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贸易下安徽省农产品出口发展现状
2018-06-11营计德
营计德
摘 要:广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分国内绿色贸易和国际绿色贸易。狭义上来说,绿色贸易就是指国际贸易中的绿色贸易壁垒。就安徽省主要生产产品的类型(农产品为主),以及去向(对外出口居多)的现状而言,文章重点研究狭义上的绿色贸易壁垒对安徽省产品出口的现状影响以及相应的对策分析。安徽省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之一,2011年农产品出口额在全国排名第16位。出口农产品多达500种,存在明显贸易优势。但是在绿色贸易的具体发展方面,安徽省对外贸易发展仍存在诸多发展问题亟待解决。
關键词:对外贸易、绿色贸易、安徽省农产品、现状、对策分析
研究目的及意义:随着经济的发展,各个国家对于生活环境以及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高速的经济发展带来的不同程度上地环境的破坏成为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发展和制约经济政策的关键因素,由此绿色贸易的概念应运而生,与传统的只关注市场内部费用的贸易市场有所不同,绿色贸易将市场外的环境因素也充分考虑在内,扩充了贸易的成本范围,简单来说,增加了环境成本和社会成本两大内容。这不仅为在这之后的经济发展提供了一条可行的可持续发展方案,同时也是在发扬绿色环保经济的发展理念。具体来说,绿色贸易表现形式有:环境友好产品贸易、资源集约型产品贸易和安全健康产品贸易等等。找准发展问题的根源所在,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对于安徽省的绿色对外贸易发展有重要的指导性意义。文章通过对安徽省绿色贸易发展现状的客观分析,进一步丰富绿色贸易变现形式的具体概念;同时,也有利于即使分析我国其他省份绿色贸易的发展现状、及时提出措施与建议,是具有客可观的借鉴价值和指导性意义的。
1.绿色贸易壁垒概述
绿色壁垒,也称作环境壁垒,是贸易保护主义与环境保护相结合的产物。是指少许进口国家在国际贸易允许的范围之内凭借其科技优势,以保护环境和人类健康为名,议定严苛的法律、制定严厉的强制性技术法例,对国外出口产品进入进行限制,以保护本国产业的贸易壁垒。其重要表示为绿色技能准则、绿色环境标记、绿色外包制度、绿色卫生检疫制度、绿色补助等方式。
2.安徽省农产品对外贸易的现状
2.1主要出口种类
安徽省是中国重要的农产品生产基地之一,2011年农产品出口额在全国排名第16位。出口农产品多达500种,其中主要有粮食、蔬菜、中药材、茶叶、羽毛、蜂蜜、芝麻、花生、肉禽、蚕丝、水果等初级产品,其中,茶叶、中药材、芝麻、羽毛和蜂蜜出口量居全国前列。但相比山东、福建、浙江、广东等沿海省份,安徽省农产品出口水平还相差甚远。
从出口商品看,坚果、小龙虾、面筋、羽绒、调味品、茶叶等保持较快增长,蜂蜜、中药材、水果罐头等降幅较大。1-12月份,坚果(出口4248万美元、增长29.4%),小龙虾(出口2710万美元、增长23.7%),面筋(出口6932万美元、增长27.5%),羽绒(出口6805万美元、增长14.1%),调味品(出口2724万美元、增长4.4%),茶叶(出口24279万美元、增长7.0%)等保持较快增长。蜂蜜(出口5511万美元、下降18.3%),中药材(出口13250万美元、下降11.3%),水果罐头(出口5538万美元、下降6.4%)等出口降幅较大。
2.1.1出现的问题
据有关部门的统计,最近几年中国农产品出口因农药超标而被退回的事件每年都有五、六百起,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超过70亿元,农药残留超标已经成为制约我国农产品出口的一个瓶颈。在全球有机产品市场以年20%-30%的速度增长的同时,我国农产品出口却累累受阻,质量问题不容忽视。
2.2主要出口市场
从出口市场分布情况看,安徽省农产品已出口全球150多个国家和地区,其中亚洲、欧洲和北美洲为主要出口区,2009年,三大主要出口市场的出口额分别达到2.7亿美元、1.0亿美元和0.99亿美元,分别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53.4%、19.8%和19.5%,2010年,三大主要出口市场的出口额分别为3.5亿美元、1.5亿美元和1.4亿美元,占全省农产品出口的51.0%、22.4%和20.8%。三大市场出口额均有所增加,但占比相对变化较小。非洲、南美洲和大洋洲三个市场的出口份额相对较低,加总不到10%。
2.2.1出现的问题
从出口国别地区看,对加纳、越南、印尼等增长较快,对香港、印度、摩洛哥、韩国等降幅较大。农产品出口市场下降较大的主要国家地区有:香港市场出口5557万美元、下降38.3%,印度市场出口1715万美元、下降37.6%,摩洛哥市场出口2488万美元、下降16.7%,韩国市场出口12425万美元、下降11%。
2.3出口企业数量
从出口企业情况看,全省农产品出口企业已由“十五”时期末的240家发展到目前的423家,其中出口超100万美元以上的企业由“十五”时期末的58家发展到现在的128家,出口超千万美元的由4家上升为13家。而山东省农产品出口企业有1500家,出口超千万美元的企业却达150多家。
从企业类型及其分布来看,民营企业占比近八成,外资企业稳定增长,国有企业呈现下降。1-8月,安徽省民营企业出口农产品37.3亿元,增长2.3%,占同期安徽省农产品出口总值的77.4%;外商投资企业出口农产品3.2亿元,增长16.6%。同期,国有企业出口农产品7.8亿元,下降2.3%,占农产品出口总值的16.1%。
2.3.1出现的问题
相比较,安徽省的农产品出口企业数量比较少,出口规模小,国际市场竞争力也较弱。[1]
3.绿色贸易壁垒对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的影响
3.1质量要求
我国长期以来重视农产品的数量,而一定程度上相对来说忽视农产品的质量。对农产品中农药化肥残留、放射性残留、重金属等有害物质,一直以来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突如其来的绿色贸易壁垒,给我国农产品出口,不仅是安徽省农产品的出口造成了巨大的损失,几乎是出现了农产品出口的危机。前美国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DA)官员、联合国粮农组织顾问鲁宾透露:2000年8月到2001年1月,仅数月间,美国FDA扣留了634批从中国进口的食品,主要原因是农药残留、食物添加剂和杂质的含量过高。2002年2月19日,英国食品标准局建议英国商店停售所有产自中国的蜂蜜以及混合蜂蜜。此后,欧盟各成员国对其市场上的中国蜂蜜进行强制检查,对不合格货物予以查封、退货或销毁。随后,挪威、沙特等国也纷纷效仿。这一问题必须引起高度的重视。可喜的是我国的绿色食品目前还没有一宗出口受阻的记录,但我国去年绿色食品的出口额仅3亿美元。
3.2农业生态环境要求
绿色壁垒也体现在生产环境或生产过程方面。有些产品即使其质量符合国际或地方性的标准,但在生产过程中破坏了生态环境,这类产品也往往被某些国家的绿色壁垒所封杀,这类绿色壁垒有的也是WTO规则所不允许的。切实就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的现状来说,一定程度上由于保护和预防措施的不得当和不足够重视,农产品生产、加工以及后来的经营消费环节都存在对环境的不负责任和破坏现象,必须加以重视和落实保护。
3.3出口运输要求
进一步严格和细致化的对于货物产品上的质量要求,制约着产品出口运输也必须更加细致严格化。具体来讲,安徽省必须把大力发展农产品物流业提上发展日程。加大农产品物流技术投入的力度并把先进的科学技术运用到农产品物流体系中, 才能显著提高农产品竞争能力,提高农产品流通速度, 保障农产品质量。[2]
4.对策
4.1以积极的心态迎接贸易壁垒的挑战
应该看到,实现可持续发展、保护人类和动植物的健康、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是当今世界发展的潮流,实现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绿色壁垒是在这种国际背景条件下形成的。因此绿色壁垒的出现符合世界可持续发展的趋势,是客观的和必要的。事实也在不断证明,贸易绿色壁垒是不可回避的,我们应该积极应对绿色壁垒的挑战。其实,绿色壁垒也不仅仅是挑战,同时也是机遇。通过迎战绿色壁垒挑战,改善我国的农业环境及提高农产品质量。而且,改善优化我国的生态環境,也是实现我国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需要。我国“九五”制定的未来50年生态环境建设目标是,到2010年,基本改变环境恶化的状况,使城乡环境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从2010年到2030年,生态环境明显改善,从2030年到2050年,全国建立起基本适应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良性生态经济系统。目标和要求都在不断促进着绿色贸易的发展。
4.2及时掌握国际农产品质量标准,并迅速作出反应
中国农产品要想顺利进入发达国家市场,除了质量要达到国际通用的食品卫生标准,还要满足发达国家各自制定的更为苛刻的技术标准,而且这些标准还在不断提高。所以,我们必须及时全面掌握农产品的质量标准及其变化情况,以便尽快调整我们的对策。
长期以来,我国一直十分重视农产品的数量,而忽视对食品安全的需求,直到2001年9月18日,农业部才出台了无公害农产品的行业标准。我们所说的“无公害农产品”,一般是指农产品中的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和硝酸盐含量不超过规定标准。但是我国的这些标准都远远低于发达国家,对于有毒有机物指标和标准则根本没有考虑。[3]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中共涉及62种化学污染物,主要包括化学农药以及诸如砷、汞、氰化物等污染物。然而,联合国食物与农业组织迄今已公布了有关农业在食品中的最大限制标准共2522项,其他发达国家也有数百项至上千项。与国外相比,我国的差距是明显的。而且,我国农产品某些控制标准太松以及管理不力等缺陷,使其安全品质更无保证。
4.3规范我国农产品质量标准
有人曾统计,近年来报刊上频频出现有关产品和企业的“绿色”词汇。但是,包括农产品在内,我国的许多所谓“绿色产业”或“绿色产品”,几乎没有统一的标准,各企业或地方不断推出“绿色”产品,这些产品形形色色地披着“绿色”的外衣,实际上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上已经泛滥成灾。虽然我国也效仿西方发达国家确实颁布实施了一些食品安全质量标准及法规,但很不规范,而且许多产品的质量标准低于国际标准规定的水平。我国应该制定统一的、与国际接轨的农产品标准体系技术条例和标准,使产中、产后的质量监督、管理都能与国际接轨。并在质量认证及实施过程中,中央政府、地方政府与非政府机构的工作必须统一,才能使我国农产品安全生产不断走向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
4.4加大科技投入,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
我国对于农产品生产出口的举措,应以国际市场发展趋势为导向,以社会、生态、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发和生产更多的绿色产品。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争取更多的资金投入到我国农业环境保护及绿色农产品的研究开发和生产过中。积极参与国际性及区域性的环境技术合作,促进我国绿色农产品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李二敏,琚贻久.安徽省农产品出口现状、障碍分析及对策探讨[J].安徽农业科学,2011,39(13).
[2]邓小华.安徽农产品出口现状、问题与对策[J].农业经济问题,2008(2).