现的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等不良现象及腐败问题,我国开始在大部分地区积极推行代建制,但因为代建制在我国还在发展阶段,我们在进行施工项目代建制的经验不足,对于代建制的风险评价研究也相对较少,在实施过程中会遇到不少的麻烦,所以,对政府实行代建制项目管理模式的风险进行探讨分析很有必要。
关键词:代建制;项目管理;工程建设
一、目前我国工程项目管理代建制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一)代建制管理体系和相关法规的滞后问题。目前我国代建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我们对于代建单位的认知,对业务范围,对业主的管理办法都不甚了解,尤其缺少法律法规保障、缺少对代建单位的职能定位,对代建责任、代建收费、投资收益的管理不规范,甚至不同的地区会出现完全不同代建实施标准,有的工程是由投资人直接与设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直接签订合同,而有的工程却是通过代建单位和设计方,施工方和监理方签订合同,容易造成业主过于干涉工程,代建单位难以发挥作为。
(二)政府对代建单位监管不足。代建制是政府把相关的公益性投资项目的全部管理职能委托给了代建单位来行驶,用合同的方式来约束各方的权力和义务。在这种模式下,政府没有直接参与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和咨询方的管理,而是由代建单位来进行管理,代建单位的权力很大。表面看来,项目的业主是政府,但其实今后的使用单位常常会代理这个业主的头号,代建单位和使用单位会有较多的经济往来,产生腐败。同时,由于政府很多时候并不是项目的使用者,对代建单位的管理相对松懈,有时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缺少监督,施工单位非法转包,层层分包,违规承包,使用虚假发票等问题层出不穷。
(三)代建制的权责问题界定不明确。委托单位和代建单位的权责划分不明确,项目管理性对混乱,有的委托人因为对代建制的认识不足,或是为了个人或部门的一些甜头,不愿将项目全部交给代建单位来管理,过多的干预代建单位。有的代建单位因为对自身的定位不明确,时常出现乱作为、不作为甚至勾结其他参建方的现象,更有甚者,代建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都是同一公司的子公司,严重影响代建项目的建设。
二、对我国项目代建制的探索和对策研究
(一)建立健全对代建单位管理的规章制度。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需要对代建单位的地位进行详细的规定,并把这些规定完善上升到法律条款,通过法律的方式对代建单位一个明确的定义,在项目工程建设的实施过程中,代建单位应当是从投资单位的利益角度出发,开展整体项目工程的相关投资和项目管理等工作,代建单位具有规划、开工许可,以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的资格和权利;同时要明确代建单位在项目工程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义务以及需要承担的各种风险,对于代建单位和其他参建单位之间的资产联系和人事往来等关系进行合理,有效的约束。
(二)对代建单位的资质要求和绩效考核。政府委托代建单位进行项目管理,要给予佣金的,因此对代建单位的资质和管理活动的绩效进行审核是很有必要的,对代建企业的绩效评定方法如下:1、确定考评内容;可以从项目的质量、进度、成本以及代建单位是否履行合同等方面进行考核。2、设置指标体系;对具有针对性的代建行为、活动和结果,要通过指标的形式作为考核内容,并设置相对应的权重,可以更加系统化更加全面性地反映代建的绩效。3、采用科学的绩效评定方法;目前常用的绩效评定方法有评语法、相对比较法、目标考评法、综合法等等各种各样的绩效评定方法。所以,我们在对代建单位进行绩效时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科学选择相应的评定方法。
(三)合理规定代建服务费标准。政府在选择代建单位时,应当结合整个项目工程的总投资金额、整体项目工程的复杂程度、整体工程项目的施工技术标准以及整体工程项目的质量标准等等,合理地定制代建服务费的收费标准。同时也可以根据代建单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参与的堪探设计、施工设计、施工管理等各方面的实际工作量来合理的定制代建服务费的收费标准。
(四)就权责问题为代建单位和各方职责分工。在签署代建合同时,要清楚规定各参建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代建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理顺各参建方的关系,避免出现权利交叉,义务交叉,责任不清的情况。加大对代建活动的监管力度,追究责任单位。在项目代建过程中,使用单位不应过分干涉代建单位的项目管理,让代建单位左右为难,手脚施展不开,避免权责不明的情况发生。针对代建制在推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加强代建制的制度建设和代建企业自身及行业建设是解决代建制现存问题的有效途径,同时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代建制模式,规范代建制市场。
目前国际上工程代建、咨询机构的规模呈两极分化状态,趋势是向大型和小型化发展。因此,代建公司必须以工程技术和项目管理的有机组合作为基本条件,应审时度势,扬长避短,确立自身的发展战略,一是可以逐步发展成为大规模的综合性代建制公司,但这部分企业相对较少;二是向具有某一专业技术特长的小型化代理机构发展。其次应加强代建模式建设,应推广高效率、全过程、全方位的代建制模式,代建制单位应当在工程的招投标管理、现场管理以及质量、安全、进度、资金等方面实施全方位的控制。逐步培育代建企业的招标代理、监理以及设计管理等方面的能力,尽量减少业主不必要的委托次数,提高工程建设管理的效率和水平。代建单位受业主委托,对工程实施的各项管理应当受到业主的监督,应设立监督机制,但绝对不是强制监理,必要时业主可以另外委托中介机构对代建企业进行监督和审计。最后,需要加强行业环境建设,增强整体竞争力。目前,代建企业数量少,而且业务主要依托其所在的行业主管部门,具有较浓厚的行政色彩。要形成有效的代建制市场,首先,要打破目前的条块分割、行业垄断局面,增加透明度,引入竞争,开放门户市场。其次,在数量上要有所突破,应当创造条件,提供便利,允许和鼓励社会各类企业积极组建为代建制公司,大胆进军代建制市场。第三,降低进入门槛,营造更为宽松的投资环境,吸引国外或地区有代建经验的企业采用独资、合资和咨询等多种形式建设
三、结论
代建制这种首先在政府投资工程项目领域实施的新的管理模式,受现有法规政策和市场环境的约束,在实行过程中,存在着不少理论和实际的差异。这些差异给工程代建制项目管理带来不确定性因素,使代建制工程项目的风险和风险管理出现新的特征,本中分析了常见的风险,并给出相应的防范策略。
代建制模式是目前最符合我国国情的建设项目管理模式之一,代建制在我国的发展会越来越好,继续为政府在投资项目中发挥更好的作用。我们的任务任重而道远,需要不断地探索和实践,使这个模式更加完善,更加具有操作性,才能让代建制更好地为政府投资项目发挥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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